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没有“经济人”的地位_经济人论文

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没有“经济人”的地位_经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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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理论分析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许多接受了西方经济理论分析观点与方法的学者大量引用“经济人”假设,来说明自己想要说明或论证的问题。还有一些人认为:“经济人”假设是建立市场机制的一个基本前提,市场机制是肯定“经济人”假设的一个必然结果,建立市场机制与承认“经济人”假设二者是一致的。因而主张我国“经济改革的任务,就是在承认假设的前提下,通过建立一种恰当的机制,使得“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客观上有助于社会整体目标的实现。”这种看上去是一种学术概念之争的背后,实际隐含着对中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挑战。

一、什么是“经济人”假设命题?

所谓“经济人”假设,是初源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表述。在亚当·斯密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方兴未艾,参与经济活动的人表现出多重性:一方面节俭与勤勉、世俗和实惠、知足和能干;另一方面又心胸狭隘、道德品质堕落,对工人和消费者实行剥削。亚当·斯密在理论上对这种人的复杂性做了阐述。他认为:由于劳动分工使得每个人从事特殊的职业,获得特定的利益。但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个人仅凭自己的分工无法获得需要的满足,于是分工者需要互通有无,彼此交易。首先,交易的基本出发点是利己,交易的动机是互利:“……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①]其次,利己的行为客观上是增进社会利益的:“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途径。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②]

根据上述论断,以后在西方经济理论体系中确立了“经济人”的命题,其标准说法就是:经济行为者具有完全的充分有序的偏好(在其可行的行为结果的范围内)、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会选择那些能够比其他行为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偏好(或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坏)的行为。实质上,“经济人”的行为模式包含两个基本特征:利己性和理性。其中利己性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和永恒的,是“经济人”的灵魂,它是一切行为最大化的原始动机。

然而,在斯密本人的论述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概括之间存在着区别:第一,斯密的观点是一种二元论。他在《国富论》中讨论人的利己性,而在另一部专门讨论人性的《道德情操论》中,又认为富有同情心是人的特性,也没有做出尝试将二者统一起来。[③]因此,完整的斯密“经济人”论是矛盾二元性的(这与他的劳动价值论一样)。西方经济学继承了《国富论》的观点,却放过了《道德情操论》的思想。第二,实际上在《国富论》中,斯密还提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实现的矛盾命题(两个最有利)。这个矛盾命题没有困扰后来的西方经济理论家们,他们把个人利益最大化放在了社会利益最大化之前,从数学逻辑上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就是社会利益的最小化。显然,现代西方经济理论中的“经济人”命题,是极端个人主义的命题。第三,斯密在讨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客观一致性时,注意到了阶级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差异性问题。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做了三种划分:地主阶级,靠工资养活的阶级,和靠利润为生的阶级。只有地主阶级和工人阶级的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他们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而资本家阶级以利润为目标,只为自己的特殊事业利益打算,而不为社会一般利益打算,因此这个阶级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的。在现代西方经济理论关于“经济人”的命题中,已经看不到有关阶级利益同社会利益之间的差异性。

二、西方社会科学对“经济人”的批评与替代

“经济人”命题从本世纪初开始受到了各方批评。这些批评动摇了“经济人”所谓不证自明的公理地位及其在经济分析中强假设条件性。批评不限于经济学内部,并用其他关于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命题来代替靠不住的“经济人”假设命题。

对眼中只有物欲横流世界的西方经济学家们说来,除了利己动机之外,似乎再没有别的动机能够更好地解释当事人参与商品活动的动机了。但是,心理学家马斯洛不这样看。他认为:一切人的行为受其动机支配。而人的动机又源于人的各种有序需要,分别为生理、安全、归属和爱、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前三种需要是人的低级需要,后两种需要是人的高级需要。如果人的动机逐渐受其高级需要的支配,人的行为就进入到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高尚境界。在这个境界里,对立的东西已合并和结合为一体,在健康人身上,自私与无私的二分法消失了,因为他们每一个行动从根本上看既是利己又是利他。他主张对健康人群中的“优秀分子”进行研究,建立“积极的心理学”。在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界,马斯洛是对人性自私论持怀疑的代表。

对“经济人”的理性特征,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同时展开批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通过自己对精神病患者的长期临床研究,提出了人的行为实际上受无意识的支配的论断。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理性的,这些人生活在失常的精神世界里,几乎社会上的每个人多少都患有心理症状,没有完美的人格。因此他对人的理性持完全否定的极端态度。与这种激进的观点有所不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西蒙对人的理性采取了部分修正的态度,提出“经济人”有限理性命题。他认为理性指的是一种行为方式,是指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内适于达到给定目标的行为方式。由于这些条件和约束,而使得行为主体对后果的了解总是零碎的,对价值的预见不可能是完整的,人们只能想得到全部可能行为方案中的很少几个。这样,管理者不可能在管理决策时达到最佳程度,而只能是追求一种近似的优化途径,即“寻求满意”的管理决策及结果。

由于“经济人”命题经过论证,已经成为一种靠不住的命题,因此根据实际管理和理论分析的需要,西方学术界提出了用“社会人”命题来代替“经济人”命题。为此相应提出了各种替代的范式。其中,“囚徒困境”与“公地悲剧”是对“经济人”命题的有力批驳。前者表明:在一定条件下,当人们孤立地作出自认为有利于自己的抉择时,可以在实际结果上不仅有害于社会整体,而且对人们自身而言也未必是最好的抉择。它驳倒了西方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即在自由竞争下自利会导致集体最优均衡。人们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达到对社会及个人都有益的结果;集体的理性比个人的理性更有利于个人。后者说明:在信奉公地自由化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这不仅导致社会的灾难,而且也导致个人的毁灭。要从根本上避免悲剧发生,就必须建立一种新的“牧羊人”的行为方式。

其实,上述两个思想实验命题最初隐含着“经济人”假设,但推论却是否定“经济人”假设;以承认行为最大化开始,以否定行为最大化结束。实际管理实验也提供过类似的情况。在20年代美国霍桑工厂实验中,研究人员通过改变劳动现场的照明条件、劳动定额以及与工效有关的报酬,企图根据承认经济人假设的泰勒管理理论提出改进管理方法和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的建议。但是实验的结果与初始的假设不吻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霍桑实验小组修正了实验的初衷,得出了社交和非正式组织因素对管理有效与否具有重要性的结论。于是,针对“经济人”命题,西方经济管理理论从实践中提出了“社会人”的命题,以此替代“经济人”命题。此外,麦格雷戈所提出“X—Y人”假设命题也是对“经济人”命题的修正。

三、对经济活动当事人行为假设的必要性及其条件性

尽管“经济人”假设已成为靠不住的行为命题,但作为经济分析与管理的前提,有关主体行为命题或假设仍然是必要的。只有通过对经济活动当事人基本特征的了解与把握,才能对其余经济和管理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这种命题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分析体系中也是常用的。例如,马克思本人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所作的理论分析,就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分化为两大对立阶级——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前提命题之上。资本家的行为受他所处的生产关系的约束,同样,工人的行为也受他与资本家之间的雇佣关系约束。马克思将其称之为“资本关系的神秘化”:“一方面,价值,即支配着活劳动的过去劳动,人格化为资本家;另一方面,工人反面仅仅表现为物质劳动力,表现为商品。”[④]现实生活中的资本家,作为一个具体的社会成员,可能并不是天生的贪婪、欺诈,对工人实行冷酷无情地剥削,而可能表现出某些善良的个人品德;但是,“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本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⑤]而工人的被雇佣属性,决定了工人在社会化生产劳动场所的纪律性,在对资本家斗争中的革命性和团结性。

由此看来,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大厦,仍然需要有一种有关经济活动当事人行为的基本说明。从理论认知角度和从实践管理立场出发看,如果有了这个行为命题,可以简化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可以提高对主体行为的预见力,可以指导未来的主体行为。但是必须明确的是:

第一,这种行为命题或假设必须建立在一定条件之上。离开条件性去谈论社会经济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是违背科学的。马克思认为,只有一个人当他在资本执行职能的时候,才是资本的人格化。用现在的概念说就是:当一个人扮演了资本家的角色后,这个人的行为才符合资本的人格化特征。如果说,在私有经济条件下,“经济人”命题或假设或许是对有关主体行为的一种真实写照,那么在取消了私有经济条件后,“经济人”命题就站不住脚了。我们之所以不赞成用包含个人主义思想的“经济人”命题来推测公有经济中当事人的行为,就是因为在公有制度条件约定下,当事人的行为大量地和经常地表现出另一种规律性趋向。如何用科学的和逻辑严密的包含集体主义思想的“公有人”命题代替现在包含个人主义思想的“经济人”命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大厦的一项重要使命。在否定了私有经济条件下产生出来的“经济人”假设命题之后,我们面临着建立公有经济条件下主体的行为命题或假设的挑战。

第二,通过科学分析而建立起来的行为假设,必须来自大量实践的观察与分析,并回到实践中去验证。经过这种反复认识提炼的行为命题,实际上是一种真设,而不是假设。用来指导实践,可以大大提高对行为的理解力和预见力。我们不赞成的是在没有经过科学研究就武断地认定的某种行为命题或假设,而主张通过科学研究形成有关主体行为的命题或假设。进一步说,如果是从实际出发的话,也就不会用一个单一的行为命题来论证说明丰富多采的人类行为。对现实中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活动当事人的行为特征的提炼与概括,就不会是一种命题,而会有多种。理论工作者的便命就在于区分出这些不同的行为命题,并给出行为的条件集合。

第三,必须坚决反对用西方“经济人”这一靠不住的行为命题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的基础。如上所述,“经济人”假设的主题是个人主义的,它与集体主义思想格格不入。如果承认“经济人”命题并在我们的分析中接受它,将会意味着放弃集体主义。这会导致整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变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命题的同时,也需要对西方“经济人”命题保持警惕并进行批判。

注释:

①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3~14页。

②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5~27页。

③ 陈岱孙:《亚当·斯密思想体系中同情心和利己主义矛盾的问题》,载《真理的追求》1990年第1期。

④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53页。

⑤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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