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服务化体系创新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助力论文,农村经济发展论文,体系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现象渐显,需要通过农业经营服务化体系创新来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本文拟从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夯实人才基础;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合作社,强化推动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激发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和完善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挥协同作用;构建综合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挥网络效应等五方面来进行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土地承包价格、雇工价格、主要农资价格的普遍上涨,农民走出“增产不增收”难度日益增大。例如从禽、蛋、生猪、部分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销与农民增收情况看,则遭遇农业生产的市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其原因在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集约化加工程度低、专业化分工相对弱、信息化发展不足,从而引起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偏低,使其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同时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信息化弱等趋势,使“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现象渐显,催生粮食安全保障难、离土农民后顾有优等问题突出,这些将对我国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产生一系列的消极影响。为此,通过农业经营服务化体系创新来培育更多、更强、更具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让谁受益”等关键问题。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夯实人才基础。解困“谁来种地”难题,需要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将其培养成为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外,还具有以市场为主体、高度的稳定性、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既“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同时还要求其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于如何培养职业农民,这就需要着力提高农民职业的吸引力,富裕农民是根本(通过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和扶持农民是基础,在明确培育主体、把握培育方向和建立培育机制上下工夫,尽可能将“自身的努力、政策的扶持和社会帮助”有机结合。例如鼓励和吸引各类教育资源向职业农民培育投资,给农村营造一种良好的科技环境。尤其是强化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并实施“春潮行动”,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来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使其能够既保留传统农业经营优点、规避小农户弊端,又可以充分发挥家庭经营优势、便于融入现代农业要素,甚至催生被农民称为“学习仿效型的新式农民”,以期不断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合作社,强化推动力。随着城乡工农互动融合不断加深、适应农民分工、分业分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既考虑土地产出率和经营者收益,又要考虑资源禀赋、人口规模、产业布局、生产组织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规模,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尤其是对于家庭农场而言,需要在“概念统一、身份界定、补贴申领”等方面出台细化配套政策,例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鼓励农民按照产业链、产品、农技推广、品牌建设、营销策划、物流管理、市场开拓、组织带动等方式来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既要重视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建设,又要注重提升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辐射带动和服务能力。例如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明确农业补贴制度调整目标(确保保障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考虑采用风险评估、全程跟踪、资金清查与追责方式,积极推进补贴扶持制度的公正公开透明运行,在补贴对象、支持方式、资产权属上进行创新,如建立“补贴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同时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不仅能够与现代农业发展、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而且使基层能够弄明白、容易操作,不断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营。 三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激发引领作用。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骨干力量。需大力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努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这样有利于非农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产品的竞争能力,然而我们也需规避工商企业流转农用地所带来垄断性(垄断农业产业链,控制“弱势”农民)、农业产业发展的盲目性(追求资本效益最大化,会打破原有的比较效益较低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农业生产资源的失衡性(易造成土地经营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管,不断拓宽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回流,确保以农民为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防止发生“挤出效应”。具体来看,需要政府在保证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战略目标的基础上,一是建立最严格的工商资本准入制度,预防“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二是建立稳妥的利益共享机制(在组织形式上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在利益联结上采用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在政策保障上出台相关政策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防止工商资本过度与农民争利;三是组建大型龙头企业或具有强大品牌竞争力的国际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业主的带动引领作用,着力引导其进入现代农业建设中农民干不了或干不好的关键环节、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不断发展以竞争为导向,促进农业生产工业化、农业产品市场化,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优势品牌农业,不断开拓海外市场,从而真正达到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效果。 四是加快培育和完善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挥协同作用。因农业服务涉及“良种示范、农机作业、农资供销与维修、金融信贷、信息提供等”多重功能,且包含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个层次,从而使农业社会化服务呈现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运作市场化”特征,所以,我们需要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保障有力、机制灵活的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例如优化农产品融资平台、建立大灾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农村信用机制和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并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将有助于解决涉农金融需求规模大、融资周期长和需求种类多元的困境。还可以开展其他综合服务,例如推进农业投资服务商建设,开展果园“代管”生意,提供各种有偿农业服务;探索高级庄稼医院成为农资经营新模式,可以发挥农业部门(农科所)的试验示范职能(引进新产品,并进行“把关”)、对庄稼进行“会诊”、农技推广和农资储货、物流配送和使用效用监测,并不断进行品牌建设,努力使其更好发挥效用。 五是构建综合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挥网络效应。针对农业产业功能多样化和农民服务需求个性化现实特征,这对构建农业科技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所以,我们在考虑农、科、教、推有管理体制的分割性、学科产业的关联性、科技服务的互补性和行为目标的一致性等特征的基础上,要发挥好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具体来看,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例如将生物育种(集成育种平台(IBP)为育种提供一站式服务)、生物农药(研发和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生物固氮等农业生物技术用来改良农作物和畜禽品质及提高产量;将空间信息技术(包括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遥感(RS)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研究者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和服务,开发出精确农业、立体农场、“物联网”等新形式,以便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加快农业信息化。尤其是以物联网形式让现代农业“联动”起来,通过信息化智能监控系统可以有效提高农作物生产过程的管控能力,以及提升生产作业的精细化水平,尽可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无隐患”,并利用系统平台,开发实现了绿色履历系统和蔬菜生产基地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智能社区配送系统,实现产销——田间到餐桌“无距离”、更好提升产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受益。同时通过大力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商不断创新质优价廉的服务产品,可以有效解决研究与推广脱节、产销失衡等问题。例如阿里巴巴集团“特色中国广元馆”平台,让龙头企业带基地、带农户,还能带领合作社共同发展。另外,因农业科技成果易被模仿,具有投资大、风险高的特征,所以需要强化农业科技成果产权保护制度,这样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010-56224809农业管理服务体系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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