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维持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
关键词:新形势;信访工作;探索;分析
1导言
大力搞好民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着愈加突出的地位,这对企业基层的信访稳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地推动企业基层单位更好地为社会和谐稳定多做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和有益探索。
2信访
2.1定义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2.2特色
除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但是,由于信访的有关信息一般要经过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筛选,然后递交给有关领导、有关机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一种间接的利益表达方式
3信访特点
3.1高发地区
在上访者看来,最没有“官官相护”嫌疑的是北京的中央政府。所以,上访的最终目的往往是“千方百计进京城”。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 。另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有的还是负增长。这也造成了一个以北京为圆心的上访高发地域。北京周围的几个省份无一例外成为上访大省。山东某地有几个村庄由于离铁路比较近,民众去北京很方便,被称为“国务院直属村”,一有什么事,村民便乘坐火车到北京上访,让当地政府头疼不已。河北某县由于与北京相邻,到天安门的距离比到省城的距离还近,预防上访、维护稳定便成为当地政府的头等大事。
3.2效率
然而,向上负责、下管一级的现行政府体制,也决定了位于北京的中央政府实际上并没有处理地方事务的足够信息和组织资源乃至精力。中央政府只能管到省部级。面对潮水一样涌来的进京越级上访者,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判断哪些上访者的控诉更真实,而信访者也难以证明自己的问题比别人的问题更重要,需要优先解决。中央政府有时需要派工作组到当地调查,也就是直接获得信息,但实际上中央政府不可能事事都派工作组。只能对下级党委政府考核信访量,从而进入恶性循环。不过,对于上级政府来说,上访者所提供的个案材料虽然无法作为直接处理个案的依据,但汇总起来,信访材料还是可以作为发现总体情况的依据。
4认清形势,强化认识,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以来,公司上下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企业的工作目标,结合业务工作政策调整、职工住房、福利待遇等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使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维护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看,部分业务分离移交、其它业务改革酝酿等,都可能引发干部职工队伍,及住户不稳定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信访稳定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创新方法,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消除不稳定苗头,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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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口前移,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超前防范、提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信访部门必须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促进各级干部改变工作作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一些信访事件的引发,有时是因为个别工作人员不负责或不作为造成的,互相推诿、扯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越级到上级部门上访。出现这种情况,信访部门应及时了解群众上访的原因,将信息反馈,向有关部门发出“警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人为原因造成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某些时期,因为政策的原因,社会和个别群体可能相对稳定,没有出现大规模群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但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思想动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矛盾排查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在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还要坚持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出台前加大排查力度,尽早发现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确保合理诉求早解决、无理纠缠早控制。
6以人为本,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信访工作的根本是推动“事要解决”,只有解决问题,才能不发生问题。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最终还是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去解决,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后,首先要把群众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把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搞明白,把问题的症结搞准确,设身处地为上访群众着想,积极发挥转办、协调、督办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真正得到妥善解决。当前重复信访除了部分信访人无理缠访、闹访外,还有的是群众首次信访后,问题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因此信访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首办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对符合政策的合理诉求接待人员应及时转办、跟踪协调、督办,实行一条龙负责机制,对信访事项全程跟踪,直到“案结事了”,确保不发生因同一问题造成的重复上访。针对人民群众上访反映的具体问题,信访工作人员在不了解或不清楚的情况下,应引导群众到职能部门咨询,由相关部门进行解答,避免出现政策解释不清或误导上访人的情况。信访部门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相关部门、解决在基层;督促职能部门能办的及时办,不能及时办的限定时间办,不推诿、不搪塞;对于急事、要事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督办,坚持群众来访无小事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
7结论
信访工作是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枢纽,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在现阶段,信访工作的机制改革问题仍是企业探索的重中之重,在对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对来源问题的研究的探索,使得受访机关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也是造成群众上访事件增加的主要诱因。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企业和信访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充满挑战、充满风险的新长征路上,各级信访组织、全体维稳信访工作者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迎难而上、担当有为,不断推进和谐稳定基础性工程建设,不断开创维稳信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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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晓英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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