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常见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的阐述,并结合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近几年来实施的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出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企业常见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
关键词:工程项目;计价方式;合同模式
川气东送管道是中国石化第一条长距离、大口径天然气长输管道,西起四川普光,东至上海,途经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上海等8省(直辖市)65个县市。沿线设调控中心1座、输气站场36座、RTU阀室36座、手动阀室65座。管道全长2229km,包括1条干线、1条专线、4条支线。途径山区、丘陵、水网、平原地段,地貌多样,气候多变,地质水文条件复杂。沿线有长江穿越隧道5条、长江定向钻穿越2条,山体隧道73条,悬索跨越1处,穿越高速公路29处,穿越铁路20处,穿越大中型河流116处。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提升管道本质安全和满足管道沿线用户不断增长的用气需求,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如站场改扩建工程、增压扩能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作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我们对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整理分析,结合具体实际,探讨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
一、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1、投资类项目:站场改扩建工程、增压扩能工程、阀室改造工程、长输管道工程、储气库工程等。
2、成本维修类项目:站场阀室标准化工程、水工保护工程、防腐维修工程、焊缝整改工程、零星更换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常用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常用的招标计价方式有: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概算降点、优惠费率等。各种计价模式的概念、特征及优缺点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1、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和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
2、特征:
(1)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自身的实际能力。采用该计价模式招投标时能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主要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二是有利于规范招标动作,淡化标底的作用,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三是节约工程投资,增加了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四是有利于提高项目结算效率。
缺点一是前期控制价编制耗费时间较长,要求图纸齐全、方案明确。二是计价规范本身的缺陷,现行的计价规范过于笼统和门类不全,客观上存在不完善之处。三是相关配套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影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实施。四是使用范围受限,对工期紧张、图纸不齐、现场变更较多的项目不适用。
4、适用的项目类型
该计价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施工方案明确、现场工程量较确定的工程项目。
(二)定额计价
1、概念:定额计价是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同期市场价格,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后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特征: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
3、主要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限定所使用定额及信息价,编制控制价速度较快。二是招标时由于定额及信息价的限定,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相差较小。三是定额计价推行的时间较长,配套体系成熟。
缺点一是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且不同的操作人员由于理解不同、水平差异,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二是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企业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进行计算,很难体现企业的技术优势。
4、适用的项目类型
该计价模式适用范围较广,但常用于现场工程量变动较大、措施复杂的工程项目。
(三)概算降点
1、概念:概算降点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在工程基础设计批准概算的基础上报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或计价的方式。
2、特征:结算时量价均不调整。
3、主要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各标段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概算下浮后总价包干,结算工作量小,结算时间缩短。二是有利于事先预测工程实际总投资,可以有针对性地控制工程造价。一般采用概算降点方式时,除重大方案变化、重大施工图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总价包死不变。
缺点一是不利于风险共担。施工单位在没有批准概算的基础上报下浮系数,报价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施工单位既承担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风险,又承担工程量及施工措施等风险。如果下浮系数较大,导致施工单位亏损,将影响施工单位积极性,结算时施工单位会想尽办法提出各种索赔、弥补亏损。如果下浮系数偏低,又会造成项目投资损失。二是由于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密切关系,可能造成基础设计概算工程量增加,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三是易受设计深度影响,造成量价差异。基础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由于设计深度不同,必然产生工程量及其费用的差异。如果差异较大,将给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造成损失。四是出现拨付款欠准确问题。工程按施工进度及已完工程量进行拨付款时,因概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的差异,将影响过程拨付款的准确性,不利于项目的投资控制。
4、适用的项目类型
该计价模式适用于概算已批复,施工图纸暂未完成、工期要求紧张项目。
(四)费率招标
1、概念:费率招标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以费率的高低代替工程总造价的多少进行竞标,评标委员会以各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主,结合所报工期和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其他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2、特征:招标定标快,执行过程中问题较多,结算难度较大。
3、主要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省去了最为繁杂的计算工程造价(标底价或投标报价)的过程,使投标人的投标计价工作均变得非常简单,并可有效防止标底泄漏、人为操作等情况。二是评标路线比较简单、公平,减少暗箱操作。三是由于在施工过程当中,大多数项目都要变更原设计图纸,因此可以使工程定额基价部分,根据签证和图纸变更一次即计算完成,然后乘以承诺的投标费率即得出该工程造价。四是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招标人可以根据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资金情况、施工环境、市场风险、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控制该工程采用合理的费率。
缺点一是费率招标对招标人的工程管理水平要求很高,容易造成投资失控。对招标人来说,忽视了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这种做法必然给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从而可能造成投资“三超”。二是对投标人来说,通过费率招标方式中标后,投标时所报的费率将被通过施工合同的形式所固定,一般不得随意改变。该费率与招标时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费率之差,即所谓的“让利”部分,将成为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4、适用的项目类型
该计价模式适用于无图纸、无方案,但要求立即实施项目,如应急抢险项目。
三、常见合同模式
常见的合同模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总价合同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即总价一笔包死,结算阶段总价不调整。采用这种合同时,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调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以及人员、材料、设备费用变动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此类型合同适用于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工程量确切的工程。
2、可调总价合同,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得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结算阶段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价款调价条款应在合同中特别说明。
此类型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明确的项目,如水工保护工程。
注:固定总价合同与可调总价合同的区别在于可调总价合同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
(二)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中价格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量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
此类型合同适用于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2、可调单价合同,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对单价进行调整;或者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如对于最主要的材料价格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可调整价格的材料范围、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等。
此类型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即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的酬金计算,而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例。其中酬金由管理费、利润及奖金组成。
此类型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此类型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四、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企业常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
五、结束语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类别、招标计价方式、合同模式研究分析,我们提出了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企业常见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这一方面将有助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轻松掌握不同类型工程项目最适合的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另一方面对一个工程项目来说,选取合适的招标计价方式和合同模式,既可以降低项目总造价,又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价格争议,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
论文作者:王晓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4
标签:合同论文; 工程论文; 总价论文; 工程量论文; 单价论文; 模式论文; 费率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