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分类法的概念与中国学术区划的特点_国学论文

先秦分类观念与中国学术分科之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中国论文,观念论文,特征论文,学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分科观念和学科门类,是晚清时期受西学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但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古来没有分科观念?是否意味着中国没有自己的学术分科体系?这是考察近代学术分科问题之前必须弄清的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学术界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亦无专文系统阐述。本文通过对先秦时期的分科观念及学术分类体系的初步考察,力图弄清中国传统学术分科之基本特征。

“分”、“别”、“类”之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分工的出现而产生的。按照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分,别也。从八刀。”[1](P48)分,指分别。这是秦汉时期对“分”的理解。在先秦典籍中,有关“分”、“别”的记载也较多。如“……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义,万品以察。”[1](P753)

春秋时期,有关“分”、“别”的记载更多。《论语·微子》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此处的“分”,指分别。《礼记·曲礼上》:“很毋求胜,分毋求多。”此处的“分”指分理财物。“分”之概念在战国后期典籍中频繁使用,说明“分”逐渐成为普遍观念。《荀子·天论篇》曰:“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这实际上有了“天人相分”思想。作为名词的“分”,指贫富、贵贱、长幼等社会地位差别,即“名分”。《韩非子·扬权篇》曰:“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将“名”与“分”区别开来,“名”用以确定事务的绝对位置,“分”用以确定事务在现实中的相对位置,表明“分”之概念更为细致,其外延也愈来愈大。“分”可以组成众多相似的概念,如与类、科、条、目、列、道等“类名”相连,组成分类、分科、分条、分目、分列、分道等,均表示“分别”。

“分”之观念出现的同时,“类”之概念亦相应出现。《说文解字》对“类”之解释为:“类,种类相似,唯犬为甚。”[1](P476)这是“类”之本义,引申为“善”。

在先秦典籍中,“类”之观念出现得较早。最早的“类”,指“族类”。如《左传》成公四年载:“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论语·卫灵公》载孔子曰:“有教无类”。这里均指“族类”。

春秋时代,“类”之内涵逐渐演变,开始从“族类”扩展为逻辑上的“类名”。《说苑》载:“子曰:‘成人之行,达乎情性之理,通乎物类之变,知幽明之故,睹游气之源,若此而可谓成人。……’”[2]孔子此处所谓“物类”指的就是逻辑意义上的“类名”和“类别”。

到战国后期,“类”之观念已经相当发达,除仍然作为“族类”外,已经作为逻辑上的类名频繁使用。如《荀子·修身》曰:“人无法,则伥伥然;犹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此处所谓“类”显然也是指“类名”。《公孙龙子》载:“与马医鸡宁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举是乱名,是谓狂举。”[3]此处的“类”不仅指逻辑上的类名,而且“类”已经作为分别外物的标准,强调分类标准的一致。秦汉以后,“类”之观念及用法更为通行。刘向论“乐”时曰:“万物之理,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2]它与“分”之概念连用,构成认识外界事物的工具。

与“类”相似的类名,还有“门”、“科”等概念。许慎《说文解字》云:“门,闻也。从二户象形。”[1](P587)门、户为同义词,原指“门户”,后来引申为“门类”,与“类”引申为“类名”相似。与“分”字连用为“分门”,与“分类”、“别类”同义,均指“门类”。但在先秦典籍中,“门”作为类名尚较少出现,秦汉以后才普遍使用。

“科”之概念在先秦开始出现,但并不普遍运用。按照《说文解字》解释:“科,程也。”[1](P327)科的本义为“程”,与“条”、“本”、“品”一样,同为类名。《论语·八佾》云:“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此处所谓“科”,指“科”的本义“程”、“段”。“分科”一词与“分类”、“分门”相似,但在先秦时并未联用。

可见,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分、别、类、科等概念已经出现,分类、分别观念也较为普遍。先秦时期“分类”观念之产生与发达,与社会分工的出现及逐步细化密切相关。有了社会分工,便有了各职其司的百工,百工各司职守,便导致分工明确化。只有当学术作为一种社会分工出现后,才谈得上学术分类及学术分科。正是因为有了“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4](《荀子·礼论篇》)才有专门掌管典籍的史官及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周礼》对百官“分职”作了详细规定,其中论到“史官”时曰:“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之四方。”“小史掌邦国之志。”可见,西周时已有外史与小史、内史的专业分工。殷周之际开始有了约略的分类观念,并运用到典籍目录上了。《尚书·尧典》上所说的尧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定四时成岁”,是“依时”分类的体现;舜命伯禹、弃、契各司庶务,是“依事”分类的开始。《尚书·洪范》所分的“九畴”,显然是一种分类法。

殷周时代关于事物分类的观念既然产生,那么作为知识分类的学术分科,自然随之而生。《周易》上关于“道器”的分别,便是较早的学术分类。《周易·系辞上》曰:“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根据“形上”与“形下”的分类标准,将知识类分为“道”和“器”,这不仅是“道术”与“方术”的区别,也是后来“学”与“术”的分别。这种“道”与“器”的分别,对于中国古代知识系统的建构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于先秦时的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是古代典籍名称,还是学术类名?历来争议颇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些均为古代典籍的名称,而非学术类名。姚名达则认为,这些有数码的名称是“类名”而非典籍名称:“著者则以为既有数字,必为书名而为类名,如后世之合称《易》、《书》、《诗》、《礼》、《乐》、《春秋》为《六艺》,诸子为九流之例。倘此说不谬,则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为楚府藏书之分类名称”。[5](P30)这就是说,它们不仅仅是典籍名称,而且同时是“类名”。

从古代其他文献典籍记载来看,姚氏之说并非没有根据。三代之前已有所谓五典、六典者,它们均为藏书的类名,不仅仅是典籍名称。

如果进一步梳理古代历史文献,则可以发现,视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为典籍分类者,并非姚名达之发明。南北朝时的阮孝绪在《七录序》中说:“非夫丘、索、坟、典、诗、书、礼、乐,何以成穆穆之功,致荡荡之化也哉。”[6](P176)将三代的丘、索、坟、典,与春秋时的诗、书、礼、乐并称,实际上已经认定它们均为典籍类名。

在“学在官府”、“学术专守”的殷周时代,主要的学术门类便是所谓“六艺”。“六艺”之名,始于《周礼·地官》,最初是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也是当时流行的六种学术。春秋时代,六艺的内容逐渐演变为诗、书、礼、乐、易、春秋,成为六种古代典籍的传授和研习。章学诚曰:“六艺非孔子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藏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领于太师,《春秋》存乎国史。”[7](《原道》)这就是说,六艺是“周官之旧典”,是当时周官职掌的六种知识门类,即当时流行的六门学科。对此,近人杜定友也指出:“六艺之名肇于周代,卿大夫设六艺以教万民,有五礼之义,六乐之歌,五射之法,五御之节,六书之品,九数之计,而刘《略》一变而为易、书、诗、礼、乐、春秋。夫刘氏去古未远,而六艺之名已不复旧观,此学与书之不同也。”[8](P1)这实际上揭示了“六艺”内容之演变:殷周时代“六艺”是指六门学问(学科),秦汉以后“六艺”变成六种古代典籍。

孔子删改“六艺”,实际上是指对古代《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古代典籍的整理,使之成为六门知识学科的教材。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谓“六艺”,也是指《易》、《书》、《诗》、《礼》、《乐》、《春秋》等六种古代典籍。

殷周时代的“六艺”是当时流行的六门学科,是无疑义的,那么孔子删改后的“六艺”,仅仅是六种古代典籍,抑或同时是六种学术门类?从《孔子家语·问玉》所谓的“《诗》教”、“《书》教”、“《乐》教”、“《易》教”、“《礼》教”、“《春秋》教”[3]来看,显然不仅仅是六种典籍,而且同时是六种学术门类。对此,近人刘国钧根据近代分科观念反观“六艺”时,断定先秦时的“六艺”,是六种分科性学问,相当于近代意义上的六种学术门类:“所谓六艺,犹夫六学科也,故同性质书,皆可列入。”[9]

“六经”一说源于战国时期。据《庄子·天运篇》记载,孔子曾对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熟知其故矣。”[10]这是古代典籍中最早将“六艺”称为“六经”的文字记载。“六艺”到战国后期开始称“六经”,到汉代逐渐演变为汉儒专门研习的“经学”。

“六艺”为何逐渐被尊为“六经”?章学诚认为,“六经之名,起于后世,然而亦有所本也。”所本者何?他解释曰:“六经之文,皆周公之旧典,以其出于官守而皆为宪章,故述之而无所用作;以其官守失传而师儒习业,故尊奉而称经。圣人之徒,岂有私意标目,强配经名,以炫后人之耳目哉?故经之有六,著于《礼记》,标于《庄子》。损为五而不可,增为七而不能,所以为常道也。”[7](《六艺》)所以,“官守失传”与“师儒习业”,是“六艺”成为“六经”之关键所在。

同时,“六艺”之所以被后世学者尊为“六经”,还因其具有重大的社会教化和知识功用。《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种典籍,各有功用,缺一不可,《史记·滑稽传》载:“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六艺虽为六门学术,但其精神是相通的,是从六个方面体现先王之“大道”。对于六艺的“大道为一”观念,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者多能体悟,并为后来的汉儒所发挥。

《汉书·艺文志》曰:“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孔子死后,儒家分化。对于战国时期儒、墨分化情况,《韩非子·显学篇》有一段精辟论述:“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后世之学乎?”[11]

为什么儒、墨两家显学在孔子和墨子死后,会出现如此剧烈的分化?唐人韩愈分析说:“孔子之道大而能博,门弟子不能遍观而尽识也,故学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各得其性之所近,举其素昔所诵习而崇仰者,转以授之于其徒。而其所授者,又各有其性之所近,杂然殊涂,久之始各得其所宗。孟、荀之学,后世儒家之二大宗也。虽其学出之于孔子,则固孟、荀之所同矣。孟子之学出于曾子,荀子之学出于卜子。”[12](P775—776)韩氏的分析颇有道理。实际上,天下道术在春秋以后分为儒、墨、名、道、法、阴阳等“百家之学”,是学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儒家在孔子死后分为八派,墨家在墨子死后分为三派,也是学术分化的自然现象。这种情况说明,战国时期道术分化是非常剧烈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为后世儒者惊叹的“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的现象。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春秋以后“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学术分化情景。

如前文所述,殷周时代,学在官府,学为官守,道与艺合一;而春秋时代,周室衰微,古代典籍流散民间,私人讲学之风兴起,诸子百家之学勃兴,学术格局及学术形态均发生重大变化。《庄子·天下篇》指出,周王室衰微后,“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长,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庄子此处所谓“一察”之“一”,是指“偏得一术”,意为仅仅得到“道术”的一个方面。这样的术士不是所谓“圣人”,而是“不该不遍”的“一曲之士”。他们“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用以“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称神明之容。”“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内圣外王的“道术”不明,形成了各守一方的“方术”。百家之学兴盛,必然导致“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局面:“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10]庄子此处所谓“道术”与“方术”的分别,实际上是先秦学术分化与分科的表现。“百家众技”、“百家之学”,是各得大道之一方而形成的“方术”。

近代学者陈黻宸说:“庄子论百家之学,自墨翟、清禽滑厘以下十一家,不列孔孟诸人。盖以儒家为道术所由着,故于首,备述《诗》、《书》之用。所谓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者,惟儒庶几近之。内圣外王之道,惟儒家或足以当之。其余皆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者也,非所论于道术之士也。”[13](P415—416)笔者认为,陈氏之论甚为精妙,揭示了古之“道术”与“方术”的区别。

百家之学往而不返,自然形成了持论人人自殊、据理异奔同轨的状况。“人各有学,家各异学”,便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正是在这种“礼乐坏”、“道术裂”的学术分化背景下,才有孔子整理“六艺”之举。司马迁曰:“夫周室衰而《关》作,幽厉微而礼乐坏,诸侯恣行,政由强国,故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适齐闻《韶》,三日不知肉味,自卫及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西狩获麟,曰:吾道穷矣。故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其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14](《懦林》)

周室衰微、礼崩乐坏后“百家之学”的名称及流派,主要见于《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及《韩非子·显学篇》等典籍中。从目前所存的先秦典籍看,最早揭示天下道术分化并将当时学术分门别类者,乃是《庄子·天下篇》。

庄子分“百家之学”为6派11家: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者,墨翟、禽滑厘闻其风而说之;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者,宋研、尹文闻风而悦之;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者,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寂寞无形,变化无常,万物毕罗,莫足以归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此外,尚有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辩者之徒”。庄子以后,对先秦学术流派进行分类的是荀子的《荀子·非十二子》。[4]

《庄子·天下篇》及《荀子·非十二子》对当时学者分门别派之类分“皆以诸子姓名为标号”,[5](P66)实际上揭示了先秦时期中国学术分类的明显特征:以研究主体分类分派,以学术观点及内容分类,并非以研究对象为分科标准。

近人陈黻宸在阐述中西学术差异时说:“夫彼族之所以强且智者,亦以人各有学,学各有科,一理之存,源流毕贵,一事之具,颠末必详。而我国固非无学也,然乃古古相承,迁流失实,一切但存形式,人鲜折衷,故有学而往往不能成科。即列而为科矣,亦但有科之名而究无科之义。其穷理也,不问其始于何点,终于何极。其论事也,不问其所致何端,所推何委。”[15](P675)这段文字揭示了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中国有学术分科,但不是近代西方式的学术分科。为什么中国在先秦时期即有学术分类,并且类分观念已经很强了,却没有发展出像西方那样的学科?为什么会出现“有科之名而究无科之义”的现象?陈氏未作分析,这是笔者所要重点考察与探讨的。

如果按照近代西方学术分科来反观中国传统学术分科,很容易发现:中国的确没有近代意义的以“学科”为类分标准的学术分科。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古代便没有学术分科?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有着一套自己独特的学术分科体系,其学术分科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现象就是:中国学术分科,主要是以研究者主体(人)和地域为准,而不是以研究客体(对象)为类分标准;其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古代典籍涵盖的范围内,并非直接以自然界为对象;中国学术分科主要集中在经学、小学等人文学科,并非如近代西方集中于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领域。换言之,中国自先秦时期起就有着强烈的学术类分观念,不仅存在着一套不同于西方近代式的分科体系,而且存在着不同于近代学科分类的独特知识系统。

《庄子》所云“道术将为天下裂”,不仅指“学在官府”变为“学散于民间”,而且在于从总的“道术”,分解离析为众家“方术”;由道、术合一,演变为学、术分立;由道术合一并俱备于官府,变为道术分离而为一曲之士所得。庄子所谓的“裂”,意为分化、分裂、分离,是指先王之“大道”分化为百家之学,是道术分裂为各种学派,与后来的按照研究对象和内容所分的科目(即学科)是不一样的。

中国学术重“家学”而相对忽视“科学”传统,显然肇始于先秦学术分类。中国学术自先秦时起,便以诸子的名称命名,如墨学、孔学、杨子之学、老学、庄学等。《荀子·非十二子》、《庄子·天下篇》、《韩非子·显学篇》,均是以人为标准分门别派。而司马谈《论六家要指》及后来的《七略》、《汉志》,正式将先秦学术命名为儒、墨、道、法、阴阳、名等六派、九流、十家。

先秦学者在评述诸子百家之学时,以人“类”学,不加学术专名,如庄子以关尹、老聃为一类而不名“道家”,荀子分墨翟、宋研为一类,慎到、田骈为一类,惠施、邓析为一类,子思、孟辑为一类。自司马谈《论六家要指》始有儒家、墨、名、阴阳、道德等学派之专名。[16](卷30)司马谈继承《庄子》、《荀子》对当时学术门派进行类分的基本标准,以人统学,最早对先秦学术流派“冠名”类分。梁启超评曰:“庄荀以下论列诸子,皆对一人或其学风相同之二三人以立言,其檃括一时代学术之全部而综合分析之,用科学的分类法,厘为若干派,而比较评骘,自司马谈始也。”[17]此处梁氏指出从庄子、荀子到司马谈,皆以学者(研究主体)而类分学术,非以学科(研究对象)类分学者,并肯定司马谈的分类法更为科学、全面。

正因如此,梁氏对司马谈之学术分类极为赞赏:“分类本属至难之业,而学派之分类,则难之又难,后起之学派,对于其先焉者必有所受,而所受恒不限于之家。并时之学派,彼此交光互影,有其相异之部分,则亦必有其相同之部分,故欲严格的驭以论理,而簿其类使适当,为事殆不可能也。谈所分六家,虽不敢谓为绝对的正当,然以此檃括先秦思想界之流别,大概可以包摄。而各家相互间之界域,亦颇分明。”

如果说司马谈仅将先秦诸子分为六家的话,那么到刘歆撰《七略》、班固据此而作《汉志》时,则进一步将先秦“百家之学”分为九流十家:除了司马谈命名之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外,又增加纵横家、杂家、农家和小说家。[18](《艺文志》)九流诸子的出现,是先秦时期道术分裂的结果:“周室既衰,横士塞路。春秋、战国诸子,各负隽才,过绝于人,而弗获自试。于是纷纷著书,人以其言显暴于世,而九流之术兴焉。其言虽歧趣殊尚,推原本始,各有所承,意皆将举其术措之家国天下……第自儒术而外,以概六经,皆一偏一曲,大道弗由钧也。”[19]

近人杜定友在研究《汉书·艺文志》后指出,“班氏以人为部,是未能辨其义也。”[8](P4)这不仅是《汉志》类分当时学术的标准,而且也是自《庄子》而后学术分类以人为准的普遍现象。在典籍分类标准问题上,素来有“辨义”、“辨体”与“辨人”之区别。所谓“辨义”,是以书籍包含的学术内容作为分类标准;所谓“辨体”,是以书籍的体裁作为分类标准;所谓“辨人”,即是以著者为分类标准。儒、墨、道、法、阴阳、名等,是类名,因主张相同或相似将不同的学者归名为一类,形成一个学派。同一学派,注重的是家法传承,以子承父业、师徒相传为其特征。正因班氏“以人为部”,未能辨义,因此特别注重“家学”、“家法”和“师传”,亦即注重以人统学,以学类书。

中国学术“以人统学”的现象,对中国学术分科体系的形成影响甚大。既然将以人统学、以学类书作为中国学术分科之标准,那么这种分科便不是以研究对象类分学术,而是以研究主体来类分,其研究对象可以是多方面的。以研究对象作为划分标准者,因其对象是固定的,而研究主体是不同的,通过固定的研究对象将不同的研究者(学者)归并到一个学科中,成为“专家之学”,这是近代以来西方学术分科发展的方向。以研究主体类分,将不同的学科归并到一个学派范围中,一家一派包容各种学科,注重的是博达会通,研究者须得是“通人”,而非专家,成为“通人之学”,这是中国学术分科的基本趋向及突出特点。前者是以学科类分学人,学人依据学科范围在前人知识积累基础上不断探讨,使“专门之学”愈研愈精;后者以学派包容学科,学人依照前人先师的家法来继承传授继续,“家学”格外发达。

对于中国学术分科的这种特征,近人傅斯年论曰:“中国学术,以学为单位者至少,以人为单位者较多,前者谓之科学,后者谓之家学;家学者,所以学人,非所以学学也。历来号称学派者,无虑数百:其名其实,皆以人为基本,绝少以学科之分别,而分宗派者。纵有以学科不同,而立宗派,犹是以人为本,以学隶之,未尝以学为本,以人隶之。弟子之于师,私淑者之于前修,必尽其师或前修之所学,求其具体。……诚以人为单位之学术,人存学举,人亡学息,万不能孳衍发展,求其进步。学术所以能致其深微者,端在分疆之清;分疆严明,然后造诣有独至。西洋近代学术,全以科学为单位,苟中国人本其‘学人’之成心以习之,必若枘凿之不相容也。”[20]这段论述,揭示了中国学术分科“以人为单位者较多”的突出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确实没有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学科。西方学术是不同的研究者(主体),研究共同的对象和领域(客体),形成关于研究对象不同的看法;中国学术则是面对共同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客体),因主体不同而分门别派;西方学术发展为近代“科学”,而中国学术则体现为“家学”。

为什么中西学术有如此大的差别?傅斯年认为,是中国学人“不解计学上分工原理”、“各思以其道易天下”使然。他指出:“自中国多数学人眼光中观之,惟有己之所肆,卓尔高标,自余艺学,举无足采。宋儒谈伦理,清儒谈名物,以范围言,则不相侵凌,以关系言,则交互为用:宜乎各作各事,不相议讥;而世之号称汉学者,必斥宋学于学术之外,然后快意;为宋学者,反其道以待汉学;壹若世上学术仅此一家,惟此一家可易天下者。分工之理不明,流毒无有际涯。”结果是:“则学人心境,造成偏浅之量,不容殊己,贱视异学。”[20]导致学派间的门户之争。

中国学术以研究主体为分派标准,与西方学术以研究对象为分科标准是不同的。近代西方学术门类均有其固定的研究范围,是以特定的研究对象为分科标准的,对此,近代学者钱穆说:“西方学术则惟见其相异,不见其大同。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界域各异。自然学如此,人文学亦然。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律学,分门别类,莫不皆然。学亦致用,而所用之途则各异。学亦求真,而无一大同之真理。故西方之为学,可以互不相通,乃无一共尊之对象。”[21](P202)而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的不同之处在于:一家流派之中,学问可以涉及文、史、哲等各种近代意义的学科。

以《四库全书提要》中的“儒家类”为例,儒家涉及中国古代几乎主要的学术门类。近代目录学家杜友定曰:“窃尝论之,儒为通学之称,儒者所研,必有一得,所谓道之一端是也。儒者所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今日之分科言之,则有属于哲学者矣,有属于伦理者矣,有属于心理者矣,有属于政治者矣,有属于经济者矣。分类之司,将有以考镜源流、辨章学术,乃为得体。如桓宽之《盐铁论》、《黄虞稷》之入史部食货类之类,盖为知本;《四库》以《小学集注》与《朱子语录》并列,《读书分年日程》与《理学类篇》、《读书录》、《大学衍义》、《世纬人谱》诸书杂入儒家,直不知儒者所以为儒为不儒矣。”[8](P45)不仅儒家包涵有众多近代意义上的学科门类,体现出文史哲不分的“通学”特色,而且诸子百家之学均具有文史哲不分的共同特征,所以将中国学术概括为“通人之学”,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杜定友认为,中国目录学坐于分类标准不统一。他说:“辨章学术,有体有义。而体义以外,有以时次者,有以地次者,有以人次者,有以名次者,但一类之中只能守其一而不能兼其二,而吾国类例有始言体而后言义者,有应以时次而亦人次者,有应以地次而亦体别者,是不知类例之法,岂可与言分类?”[8](P12)实际上,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目录学所独有,它同时也是中国学术分科之特点,因为在对中国学术分类中,分科标准向来是不统一的。中国学术分科标准,除了以“人”分派外,以“地域”为分门别派标准的现象也是很突出的。以宋代学术为例,其内部分派,以地名或学者来命名者比比皆是。除了所谓横渠之学、明道之学、伊川之学、金陵之学、涑水之学、魏公之学、安定之学、希夷之学、朱子之学、九渊之学等外,还有所谓关学、洛学、蜀学、闽学等称谓。

值得说明的是,中国学术在分科问题上之所以会显示出这种特点,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与中国社会结构有密切关系,是宗法制度的影响所致外,也与中国学者注重考镜学术源流,而不注重学术分科的研究取向很有关系。班固《汉志》序论曰:“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正因中国学术注重考辨学术源流,所以“于诸子各家必言某家者流出于某官,而分类之次第,门目之分配,未尝言之也。”[8](P13)因此,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那里,物理学、形而上学、政治学、诗学、逻辑学等等,已有分门别类著作。但在先秦时期,文史哲是不分家的,虽有各家各派之学,并无各科各门之分。名家与后期墨家略有专业化倾向,但并没有发展为近代意义的专门学科,故《庄子·天下篇》将其统称为“道术”。

正因中国古代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所以晚清学人在接受西方分科观念创建中国近代学术门类时,尝试用西方分科观念来反观中国学术,力图发掘中国古代分科性的学术。如姚永朴所说:“吾读《周官》,窃叹当时所以陶铸人才者何其备也。大司徒以六德六行教万民,而师氏又有三德三行,即伦理学也。太卜之三易、太师之六诗、保氏之五礼六乐、外史之三皇五帝书,即经学也。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又掌邦国之志,即史学也。保氏之六书,吾国文字之源也。其所谓九数,即算学也。其所谓五射六驭,亦犹体操也。大司徒天下土地之图,司险九州之图,职方氏天下之图,即舆地学也。太宰以九职任万民,其曰三农生九谷,即农学也;其曰园圃毓草木,虞衡作山泽之材,薮牧养蕃鸟兽,即动物植物学也;其曰百工饬化八材,即工学也;其曰商贾阜通货贿,即商学也;其曰嫔妇化治丝枲,即桑蚕学也。天、地、夏、秋四官,正月之吉县,治教政刑诸象之法于象魏,而州长、党正、族师又以时属民读法,即政治学、法律学也。”[22](P98)

这显然是用近代西方诸学科来“框”中国先秦百家之学,其附会穿凿之倾向不言自明。这种情况从反面表明:中国传统学术体系与知识系统中,缺乏真正近代意义上的学科分类;中国自有一套独特的学术分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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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分类法的概念与中国学术区划的特点_国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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