早期经验对青少年内隐自尊的影响_自尊量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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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内隐自尊是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而产生的自动化的、无意识的整体性自我评价[1],是个体对他人给予的评价反馈进行内化的结果。因此,和外显自尊一样,人们的内隐自我评价也可能是通过与重要他人的相互作用形成的[2-4],人们根据他人如何看待自己来形成自我感觉(Cooley,1902; Mead,1934)。根据依恋理论,人们的自我信念与儿童时期早期照料者的回应和敏感性有关[2,3],与家庭成员持续不断的交往经历是个体自我心理表征的基础。如果照料者始终对婴儿的需要作出回应,婴儿就可能形成积极的自我感觉。反之,婴儿就可能形成消极的或不确定的自我模式(Model of Self)。随着时间的推移,照料者对婴儿的回应方式可能内化到其心理工作模型(Working Mental Models),即用以组织与他人有关的自我信息的一套意识或无意识信念中。自尊的社会度量计理论(Sociometer Theory of Selfesteem)[4]也认为个体的自尊是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形成的,与其感受到被重要他人接纳还是排斥有关。

这些观点一致表明,自尊(包括内隐自尊)的形成和发展会受到早期经验的影响。也有初步的证据表明早期被无礼对待可能造成低内隐自尊。Pelham,DeHart,& Carvallo(2002)对童年时期有着不同绰号的人的内隐自尊进行研究,结果发现,报告在童年时期被取绰号并遭到同伴戏弄或排斥多的个体倾向于具有低的内隐自尊,这与自尊的社会度量计理论相一致,绰号造成了社交排斥,从而对人们的内隐自尊不利。而该研究在外显自尊水平上却没有发现这种差异,外显自尊与被试报告的在儿童时期遭到戏弄的数量无关。根据Crocker & Major的解释[5],受到来自名字方面的戏弄和社会排斥的成人最终会认识到这种待遇是不公平的,因而在意识层面上仍然保持良好的自我感觉。

已有的研究多从父母教养方式的角度进行探讨,发现父母的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的自尊发展有显著的影响[6-10],Baurnrind[11]关于父母教养方式与个体外显自我评价之间关系的研究指出,父母采取专制型和纵容型教养方式的孩子,由于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和养育,或引导和规范更少,因而自尊更低。然而,人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准确地对他们在童年期与父母的互动性质进行评价,父母自己也可能意识不到与孩子互动的性质。因此,让人们报告父母教养方式性质的主观测量可能不是亲子关系的唯一最优指标,在影响内隐自尊发展的因素中,更好的指标可能是诸如父母的婚姻状况之类的客观指标。有许多证据表明,离异家庭的教养方式在离婚前和离婚后都是有问题的。其亲子关系的问题在离婚多年前就开始产生[12],在离婚以后,孩子和双亲的关系也是不自然的[12,13]。孩子与父母中监护的一方(通常是母亲)的联系虽不断增强,而与非监护的一方(通常是父亲)的联系的数量和质量逐渐降低[12,14]。这种亲子关系问题从离婚开始一直伴随到孩子成年[12]。因此,父母离异可能是与个体自尊(包括内隐自尊)水平有关的一个客观指标。可以假设,与来自完整家庭的个体相比,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内隐自尊水平更低。

本研究主要选取父母是否离异作为早期经验的客观指标,试图通过离异家庭和完整家庭个体的内隐自尊的比较对早期经验与内隐自尊的关系进行初步研究。同时,就父母教养方式对内隐自尊及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一致性关系的影响进行研究,从早期经验的角度探讨内隐自尊发展的影响因素。

2 方法

2.1 被试

从上海市三所中学随机抽取中学生172名,父母离异的42名,其中男性32名,女性10名,父母未离异的130名,其中男性91名,女性39名,所有被试年龄均在12-17岁之间,熟悉计算机操作。

2.2 测量工具

2.2.1 内隐自尊测量

采用Inquisit专业软件IAT测量内隐自尊,对该软件进行了必要的汉化和修改用于本研究。在自尊IAT中,自我词包括本人、我、自己等,非我词包括外人、人家、他人等;积极属性词包括聪明、灵活、成功等,消极属性词包括愚蠢、丑陋、失败等。

2.2.2 外显自尊测量

采用Rosenberg编制的自尊量表(SES),本量表由10个条目组成,分4级评分,总分范围为10-40分,量表得分越高,表明自尊水平越高。

同时采用Janis & Field(1959)编制的缺陷感量表(FIS),该量表由Fleming等(1984)以Shavelson的“多维自尊模型”为理论基础加以修订,包括36个项目,分7级评分。量表得分越高,表明自尊水平越高。在本研究中,该量表与自尊量表(SES)的相关为0.589(p=.000)。

2.2.3 父母教养方式测量

采用瑞典Umea大学精神医学系C.Perris等人(1980)编制的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EMBU),可以用于评价父母教养态度和行为。是探讨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心理健康和行为发展关系的一个有效工具。其中父亲量表包括六个因子:情感温暖、理解;严厉、惩罚;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过度保护。母亲量表包括五个因子:情感温暖、理解;过分干涉、过度保护;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偏爱被试。本研究采用发表在《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汪向东等主编)中的EMBU中文修订版。

2.3 施测过程

先以团体施测的方式实施外显自尊和父母教养方式测量,主试根据标准程序施测,当场收回问卷。

IAT均采用个别施测,被试都在一安静、照明适中的独立小房间单独完成测试,所有相关结果均由计算机自动记录。

2.4 数据处理

在统计分析之前,遵循Greenwald等人(1998)的数据处理模式,对IAT数据进行必要的预处理:(1)反应时低于300ms的以300ms计,高于3000ms的以3000ms计;(2)每一组的前两次测试不纳入分析;(3)反应错误的数据不纳入分析;(4)任何一个IAT测试错误率超过20%的被试,不纳入分析;(5)对数据进行对数转化后进行进一步统计分析。将不相容组和相容组的反应时之差作为内隐自尊的指标。

采用SPSS13.0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 父母婚姻状况与内隐自尊的关系

对离异家庭学生和完整家庭学生在自尊量表(SES)、缺陷感量表(FIS)、内隐联想测验(IAT)上的得分进行统计和比较,结果见表1。

对离异家庭学生和完整家庭学生在SES和FIS两个量表上的自尊得分进行多变量独立样本均数比较(T[,2]检验),结果显示,总体上两类学生的外显自尊不存在显著差异(F[,]=0.104,p=0.901)。单变量检验结果表明两类学生的外显自尊不存在显著差异(SES:F=0.018,p=0.893;FIS:F[,]=0.187,p=0.666)。

以学生类别为自变量,内隐自尊为因变量,进行AVOVA分析,结果发现,学生类别的主效应显著(F[,]=4.683,p=0.032),表明离异家庭学生和完整家庭学生的内隐自尊存在显著差异,离异家庭学生的内隐自尊显著低于完整家庭学生。为了对这一效应进行进一步探究,将被试的父母婚姻状况作为自变量,内隐自尊效应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从表2可知,青少年的内隐自尊与父母婚姻状况存在显著相关,父母婚姻状况对内隐自尊水平有显著的预测作用(β=-0.158,t=-2.164,p=0.032),父母离异导致内隐自尊显著降低。

3.2 父母教养方式对内隐自尊及其与外显自尊关系的影响

为了考察父母教养方式对内隐自尊及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一致性关系的影响,将来自离异家庭和完整家庭的两类被试作为一个总的样本,分别计算每个被试的内隐自尊效应和两个外显自尊量表得分在该群体中的标准分数,然后再以各被试内隐自尊的标准分数减去外显自尊的标准分数,差值作为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分离状况的指标,这样每个被试得到两个差异分数。然后对被试在父母教养方式量表(EMBU)各分量表上得分的标准分与其内隐自尊标准分及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见表3。

表3显示,父亲情感温暖与理解(r=0.133,p=0.099)、母亲情感温暖与理解(r=0.133,p=0.094)和母亲偏爱被试(r=0.172,p=0.052)与内隐自尊之间存在正相关,相关系数达到了边际显著,表明父母这些积极的教养方式对内隐自尊有提升和促进作用。

从表3还可以看出,两个自尊量表的结果一致表明,父亲过分干涉(SES:r=0.257,p=0.001;FIS:r=0.257,p=0.001)、父亲拒绝与否认(SES:r=0.234,p=0.003;FIS:r=0.209,p=0.007)、母亲拒绝与否认(SES:r=0.191,p=0.015;FIS:r=0.313,p=0.000)与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存在极其显著或显著的正相关。缺陷感量表的结果还显示,父亲的过度保护、母亲的惩罚与严厉及过分干涉与过度保护与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表明父母消极的教养方式是造成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不一致的影响因素。

为了进一步探究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一致性的影响,以父母教养方式为自变量,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为因变量进行逐步进入法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两个自尊量表的结果一致表明,父亲过分干涉因子可以显著预测被试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父亲过分干涉越多,被试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状况越明显。自尊量表(SES)的结果还显示,父亲情感温暖与理解因子也可以显著预测被试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父亲给予的情感温暖与理解越多,被试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指标越小。

4 讨论

父母的婚姻状况是个体早期经验的重要指标之一,本研究以IAT为内隐自尊测量工具,发现父母的婚姻状况与青少年的内隐自尊相关显著,证实了本研究的假设,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内隐自尊显著低于来自完整家庭的个体。但父母的婚姻状况与个体的外显自尊没有关系,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外显自尊并不低于来自完整家庭的个体。父母的婚姻状况对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这种不同作用,再次为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结构分离观点提供了支持性证据。

根据自尊的情感模型和社会学模型,自尊发展与个体成长过程中的早期经验密切相关,受到早期照料者的教养模式和个体社会交往的性质等的影响。本研究的结果表明,父母离异导致个体内隐自尊的显著降低,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早期经验对内隐自尊的影响。由于生长在离异家庭中的个体亲子关系在父母离婚多年前及离婚以后都是不正常的[12-14],父母离异个体的亲子交流模式不同于完整家庭的个体,他们要么被溺爱,要么被忽视或排斥,其父母的教养方式通常比较极端,要么极其严厉,要么放任自流。父母离异也可能给个体带来更多的人际排斥,同时使个体对人际排斥更为敏感,这种状况从父母离婚开始一直伴随到孩子成年。根据自尊的社会学模型,所有这些因素带来的长期的负面影响会逐渐被内化,最终导致个体形成低的内隐自尊;根据自尊的情感模型,如果父母离异发生在个体生命的早期,则会影响其安全型依恋的形成,导致产生消极的或不稳定的心理工作模型[3],形成不稳定的依恋风格[15],这些工作模型(意识和无意识的)主导人们的思想、情感和后续人际关系中的行为,继而使个体形成低内隐自尊。

关于自我增强(Self-enhancement)、自我肯定(Self-verification)和自我调节(Self-regulation)等的研究表明,人们通常会对自我的威胁进行补偿。例如,在某一领域经历失败后,人们会通过增强自己在另一领域的胜任感进行补偿[16],或者通过远离比自己表现好的人进行补偿[17]。本研究发现,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和完整家庭的个体具有同样的外显自尊,其原因在于,对于外显自尊而言,个体的自我增强等过程可能驱使个体在意识层面上以更良性的方式对父母离异所带来的典型的负性生活经验重新进行解释,并通过形成积极的外显自我评价进行补偿。因此,父母离异带来的不良的早期经验可能最后被解释掉而对外显自尊几乎不留下什么阴影。对于成年人尤其如此,他们比儿童更善于应对社交排斥或对自我的威胁性反馈。

个体对消极的童年经历进行合理化解释虽然可以使之不影响外显自尊,然而这种意识层面上的行为并不能保护人们的内隐自尊,消极童年经历仍然可以给内隐自尊留下阴影。与此相一致,Hetts & Pelham(2002)的研究发现,生日在圣诞节前后的人外显自尊没有表现出生日被忽视造成的影响,但内隐自尊则受到这种影响。对于Pelham等人(2002)所发现的,报告在儿童时期遭到很多戏弄和排斥的个体倾向于报告低的内隐自尊,但外显自尊与个体报告的在儿童时期遭到戏弄和排斥的数量无关的研究结果,可能的原因是遭到戏弄和社会排斥的成人会认为这种待遇是不公平的,因而在进行外显报告时在意识层面上仍然报告良好的自我感觉。

研究表明,亲子交流的模式与外显自尊的水平和稳定性有关[18,19]。感受到父母侮辱与批评、心理控制(拒绝爱和责罚措施)的孩子自尊更不稳定。因此,似乎有理由假设,这些父母不适当的养育行为对孩子的自我评价留下了阴影,在面对威胁的时候,这种脆弱性便会重现,使自我评价不稳定。本研究发现,父母教养方式中,父母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母亲的偏爱与个体的内隐自尊水平有正相关,表明父母积极的教养方式对个体的内隐自尊具有提升和促进作用,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父母教养方式对个体自尊发展的作用,个体早期经验中与父母积极的亲子交流模式是内隐自尊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变量之一,它有利于个体形成积极的内隐自我评价。与此相一致,Tracy DeHart等人[20]研究发现,与父母表现出更少养育行为(Nurturing)的个体相比,父母表现出更多养育行为的个体内隐自尊相对更高,父母过度保护的孩子内隐自尊相对更低,母亲单独报告的与孩子的早期互动水平与孩子的内隐自尊水平有关。

本研究的结果还表明,父母教养方式中,父母的拒绝与否认、父母的过分干涉与过度保护、母亲的惩罚与严厉与内隐和外显自尊的分离状况存在显著的相关,说明父母的这些消极的教养方式是造成内隐和外显自尊不一致的因素。由于相对于其他指标而言,教养方式是个体相对长期且稳定的一种成长环境,对个体的自尊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该研究结果从父母教养方式的角度揭示了早期经验对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一致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也得到了其他相关研究的验证,Pamerantz & Newman[21]认为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有多个子女的父母相比其养育行为更可能具有跨时间的一致性。由于需要应对多个孩子,使得父母对后出生的孩子的养育行为很难保持一致。据此,Pelham等人(2002)研究发现第一个子女和后出生的子女相比,其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相关更高。这表明父母养育行为的一致性确实与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一致性有关系。与此相类似,Tracy DeHart(2003)的研究发现,父母的婚姻状况是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关系的调节变量之一,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外显和内隐自尊水平不同。所有这些研究证据表明,来自家庭生活方面的早期经验尤其是与父母的互动方式会影响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一致性。

而已有的研究表明,内隐与外显自尊的分离常常与某些心理健康问题或行为问题有关[22-23]。因此,父母消极的教养方式所带来的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状况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本研究的结果表明,父亲过分干涉及父亲的情感温暖与理解的影响更为突出,可以显著预测青少年内隐自尊与外显自尊的分离状况。这可能与父亲更具权威性,是青少年更为重要的模仿对象有关。父亲的过分干涉更容易挫伤孩子的自我评价,而父亲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更有利于孩子形成良好的自我感觉,这提示我们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健全人格培养过程中应该重视父亲的作用。

本研究证实了来自家庭方面的早期经验对青少年的内隐自尊及其与外显自尊一致性关系的影响,然而,除了父母的婚姻状况和教养方式外,早期经验还涉及学校教育环境中的教育模式、师生关系、同伴关系、社区环境等诸多因素,可以预计这些因素对青少年内隐自尊的形成和发展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深入细致的研究加以证实。

5 结论

本研究以IAT为内隐自尊测量工具,就来自家庭方面的早期经验对青少年内隐自尊的影响进行探究,结果发现:

5.1 父母婚姻状况与青少年的内隐自尊存在显著相关,来自离异家庭的个体内隐自尊显著低于来自完整家庭的个体;

5.2 父母婚姻状况对青少年的外显自尊没有影响,个体可能通过形成积极的外显自我评价对父母离异带来的负性经验进行补偿;

5.3 父母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母亲的偏爱对个体的内隐自尊有提升和促进作用,提示积极的教养方式可以促进青少年内隐自尊的发展;

5.4 父母的拒绝与否认、过分干涉与过度保护,母亲的惩罚与严厉与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的分离状况相关显著,提示消极的教养方式是影响青少年内隐自尊和外显自尊一致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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