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中的劳动价值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论文,理论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39(2001)04-0006-03
有人在学习了西方经济学和《资本论》以后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总感觉太抽象,与现实的市场价格差距太大,不如西方经济学的供需价值理论更接近实际、更有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消极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了解《资本论》与西方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内容上的重大区别;必须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资本论》劳动价值理论。
(一)
《资本论》的内容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有严密的结构体系和内在的逻辑性;《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抽象法,即透过现象揭示本质,重点是揭露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而西方经济学则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具体运行及其表现,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家获取利润服务的。经济事物的表现虽由本质所决定,但也会因实现的条件和影响因表现作用的不同,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和现象也不会完全一样。比如:马克思在扩大再生产的实现论中,提出国民经济按比例和第一部类的增长大于第二部类的规律;可是,在现代经济中往往是国民经济失调,或第二部类的增长大于第一部类。又如:马克思在农业经济理论中,提出了土地肥力会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土地报酬规律;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的是土地报酬递减现象。如果就此得出结论,说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过时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实证面前是错误的,则只能说这些人并不真正懂得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甚至连起码的哲学知识都不清楚。
我们现在学习经济理论,就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因而我们不仅要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而且要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及其表现,并使其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我一向主张:以马列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吸取西方经济理论中科学和有益的内容,并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发展马列主义经济理论,建立起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二)
劳动价值理论并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只是批判地吸收了古典经济学派的劳动价值理论,并加以改造、充实和发展,建立了完整的、科学的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
早在《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生产某个物品所必须花费的劳动时间属于这个物品的生产费用,某个物品的生产费用也就是它值多少,即它转卖多少钱。”(注:《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61页。)又说:“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注:《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62页。)列宁认为:这已经“接近劳动价值理论了。”(注:《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13页。)其后,马克思在《哲学贫困》一书中,肯定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并在批判普鲁东的错误中,阐明了劳动价值问题,着重说明了“劳动本身就是商品,它是作为商品由生产这种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要生产这种商品需要什么呢?需要为了生产维持不断的劳动即供给工人活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物品的劳动时间。劳动的自然价格无非就是工资的最低额。”(注:《哲学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94页。)虽然在这里,马克思还没有明确地把劳动和劳动力进行区分,但已预示了这种区分;从而纠正了亚当·斯密在劳动价值理论中混淆劳动和劳动力的错误,并为建立科学完整的劳动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所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我们见解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在我的1847年出版的反对普鲁东而写的著作《哲学贫困》中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虽然只是论战性的表述。”(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0页。)其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出了科学、系统、完整的劳动价值理论。从本质到现象,从价值决定到市场价格,从价值规律到供需规律,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只是囿于《资本论》内容叙述的内在逻辑性,其劳动价值理论分散于《资本论》的一、二、三卷中。很多人在学习中,往往只注意第一卷的价值决定理论,而忽视了第二、三卷,特别是第三卷中有关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形成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太抽象,与市场价格差距太大的错觉。就是在《资本论》的教学中,往往也是按照《资本论》的章节或内容顺序进行要点释义,绝少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全面系统的讲授或前后串连;在当前《资本论》教学时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对内容非常丰富的《资本论》进行教学,已经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从人们最常见、最需要、最一般存在的商品进行分析,说明了商品的价值源泉、价值实体和价值决定。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时,延用了古典学派对商品二重性的提法,但抛弃了古典学派把交换价值与价值混同的错误,并说明了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辩证关系;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才是内含于商品中的实体;不过,价值要在商品交换中表现出来,表现为交换价值。所以,严格地说,商品二重性应该是使用价值和价值。
马克思在分析了商品二重性以后,进一步说明了商品是劳动商品,因而劳动才是价值的源泉。马克思的又一个重大贡献是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即劳动的二重性。劳动都是采用一定形式和一定方法,产生一定效用的具体劳动;又都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一般性的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构成价值的实体。可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并不是生产该商品所耗用的个别劳动量。因为,在市场交换中,同样的商品不管生产时用去了多少个别劳动,都只能按社会必要劳动量所决定的同一价值进行交换。如果停留或固守在社会主义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上,就很可能产生一种错觉,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太抽象,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太大,很难理解。其实,这只是马克思揭示了商品价值的本质,并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全部内容。
马克思在分析论述了价值源泉、价值实体和价值决定以后,就根据商品二重性矛盾运动形成的商品交换,及其历史发展,提出了商品交换的价值形态。即:简单价值形态、扩大价值形态、一般价值形态、货币价值形态。货币价值形态的形成,就使商品二重性矛盾的发展出现了重大的飞跃,外化出商品与货币交换的矛盾;通过交换,商品价值外化表现为货币,也就是商品价格。所以,商品价格就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价值是本质,商品价格是其货币表现形式;商品价格必然由商品价值来决定,即商品价值决定商品价格。但是,价格与价值毕竟不一样,价格虽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由价值决定,而在各种原因的作用下,价格会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价格与价值的这种辩证关系,就是价值规律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虽然从理论上阐明了价值表现为价格实现商品交换,但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商品价值从生产到销售表现为市场价格,还需要有一系列的转化过程;而且这种转化过程是随着资本与剩余价值矛盾的发展而实现的。这样,马克思就在阐述了价值形态,提出了商品二重性矛盾转化出商品与货币的矛盾以后,进而根据商品与货币矛盾的发展和转化,分析说明了资本与剩余价值理论。
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特定社会历史发展的条件下,简单商品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与货币的矛盾转化成资本与剩余价值的矛盾。马克思用了大量的篇章分析说明了资本和剩余价值及其矛盾运动的发展,提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伴随着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即生产费用加平均利润;从而形成了劳动价值的一个重要的飞跃,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生产价格在商品交换中又转化和表现为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虽是由价值经过生产价格转化而来,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由价值所决定;但“商品的需求和供给调节着商品的市场价格。”(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24页。)商品的需求多或供给少会使商品的市场价格提高,相反的情况,市场价格会降低;这种商品供需与商品市场价格的本质联系关系,就是商品的供需规律。商品市场价格受供需规律的调节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实现了价值规律的一项重要内容。
生产价格和市场价格都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阐明的,往往被人忽略或没有把它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联系起来。其实,只有从价值决定了解到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生产价格又转化为市场价格;从价值规律了解到供需规律,才能够说比较系统完整地学习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也才能够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但这还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全部内容,比如:商品供需调节市场价格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货币量对市场价格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而且我们还要在社会实践中充实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思的供需规律与西方经济学的供需规律不同。一、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供给与需求调节市场价格,而不是决定市场价格。并且在很多书中批判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决定市场价格的错误观点。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指出:“你们如果以为劳动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归根到底仿佛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那你们就完全错了。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决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假定说,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平衡,或如经济学者所说,是相互抵销的,当这两个相反的力量相等的时候,它们就相互抑制而停止发生任何一方面作用。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就会同它的市场价格绕之变动的标准价格一致。”(注:《工资、价格和利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31页。)二、马克思供需规律以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并构成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部分。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根据商品二重矛盾的辩证关系,使用价值是价值、也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担当者和前提的理论;并根据社会产品按比例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为生产某种总产品所需必要劳动时间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发展了个别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理论。当个别商品进入社会市场,就加强和提高了商品及其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性,转化为由生产该种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该种产品总量的价值。也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7页。)因而,生产某种产品过多的劳动时间和过多的产品是不会被社会承认的。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供需能够调节市场价格,并成为供需规律的理论基础。正像马克思所说:“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7页。)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供需规律是以马克思劳动价值作为理论基础,并构成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组成部分。马克思又指出:“在商品供求关系上再现下列关系:第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商品和货币的关系,买者和卖者的关系;第二,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尽管二者可以由第三者即商人代表。”(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15页。)从而看出,供需矛盾集中地表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
总之,我们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必须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和了解,不能断章取义,进行曲解,或人云亦云;只有这样,才能够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收稿日期:20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