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与梁启超的现代政治思想_梁启超论文

五四运动与梁启超的现代政治思想_梁启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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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与五四运动的关系,台湾学者张朋园先生曾在《梁启超与民国政治》一书中作过详尽的考证与论述(注:张朋园先生在《梁启超与民国政治》一书中有关梁与五四运动关系论述,后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之约,改为《梁启超与五四运动》一文,收入《五四运动论文集》一书第277—311页。)。许多学者在撰写梁启超的传记和研究五四运动这段历史时,几乎都注意到,是他将“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屈辱地接受将德国“在胶州湾全部租借地”移交日本的消息传到中国,最终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注:见周策纵著、周子平译《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0—121页。另外,国内出版的梁启超传均有提及,其中耿云志、崔志海著《梁启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较为详细。)。同时,“五四运动”像一部由青年人撰著的“民主政治”的教科书,对梁启超有很大启发和教育。在他旅行回国后就致信给当时的徐世昌总统,要求释放被捕学生;后来他更称“‘五四运动’是民国史上值得特笔大书的一件事。因为它那热烈性和普遍性,的确是国民运动的标本”(注:《饮冰室文集》之37,第51页。)。此后,他对自己早期形成的政治理念重新进行了思考,在民主政治与国民素质、民主政治与国民运动、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等问题上作了更为深入的阐发。在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周年的时候,重温他的论述,不是没有意义的。

一、梁启超对民主政治与国民素质关系的新思考

“五四”时期最著名的口号是“科学”与“民主”。从近代史来说,梁启超虽然是改良派的重要首领,但从亡命日本之后,他对民主理念的宣传,却启发了整整一代中国热血青年,以致费正清先生称梁启超是那一时期“最有影响的一位政论家”,是与孙中山齐名的“辛亥革命”的领袖(注:费正清、赖肖尔在《中国:传统与变革》一书中说道:在日本时期,“梁启超已经是一位经学大师,他还真心地汲取现代思想”,“梁启超跳出了中国经学的圈子,开始对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历史从现代的角度重新给予评价”,尽管他受到来自清朝政府以及孙中山革命派两方面的抨击,“但是他对立宪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04页。)。这个已被人肯定过的功绩表明, 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民主理念的奠基者之一。

梁启超作为“新民之子”,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位深入探讨过“国家”与“国民”关系的人。在《新民说》中,他说:“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瘵筋脉已伤血轮已痼而身犹能存者;则亦未有其民愚陋怯弱涣散混浊而国犹能立者。”(注:《饮冰室专集》之4,第1页。)在此前提下,他对如下问题作过精彩的阐发:其一,两千年来的中国政治是一个专制制度,就统治者来说,他们实行的是括民、役民和愚民之术;就占统治地位的道术来说,是一种弱国民之志的学说;就中国最为发达的历史学来说,其二十四史是让人“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的“二十四家之谱牒”。其二,“新国”首先要“新民”,而“新民”的核心就是以近代自由观念为基础,建立现代中国的民族精神,在此精神中,最重要的是每个社会公民要有公德意识、权利观念和为祖国而献身的民族精神。其三,“新民”的途径是通过“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的方式,造就新的中华学术(注:以上见蒋广学著《梁启超和中国古代学术的终结》,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正是这些观点,培养了一代中国青年。

梁启超的思想并没有因为辛亥革命和护国战争的胜利而停顿,相反,由于这两次胜利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政治面貌,所以,他仍然在苦闷中进行探索。他在1918年底开始的欧游过程中,写下了不朽的名篇《欧游心影录》,其中说道:以前有两派爱国者,各走了一条错路,他们都没有发动国民,都没有提高国民的觉悟,使运动与国民无干,其成果被旧军阀、旧官僚利用了。而民主主义的国家,彻头彻尾都是靠大多数国民,不是靠几个豪杰;而我国的民主主义,在历史上根柢本就薄弱,在地理上更很少有养成的机会(注:《饮冰室专集》之23,第24—25页。)。那么,前途何在?在《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中,他从五四运动中看到了新的希望。他说,近代中国在思想观念上有三个进化期:器物更新上感到不足,政治上感到不足,最后“便是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革命成功将近十年,所希望的件件都落空,渐渐有点废然思返,觉得社会文化是整套的,要拿旧心理运用新制度,决计不可能,渐渐要求全人格的觉悟。恰值欧洲大战告终,全世界思潮都添许多活气,新近回国的留学生,又很出了几位人物,鼓起勇气做全部解放的运动。所以,最近两三年间,算是划出一个新时期来了。”(注:《饮冰室文集》之39,第43—45页。)显然,梁启超仍然把民主政治的最终命运同国民素质的提高联系在一起。

当我们研究梁启超关于国家与国民关系的认识时就可以发现,他一方面认为国家的面貌最终是由国民素质决定的,在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历史并不是所有的人创造的,而只是那些有自由自觉意识的人创造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理论矛盾:决定国家面貌的国民并不一定是历史的创造者,而这一思想在实际上却包含着极为深刻的哲理。如果这个问题不说清楚,就等于不了解梁氏新民说的实质。在《新民丛报》时期梁启超只是提出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正是在五四运动之后,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在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造英雄的“问题”上,对此进行了理论阐发。

他认为:其一,与自然界不同,“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的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其二,人类如何来创造历史呢?“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申言之,则有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而复借个人之行动以为之表现。史家最要之职务,在觑出此社会心理之实体,观其若何而蕴积、若何而发动、若何而变化,而更精察夫个人心理之所以作成之表出之者。”既然历史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产物,而创造历史的自由意志是什么呢?此段话就是回答这一问题的。梁氏之人类自由意志不是指那些荒诞不经之怪念,也不是那些天马行空之玄想,它是指那些能够理解一时代的要求、能将一集团的意志集中起来的独特思想、胆识和意志,换言之,哪个人哪个人群的思想、胆识和意志体现了一个时代的要求、一个集团的意志,那个个人那个人群就创造着历史。其三,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在人类的初始阶段,具有这种创造品格的只有、也只能是少数人,他们是“首出的人格者”;而随着社会的进化,这种人越来越多,当到了人人均能认识时代的要求,成为政治舞台的“历史角色”(即“群众的人格者”)的时候,人人就变成了历史的主人(注:以上见《饮冰室专集》之73,第111—116页。)。人们可以说梁的这番思想是典型的历史唯心论,但我们在剥掉其唯心论的外壳之后就可发现,他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恩格斯明确说过:在奴隶社会,奴隶们并不能创造历史;马克思说过:小农不能自己解放自己,而只是希望有个好皇帝赐给他们雨露和阳光;列宁说过,工人阶级不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思想只能从外边来灌输。如此等等,均同梁启超的认识相一致。也正因为处在社会底层的奴隶、小农和其他阶层,不能自觉地创造历史,所以才会有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才有管仲、韩非“视民为婴儿”的思想,才有两千余年专制社会。进一步说:正因为在古代,广大人民群众还没有具备创造历史的资格,才决定了古代社会是一个专制社会;正因为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特别是在工业革命之后,资产阶级有了参政的自觉要求,才打破了专制制度而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正因为工人阶级被资产阶级带进了历史舞台,使他们有了现代民主意识,所以才兴起了社会主义革命。这就是国民最终决定国家面貌和具有自由自觉意识的人创造历史的统一。

梁启超关于国家与国民关系的观点就是建立在如上历史观的基础上。也正是这一历史观,使他特别关切国民素质尤其是政治意识的提高。他在《对于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感想》一文中说:“凡人类意识是逐渐发展的”,“当君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的时代,国民的政治意识,很微薄而且很蒙昧。因为人类的本能,那一部分久搁不用,他便会像铁生锈的样子把原有的功用丧失掉”,“为什么欧美人政治意识会一天一天地往上发达,他们常常有人打药针,把那麻木过去的本能渐渐恢复转来。政治之好坏,本来和我们身家性命直接间接有莫大关系,但是因为政治意识麻木的结果,令我们不大感觉出来,常常要给他些刺激,才能把那熟睡的意识唤醒。”(注:《饮冰室文集》之36,第21—22页。)

二、梁启超对民主政治与国民运动关系的新观点

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国民的政治意识既然成了健全民主政治的根本一环,接下来就是如何培养和提高的问题了。对此,梁启超左右徘徊,一方面认为必须深入地进行国民运动,同时又认为,在中国又不能“轻言”政治运动,他考虑再三,提出一个“过渡时代的政治运动”的概念。对此我要做重点说明。

须知,梁启超在讨论此问题时把“国民运动”与“政治运动”作了相对的区分。他认为国民运动中包含着文化运动、经济(即他所说的生计)运动和政治运动等多种形式。因而,不能将他对待国民运动的看法等同于对于政治运动的看法。对于国民运动,他讴歌有加:“欧洲一百多年来种种有主义的政治,都是从这种市民的群众运动制造出来。”(注:《饮冰室文集》之36,第21页。)因为民主政治的根本精神,就在于民众参与政治,没有群众性的运动怎么能建立和健全这种制度呢!但是对于政治运动,他的观点较为慎重。我研究了他于1920年9 月所写的《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一文,认为他的思想大概包含以下三层含义:其一,“今日之中国,实不宜‘轻言’政治运动,须从文化运动、生计运动、社会改良运动上筑一基础,而次乃及政治运动”。其二,对于何谓政治运动要有严格的定义:“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以此为标准,为个人利益而运动者、运动土匪运动军队者、为党派而运动者、为一时感情而激动者,均不得列为政治运动之列。其三,考虑到政治运动在民主政治中有着其他形式所不可取代的作用,他提出了“作为一种过渡时代”的政治运动,其形式有二:“第一,为排除文化运动、社会运动种种障碍起见,以辅助的意味行政治运动;第二,为将来有效的政治运动作预备功夫起见,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运动。”(注:以上见《饮冰室文集》之36,第12—19页。)

于是,问题就产生了:一个积极鼓吹社会运动的人(注:李喜所在《梁启超传》中专列“鼓吹国民运动”一节,讨论梁氏在五四之后的主张。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70—476页。),为什么在谈论政治运动时这样谨慎?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从梁启超对中国国情的认识谈起。

中国是一个缺少民主传统的国家。早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时期他就对中西方政治制度和为何、如何建立民主制度的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大体得出了如下认识:其一,他把民主制度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产生视为统一的过程,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专制的“家天下”,还未形成一个民族国家,“一盘散沙”,就是那个社会特别是晚清社会的绝好写照;只有在通向民主的道路上,使人逐步知道在“朝廷”之外还有一个“国家”、并为“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奋斗之后,这时民族国家才能形成。其二,建立民主制度不仅是对抗外来民族、帝国主义侵略的需要,同时更是国内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国人的利益不同,一个专制集团不可能将不同的利益者的利益兼顾起来,只有使不同利益者各自组成一个政党,这些政党在议会中“相互争利”,最后达成一种“契约”,才能使不同利益者各有所损又各有所得;同时从人们的智力来看,特别超群者和特别低能者都是少数,而大多数人都是中等智力,所以,只有让大多数人参与政治,国家的决策才能少犯错误。如此说来,那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古代社会,不仅是一个专制社会,同时也是一个人治国家,中国虽然有特别发达的法律,但没有一条法律是针对君主的,而且这种法律重刑法而不重民法,因而称不上是个法治国家。而现代民主国家,不仅是一个由“民众”参与管理的国家,且更重要的是一个法治国家、契约国家。其三,古代中国,国家讲的是“天”权,或即代天执命的天子之权,天子是一国之主宰,而百姓只是天子之臣民。天子有无限的自由,而百姓没有政治上的任何自由。而民主社会正好相反,执政者是公民选举出来的社会公仆,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在此社会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个人的人权,是人民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权利。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则,是宪法上明文规定的,实际上并没有如此美满。然而有此规定与无此规定之间,确实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其四,民主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理性制度,西方在建立这种制度时,随着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科学思想也随之发展起来,而且两者相得益彰,人民既懂得自己各项自由权利的重要,同时也知道自由权利的界限;相比之下,中国不仅缺少民主,同时也缺少科学。在此情况下,中国要建立民主制度必须有一个长期的过渡期。

以上是他前期对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以及中国如何走上民主之路的基本认识。五四运动是在中国已经建立了民主制度、但只有民主国家之名而未有民主国家之实时而发生的政治运动。从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中国相继发生了“二次革命”、“护国战争”和“五四运动”等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对于辛亥革命,他有鼓动之功;对于“二次革命”,他持坚决的反对态度;护国战争本身就是他策划的。这种对待政治运动的复杂态度绝不能像一般人所认为的是“由他多变的本性”所决定,恰恰相反,正是由于他对政治运动一贯的立场所决定。全面分析梁启超,他执著于民主政治,而当这种制度初步建立后,仅就政治活动而言,人们应该注重的是经常借助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武器,来监督政府和建设民主政治,同时培养自己的政治意识和锻练自己的政治才能;政治运动只是在这些武器失去作用的时候,不得已才采用的手段。所谓“轻言”即为此义。而他提出的“作为一种过渡时代”的政治运动,“为排除文化运动、社会运动种种障碍起见,以辅助的意味行政治运动”、“为将来有效的政治运动作预备功夫起见,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运动”,又是何义呢?

先说第一条。这一条无疑与他要“从文化上来一个整体的解决”有关,即建立和发展中国的民主制度必须对中国两千年来的思想观念来一个整体上的刷新。梁启超认为:“三代以前,以教为学;春秋战国以后,以学为教,此我国精神思想界一大变迁也。”(注:《饮冰室专集》之49,第1页。)从春秋战国以还, 虽有过春秋战国一时的百家争鸣时期,在汉代之后,孔子逐步登上“素王”和“至圣先师”的宝座,而儒家学说也成了占统治地位的学说。孔子是无冕之教皇,儒家就是没有教规、教形的宗教。梁启超还说:“中国学术,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古今思想家皆集中精力于此方面之各种问题,以今语道之,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盖无论何时代何宗派之著述,未尝不归结于此点。”(注:《饮冰室专集》之50,第1页。 )中国的人生哲学主要内容是内圣外王,以格物、致知、修身、诚意的方式,来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学说,虽然事关上自天子下至庶民,但所重者就是君王和大臣;所以其政治学说,就是王道仁政,就是重民,就是选贤与能,就是公正廉洁,一切寄托在君主和大臣身上。民本不是民主,王道仁政,不是人民参政。在儒家,民是被治、被养、被教、被用的对象;在法家,民是被治、被用的对象。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梁启超说:“民权之说,中国古无有也。法家尊权而不尊民,儒家重民而不重权,道墨两家,此问题置诸度外,故皆无称焉。”(注:《饮冰室专集》之50,第117页。 )结果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单从字面上来看中国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其完满性是绝对的“天衣无缝”,而在实践上看,“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一个新王朝建立起来,不过三代就腐败和衰落下去,经过长期的停顿和动荡,最后再来一次改朝换代。漫长的中国社会就是在此种模式下匍匐爬行。说起来道理也很简单:人不仅是一个道德主体,同时也是一个生物主体,所以其性者,不仅有“天地之性”(即究求道德圆满的“天理之性”),同时也有“气质之性”(即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生物本性)。宋代之后,无论是朱熹的理学还是陆、王的心学,都讲求“存天理灭人欲”,让人与“天”合一。人们将自己的性“让”给了“天”,“让”给了执天命之“大人”,很自然,同时也就把自己的责任交给了“天”。“天子有道”,天降福给他的后人,以使庙堂长在;“天子无道”,天降祸给他的子孙,从而使庙堂倾塌。试问,这种观念不予彻底的清洗,怎能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呢!说到底,民主政治、民权思想是在近代由西方移植过来的,这是一个铁打的事实,梁启超的认识并没有错。西方的民主政治已经经历四百余年萌发、产生和发展过程,而我们如果从1889年戊戌变法算起,到梁启超作上述评论的1920年才20余年的时间。他提出需要一个“过渡时代”进行长期的“文化运动”,以便让全体人民领略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质,让人把几千年来“让”诸给“天”的“性”重新回复到“人”的身上,无疑这是一个很深刻的思想。

再说第二条。据我的理解,“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运动”是同梁启超将民主制度看成是一种理性的制度、民主必须用科学的尺度来规范的思想相关联。我想,科学用于民主制度者有两层含义。其一,就民主制度所需建立、所需实行的法律制度而言,必须借助科学的手段。其二,就普通公民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时,必须要有高度的“理性”来支持。这里的“理性”既有“人文”的,它以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的尺度来衡量,不理解何谓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的人,怎能成为“理性”人;同时也有“科学”的,它受可行的和必行的规范为尺度来检测,不知哪些是可行的和必行的法律及社会规范,那他也不会是一个“理性”人。而对于科学,梁启超当时认为,中国古代虽然不乏科学思想和科学技术,但它存在着笼统、不规范及伴随着大量的迷信成分等多种弊端。真正意义的现代科学也是西方传来的,要学习这些科学知识,并且使它在全民族的精神天宇中自由地飞翔,也需要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

总之,既然是民主政治,人民就必然要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以及游行示威的权利。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应该经常地拿起批评的武器来监督自己的“仆人”;即使到了非要一次政治运动来清洗社会的腐败现象时,也要学会以理性的方式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以免“事与愿违”。这就是梁启超对于民主政治与社会运动关系的新认识。

三、梁启超对民主政治最终目标的新设定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是社会发展在一定阶段上人类追求的一种政治目标;而人民为之奋斗,为之牺牲,建立它、发展它、完善它,还有一个最为崇高的目的,就是要造成一个“真正人”的社会,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也许它“永无现期”,但是,历史上凡怀终身之忧的思想家,总为它的实现激奋不已,奋斗不已。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明确表示,他的理想就是“大同”,而民主政治制度,就是将“吾先哲最优美之人生观使实现于今日”。为此,他提出两项目标:其一,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之调和;其二,个性与社会性相调和。这里既涉及建立一个美满的社会的问题,又涉及到塑造一个健全的个人的问题。

梁启超说:“吾侪确信‘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其有精神生活,但我侪又确信人类精神生活不能离却物质生活而独自存在,吾侪又确信人类之物质生活应不妨害精神生活之发展为限度:太丰妨焉,太缺亦妨焉,应使人人皆为不丰不缺的平均享用,以助成精神生活之自由而向上。”(注:《饮冰室专集》之50,第182页。 )梁启超的“三确信”既有片面性又有合理性。所谓片面者,是指他对人与动物区别的理解有偏: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不只在于人有精神,人能将自己的精神世界推到“极至”,同时还在于人体本身也是美妙绝伦的,哪一种动物能像人这样五官端正、四肢五体“配装”得这样合理、匀称,并且还要向更为美妙的方向发展。宇宙的进化产生了人,不仅要它向大化炫耀其思维之花,同时也要它向八荒展现其肢体之果。所以,仅用精神生活离不开物质生活、只求精神生活之自由向上的提法,不足以展示人类的本性和人类生活的本质。然而,他的说法也有具体的、历史的合理性。他当时看到的是一个阶级社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情况仍然存在,他想用儒家“均安主义”和他自己信仰的“社会主义”(注: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梁启超与我们有很大差别。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的社会制度,不仅包括经济制度,而且包括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制度。但梁启超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经济政策或制度。见蒋广学著《梁启超和中国古代学术的终结》第12章。)把腐蚀、败坏富人心灵和压迫、欺凌穷人的财富让人共享,这是具体的合理性。所谓历史的合理性是指:将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来比较,人类精神的前进速度高于物质资料发展的速度,而养育人类肢体的物质资料的发展要靠人类精神的发展来决定,物质资料如何在人群中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利用,也靠人类精神的发展来决定,正因为如此,他强调精神生活的作用是有其意义的。

梁启超又说:“宇宙间曾无不受社会性之影响束缚而能超然存在的个人,亦曾无不藉个性之操演推荡而能块然具存的社会;而两者之间,互相矛盾互相妨碍之现象,亦所恒有。”“据吾侪所信,宇宙进化之轨则,全由各个人常出其活的心力,改造其所欲至之环境,然后生活于自己所造的环境之下。儒家所疑‘欲立立人欲达达人’、‘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全属此旨,此为合理的生活。毫无所谓墨法两家之主张,以机械的整齐个人,使同冶一炉、同一铸一型,结果尽被社会性吞灭。此吾侪所断不能赞成者也。”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人组合的,每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创造。问题在于社会越是向前发展,其机体就会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因而使人们处在愈加庞大、愈加复杂的关系中,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梁启超说:“议会也,学校也,工厂也……凡此之类,皆大规模的社会组织,以个人纳其间,渺若太仓之一粟。”(注:《饮冰室专集》之50,第183—184页。)然而,另一方面,社会越进步、越复杂,越需要发挥个人的创造性;社会越进步,它越应让每一个人的个性充分展示,从而让自己(社会)显示出璀璨夺目的光彩,这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这两种方向相反的趋势必然会造成前所未有的矛盾。为了不让这些庞大的社会组织将个性吃掉,梁启超从个人和社会两个角度提出问题:从个人来说,必须要尽心地为社会服务,以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欲立立人欲达达人”,即为此义;同时,就社会来说,要像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样,知道“有所不为而有所为”,在“自然而然”中得到“所然”。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社会要“抓大放小”,给个人的思想发展留下广阔的天地,只有每一个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了,社会才能充满生命的活力。其实在梁启超的上述精彩思想中也含有片面的成分,现代社会的壮美之象,不仅表现在它庞大而复杂的机体上,同时由于人们智力的飞跃和技术手段的高超,所以更能表现在文明和生机盎然的神彩上。因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人们以“与天地同游”之心智创造神彩横溢之社会,使她成为宇宙间最为美妙的“第二之自然”,完全是有可能的。

梁启超总结说:“吾确信此两问题者,非得合理的调和,末由拔现代人生之黑暗痛苦以致高明;吾又确信此合理之调必有途径可寻。”“吾于其调和之程度及方法,日来往于胸中者十余年矣,始终盖若或见之、若未见之。”(注:《饮冰室专集》之50,第184页。)这就是说, 他对民主政治所设定的目标是清楚的,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十多年来,似乎清楚,似乎又不清楚。这大概是一个事实。“拔现代人生之黑暗痛若以致高明”,是梁启超这位思想家留给我们的一项神圣职责。让我们沿着他的思路继续向前探索,历史会留下我们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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