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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1997年,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和我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使我国在国际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民经济在“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下,继续保持健康、快速的增长,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继续扩大,外贸出口大幅度增长,国际收支状况良好。宏观经济形势是近几年来最好的。在东南亚诸国金融风波而导致的全球股市动荡的背景下,我国的利用外资仍保持了近几年来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1997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
1997年我国利用外资预计约620亿美元,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资最多的一年,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外商投资均比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约430亿美元,借用各类国外贷款约120亿美元,以股票发行等方式利用外资约70亿美元。在借用国外贷款方面,1997年我国连续第五年保持世界银行第一大借款国的地位。日本海外协力基金(OECF)项目年度贷款签约额首次超过2000亿日元。目前,我国已成为OECF的第一大借款国。我国借用的国外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同时,为了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优惠性贷款的分配和安排上重点向这些地区倾斜。
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在连续几年保持较快增长、且已达到相当规模的情况下,继续保持比上一年增加。从1993年起,我国已连续五年成为外商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全球最大的制造业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300家在我国投资。1997年1-10月,我国共批准吸收外商投资项目16875个,协议利用外资金额为399.9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实际利用外资金额355.9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7%。1997年前三个季度全国签订的吸收外商投资协议金额虽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但发展趋势由降转升,一、二、三季度的协议金额较上年同期分别为-71.5%、-15.5%和+3.6%。
1997年我国又有一批利用外资建设的国家重点项目陆续竣工投产,如山东邹县电厂120万千瓦机组并网发电、石家庄—安阳—新乡高速公路、长春—四平高速公路、兰州—西宁—拉萨干线光缆、南昆铁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南京禄口机场、秦皇岛港煤码头四期、马鞍山钢铁公司H型钢、海洋石油西江24-3和30-2、流花11-1、惠州32-2、3油田等。利用外资的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如广东岭澳核电站、宝钢三期、鞍钢半连轧、南京大化肥、齐鲁乙烯改造、北京水源九厂三期、广州地铁一期等。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于10月28日顺利实现截流,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与此同时,又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包括山西阳城电厂、山海山—沈阳高速公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朔黄铁路、达万铁路、秦皇岛港戊己码头、黄骅港一期、辽宁白石水库、镇海石化炼油扩建、广州—北海—昆明—成都干线光缆、上海污水治理二期等。此外,一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也有很大进展,如上海外高桥电厂(2×100万千瓦级超临界机组)、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合资建设轿车项目、上海华虹微电子项目(909工程)、深圳、北海、乌鲁木齐机场、秦巴山区扶贫等。
通过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和依法管理,使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到位率明显提高。1997年1至3季度,这一比率达到90.3%,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个百分点,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随着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以及投资环境的完善,外商独资企业明显增多,去年前9个月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外商投资项目的产业结构有所调整。在新签协议中,农业、基础设施和中低档房地产项目所占比重上升,第二产业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产业,无论是协议资金还是实际使用额均占到总额的70%。
我国利用外资在总体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利用外资的方式和渠道又有新的拓展。经国务院批准的我国第一个采用BOT方式试点项目——广西来宾电厂B厂于1997年9月正式签署了项目特许权协议,并进入项目的开工建设阶段。这标志着我国探索利用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经国务院批准的首家中外合资连锁商业试点项目(中贸联—荷兰万客隆)于1997年11月正式开业。此外,利用国内B股市场和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集资,成为我国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1997年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无论是规模还是业绩都取得了较大进展。1997年我国对外发行股票预计可达50亿美元左右,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1998年我国利用外资展望
1998年我国利用外资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坚持重质量、重效益的原则,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保持利用外资的稳定增长。
1.1998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国际环境
1997年是90年代初以来世界经济总体形势较好的一年,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1997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4.1%;但1998年将降为3.5%,是5年来增速最低的一年。美国经济在经历连续六年的增长后,1998年仍有望继续增长,但增速有可能降低。欧盟国家为启动欧元而采取紧缩财政政策,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经济仍将适度增长。独联体及东欧国家的经济经历90年代前半期大幅度下降之后,已普遍止跌回升。拉美地区和非洲国家普遍呈现经济增长态势。
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在东南亚金融动荡等因素的影响下,今后两三年,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将趋缓,其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低于1995年和1996年水平。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东南亚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由1996年的7.4%下降到1997年的4.9-5.7%,1998年将进一步下降到4-5.5%。此外,由于货币的大幅度贬值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东南亚各国还将面临通货膨胀上升的威胁。另一方面,东南亚金融动荡推动了亚洲国家加快采取措施,解决在经济长期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深层次问题。因此,不仅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总体上仍呈稳定增长的趋势。
随着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以及全球化、区域集团化进程加快,新的全球、区域范围内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进一步加强。世界贸易规模和领域的扩大,使全球市场正在形成,并将有利于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国际资本规模扩大,流速加快。国际直接投资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展望1998年全球的经济,全世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仍然是对外直接投资的首选之地。由于受东南亚金融动荡的影响,进入亚洲的国际私人资本流速将放慢。但是,由于看好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及政治上的稳定,中国仍将保持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最多的地位。
2.1998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及展望
1998年利用外资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总的思路是:坚持重质量、重投向、重效益的原则,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强产业和地区政策导向,拓宽外商投资领域;规范筹融资渠道及方式,减少利用外资的不利因素及影响;更有效地利用外资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保持利用外资的稳定增长。
1998年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是: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注重优化结构,统筹做好各种国外贷款,特别是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优惠性贷款的使用安排;严格控制国际商业性贷款的使用规模;坚持以效益为中心,选好项目,算好账,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力求使吸收国外资金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更好地结合。
在借用国外贷款方面,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在规划和组织项目方面,要坚决贯彻向中西部倾斜的方针,这部分贷款的60%以上要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农业水利、能源、交通、环保等重点项目。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中西部地区做好规划,优选项目,落实国内配套资金等项条件,努力实现“倾斜政策落到实处,外资项目确有实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需做好年度签约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保持当年贷款签约额在世行第一的地位。重点是做好软贷款的签约及准备工作,安排好下一期滚动规划,落实配套资金,督促已签约项目的建设实施和协调转贷安排。外国政府贷款要重点抓好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1998年度项目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资金协力贷款第二批项目贷款协议的对外谈判工作,争取日方早日承诺及签约。同时要组织落实并对外提出OECF第四批贷款后两年项目,输银资金协力第三批项目。针对近两年我国使用日本政府贷款项目支付率下降的问题,要大力抓好已签约项目向国内转贷、项目启动实施和招标采购工作,提高项目的执行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加大清欠力度,落实偿债措施,各地方、部门企业、金融机构都要牢固树立偿债意识,履行责任,维护我国对外信誉。要严格控制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规模,继续实行全口径计划管理,确保国家重点项目的用款。努力推动企业及金融机构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必要的借新还旧,进入利用外资的良性循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内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继续探索使用项目融资等金融工具,促进利用外资多元化。要注意借鉴东南亚金融风波的经验教训,严格控制外债总量,保持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的合理比例,运用有效的金融办法防范和化解外债的利率、汇率风险。
在吸收外商投资方面,1998年的重点是完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包括研究制订关于以转让经营权等方式利用外资的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外商的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等。1998年我国将实行新的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需进口的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颁布,这对进一步拓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强化产业和地区政策导向,引导外商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引导外资投向农业、出口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将产生积极作用。根据我国银行、保险、零售商业等对外开放、利用外资试点经验的总结及我国加入WTO谈判关于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出价,有步骤、有控制地开放服务贸易业。在中西部地区试办中外合资零售商业、利用外资开发矿产资源等方面,争取迈出新的步伐。对于银行、保险等行业的开放,要采取十分谨慎的方针。要扩大BOT等投资方式的试点;依法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对外举债行为,减少“假合资、真举债”,“保外商投资回报率”等不规范及非法引资对我国利用外资宏观管理的冲击,防范国际资本流动中潜伏的风险。在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和提高东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更多地进入中西部地区。沿海地区投资限制的项目在中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1998年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根据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布置,积极探索扩大通过中外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我们的国有企业盘活资产,加快技术进步,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竞争能力。
在执行产业政策、调整投资结构方面,凡属全国生产能力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无论是借用国外贷款还是吸收外商投资一律不得审批。对于各方面竞相发展、需要控制的热点建设项目,如乙烯、聚酯、炼油、炼钢、汽车、地铁、港口、机场等,也要配合有关方面严格把关,努力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1998年对我国利用外资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东南亚、韩国、日本等国的金融困难,增大了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难度。而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又使我国在亚洲乃至整个发展中国家具有独特的引资优势。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精心部署,开拓前进,认真做好利用外资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所制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迈出新的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