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新出土墓志铭与唐代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新发展_唐人论文

唐代新出土墓志铭与唐代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新发展_唐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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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13)04-0084-10

唐人墓志因系唐代埋入地下的第一手历史实物资料,弥足珍贵,是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唐代历史地理新的实物资料,一定意义上关系到隋唐史及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突破和深化。近年来随着在陕西、河南及全国其他地方唐人墓志的不断发现,业已引起国内考古学、中国古代史、文学史、书法史及历史地理学界学人愈来愈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研究隋唐五代史的最新文物资料而不断引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国隋唐五代史的研究,被饶宗颐先生称之为“继甲骨、简牍、敦煌写卷、内库档案之后第五种新出史料”。晚清以来劳格、陈寅恪、岑仲勉、唐长孺、谷霁光及西人沙畹、伯希和及近年日本学者户崎哲彦、气贺泽保规等均曾利用新发现唐人墓志进行隋唐舆地研究,并取得一些重要个案成果。迄今学术界对唐人碑铭的研究绝大部分集中在考古学、文献学、书法史及历史人物生平本事考订方面,利用唐人墓志研究唐代历史地理近年来也有一些研究成果发表,引人瞩目①。唐人墓志中有丰富的唐代地名、政区地理、军事地理、交通地理、文化地理包括唐人地理观念信息,都是正史文献很少记载的资料,值得给予充分重视。迄今学界对唐人墓志中的历史地理资料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对唐人墓志中所涉及的生态、灾害、交通、政区、地域、人地关系、地域观念等更是很少有人问津。笔者因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出土唐人墓志历史地理资料整理与研究”,近年对出土唐人墓志中的历史地理资料作了一些初步研读、整理,深感其对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性,下面试从四个方面加以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请教于方家。

一 新出唐人墓志与唐两京地理研究的深化

唐国都长安及其陪都洛阳时称西京和东都,是公元7—9世纪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当时世界上建筑规模最为雄伟壮丽的国际大都市②。关于唐两京的规模、形制、坊里等问题,考古、文物、历史地理学界已经探讨多年,历史文献如韦述《两京新记》、宋敏求《长安志》、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在复原唐两地区都城原貌方面都有程度不同的卓越贡献,但对两京大量的街市坊里、苑囿渠池、名人宅第的分布和位置来说,许多问题仍然尚未明了。而目前出土的唐人墓志以两京地区数量最巨,唐人墓志中的相关记载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空白,诚如学者所说唐人墓志“对研究隋唐两京的城市建设、古都风貌都是弥足珍贵的新史料”③。

长安、洛阳作为大唐王朝的国都与陪都,号称东、西两京,是唐朝政治、文化中心,加之长安城东、西、南郊诸原与洛阳北郊邙山为唐朝达官贵戚墓葬集中地,因此两地出土发现的唐代碑石资料最为集中和丰富。近一个世纪以来出土的唐人墓志大约百分之九十即来自两京地区。长安、洛阳地区出土的唐人墓志于唐两京城市及其郊区地理研究价值重大,清人徐松、今人武伯纶、杨鸿年、辛德勇、李健超、赵振华、张剑等均利用唐人墓志对唐长安、洛阳城坊(里)、名人宅邸、郊区景观等作了富有意义的探索④,刊布成果已经十分丰富,但仍然有许多问题尚在探索之中。据李健超多年的研究,隋唐墓志首先补充和丰富了两京坊里宅第研究的内容,在增补两京名人宅第(包括两京建造者的宅第)、公主王孙宅第、陈朝陈氏皇族后裔宅第、宦官在两京的宅第、西域胡人在两京的宅第、唐代文学名人及其书画家的宅第、流寓隋唐两京的高丽、百济人的府第名称、位置等方面,一些原来无法明了的问题都因出土墓志的发现得到证实,墓志还对当时两京城内外一些佛寺、道观,包括外来的祅教(拜火教)、景教、摩尼教的寺院位置、分布有重要的佐证意义。清代学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虽为研究唐代长安、洛阳城市地理的经典名著,但记录多有阙略,且详于长安而略于洛阳,甚至于一些重要的坊里如西京延祚坊、通善坊,东京福善坊、德懋坊、进德坊、富教坊、嘉猷坊中的宅第在该书中皆无具体内容,而墓志中则很大程度补充了这方面的空白。目前墓志中涉及的两京坊里宅第已经与文献提及的原数目相接近。同时新出土的唐人墓志还对《唐两京城坊考》有重要检验、印证意义,得出“从出土唐墓志来检验(《唐两京城坊考》),绝大部分内容是正确的、可信的”结论⑤。张剑则利用近年来洛阳地区出土的墓志揭示了洛阳城近郊王城、成周、谷城、祝融城、唐米城、北月城、新城、河阳城等八座古城的存在及其部分古城的坐落位置⑥。

如果说隋唐两京城坊多少还有历史文献作为基本记载的话,那么若要复原唐两京所辖乡里分布及其地名,唐人墓志就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手资料。据宋敏求《长安志》,唐朝长安城郊有104乡,其中万年县有45乡,长安县有59乡,但至北宋时人们对此已经知之甚少,《长安志》仅记13乡8里;虽然北宋张礼《游城南记》、元代骆天骧《类编长安志》有所补充,但距实际乡里数字仍然相差甚远。幸运的是上世纪以来随着西安、洛阳城市建设的发展,出土了大量唐人墓志,并且大多被有关考古、文博单位收藏和整理出版,为钩沉考索已经湮没在岁月烟尘中的唐代两京郊区乡村里提供了有力的新资料,使得一定程度上复原唐东、西两都所辖乡里成为可能。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至今,武伯纶、杜文玉、李健超、张剑、程义、王原茵及日本学者爱宕元等皆曾运用出土唐人墓志所载葬地对长安、洛阳城郊的乡里进行考索,丰富了对唐两京郊区乡里的认识。其中武伯纶考证出了长安、万年县七十二个乡里,大大超过了宋敏求《长安志》所载的数量⑦,拓荒之功不可磨灭。王原茵通过对出土于西安郊区的隋唐墓志分析,复原了墓志所见的乡、村、里、原所在方位,并探讨了葬地与出土地古今地名的演变⑧。近年来程义又继武伯纶研究之后,以新近出土墓志资料增补了隋代14乡、5里,唐代16乡、33村、19里,并发现唐代长安郊区的乡名基本上沿袭隋代之旧,但乡和里分属不同的系统,之间无统辖关系⑨。近年出土的《杜玄礼墓志》载墓主生前于开元七年“于京城西开远门外七里临睪(皋)驿前,预修砖堂塔一所。北边秦甸,斜接上林。南望周原,旁临通漕。左瞻凤阙,右接鲸池。平陆坦然,寔为信美”⑩。寥寥数语,将唐长安西郊馆驿、漕渠、陂池、原野等景观摄录下来,十分逼真形象,是为唐长安西部郊区的一条新史料。按“临睪驿”当为临皋驿之笔误,该驿在长安开远门外龙首乡。宋敏求《长安志》云:“临皋驿在县西北一十里开远门外,今废”(11)。关于此临皋驿,除《杜玄礼墓志》外,另有两方唐人墓志也曾提及。《王守节墓志》称墓主葬于“临皋驿之平原”(12);《史堵颖墓志》也称史氏葬于长安县龙首乡小严里,并说“小严村即开远门外临皋驿西南”(13),可见并非孤证。这三方墓志对于复原唐长安西部郊区交通与景观地理有重要实证价值。

张剑则利用洛阳出土的大量唐人墓志对北魏、隋唐洛阳近郊的县乡里村分布、乡里地名及其变迁、今古位置差异复原作了富于成效的研究,认为墓志反映出北魏洛阳城北郊和西郊分为洛阳、河阴两县,其中洛阳县计有8乡69里,到了隋代河南、洛阳两县的乡里村名则与北魏时期已经完全不同,墓志表明唐代洛阳县有15乡,33里,17村,墓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平阴乡有平阴、南陶、陶村、凤凰、吕乐、安善、积润等十三个里,而且唐代洛阳乡里隶属关系复杂(14),有里隶村的记载,也有村辖里的情形,俱见于墓志中(15)。应该说利用唐墓志资料开展对唐两京郊区乡里分布的研究是唐代两京历史地理研究中的一大亮点,富有拓展意义。虽然墓志多有对墓主生前歌功颂德的谀辞,但卒葬的时间与地点等却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无须虚构粉饰,因此利用墓志中墓主卒地和葬地来复原唐两京近郊乡里村落无疑是一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因而也具有较高可信度。

二 墓志所涉唐代政区变迁资料及其价值

出土唐人墓志中包含有丰富的唐政区及其变迁记录资料。墓志虽然以记录墓主郡望、家世、生平仕宦、生卒年月、葬地及歌功颂德为主要内容,但有墓志的唐人大多生前曾经仕宦多个州(郡)、县,任职地理空间变动性、跳跃性大,墓志的叙述客观上留下了当时政区沿革的第一手资料。近百年出土发现的数以万计唐人墓志中所记录的仕宦政区,几乎可以覆盖唐朝所有道、府、州(郡)、县,换句话说,唐朝设置过的政区包括在两《唐书·地理志》、《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记载的政区地名几乎都可以在墓志中得到坐实,还包括文献记载遗漏的若干州、县、乡、村、里。出土唐墓志中的政区资料大致具备如下特点:一是墓主仕宦州县名称与两《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对照基本上可以相互印证,成为唐代政区地名资料的又一记载系统,并由此证明历史文献对唐代政区记载的真实性毋庸置疑;二是唐朝一些曾经短暂设置、省并的州、县以及特殊原因设置的特殊州县在墓志中也能找到相应的记载;三是唐代不同时期墓志所载政区大致能够反映出唐朝行政区划及其地名演变的基本过程,而且对古籍文献失载阙漏者有重要补充价值。笔者目前正在进行出土唐代墓志所涉政区地名统计比勘,已经汇集大量数据,俟后整理刊布。在这其中,最有意义的莫过于那些唐代曾经短暂设置、昙花一现的州县的记载。

唐人墓志于政区地理最重要的在于客观记载下来了不少建置短暂的政区,因墓主曾经亲历任职显得更加真实可信。如墓志数度提及的“仙州”,就是一个典型个案。仙州为唐玄宗开元年间于河南道设置的行政区,存在时间十分短暂,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6《汝州》:“开元三年,於县(叶县)置仙州,以汉时王乔於此得仙也。二十六年废仙州,属许州。其年,又割属汝州”(16)。如此则仙州作为州一级政区在唐代仅仅存在了二十三年时间,无怪乎在唐史文献中很少有关仙州的记载,但唐人墓志铭中却多次到仙州,证实其曾经确实存在,如《杨岌墓志》说墓主“解褐补仙州叶县尉”,知仙州辖有叶县(17)。无独有偶,《崔杰墓志》也提及崔杰之父崔志廉曾任仙州刺史(18)。崔杰卒于天宝十五载,则其父授仙州刺史肯定在开元十五年前,此期间仙州尚未撤并,因此墓志记载可信。不仅如此,更有实证意义的是洛阳新出土《衡守直墓志》明言仙州为“新造之邦”:“特拜仙州刺史。夫仙州者,新造之邦也”(19)。衡守直很有可能为仙州历史上第一或第二任刺史。墓志还有如下记载:仙州“人希土旷,难安易扰。洪惟启迪,式践棐彝。均井邑以居之,通贸迁以利之,谨行量以平之,垂礼让以节之。犹是繦负而归者,动以万计”。表明衡氏治理仙州颇有政绩,农商并举,招抚流亡,参之以儒学教化,将这一初创的新州治理得井井有条(20)。新近出土的《程伯献墓志》中也有其由夔州刺史任转授仙州刺史的记录(21)。虽然没有记载具体时间,但根据仙州的置废时限,也当在开元前期。程伯献为初唐名臣程知节孙,墓志载程氏以开元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薨于仙州任上,享年六十有五,则其出任仙州刺史时该州确实置立不久,与《元和郡县图志》所载仙州置废时间相符。

武则天时期设置的鸿州为时更短,不过十年即废罢,但在唐墓志中仍然留下记录。《阳俭墓志》有墓主“寻授持使节鸿州诸军事、鸿州刺史”(22)的记载,正是证明。据《藏怀亮墓志》,唐玄宗时期的镇守北疆名将藏怀亮入仕不久即“迁鸿州长道府左果毅长上”(23),由此可知唐在鸿州设立有折冲府长道府,也显示了鸿州军事地位的重要。《卫子奇墓志》则言墓主以门荫入仕,“选授鸿州参军事”(24)。按鸿州置于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年),治渭南县(今陕西渭南老城北),领渭南、庆山、高陵、栎阳、鸿门五县。大足元年(701年),废鸿州入雍州。《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天授二年置鸿州,分渭南置鸿门县,凡领渭南、庆山、高陵、栎阳、鸿门五县。寻废鸿门县还入渭南。大足元年,废鸿州入雍州也”。因设置短暂,仅仅十年时间,见于唐书列传任职该州者甚少(25)。《阳俭墓志》和《藏怀亮墓志》的出土,无疑是为唐鸿州行政区的存在提供了新资料。

再如鄚州,也是唐代短暂存在的州一级政区,在开元年间墓志中曾经反复出现,而且“鄚州”和“莫州”互见。“鄚州”和“莫州”是一州还是二州之异?按鄚为古国名,始建于西周,为燕国附庸。查考史籍,《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云:莫州“本瀛州之鄚县,景云二年于县置莫州,割瀛州之鄚、任丘、文安、清苑,幽州之归义等五县属之。其年,归义复还幽州。开元十三年,以鄚字类郑字,改为莫。天宝元年,复为莫州,管县六”。鄚州为唐景云二年置,治鄚县(遗址在今河北任丘市北鄚州镇),辖境相当于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任丘、文安、保定、清苑等地。开元十三年(725年)以“鄚”字类繁体“郑”字,故改名莫州,如此墓志中的“鄚州”与“莫州”实为一州。《程思庆墓志》载程氏尝授鄚州文安县尉,开元十一年卒于任上(26)。近年在洛阳出土的《李问政墓志》也载李氏在和州刺史任时“以所部县令犯赃,贬授鄚州别驾”(27)。两方新出土唐人墓志中的记载,与《元和县图志》的记载可互为印证,且在时间上也与该州的置废相吻合,由此“鄚州”的存在也自成事实无疑。由“鄚州”到“莫州”实际只是州名的变动。唐中央为改变南北朝隋以来长期存在的州县重名混乱状况,于开元十三年由朝廷下诏“避文相类扩声相近者”(28),天宝元年更易天下110处县名,使同名县大大减少(29),这在墓志资料中也有多方面的反映,鄚州改为莫州即为其中一例。

奉先县创置于开元四年,系唐玄宗李隆基为纪念其父亲睿宗陵寝所在改同州蒲城县所设。《旧唐书·地理志》云:“(开元)四年,改同州蒲城县为奉先县,仍隶京兆府”;《旧唐书》卷八《玄宗纪》载:(开元四年十月庚午)“葬睿宗大圣贞皇帝于桥陵,以同州蒲城县为奉先县,隶京兆府”。两条记载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后者时间更具体一些。奉先县的地名存在时间较长,从唐开元四年(716年)到北宋开宝四年(971年)一直作为唐皇陵所在县得到保护和祭祀,而且因著名诗人杜甫有《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而声名远扬。《唐代墓志汇编》收录的《卢明远墓志》,是有关创设奉先县的第一手资料:“释褐汾州平遥县尉,历同州蒲城县尉。御史大夫宋璟以公清白闻天子。明年,有诏改蒲城县为奉先县,隶属京兆府,以邑有陵寝也。乃授奉先县尉”(30)。据此墓志,卢明远正是在任职蒲城县尉时,蒲城县被诏改为奉先县,他也就自然成为第一任奉先县县尉,是将陵寝所在县改为陵县的亲身经历者,因而这是一条珍贵的县名变迁史料。

唐代一些州县名称的变迁与避帝王名讳相关,新出土墓志资料提供了时间上更接近而又系墓主亲历的具体记录。以蜀地为例,因避讳而更改的县名在墓志中同样有所反映。合州新明县本为新民县,武德二年分石镜县置,后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更为新明县,县治在今四川岳池县罗渡镇。《大唐合州新明县丞李君(诏)墓志》对此可资印证:“年二十,明经举,射策高第……再迁合州新明县丞”(31)。墓主葬于高宗开耀二年(680年),新明县早已取代“新民县”,故顺理成章。再如绵州昌隆县,自西魏设置以来历北周、隋、唐,至先天元年(712年)唐玄宗即位,因避帝名讳,改称“昌明县”。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年)又因避李存勖祖父讳,改为彰明县(今为江油县),这在墓志中也留下了记录,有两处涉及诏改前的昌隆县。弘农郡人刘义弘“应诏孝廉及第”后,“释褐绵州昌隆县尉”(32)。按墓志载刘氏卒于显庆元年,则授昌隆县尉当在高宗初年;《马珍墓志》也载墓主“永徽三年奉诏授绵州昌隆县令”(33)。两方墓志所及皆为高宗时期的记录。先天元年唐玄宗诏改昌隆县称昌明县,“昌隆县”这一县名从此在墓志中消失,说明墓志严格遵从了国家政令对政区命名的要求。

三 墓志所见唐代乡村地名资料及其价值

唐人墓志于地名学的意义,最难得的是保留了在正史文献中绝少记载的唐代若干乡村地名资料。这些乡村地名由于墓志中记述墓主葬地具体方位而得以保存,殊为珍贵。关于唐代地名的研究,当今学者凭借的史料大多仍然以传世文献为主,如华林甫《论唐代的地名学成就》就主要依《元和郡县图志》和《括地志》残本为史料依据(34),而且研究范围以州(郡、府)、县级地名为主,很少探讨乡村地名。除了前揭武伯纶、程义、张剑等人对长安、洛阳近郊乡里及其地名作过考证外,学界对唐代其他地区的州县郊区乡村地名问津者甚少,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无疑是文献中唐代乡村资料的极度困乏和阙略,近乎无米之炊。幸运的是,现在大量新出土的唐人墓志中因大多记载墓主葬地而使得一大批未见诸史籍文献的乡村建制及其地名得以保存和再现,也使我们今天对唐代乡村地理的研究有了进一步拓展的新空间。这方面的资料在墓志中包含较多,限于篇幅兹举几例:收录在《唐代墓志汇编》中的《解进墓志》载墓主为“京兆府户县八步乡解村人”(35),可见京兆府户县辖有八步乡解村这一基层组织,这一村名未见《元和郡县图志》、《长安志》等任何舆地文献记载,为墓志中所仅见;再如《王大剑墓志》载述墓主元和四年八月三十日病卒于襄阳郡襄阳县春台乡汉阴里(36),可知唐襄阳县有春台乡汉阴里;同书《崔夫人墓志》载崔氏元和九年病逝于襄阳郡,安葬于“郡东八里汉阴之原”(37),这个“汉阴原”应该与《王大剑墓志》中的“汉阴里”为同一地方,可知汉阴里的具体地理位置就在襄阳城东郊,或许是唐代襄阳郡的集中墓区。但从墓志看,襄阳县清平乡招贤里盖因风水优越,更受青睐,为襄阳士大夫家族墓地选择较集中之地。《卜府君墓志》中墓主卜氏就在生前选定此处为墓地,后十年卒,亲属遵照遗嘱安葬于此(38)。此外,《石氏夫人墓志》记载石氏夫人有别业在恒州“郭下县六上乡北房头村”,同墓志还记载夫人平时寄居“平山县西北三十里望仙乡北白雁村”(39)。以上所举皆为文献中仅见于墓志的唐代乡村地名,并且有的还指出了距离县城的里程和具体方位,虽然这些唐代村落地名早已在后世湮没无闻,但能在墓志中保存至今,对于我们今天从事唐代区域乡村地理的复原研究显得殊为珍贵。

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一般为乡—村—里三级,如长庆二年的《大唐陇西郡君夫人墓志》载墓主卒后“安厝于万年县浐川乡上傅村观台里”(40),高力士后裔高克从卒后葬于“万年县浐川乡郑村”(41),大中年间宦官孟秀荣死后葬“京兆府浐川乡姚村口口里”(42),《太原王夫人墓志》更明确记载墓主葬“万年县浐川乡上傅村观台里”(43),可见关中京畿地区实行的是县—乡—村—里基层组织层层相属制度。但县—乡—村—里相属关系在各地情况也略有差异,并不尽相同,张剑通过对出土于洛阳地区的大量墓志分析后认为,唐代基层乡里关系比较复杂,因地而异,作为地名来说,村与里没有区别,都是方位词,而作为行政级别来说,两者则有级别高低之分,但也不固定。唐代洛阳墓志中反映村属里的有9例,里属村的6例。村里间不仅大小有别,而且同一村里在不同时期地位还会有不同的变化。对于形成这种变化状况的原因,张剑推测可能与村里人口的增多或减少相关(44)。但从更多墓志看,唐代县—乡—里(村)相属的基层行政区划组织结构仍然具有普遍性。《李琼墓志》载李氏卒后“安厝于襄阳县习池乡之西挹里”(45),其中的襄阳县习池乡西挹里就是山南东道襄阳郡下襄阳县的一个实例。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唐人墓志还曾经出现过乡里有“坊”的记录,如《车府君墓志》明载车氏大和七年病逝于汧源县太平乡崇义坊之私第(46)。汧源县即今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这个崇义坊到底是乡以下与村、里平级的行政单元抑或只是村、里中的一个人口片区?目前尚不明了。新出唐人墓志所反映的这种唐代乡村基层组织的复杂性无疑为研究中国中古乡村政权结构和社会组织提出了新课题。

四 墓志所反映的唐人地域观念

正如许多治舆地学者所揭示,中国古代地理学思想与知识体系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中国古代堪舆学(也即风水学),堪舆学在古人住宅基址与墓地选择方面运用最多,这在唐人墓志中也有充分反映。利用唐代墓志中碑铭资料探讨唐人人地关系认识、地域文化观念、星野观念、堪舆风水、灾异观念及其南北文化观念等都会一定程度推进中国地理学史研究的深化和拓展,也是今后中国地理学史一个任重道远的大课题。唐人墓志中有较为丰富的地域评价和地域文化观念资料,目前尚未引起较多的关注,这里仅对墓志中记录较多的地域评价资料作简要引证和讨论。

从大量出土唐人墓志看,唐人在追述墓主生前仕宦地时,往往会出现对任职地的地理特征介绍及其地域人文环境评价,虽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综合起来看,却是唐人地域认知和地域观念的第一手资料,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唐代各地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实际,另一方面也真实反映了唐人心目中的地域印象和优劣评价,这在唐人墓志中有多方面的记录和体现。首先,唐人墓志对墓主仕宦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大致都有简略概括,虽惜墨如金,但往往寥寥数笔即勾勒出某地大致地域特征。如墓志言及郢州,以“荆蛮蠢彼,用切诗人。江汉沔然,是惟国纪”(47)形容,虽系点化《诗经·小雅·四月》诗句而来,却也十分贴切。对陕州的地理评论则是“以二崤之地,当两京之冲”(48),准确揭示了陕州地处两京间重要的交通地位。对唐北部边境胜州(治所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衡府君墓志》如是描述:“山连古塞,乍侦胡尘。地接长城,时修汉堞”(49),寥寥十六字即把胜州的“边城”特征与军事氛围点画出来,让人不由得想起范仲淹《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的陕北“边城”意境;类似的还有《张怀寂墓志》中的叠州(今甘肃省迭部县):“此州境邻浑冠,地带山岩,烽候屡惊”(50)。胜州和叠州皆为唐朝东北与西北边防重镇,汉代以来即是农牧民族的边界,初唐时更是狼烟频传,屡遭突厥与吐谷浑的侵扰,军事冲突不断,这两个武则天时期墓志所写符合当时两地区军事地理实际状况。

中唐以前,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在北方黄河流域的长安、洛阳一带,中唐以后虽然全国经济重心区逐渐迁移至江淮地区,但士大夫们文化心理中“京洛乃核心文化区”意识仍然十分牢固,因而唐人墓志中南北文化畛域差异观念十分鲜明,北优南劣的评价比比皆是。如墓志中对江南的人文地理评价往往较差:“夫荆扬之东,瓯闽之北,郡列廿,地方立千。吏多聚缗,俗好击剑”(51)。正因为江南礼教淡薄,民风剽轻,所以墓志中提及官员在江南任职者,大多要彰显他们如何在江南地区倡行儒教,移风易俗,德刑并重,严惩豪猾,以教化民风;墓志对岭南的地域印象近乎恐怖,如康州(今广东德庆市)在北方士人看来就是炎荒边檄之地,赴该地任官无异于生离死别:“元功未集,朝谴远戎。为障厉之人,窜流禦之地。贾生恸哭,世事伤心;马援南征,足疾感发。……云谿昼暗,毒雾成昏”(52);唐人对泉州和广州的印象虽然并不那么恐怖,但却也好不了多少,据《故泉州长史太原郭君(品)墓志铭并序》,郭品通天元年迁广州海南县令,墓志云“境称瓯越,邈矣天涯。界号番禺,悠然地角”(53)。唐代岭南除了泉州、广州为海上通商口岸外,其地大多呈现蛮荒状态,加之远离京、洛文化中心,又多为朝廷流贬官员之所,因此唐人向来视赴岭南为畏途。唐人墓志对此地的记录一般都是感叹墓主受诬蒙冤流贬“南荒”时才涉及的地域,加之空间距离极为遥远,往往有“天涯海角”之评论。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唐人墓志撰写中,对墓主任职之地的评价,多为褒扬赞美之辞,一方面以良地奥区衬托墓主受朝廷倚重,委任镇守,另一方面也有突出墓主佳行懿德、治理有方之意。所以诸多墓志中每写墓主调任一地,即有对该地称颂赞美性的地域评价,或者说墓主的任职地总是与该地的良好评价相伴随。透过这些多少有所溢美的评语,不难看出这样的墓志“书法”固然是为衬托传主光荣经历,当然也有展示对撰碑者史地知识渊博的炫耀。但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地域评价更重要的则是反映了若干唐代区域政治经济信息、文化地位及时人的地域观念。如《赵王(福)墓志》述及赵王被皇帝任命为梁州都督,即对梁州(今陕西汉中)历史地理作如是评论:“近届褒中,良木云蔚,嘉鱼潜跃。汉帝因其王业,蜀将由其作险。宗懿光临,允谐望实。郑武入仕,齐攸居藩”(54)。汉中为楚汉相争时汉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之地,也是唐代山南政治军事重镇,帅镇此地者皆出将入相之重臣,而且汉中生态环境优越,人文历史悠久,西晋左思《蜀都赋》即对汉中赞美有加:“嘉鱼出於丙穴,良木攒於褒谷”,《赵王(福)墓志》对梁州褒扬性评价当由此引申。《李义璋墓志》载李氏由果州浪池县迁并州寿阳县丞,同时评论说“大夏遗塸,太原故郡,星分营室,地接京陵。山川当七邑之冲,仁物尽一都之会”(55),反映出并州(今山西太原)在唐代的人文、交通区位优势;在《霍松龄墓志》中,这一特点表现得尤为典型。霍松龄父亲霍思恭曾任雍州渭南县丞、虢州司法参军事,墓志即评论渭南为“秦中肩髀之邦,言从贰政;陕西唇齿之郡,首弘佳绩”;霍松龄及第授泾州参军事,则云“泾属渭汭,附届王畿。命我参卿,聿膺时选”;转郑州阳武县尉,则“户牖万家,即陈平之故里;东南一尉,比桥玄之就职”;述及霍氏转任汴州浚仪县主簿,则言“梁宋城池,淮湖控引。舟车所凑,是谓三河之居剧”;至主人升至洺州永年(今属邯郸市)县丞,则说“赵郡奇士之乡,魏国先王之壤。甿俗殷阜,工商并会”(56)。霍松龄于垂拱四年卒于私第,终年63岁。一生所历皆为县尉、县丞、主簿类基层官职,品秩不高,政绩平平,除了不排除怀才不遇的可能外,其本身似也无多大理政才干,乏善可陈。但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一墓志的主要价值并非霍氏的仕宦经历,而在于对墓主仕历追述中接连不断的地域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唐人心目中的地域印象及其从中折射的区域地理、经济、文化信息,如其中对汴州、洺州的地理评价中都透露出两地舟车辐凑、甿俗殷阜,商品经济繁荣发达的状况,反而是十分珍贵的唐代区域经济地理的新资料,值得引起重视。

五 余论

唐人墓志中的地理资料庞杂而零碎,更多地反映在唐代长安、洛阳两京城坊、政区(府、州、郡、县)的废置变迁以及乡村分布、乡村地名的保留和地域文化观念等人文地理方面,反映各区域自然地理方面资料相对较少,这也是由墓志的特点和局限性所决定的。但只要条分缕析,细加剥离,我们会整理出不少前所未见的唐代地理新资料,有助于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新拓展,比如我们如果把数以万计的墓志所涉及的唐代、道、府、州、县地名一一汇总起来,就完全可以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唐代政区地名系统数据库,与传世文献中的唐代政区地名相印证;墓志中除了两京郊区外,还记载了大量墓主葬地所在的南北乡村地名、方位、地貌和人文景观,为我们进行唐代乡村地理复原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可以将唐乡村历史地理的研究大大推进一步;另外就唐代交通地理研究而言,由于唐人死后有归葬洛阳北邙或故里先莹的习俗,不少达官显贵更竞相将洛阳北邙山选为身后安息之地,墓志往往记录了卒于偏远任职地的官员亲属扶柩护送至安葬地所经水陆交通线沿途的山川、馆驿、城镇及其所花费时间等,也为研究唐代交通路线和交通效率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资料。但就唐代历史地理研究的整体角度考量,唐人墓志毕竟也只是一种辅助性新资料,资料本身往往较为破碎、零散,无法完全替代传世文献。另外墓志由于撰写者史地知识的差异和记忆的错误,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原发性”讹误,如《卢有邻墓志》无中生有误记利州有汉南县(57),《严郎墓志》将通州宣汉县误作“宣澣县”(58),诸如此类的错误,使用者不可不察。只有将出土的地下墓志资料与传世文献结合起来互为比勘印证,并尽可能地再辅之以针对性的实地考察,才能够真正在唐代历史地理研究中发挥出土墓志文献的应有价值。

①周晓薇、张沛、张萍等利用唐人墓志铭对唐代府兵折冲府和唐两京城坊的考证弥补了两《唐书》对折冲府及长安、洛阳城坊数量及其地理分布记载的缺失和遗漏(周晓薇:《唐折冲府考校补拾遗》,《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3辑;张沛:《折冲府汇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年;张萍:《由唐墓志增补两京城坊宅第》,《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2辑);艾冲、王乃昂等近年来利用在内蒙河套地区发现的唐人墓志铭对唐“六胡州”城遗址地理定位进行了有益的新探索,参见艾冲《唐代河曲粟特人“六胡州”治城的探索》,《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王乃昂、何彤慧等:《六胡州城故址的发现及其环境史意义》,《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2辑),都是利用新发现唐人墓志资料研究历史地理的代表性成果。

②傅熹年:《隋唐长安、洛阳城规划手法的探讨》,《文物》1995年第3期。

③李健超:《洛阳西安出土隋唐墓志与隋唐两京城坊(里)的研究》,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4页。

④武伯纶:《唐长安郊区的研究》,《文史》第3辑,1963年,(北京)中华书局;杨鸿年:《隋唐两京坊里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李健超:《增订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张剑:《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之关系》,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33—162页。

⑤李健超:《洛阳西安出土隋唐墓志与隋唐两京城坊(里)的研究》,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4页。

⑥张剑:《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之关系》,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33至140页。

⑦武伯纶:《唐万年长安县乡里考》,《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武伯纶:《唐长安郊区的研究》,《文史》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⑧王原茵:《隋唐墓志的出土地与葬地》,《碑林集刊》第6辑,(西安)陕西美术出版社,2000年。

⑨程义:《隋唐长安辖县乡里考新补》,《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4辑。

⑩《大唐朝议行内侍省宫闱局丞上柱国公士杜君(玄礼)墓志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5册,(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347页。

(11)宋敏求:《长安志》卷12《长安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3年,第25页。

(13)《史堵颖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册,(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23页。

(14)张剑:《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之关系》,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40至148页。

(15)张剑:《关于唐代里坊的几个问题》,《河洛文化论丛》(二),(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从墓志谈唐代东都县乡里村与唐墓的分布》,《洛阳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

(16)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汝州》,(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67页。

(17)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10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01页。

(18)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17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55页。

(19)《大唐故仙州刺史衡府君(守直)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36页。

(20)《大唐故仙州刺史衡府君(守直)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36页。

(21)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开元48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488页。《程伯献墓志》记载墓主卒年比较特殊,署为“唐百有二十一年夏五月十二日”,换成唐纪年应该是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则程伯献出任仙州刺史至少在此十二年前即开元十五年以前。

(22)《大周故银青光禄大夫尚方监阳君(俭)墓志之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84页。

(23)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09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21页。

(24)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10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23页。

(25)文献仅有王旭任鸿州参军的记载,见《旧唐书》卷186《王旭传》:“旭解褐鸿州参军,转兖州兵曹”。

(26)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11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15页。

(27)《大唐正议大夫行鄚州别驾李公(问政)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34页。

(28)刘昫等:《旧唐书》卷8《玄宗纪》。

(29)华林甫:《论唐代的地名学成就》,《中国自然科学史》1997年第1期。

(30)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11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10页。

(31)《大唐合州新明县丞李君(诏)墓志》,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编》,开耀00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53页。

(32)《大唐故左武卫兵曹参军刘君墓志》,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上元04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24页。

(33)《马君之墓志》,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调露02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65页。

(34)华林甫:《论唐代的地名学成就》,《中国自然科学史研究》1997年第1期。

(35)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元和04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75页。

(36)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元和03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74页。

(37)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元和07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01页。

(38)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长庆01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69页。

(39)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元和10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26页。

(40)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长庆02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73页。

(41)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编》,大中00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73页。

(42)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编》,大中03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94页。

(43)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编》,大中04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99页。

(44)张剑:《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之关系》,赵振华主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第148—149页。

(45)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大和05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32页。

(46)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大和06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39页。

(47)《大唐故持节郢州诸军事郢州刺史卢府君(承基)墓志》,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9页。

(48)《大唐幽州都督姚府君(懿)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04页。

(49)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天授01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02页。

(50)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天授03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54页。

(51)《唐故朝议郎行右武卫长史赐绯鱼袋上柱国兰陵萧府君(怤)墓志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46页。

(52)《周故灵武军副使吉公(琯)志文》,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90页。

(53)《故泉州长史太原郭君(品)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15页。

(54)《大唐故赠司空荆州大都督上柱国赵王墓志铭》,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亨01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94—195页。

(55)《唐故泗州录事参军李君(义璋)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03页。

(56)《大周故洺州永年县丞霍君(松龄)墓志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92页。

(57)《卢有邻墓志》全称为《大唐故文林郎守徐州沛县主簿范阳卢府君(有邻)墓志铭并序》,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62页,其中谓“夫人李氏,……皇朝利州汉南县丞义征之孙”。按唐武德元年改义成郡为利州,辖绵谷、益昌、葭萌、胤山、景谷五县,并无“汉南县”。《元和郡县图志》卷22《山南西道·利州》对此记载甚明,显系撰墓志者误植。隋唐曾在襄州(今湖北襄阳)设汉南县,时间很短,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析宜城分属率道县、汉南县、上洪县,唐贞观八年(632)省汉南县入率道县,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率道县为宜城县。

(58)《严郎墓志》全称为《唐故通州宣澣县尉严君及夫人墓志铭并序》,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咸亨06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53页。揆考两《唐书·地理志·通州》,唐通州属县有宣汉县而无“宣澣县”,此当系撰墓志者不慎造成之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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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新出土墓志铭与唐代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新发展_唐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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