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价值”的深度--论价值哲学形态的理性演进_哲学论文

走向“价值”的深度--论价值哲学形态的理性演进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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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问题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所无法回避的重要内容。尽管严格意义上的价值哲学在近现代才刚刚出现,但关涉价值问题的人类思维活动,则是与人类文明相始终的。从人类探索价值问题的思想发展历程上看,价值哲学形态的演进大体上经历了“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以及进而将二者相统一的思维嬗变过程。而价值哲学形态的嬗变过程,又真切地体现出人的哲学思维的不断深化过程。

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就是主张“天地为人立法”,其主导思维倾向是将“价值”视为一种自明的存在,一种绝对律令、一种普遍法则,自然、社会以及人的全部活动都在这种绝对律令和普遍法则的统摄之下。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学说、天命神权思想,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始基”学说,中世纪的“上帝”理念,乃至近代以来的“绝对精神”思想,无不是对这种绝对律令和普遍法则的强化。按照这种思维方式,万事万物的本质都被归结为它们最终极的始基或造物主,一切都是由始基或造物主所决定和主宰的。当然,人的一切活动包括人世间的吉凶、祸福、贫富、苦乐、得失、贵贱、成败、安危、荣辱、善恶、寿夭、生死等等,同样是由始基或造物主所决定和主宰的。

“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体现的是一种传统理性主义的价值理论思维模式(或者说是一种“本体论式”的价值理论研究模式)。这种思维模式在从总体上理解人及其与世界的关系时,完全排除从主体角度出发寻找其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合理性与可靠性根据,寻找主体活动的价值本体或源泉,而是从本质上外在于主体的某种普遍客观的东西中去寻找。因而,这种价值思维模式,就其思想本质来说,是把价值本身同价值现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经验观察到的现象并非价值存在本身,价值存在本身是那种隐藏在经验现象背后的超验存在。因而,对价值存在的追问,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种悖论:不能设问与必须设问之间的矛盾。即它作为一种探究方式,必须设问、追问“价值存在”本身,从而确立起一种认知姿态;然而,对“价值存在”本身的领悟又不仅不应导致知识论,相反它必须以“逃离”知识论的樊篱为其前提。就其思想原则来看,是把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把哲学所追求和承诺的“本体”视为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实体性价值,这种“实体性价值”在逻辑上具有优先地位,并先验地规定着现实世界中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因此,它在解释事物时,总是习惯于从一种先定的“原则”或“规定”出发来演绎现存世界的现在和将来,说明现实生活的“如何”、“应当”和“怎样”,而现实世界只有被“还原”到“第一原理”,才能获得“合乎逻辑”的解释。

显然,从这种价值思维模式的思想本质和原则出发,所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对现实的、经验的、活生生的世界和人类社会客观历史发展进程的无视和否定。它要么把价值的最高确定性或价值本身归于神秘的上帝;要么是通过玄学化、概念化和抽象化的做法,企图从某种直觉中把握价值的最高确定性,使人类经验中的各种各样的事物得到所谓最彻底的统一性解释。尽管这种价值思维模式就其最终的动机而言,体现了不满足于当下现状而追求“人所应是”的超越本性,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为人们提供了意义的根基,使人们得以自信地生存,然而,这种作用却造成了哲学与现实生活世界的根本性分裂,人以分裂的、异化的方式追求着自身的超越本性。尽管这种价值思维模式直觉地感受到价值与存在的关联性,并试图在存在的意义上解读价值,但是,由于其对于存在本身的理解是抽象的、静止的、实体化的,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价值的理解同样是抽象的、静止的、实体化的。这种思维模式在价值认识研究中的基本表现是先定绝对真理论,认为在人的价值认识过程之前已然存在着所谓绝对的价值真理,价值认识的任务只在于对这种既有价值真理的发现或接近,从而使价值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淹没在价值认识(理解)的绝对普遍性、确定性和唯一性之中。这种思维模式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的基本体现是本体先定论、本体还原论、单一模式论和世界至善论。在解释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时,只承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先定性方面,强调人的历史活动必须甚至不得不遵循某种确定不移的趋向或者某种具体途径和模式,不懂得“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而已”的科学内涵。

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是对价值的绝对律令和普遍法则理念的反动和超越。这种思维方式是伴随自然科学的进步和人的实践能力、尤其是工业实践的兴起和发展而逐渐生成和确立起来的。由于日趋明显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多元化趋向及科技和生产进步所带来的鬼斧神功也不能望其项背的成就,引发了人的主体意识的急速增强,人们不再仅仅从某种外在的绝对律令和普遍法则中寻找自身活动及所引起的自然和社会变化的终极根据,不再需要外在于人的所谓“本体”作为未来生活的保障,不再从某种普遍理性中寻求自身的价值本体和力量源泉,转而强调的是“人为天地立法”,主张“人是万物的尺度”。于是,主体性取代了绝对律令;人的需要取代了普遍法则。“价值”在人的视域中获得了重新的诠释。

“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认识论式”的价值理论研究模式。这种价值理论研究模式的主流倾向是通过对传统的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的抛弃或者悬置,在主客体的对象化关系中思考价值问题。在近代哲学家看来,哲学最终当然要讨论存在本身。然而,世界呈现为千姿百态的具体事物,而人的认识却是一般的概念与结论,这种不一致的症结何在?显然,如果将世界本原问题扩展开来,其实是一个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亦即主体如何认识把握客体的问题。这种思潮以笛卡尔为开端,他通过“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首次发出了将自我意识原则明确引入本体论的宣言,使传统的本体论逐渐向近代认识论方向转向。这种转向反映在价值哲学领域,便是它企图像认识论那样去寻求知识的基础性原则而达到真理,进而寻求和确定“至善”的最高价值原则。譬如,近代以来产生的西方人本主义学派,他们强调人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将哲学视角直接指向人的生存意义的问题,反对把人归结为科学理性的存在,要求揭示人的生命、本能、情感、意志等非理性或超理性存在的意义,有的甚至认为,只有后者才是人的本真的、始源性的存在、并应当成为哲学研究的核心。人本主义者立足于人的主体来谈人与世界的关系,认为人与世界的主客关系不只是感知和被感知、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一种给予和被给予的意义关系,主张物的意义、世界的意义、人生的意义不是来自于人的主体之外的任何存在,而是来自于人和人的主体活动。这表明人所生活的世界,不是一个无声无嗅的与人和人自己的活动无关的世界,而是一个与人和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的世界,表明以寻求真知为出发点的知识论哲学已为以寻求意义为出发点的价值哲学所取代。

作为一种全新的思维视角,“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的思维模式从一个侧面深刻地揭示了价值的普遍性特征,这种思维模式对于现代意义上的价值理论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自休谟和康德提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实然世界与应然世界、事物的因果性与人的目的性的划分以来,围绕着价值的本质和基础问题、价值与评价的关系问题、价值尺度与评价标准问题、价值判断与评价逻辑问题、人的价值和人生价值观问题等等,展开了如主观主义价值论和客观主义价值论的争论,自然主义价值论与直觉主义价值论的争论,认识主义价值论和非认识主义价值论的争论,一元价值论与多元价值论的争论,元价值理论与规范价值理论的争论等等。正是由于上述对价值问题的不断发掘和深化以及各种价值理论流派的争论,使现代意义上的价值理论研究方得以不断地深化与发展。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的思维模式同样也隐藏着自身深刻的内在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对于人类现实价值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如功利、道德、美感、幸福、真知、信仰、自由等的不同认识。从深层意义上说,它体现着人们在价值问题研究上的客观化立场和主观化立场、人文化思维和科学化思维、人的观点和自然观点、元问题探究视角和规范观念建构维度等各种思维方法相互对立。从整个价值哲学研究的状况看,价值哲学越来越分化成为相互对立的不同流派,各派价值理论及其观念之间的矛盾分歧难以化解、争论不休,使得整个价值哲学研究看起来是零散的、混乱的,既无中心,也无边际。使得整个价值哲学的发展陷入困境、止步不前,也使得人类价值追求难以选择、无所适从。同时,这种思维模式始终难以摆脱“无根”的困惑。现代意义上的价值问题的研究,不是从存在论的发问方式开始,而是从近代以来“拒斥形而上学”的认识论思潮中产生的,由此,不可避免地导致用日常生活的价值话语取代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话语的倾向。譬如,当代社会功利主义思想的泛滥便是这种倾向的例证。功利主义思想是以利益原则作为其价值话语基础的,这种利益的视野只能看到事物和存在对于人的利益,也就是只能理性地计算事物中可谋得的利益或价值,而事物自身的丰富的存在含义必然被遮蔽起来。这种利益的视野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导致当代社会人的生存危机的思想渊薮。人类总是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人的内在尺度)出发来改造和评价外部对象世界,这是主体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是,片面追求效益原则和现实利益,又必然导致工具理性膨胀,价值理性失落,科技文化与人文文化日益分离。现代人的生存危机,不仅是技术理性造成了人性的分裂,更深层的根源在于,由于上帝、形而上的本体、逻辑理性的抽身离去,人失却了终极实体的背靠和稳固根基,处身于“无家可归”的被抛于世状态。

随着当代社会人类对自身生存境遇的不断反思,当代价值论理的研究得以不断深入,其基本思维倾向更是力图超越“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和“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两种思维模式的局限,在新的哲学基础上实现二者的统一。

从当代西方价值理论的逻辑发展来看,20世纪此起彼伏的哲学流派经过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碰撞及合流变通后,便以自觉不自觉的方式发生着由规范性价值论向元价值论、认识论价值论向本体论价值论的转变。19世纪以前,哲学家们所关注的主要是如何建立关于价值问题的规范理论体系,其主要任务一是作出价值陈述或价值评价,二是为价值陈述获得价值评价提供必要的规范论证。自G·E·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之后,现代哲学家们开始放弃为建立规范价值理论而努力的传统,转而致力于确定价值是什么和探讨价值陈述或价值评价的根据和标准是否具有合理性基础等价值元理论问题。价值哲学形态由规范性价值论向元价值论转变的背后,包含着价值理论研究在思维方式上由认识论价值论向本体论价值论的转变,包含着在本体论承诺基础上开展价值理论研究的主体转换。其思想本质在于人们力图在某种新的价值哲学基础上,实现既超越于“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又超越于“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的思维模式的价值言说。

当代人类价值思维方式的这种转换,是与现代本体论从众多的诘难和挑战中重新崛起,在哲学思想体系经过自身调整和变革后重新提出从本体论的角度理解哲学主题直接关联的。无论是科学主义哲学在语言逻辑的框架中重新关注本体存在的表述,还是人本主义哲学以变形的方式承接人类理性对本体论的意向性追求,以及后现代主义哲学统一了主、客体的“文本论”哲学范式转换,都在说明着:在当代提出构建科学的哲学体系的设想中,不可回避地又提出了从本体论的角度理解哲学主题的问题。现代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已经由传统哲学对于世界万物本源的追求转向对于人的人伦世界或人的一切知识的本根的追求;由力求透过变幻不定的自然现象去窥视其不变的原因和真理,转向为短暂、有限的人生寻求安身立命的基础,以及为各种哲学的、科学的、常识的知识寻求统一固定不变的逻辑语言基础。现代西方哲学本体论的这种转向,既是现代西方工业文明社会中人的异化处境、科学技术及语言学、逻辑学迅猛发展状况的哲学反映,同时也是哲学本体论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价值论视域来看,本体论源于人类理性的“终极关怀”,这意味着本体论必须设法通过某种途径超越人类自己有限性的局限,从整个宇宙自然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地位和存在目的。反过来说,价值论所承担的使命是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提供具有终极意义的思想基础,价值哲学的根本任务是通过确立作为一切价值之最终基础和依据的本体价值,建立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理想和人们心悦诚服地自觉遵从的价值原则和评价事物及人的行为之善恶的价值准则。

与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的诸流派相比较,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同样力求在新的哲学基础上实现“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和“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两种思维模式的统一。所不同的是,当代西方价值哲学诸流派所寻找的哲学基础依旧未能摆脱抽象化、理念化和绝对化的桎梏,而马克思主义则将自己的价值理论建立在现实存在的哲学基础之上。这种现实的存在是物质的存在,是系统的存在,是实践的存在。在此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展示出彻底的唯物、辩证和实践的思维特征。

一方面,通过对现实的存在是物质的存在、是系统的存在的确证,在价值思维方式上,实现了从传统的单纯实体型思维向现代的动态关系型思维转变,即它突破了单纯实体型思维只把“存在”与“存在者”范畴(“什么存在着”)相联系,把“存在”当作对实体及其属性的静态指称来理解和使用的缺陷,把“存在”同时也理解为关于“存在方式”(“怎样存在着”和“怎样才是存在”)的范畴,自觉地把诸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运动、变化、过程”等与“价值存在”相联系,从客观存在的内外部结构、联系、运动、秩序、信息等系统状态来深入把握它的存在形态,进而从“存在方式”的意义上,得出价值是作为一定的动态结构系统而客观地产生和存在着的关系现象,这种关系现象存在的基本前提是客观物质世界的系统联系和运动的深刻结论,从而科学地发掘和把握了丰富、深刻、动态的价值存在现实。

另一方面,通过对现实的存在是实践的存在的确证,揭示了价值存在在现实的、感性的、客观的世界中的属人性特征。与旧唯物主义把存在理解为单纯的、外在于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然存在不同,在马克思那里,存在包括人化自然与人化活动本身,即人化的自然存在与人的社会存在这两者。正因为存在包括和内含了人的实践活动,从实践的观点或视角去理解客观对象才有了“本体论”的基础和依据。同时,从实践的观点出发,要求从人这一主体出发,以实践着的主体为起点、为中心去展开的思维。这是一种历史具体性的思维,即它的视野下的实践、实践中的人以及实践中人与世界的关系不是抽象的,而是处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具体阶段的具体的实践、具体的人、人与世界的具体关系;这也是一种客观辩证性的思维,即从实践活动本身的辩证性为基础去辩证地理解和解释人、人的活动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客观世界的物质先在性、存在方式的系统普遍性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实践性内在地统一于其对于价值问题的整体理解之中。客观世界的物质先在性是其理解价值问题的思维前提,而客观世界物质存在方式的系统性以及联系人与世界关系的实践活动则是其理解价值本质的钥匙,它们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存在论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客观地层示出了以自然的方式、精神的方式、社会实践的方式存在于客观物质世界的系统状态之中的价值世界图景;辩证地提出了在系统性思维原则下,价值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与客体性相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相统一、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统一的价值认识和价值研究方法;深刻地阐发了围绕人类的生存实践这一主题,通过对人类生存方式、生存境遇、生存矛盾及其生存意义的理解,通过对人类生存实践中个体性与整体性、现实性与历史性、反省性与建构性、开放性与超越性等现实关系的反思,而获得的引导人类最终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实践途径。一句话,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实现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自然与社会、人与世界、理想与现实、事实与价值的真正统一,因而,也才真正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自然观与历史观、本体论与认识论、世界观与方法论、真理观与价值观、人学与哲学的有机统一。

统观人类探索价值问题的思想发展历程,“从价值的视域研究人”到“从人的视域研究价值”,进而将二者相统一的思维过程,深刻地反映了人类一步步走向“价值”深处的过程。对“价值”研究的深入过程,是与人类哲学思维的不断深入密切联系的。它体现了人类哲学思维从把传统哲学的超验的、实体性的存在论直接看成是价值哲学的理论基础,到把价值哲学与传统的存在论哲学和认识论哲学区分开来,淡化甚至否认价值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再到结合当代哲学价值转向的基本精神,批判性地利用、解读和改造传统哲学的存在论,建构出某种具有理论支撑意义的价值哲学的存在论基础的客观过程。同时,价值问题既是哲学思维问题,更是现实的、历史的、实践的应用问题。从“天地为人立法”,到“人为天地立法”,再到“天地为人立法”和“人为天地立法”相统一,客观地展现了人类在自然、社会和自身关系中曲折行进的实践历程。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类对价值问题的探索历程,既是人类哲学思维的不断超越过程,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超越过程。然而,无论是人的思维活动还是人的实践活动,只有建立在科学、坚实的哲学存在论基础之上,只有建立在对人类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共同本质、特征和规律,普遍的前提和方法等基础性问题的深刻认识基础之上,才能够真正实现对自身的永恒超越,才能真正走向“价值”深处,才能真正获得引导人类最终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实践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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