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新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论文,教育工作论文,形式论文,高校论文,导师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今信息时代,教育指数和人才素质的指标,在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评估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而培养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我国高校既是人才的培养基地,又是对社会思想文化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知识分子聚集地;既是孕育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主阵地,又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中心。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道德建设。这正如厦门大学邬大光教授所指出的:“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主要不在于其专业知识,而在于其人格及道德,这是建立在学习化社会的教育目的。”(注:邬大光:《培养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载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2001年,第5期。)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只有立足现实,不断创新,才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才能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在新的世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环境、高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状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也应相应变化。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是适应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点的一种有效形式。
一、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的涵义
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说到导师制,我国著名教育家竺可桢老前辈曾经竭力提倡。1936年,他刚刚担任浙江大学校长时就指出:“三年前,国际联盟派了几位专家到中国来视察,……指责中国教育的缺点颇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的教育制度过于模仿美国,在大学里(实)行学分制,教员与学生平时很少接触,学生只要能读满一百廿个学分,就算毕业,这种制度过于机械。”(注:竺可桢:《竺可桢文录》,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71-81页。)他还说,最近几年,美国的著名大学也像英国似的实行导师制了。结果是学生的成绩和品德都大有长进。为了改变我国大学“这种教而不训的制度”,他认为一定要选好教授,因为“教授是大学的灵魂,一个大学学风的优劣,全视教授人选为转移。”这与梅贻琦“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的观点如出一辙。梅、竺二人之所以强调教授的作用,是因为求学和做人是一个道理。用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凡能领学生做学问的教授,必能指导学生如何做人,……凡能认真努力做学问的,他们做人亦必不取巧,不偷懒,不作伪,故其学问事业终有成就。”(注:刘述礼,黄延复:《梅贻琦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5页。)由此可见导师制的重要。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就是指任课教师与所教班级学生之间、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几位学生之间建立联系,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的制度。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将教师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中,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部分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这将克服过去教师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两者脱节的现象。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看,导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提高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生活方式的指导,引导学生培养社会交往能力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等。
二、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的必要性
高校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当然选择。
(一)导师制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一种实践形式
自古以来,我国便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韩愈云:“师乾,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明确提出了教书与解决学生思想困惑的辩证关系。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8页。)这对教师教书与育人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几年来,在学校育人中大力提倡“全员育人”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就是指每个教师都要有育人的意识,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和义务。在以往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往往十分重视知识的传授,重视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却容易忽视教书的最终目的在于育人。有些教师认为学生思想工作甚至课堂管理工作,都是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干的事,教师上课的目的就是在于课堂45分钟知识的传授,至于学生学了多少,想学什么,学得怎样,是否学好,并不是十分关心;有的教师上了一个学期的课,有多少学生都不知道;有些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紧张,师生存在对立情绪。育人意识的薄弱,就会导致育人的低效。导师制将教师育人显性化,将育人对象具体化,有利于教师育人的实践。一方面使教师真正承担起育人的实际责任,从而强化其育人的意识,使教书育人一体化。同时导师制可以使教师走近学生,通过了解学生的现实状况和需要,进一步改善教学工作。
(二)导师制是教师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催化剂
作为高级知识分子,高校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但如何促使高校教师自觉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一直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一些高校的教师,在政治学习时间念念报纸聊聊天,效果总不尽人意,甚至有些教师还不愿参加。于是只能采用行政措施加强政治学习的方式,形成了行政命令下的思想政治学习,收效甚微。
导师制可以使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所谓自我教育,就是使受教育者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主动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平,以及自觉改正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教育方法。导师制使每一位教师都负有对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素养。育人先育己,这就必须要求教师加强自身思想政治教育,从而使思想政治学习从一种外在的压力化为一种内在的需求,达到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水平的目的。同时教师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思想政治问题时,又会提升教师的认知能力。大学生是思想最活跃的一个群体,教师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必须进行信息的收集,深入的思考,而这种信息的收集和深入思考的过程,就是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的过程。
(三)导师制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效益的需要
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益,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任务,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所取得的效果和获得的收益。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出现了“滑坡”的现象。传统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内容、方式等与现实的社会状况和教育对象产生了不适应,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势在必行,而导师制是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有效途径。
1.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扩大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从而为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越来越多。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却不能迅速增加。这样就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比例失衡,有的学校比例高达1:300。靠1个专职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来做300个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往往只能采取“撒大网”的工作方式,其效果只能是广种薄收。会议式、报告式等粗放型教育方式是其必然的产物,而现在学生思想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社会教育大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大学生的逆反心理,使得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具有针对性、小范围的民主式的教育方式才能真正地实现教育的效果。而这需要教育者的大量投入。任课教师承担起思想政治教育的部分责任,就会壮大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可以有条件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转化,从而提高教育效果。
2.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壮大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有利于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实际的结合。江泽民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经济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道去做,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实际活动中去。”(注: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0年6月29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实际结合,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一种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体现。高校学生的实际便是如何学习,如何成长,如何成才。导师制的实行,使任课教师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知识学习之中,与现实生产紧密联系起来,能将学习、成长、成才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
3.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学生主动选择的结果,能提高教育效果。在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这样一种倾向,即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明显高于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教育效果。学生有思想问题,倾向于向专业教师主动倾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专业教师从事专业教学研究,学生从心底里容易产生认同感、钦佩感,愿意就自己内心的思想、生活中的困难、成长中的问题与专业教师探讨。另一方面,由于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往往与学生的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学生出现了思想异常情况,向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汇报,担心被扣帽子、抓辫子、打棍子,而专业教师则不会使其产生如此后顾之忧。所以许多学生在出现了难以解决的思想和生活问题后,更愿意向专业教师求助。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将使学生的这些需要得到满足,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的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能够有效地促使“教书”和“育人”的结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示范原则。所谓示范原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感染受教育者,以促进其思想认识和觉悟不断提高的准则。(注:《列宁选集》第1卷,第311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识水平、道德修养、文化水准、精神风貌,无时无刻不在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实现示范作用的关键,是建设一支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养的教师队伍。列宁提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注:陈万柏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新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2页。)在现阶段,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是解决四个重大理论问题,即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阐述的“关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关于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过程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关于如何认识当今的国际环境和国际政治斗争带来的影响”的四个“如何认识”。这是现阶段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每位教师都要对这四个基本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从而提高认识水平,指导自己的实践。只有真正地理解了这几个问题,教师才能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地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能通过教育者的人格力量和模范作用,影响教育对象,实现教育的目的。
(二)层次原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党委和宣传部门指导下的“两课”教育,为学生提供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党委书记挂帅的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从全局的角度规划全校的思想工作活动。三是校、院、系三级党政工团学生主管部门及群众性组织,具体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四是班主任和导师队伍,主要负责日常的正确引导,做个别学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及学生思想状况的收集整理及反馈沟通。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于众多工作层次的一员,所以应有所侧重。教师主要从事务实性教育,更要从小处入手,从实际生活入手。通过对学生进行调查和了解,弄清他们最关心什么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从而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将务实与务虚结合起来,发挥这一层次的特殊教育作用。
(三)民主原则。所谓民主原则,是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人格、地位的平等及教育者工作作风的民主。坚持民主原则,是由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决定的。受教育者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在某种意义上讲,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任何教育只有经过受教育者的内化才能发生作用,只有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才能产生效果。改革开放以来,学生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独立意识普遍增强,说教式的教育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民主式教育则比较容易达到教育的目的。因为民主式的教育方式,可以形成良好的教育关系,在一种轻松的人际氛围中,教育者所传导的观念和规范,更容易被受教育者所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良好的教育关系有利于受教育者形成积极的、健康的心理状态,也就是形成接受教育、提高自己思想道德境界的精神需求和信任、信服教育者的态度。有了这种需求和态度,受教育者就有可能顺利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更自觉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
(四)激励原则。所谓激励原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对教育对象施加正强化和负强化的信息反馈,以引起其心理和思想情感以及行为的变化,使其产生社会所期望的行为反应,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原则。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多采取激励的方式。激励从广义上说是指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激发人们的动机、热情,调动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潜能,使其行为朝着社会所期望的目标迈进。教育学上的“罗森塔尔效应”,证明了教育工作者如果对受教育者给予一定程度的情感投入,并为之创造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会产生一种常规教育所无法达到的积极效果。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要针对每一个学生挖掘他们的潜能,进行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的潜力和创造性尽可能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的方法
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高等院校全面实施导师制的先导环节。当前,探索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路子,可以按照下列方法来进行:
(一)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流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确定导师的资格、权利和职责,面向全校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建立导师资料库。导师的资格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情况等;导师的权利与职责主要有选择学生的权利、享受学校给予的津贴、制定培养计划、定期指导学生学习和生活等。
(二)组织广大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学校有关部门将选聘的导师资料库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根据学科、专业及本人的特点、爱好等选择自己喜爱的导师。学生在选择导师的过程中的权利与职责是:在全校范围内,在一定条件下按志愿选择导师、不得随意变更培养计划、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不定期向导师咨询等。
(三)根据“双选”情况确定导师和学生对应名单。导师根据教学和学生工作部门提供的前期学习成绩和面试考核情况,择优录取,确定学生名单。同时对落选导师和学生进行调节,最后,为全体学生配备思想政治教育导师。
(四)建立约束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工作的管理。各校要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导师制的需要,研究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如导师目标责任制、导师学习汇报制、导师工作考评办法等。通过这些规章制度,来明确导师的责任、义务和工作目标,约束导师的行为规范。同时,还要建立导师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记载导师的工作情况为综合评价导师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