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西周时期出土甲骨骨的意义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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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春,河北邢台南小汪西周遗址H75出土了一块有字卜骨, 由于其重大的学术价值,立刻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瞩目。

这块有字卜骨,系牛胛骨制成,打磨光滑平整。此骨出土时已残,缺骨臼及相近之上部和骨扇部分之下部,残存为肩胛骨的中段部分。骨残长8.7厘米,残宽3.1厘米。卜骨的背面有规整的圆钻,钻窝底部近三分之一处有与骨长同方向的竖糟,呈所谓“猫眼状”,并在其旁施灼。卜骨的正面有两组刻辞,一组残泐过甚,仅余一“其”字。而另一组较为完整,计四行十字(图一·8)。 学者认为:“完整的一组卜辞行款自左至右,行文与骨宽同向,推测该组卜辞是骨臼向左刻制而成。这组卜辞的内容是:

曰巳四白騜陟其事 (图一·10)字体小而纤细,与周原等地出土的西周甲骨文刻辞风格完全相同。同时,H75出土不少典型的西周陶器,因此, 这片卜骨的时代属西周时期当无疑。”(注: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邢台南小汪周代遗址西周遗存的发掘》,《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总第15期,1992年8月。)

虽然自1956年西周甲骨被认识以后,全国各地屡有西周甲骨出土,但多为卜甲,而有文字卜骨较少,因而以成段完整卜辞著称的邢台南小汪卜骨就更显得弥足珍贵。这对于西周卜辞行款的识读和卜骨契刻文字的认识,并对估计邢台南小汪遗址在周初历史上的地位,都是很有意义的。

一 南小汪卜骨刻辞行款校正了周原卜辞行款中的误读

南小汪卜骨刻辞,学者考释已如前述,其行款是左向右释读,或可称之为“曰句”。这样行款走向的相同辞例,在周原甲骨刻辞中亦见。如凤雏H31:4(图一·1),有学者释为:

曰:母(毋)既弗克尤宣(?)用。

斯亡咎,廼则(注:陈全方:《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甲骨文概论》,《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十辑,),1982年5月。以下简称《概论》。)。读其行款为自左向右行的两段(图一·3)。也有学者释此片为:

邵曰:“毋(女)既弗乞衣(殷),安□□□

□□□□□通陮武(过),西(是)亡

(无)咎(凶险)廼(则)□(注: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5页。以下简称《周综》。)。将此版读为一辞(图一·2)。 虽然两家在文字隶定和划分段落上不尽相同,但读此版自“曰”起句,其行款自左向右却是共同的。

此外,凤雏H11:6+H11:32片(图一·5),《概论》未缀合,读为两辞。《周综》释为:

曰:并西克事(使)。

圉西克事。我们从《周综》解释此版段落上看,读此版的顺序是第1 辞“曰……”,再读第二辞“圉西……”,即全版刻辞的总分布还是自左向右的(图一·6)。但该片的缀合者陕西周原考古队的学者,却释此版为:

尔囟(唯)克事(使)。曰:竝(并)囟(唯)克事(注:《岐山凤雏村两次发现周初甲骨文》,《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以下简称《两次发现》。)。很显然,《两次发现》读此为一条卜辞,其行款自右向左行,不是从“曰”起句,而自“尔囟……”向左行,“曰”是在句子之中(图一·7)。 这与当前学者通行的“曰句”自左向右的行款恰恰相反。这类所谓“曰句”究竟应如何识读其行款呢?邢台南小汪卜骨的发现,促使学者再认识和研究这一问题。

我们是赞成并支持《两次发现》释H11:6+H11:32 为一条自右向左行的行款的。并指出,“这样的辞例在西周甲骨中是有例可寻的”,周原H31:4就是与此基本相同的佳例。遗憾的是, 过去学者却把它作为自“曰”左起向右行的行款的。我们经过分析研究,虽然认为《概论》将H31:4片上刻辞分为两段是正确的,但在“具体读辞时, 我们的分段法又与此前学者们的成说完全不同”。我们读为二辞:(1 )“廼则……囟亡咎。用”。(2)“既弗克……曰:毋”(图一·4)。因“识读此版各辞行款走向与各家完全相反,因而两辞的起句和结句也就与传统的看法不一样了”。周原甲骨文常见H31:4 片上出现之“囟亡咎”,诸如H11:28、H11:35、H11:55、H11:77、H11:96、H31:3等片, “无一例外的,各辞都是至‘囟亡咎’处结束。因此,‘囟亡咎’当是周原甲骨用于全句之末的恒语”。以此例之,《概论》把“囟亡咎”放于一辞之中,《周综》把这一句末恒语放在整段卜辞之内,显然是不合周原卜辞的常例的。因此,H31:4我们读第(1)辞至“囟亡咎”处结束,应比较符合实际。而我们读本版上的第(2)辞, 为“既弗克……曰:毋”,行款自右左行,这是有H11:6+H11:32行款为证的。此外,本版上第(1)辞的行款自右向左行,也是第(2)辞行款走向应与(1)辞一致的旁证。至于H31:4片上的“用”字,由于行款走向不明, 《概论》放在了“曰……”辞之末,而《综述》释为“安”字置于辞中。现既已辩清H31:4两辞行款走向,“用”字所在位置及用途自不必犹豫。原来,应放在第(1)辞“囟亡咎”之后, 其作用与殷卜辞的“用辞”相当,即表示此卜施行、施用了。

周原甲骨行款走向的纠误探讨,得到了邢台甲骨的证明。这就是邢台甲骨第一辞以“其”字起句,其下残。再将卜骨调转方向,第二辞也自应从“其”字起句,自右左行,读为“其事騜,陟四白曰:祀”(图一·11)。这样的行款走向,可与周原的辞例相同的甲骨相印证。邢台甲骨上的“其事”、“陟”皆为祭名(注:王宇信:《说邢台西周甲骨“其事”》,《中原文物》,1994年第4期。)。“騜”、“白”皆为祭牲。而“曰”,即“西周甲骨中的辞虽与贞辞性质相近,但又有所区别,而与殷墟卜辞中的占辞作用相同”(注:王宇信:《周原甲骨卜辞行款的再认识和邢台西周卜辞的行款走向》,《华夏考古》,1995年第2期。及:《读邢台新出西周甲骨刻辞》,《’93陕西西安周秦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即出,陕西省考古所编;裘锡圭:《释周原甲骨文中的“”字》,《第三届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1997年。)。这是一条较为典型的西周卜辞,即“贞辞”为“其事騜陟四白”,而“占辞”为“曰:祀”。贞辞加辞,才是典型的西周卜辞。其全辞大意是:是不是行祭事用黄色斑的马,并陟登四匹白色的母马为祭呢?看了卜兆以后判断说:还是祭祀吧。

卜辞行款的正确识读,对我们正确理解卜辞的内容意义重大。如果我们把刻辞行款走向读反了,全段卜辞就会成为难以理解其内容的一堆文字堆砌。自周原甲骨出土后,由于材料的局限,一般都认为所谓的“曰句”自“曰”起句,自左向右行。正是由于邢台南小汪卜骨的出土,学者才开始进一步深入研究这类卜辞的行款走向问题。可以说,西周卜辞行款的再认识,正是受到邢台甲骨出土的启示。而周原甲骨行款走向的纠误,又得到了邢台卜骨的有力证明。两者互相发明和勘校,从而把西周甲骨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

二 西周卜骨文字契刻的新认识

如所周知,殷墟卜骨的文字契刻一般是以骨臼一方为上,有关卜辞刻在骨版的近缘部位,刻辞迎兆,自上而下契刻文字再转行。在骨面中部的刻辞,也是以骨臼一方为上,文字自上而下,再向左或右转行的。

西周有字卜骨发现较少,虽以陕西周原扶风齐家村发现为最多,但也仅只五版而已,这就使对卜骨卜毕契刻文字的认识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学者在总结周原甲骨刻辞部位时说,扶风齐家村卜骨,“刻辞都是于骨臼一方为下”。即“周原卜骨以肩胛骨一端向骨臼一端竖刻”。虽“也有横刻的,但不见从骨臼的一端向肩胛扇一端竖刻的,这是周人卜骨的又一特征”(注: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1页。)。具体地说,周原卜骨契刻文字可分下述情况:

(1)以骨臼一方为下。如扶风NH[,1]③:1 “王以我牧单豕豚卜”、扶风采:112“卜曰:其衣车马,囟有”,就是以骨臼一方为下,骨扇一方为上,文字自骨扇向骨臼契刻,再向左方转行。而卜骨上的“筮数”,如齐家採108,其背面的两组也是以骨扇一方为上, 骨臼一方为下契刻的。至于“横刻”者,如齐家採:9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2)有骨臼一方向左,使骨呈横长平置, 再在近骨臼的第一圆钻正面,刻辞迎兆“卯口王曰”的。而齐家採集108卜骨, 虽然背面“筮数”契刻同(1)种情况。但正面的“筮数”在契刻时, 是再将骨臼向左,使骨呈横长平置,“筮数”自上至下契为一竖行,与(2 )种情况相同。

(3)刻毕再将骨臼向右,使骨呈横长平置, 在第一行第三圆钻的正面顺兆刻“伐曰巳”。再在另一行圆钻的正面处刻“六骊”,走向与兆枝相反。

周原卜骨将骨臼向左或再向右,并使骨呈横长平置再契刻文字的用法,得到了邢台西周甲骨的印证。邢台甲骨卜毕契刻文字时,也是将骨臼一方向左,使骨呈横长平置,再从上(近骨中部)向下(近骨缘),呈逆兆方向,自右向左刻“其事……”四行十字的,同于周原第(2 )种情况;然后再将骨臼方向向右,呈逆兆方向刻“其……”,同于周原卜骨第(3)种情况。

不仅如此。陕西长安张家坡出土西周有字卜骨情况也基本如此。有同于周原第(1)种情况者, 在卜骨自骨扇一方(为上)向骨臼(为下)方向契刻一组“筮数”。而在契刻另一组“筮数”时,则同于周原卜骨第(2)种情况,即将骨臼向左,将骨呈横长平置, 自上缘向下缘方向竖刻一组“筮数”。在两组“筮数”之间,划一连接记号(注:陕西省文管会:《长安张家坡村西周遗址的重要发现》,《文物参考资料》,1996年第3期。)。北京房山镇江营西周卜骨上的筮数, 是以骨臼一方为下,自骨扇一方(为上)向骨臼(为下)契刻“筮数”二行,同于周原甲骨第(1)种情况。

虽然周原尚未发现以骨臼一方为上,将骨平置,再自上向下竖刻文字,与殷墟卜骨同制者,但也不能一言以概之说“这是周人卜骨的又一特征”。如山西洪赵西周有字甲骨,就是以骨臼为上,自上而下契刻一行文字的(注: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洪赵县坊堆村古遗址墓葬群清理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4期。)。可以说, 这应是西周甲骨卜毕契刻文字的第(4)种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西周卜骨文字契刻似无殷墟卜骨那样严格的制度,即以骨臼一方为上,刻辞迎兆,自上而下契刻文字。西周卜骨在契刻文字时,或以骨臼一方为下,或以骨臼一方为上,使骨呈竖长方向平置,再刻文字。或骨臼一方向左,或骨臼一方向右,将骨呈横长平置,再在上面契刻文字。而且刻辞虽然守兆,但有的迎兆,有的顺兆,与殷墟甲骨刻辞一律迎兆不同。因而可以说,西周卜骨契刻文字的随意性很大,只不过是在卜毕信手刻上所卜之事而已。此外,西周卜骨的卜辞所见不多,且多不具叙、命、占、验的一套完整程式,而多为文辞简约的记事。

邢台南小汪和其它遗址出土的有字西周卜骨,使学者据周原齐家卜骨总结出的甲骨契刻文字使用方法得到了印证、补充和丰富,从而使认识更为全面。

三 邢台西周卜骨与周初邢地研究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西周邢国乃周公之后,周公东征胜利后为“蕃屏周”并镇抚商祖乙故都邢地民众所封。但由于殷代邢地所在说法不一,因而对今河北邢台为西周邢国所在就有不同看法。邢地所在还有今山西河津县说(《帝王世纪》)、山东定陶说(丁山《商周史料考证》)河南温县平皋说(王国维《观堂集林·说耿》)等。但据学者考订,“以上四说,惟邢台一说不仅文献记载明确,更重要的是还有较多的考古资料作为旁证”。甲骨文材料表明,“至迟在商代晚期,邢地仍是商王朝防御羌方侵犯的一个重地,这个邢地应当就是周初邢国所在,也就是现在的邢台地区,根据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它也应是商王祖乙所迁的邢地”。此外,邢台地区历年所出铜器,也“进一步证明了在西周初期,这里确已成为邢国所在地”(注:郑杰祥:《殷墟卜辞所记商代都邑探讨》,《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师大国文系,1998年5月。)。

不仅如此。近年河北省考古研究又取得重大成果,这就是在邢台市区西北部发现一处范围很大的周代遗址,即南小汪遗址。遗址“南与曹演庄、南大郭等殷商遗址相连,西北与南大汪战国墓地相望”。虽然大部分已被建筑所压,但“时有周代遗物出土,如在郭守敬大街左右两侧的市一中附近、中华宿舍区、团结路南侧等地,均曾发现大量的周代陶器鬲、盆、豆、罐等,有的地方还发现马坑和小型墓葬等。这些都表明南小汪遗址是一处规模较大、埋葬丰富的遗址”(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南小汪周代遗址西周遗存的发掘》,《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此外,集中二百多座墓葬的贵族墓地又有新的收获;而河津、温县、定陶等地,不仅没有有关井侯铜器在附近出土,也没有如此规模之大的西周遗址与之相匹。因此,考古成果也证明了邢台为西周邢国所在说的确切。

不仅如此,南小汪西周甲骨的出土,也为邢台地区就是周初邢国所在再一次提供了新证据。这就是其一,历年出土西周甲骨的地点,有西安丰镐遗址、河南洛阳泰山庙和北窑、陕西周原凤雏和齐家、北京昌平白浮、房山琉璃河燕都遗址、镇江营、山西洪赵坊堆村等西周遗址。其中,多为西周王朝建立前后的政治中心和诸侯国的都城遗址,或少数的西周聚落遗址(或墓葬)。邢台甲骨的发现,表明了此地区在西周王朝地位的重要。这就比古邢国地望的其它诸说,诸如河津说、温县平皋说、定陶说等,增加了新的有力证据;其次,西周中心地区出土的甲骨上,都记有重要的内容。诸如周原岐邑宗庙出土的“这批甲骨文涉及王室的内容不少,且直接记述了周初王室最高统治阶级的政治活动,这是迄今我国发现的金文中所没有的”(注: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47页。)。而北京房山琉璃河燕都城址内,出土的甲骨上有“成周”等字样,为周初燕国都城的始建年代提供了重要依据(注:雷兴山等:《北京琉璃河遗址新出卜甲浅识》,《中国文物报》,1997年3月30日。)。邢台甲骨上的内容也很重要, 卜问事祭和陟祭的祭牲竟然是色泽不同的马。如所周知,商代的马匹十分珍贵,尤以名马为甚(注:王宇信:《商代的马和养马业》,《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1期。)。《礼记·檀弓上》“殷人尚白”。 商人白马自应为最受珍爱,卜辞中“白马”稀如凤毛。“周人尚赤”,在金文中“白马”也所见不多。“有学者指出:金文用白为白色义者罕见。乍册大鼎云:‘公赏作册大白马’仅此而已。但后又有召尊铭中出现一例‘白懋父易召白马,敏黄发微’。因此,邢台甲骨上又出现一例白色马(母马),就很有意义了。这是因为,周代青铜器上罕见的白马,都出现在重要典礼上(公束赏作册大、白懋父赏召)的大贵族间的授受活动中。以此律之,邢台甲骨的占卜用白者,其身份也是地位不低的奴隶主贵族”(注:王宇信:《说邢台西周甲骨“其事”》,《中原文物》,1994年第1期。);其三, 邢台西周卜辞的行款结构基本与周原出土典型西周卜辞“贞辞+辞”的结构相同,而与一般西周邑落遗址出土的甲骨刻辞辞例结构差距较大。西周初期的邢地出土卜骨辞例竟与西周王室卜辞结构相同,不仅表明今邢台地区在西周初的地位重要,也说明此地与西周中央王朝政治文化上联系的密切。这也为关于周初邢地诸说中,只有今邢台地区才可能堪为邢国都城所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预示着河北邢台地区会象陕西周原、丰镐地区和北京房山琉璃河等遗址一样,将会有周初邢国重要遗迹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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