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国防纲要看日本安全战略的调整方向_自卫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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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0日,日本内阁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通过并公布新的《防卫计划大纲 》,该文件不仅阐述了日本今后十年国防力量的建设目标及具体发展计划,而且显示了 新时期日本国防基本方针、对安全威胁的认识、安全保障的目标及实现手段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

日本有关防卫和安全保障的战略性政策文件主要有三:国防基本方针、防卫计划大纲 和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三者均由内阁安全保障会议(由首相及数名重要阁僚组成,1 986年前为国防会议)及内阁会议制定。国防基本方针内容极其简略、抽象,而且自1957 年制定至今未曾修改,并不能真正反映日本政策的变化。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则是在 防卫计划大纲的前提下制定的武器装备等的发展计划,约五年制定一次。因此日本对安 全形势的判断、国防战略的调整及国防政策的阶段性变化,主要反映在其防卫计划大纲 中。日本前两次防卫计划大纲分别制定于1976年和1995年,前者是为了适应冷战形势, 后者则是为了适应冷战后安全保障环境的急剧变化。此次新防卫计划大纲反映出的日本 安全战略调整方向,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修改安全保障的基本方针,扩大国家安全利益的范畴,从“专守防卫”走向“ 全球性防卫”。过去日本的防卫基本方针是以敌国登陆进攻为假想,以自身力量、日美 同盟、联合国干预三种手段相结合排除外来威胁。新大纲增添了“我国安全保障的基本 方针”一节,其中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保障第一目标是防止发生对我国的直接威胁 、在威胁发生时排除之并将损害降到最低,第二目标是改善国际安全保障环境、使威胁 不影响到我国”(注:“新防卫大纲全文”,[日]《读卖新闻》,2004年12月11日。), 即首次把“改善国际安全保障环境”与保卫本国并列为日本的国防目标,其国防基本概 念显然发生了根本变化。而且,新大纲提出的一个前提性判断是“发生对我国大规模侵 略的可能性正在下降”,并将应对新的威胁和多种事态确定为自卫队作用的首项,预防 侵略则被排在第二位。这意味着日本安全保障的重点正在从传统意义上的国防转向应对 恐怖活动、导弹威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新型威胁和多种事态”,以及维护与 自己利益相关的地区稳定。按照这一新的“安全学说”,日本安全所系不再局限在周边 、亚太地区甚至亚洲,至少在理论上,只要认为与自身安全有间接关系,它就可以派遣 自卫队、与美军合作等方式“改善国际安全环境”。

与此相适应,新大纲将自卫队执行海外任务由过去的“国际贡献”改称为“国际和平 合作活动”。日本过去将自卫队的海外出动视为单方面对国际社会的贡献,现在则将维 护地区安全、改善国际安全环境与自身安全联系在一起,海外派兵行动也成了它自身安 全保障的一部分。

其次是加强自身力量建设,推动国防由被动到主动、由消极到积极、由静到动的转变 ,以应付多种新威胁。1995年大纲提出实现安全保障的手段分别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与同盟国的合作、本国自身努力。(注:参见“1995年防卫计划大纲”,[日]《日本 防卫白皮书》,2004年版,第84页。)新大纲提出的保障手段仍为上述三种,但其排序 与之相反,自身努力被放在首位,可见日本更重视自身军事力量在外交和维护国家利益 中的作用,这可以说是对其战前传统安全保障思想的一种回归。日本曾在1976年首次发 表防卫大纲前,以防卫白皮书的形式提出“基础性防卫力量构想”概念,意即日本如不 保持任何军事力量将产生“力量真空”,导致周边地区不稳定,所以作为独立国家应该 保持“必要最小限度”的军事力量,即所谓“基础性防卫力量”。(注:“官房长官谈 话主要内容(1976年10月29日)”,[日]《防卫手册》2004年版,第27页,朝云新闻社。 )1995年大纲基本沿袭了这一方针。而新大纲只含糊表示将继承这一构想的“有效部分 ”,实际上意味着日本不再把自身力量作为一种威慑力量或平衡力量,而是使其成为一 支能动的军事力量。为提高执行海外任务的能力,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决定为空中自 卫队购入新型运输机和可兼作运输机的空中加油机,续航距离分别达6500公里和7400公 里。(注:“重视对新型威胁的机动应对”,[日]《东京新闻》,2004年12月11日。)日 本舆论认为,新大纲虽然仍表示要坚持“专守防卫”原则,但其目标能力已远远超出该 原则,“专守防卫”原则已名存实亡。(注:“新防卫大纲有何变化”,[日]《每日新 闻》,2004年12月14日。)

关于防卫力量的功能,新大纲提出是有效应对国际恐怖活动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胁 ,灵活应对多种事态。为此,它确定在削减坦克等重装备的同时,加强装备有直升飞机 、轻型装甲机动车的普通科部队,另外还要创建中央机动应急部队。经过改造,自卫队 将不再只是一支抵御侵略的“静态”的威慑力量,而是灵活、机动、可以主动出击应付 多种事态的军队,其活动范围既包括国内,也包括赴国外。

三是从和平主义路线后退,推进军事上的“普通国家化”。日本的和平主义源于其宪 法中规定放弃交战权和军队的第九条,基础性防卫力量构想、专守防卫、无核三原则、 武器出口三原则、不行使集体自卫权等政策又使其得到具体化。这既是战后日本政治和 外交中的一笔宝贵资产,同时也被保守势力视为战争负遗产和束缚日本手脚的桎梏,因 而近年来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由于宪法修改尚未实现,此次这些原则仍被写进大纲, 但也明显出现松动。除基础性防卫力量构想被修改、专守防卫原则被空洞化外,武器出 口三原则也被明显放宽。该原则1967年由佐藤内阁提出,最初是限制向三种国家出口武 器:一是共产圈国家,二是根据联合国决议禁止向其出口武器的国家,三是国际纠纷当 事国或可能成为当事国的国家。1976年,三木内阁宣布对其他国家的出口也将“慎重” ,事实上禁止了所有的武器出口,使三原则成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的重要象征之一 。1983年,中曾根内阁允许向美国提供武器相关技术。此次日本政府在公布新大纲的同 时发表“官房长官谈话”,宣布将与美国共同开发、生产导弹防御系统排除在出口限制 范围之外,此外还决定将对与美国进行其他武器的共同开发与生产、与打击恐怖组织和 海盗相关的武器出口进行“个案处理”。(注:“官房长官谈话主要内容”,[日]《读 卖新闻》,2004年12月11日。)这就为日后进一步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埋下了伏笔。

四是推进与美国战略上的一致性和军事上的一体化。在战略上,新大纲高度评价布什 政府的反恐斗争:“美国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通过反恐斗争、积极应对防止大规模杀 伤性武器扩散等课题,正在而且将继续对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它将 应付国际恐怖组织的活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新型威胁”作为日本的优先课题 和自卫队的首要任务,从而在总体战略上与美国保持了一致。新大纲提出防卫力量的建 设要重视“反应性”、“机动性”、“灵活性”、“多功能”,而美国正在全球范围推 进的军事调整也将“反应性”和“机动性”作为重点,二者在调整方向上也是一致的。 在关注的重点地区上,新大纲特别强调“从中东到东亚的地区”的稳定“对资源和能源 大部分依赖海外的我国来说极其重要”,将维护该地区的稳定作为日本安全保障战略的 一部分,也与美国将该地区视为“不稳定弧形地带”的战略完全吻合。新大纲还提出要 在体制上给予自卫队“国际和平合作活动”以“适当地位”,意即将把自卫队的海外活 动从目前的“附属任务”升格为与防卫出动相同的“本职任务”。目前日本政府酝酿中 的永久性海外派兵法案如在国会获得通过,自卫队赴海外配合美国行动,将无需再像阿 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时那样通过新的“特别措施法”,这将更有利于日本对美提供军 事合作。正因为如此,在2004年11月日美在华盛顿召开的防卫首脑会谈中,拉姆斯菲尔 德对日本新大纲中这一内容“最感高兴”。(注:“海外派遣将进入新局面”,[日]《 日本经济新闻》,2004年12月11日。)此外,日本表明要引入美国竭力推销的MD系统, 并为此放宽武器出口限制,也完全符合美国的战略要求。新大纲“对美追随”色彩非常 明显,这既是小泉提出的“世界中的日美同盟”路线的体现,也反映了日本对美国战略 意图的有意迎合。

五是战略重点西移,加强对中国的防范。新大纲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首次明确将朝鲜和 中国视为防范对象。其中关于中国是这样描述的:“对该地区安全保障有着重大影响力 的中国,在推进核及导弹战斗力和海空军现代化的同时,正在谋求扩大海上活动范围, 今后有必要继续关注此种动向。”此外,它还不指名地提到要“适当处理领海内潜水航 行的外国潜水艇”。在军事部署方面,大纲将应对外国侵略边缘岛屿作为重要课题,决 定加强西南诸岛和东海的部队及装备。例如将冲绳第一混成团和四国第二混成团升格为 旅团;将那霸基地的F4战斗机飞行队与战斗性能更强的茨城县百里基地的F15战斗机部 队进行调换。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还列入开发电子干扰设备(攻击敌方基地时干扰对 方防空雷达必不可少的装备)的计划,防卫厅称开发该设备是为了应对敌方占领岛屿并 安装防空雷达。这些部署和计划很自然地使人想起此前日本媒体披露的防卫厅关于中国 攻击日本三种可能的秘密推演。(注:“假想中国进攻日本的三种可能性”,[日]共同 社,2004年11月8日。)在新大纲发表当天,小泉和官房长官细田博之、外相町村信孝异 口同声地否定日本将中国视为威胁。细田称:“只是认为对经济方面持续稳健增长的中 国,在安全保障方面也有必要加以关注,并非把中国视为威胁。”(注:小泉发言见“ 小泉首相否定中国威胁论”,[日]《每日新闻》,2004年12月11日;细田、町村发言见 “政府认为不是‘中国威胁论’”,[日]《日本经济新闻》,2004年12月11日。)

日本安全保障战略的调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大纲可以说是一个阶段性总结,整个 调整远未完成。例如,它还面临制定永久性海外派兵法案、修改宪法第九条、在美国军 力调整后进一步加强自卫队对美合作等课题。但是,其中的最大问题恐怕是如何通过调 整真正达到维护自身安全的目的,如果调整导致地区战略互信下降,甚至引发军备竞赛 ,其结果势必与其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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