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系统个体标识论文_潘亮亮

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系统个体标识论文_潘亮亮

无锡市中医医院 江苏无锡 214071

摘要:目的:医疗信息系统在医院逐渐渗透到医院的各个方面,但医疗信息系统个体化标识存在不统一的问题,本文结合自身总结并借鉴相关文献提出对个体化标识不统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对提高医疗信息系统个体化标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现报道如下。

关键词:统一;医疗信息系统;个体标识

1个体化标识

个体化标识是对研究对象使用准确、可靠的办法进行身份标记,以达成身份识别的目的。《中国医院基本数据集标准1.0》定义对患者采用20位进行编码,同患者标识类别配合使用,共同标记患者,提高个体标识的识别度。健康档案数据标准中《个人信息基本数据集HRA00.01》中对个人健康档案标识符(Identifier of A Health Record)由组织机构代码(8位数字)、建档时间(8位说字)和顺序号(5位数字)三部分组成,总长度为23位代码(包括小数点)。在我国尚未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个体标识,有的只是区域和各医院的个体标识,使医疗信息在不同机构、不同平台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给患者医保报销和在上级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时造成麻烦。

2医疗改革对信息系统要求的影响

目前我国医疗领域对信息系统的要求逐渐增多,各级医院也相继建立了独立的HIS、PACS、LIS等系统,来配合医院各级工作的展开,帮助提高诊疗效果,提高诊疗效率。另一方面来看,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渐从单个个体医院向医院之间,医院和社会福利部门,卫生管理部门之间扩展的趋势。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医疗改革持续深入,信息系统在医保、社保、新农合、区域医疗、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社会福利等方面更加深入,联系也更加缜密。

3我国现存卫生信息系统中个体标识的使用情况

在我国,卫生信息系统有两大块,一块是医院内部的信息系统,另一块是社会福利和卫生管理部门。在各个医院的内部对患者都有特定的标志,即特定的ID号,方便对住院患者进行服务,比如输液、服药等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各个医院的ID号不通用,各自有自己独立的一套系统,这样两家医院或多家医院交流时会存在一定障碍,比如患者同区域间转诊和去大医院进行更高一步治疗等。另外,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卫生管理部门之间也存在个体标识不统一的状况,无法实现快捷、高效医保社保的报销。多家医院不同的标识也给卫生管理机构造成一定困难。

4问题产生原因简析

信息系统的运用存在于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小到大都体现着医疗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从医院内部的建设,然后到医保、社保、新农合、居民健康档案、患者治疗系统等系统的建设,这些系统的完善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步的表现。不过,由于当时缺乏整体的规划,各家医院独自发展信息体统,使各系统之间无法沟通。这个问题的解决,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问题,关键是在制度的建立上和管理上,如果能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才能在技术上得以实现[1]。

5其它产业应用情况

对个人信息应用最充分的行业是银行业,个人是其主要的服务对象。随着技术的发展,银行间逐渐实现了跨行个人信息的数据交换,解决了个体标识统一的问题。银行间的个体识别主要运用身份证来实现,利用身份证来实现数据交换。随着手机号码实名制的铺开,手机号也能实现个体标识。

身份证在医疗系统中也能实现一定的个体标识,但是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身份证是国家机构颁发,不是医疗机构自己制定的,在使用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目前身份证也没有覆盖所有医疗就诊人群。在医疗中,身份证不是理想的个体标识。

6对于建立医疗信息标识的见解

社会福利机构牵头,设立“社会安全号码”。以社会福利为牵引来操作,能够激起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较快速度的全体公民覆盖。社会福利和个人账户相连接,也能实现社会福利的统一管理,福利体现以货币的形式最终表现。“社会安全号码”实现在卫生系统的备案,并作为唯一医保、社保结算账号来使用,实现快速方便的报销。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相互连通,方便患者进行转诊,实现对患者病情的快速了解,增加疾病治疗效果。

“社会安全号码”实现在与国家层面的改变,而不是医院和医院,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作。如果国家层面实现立法,大力推广“社会安全号码”,实现和一些居民功能的结合,能大大减轻推广难度。“社会安全号码”从人的产检,出生记录,就诊情况,健康档案,历次住院信息,以及和医保、社保、新农合的结合。甚至实现和商业保险的结合,简化报销流程,也在一定程度减少商业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实现国家提出区域医疗、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更好的服务居民健康[2]。

通过上述功能的实现,“社会安全号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能够覆盖所有享受社会福利和医疗的人群,并能够覆盖一个人一生。不受地域、民族;城市户口,农村户口;普通公民,公务员、军人等身份差异的限制。由于我国各个阶层享有不同的社会福利,并有不同部门管理,所以实现职能的整合也是“社会安全号码”实行的重要方面。个人“社会安全号码”不因个人和职业流动而发生改变,不允许发生断档的情况。这样才能够在医疗信息系统中实现个体化标识,推动我国医疗卫生快速发展[3]。

参考文献:

[1]王伟,牟冬梅,曹锦月,等.基于Interne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研究[J].医学与社会,2005(4):56-58.

[2]吴静,绕克勤,吴凡.以标准化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模式[J].中国卫生经济,2009(1):51-53.

[3]陈蜀虎,李刚荣.建立统一的医学信息系统个体标志[J].科学管理,2010,25(10):49-50.

论文作者:潘亮亮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7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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