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民族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以恩施州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脱贫致富论文,劳务输出论文,为例论文,重要途径论文,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恩施州人口与劳动力状况
恩施州地处鄂西南山区,下辖8个县市,面积24061km2,国土资源结构为“八山半水分半田”,其中耕地37.8万公顷,人均1.48亩,按农村人口计算,人均1.68亩;总人口382万,人口密度为150.8人/km[2],其中农村336.6万,城镇45.5万,城乡人口比例为11.9:88.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7.5个百分点(2002年,我国城镇比率为39.4%)。劳动力总数为251万,其中城镇(非农业)51万,农村200万,占80%;2003年全州GDP 140.8亿元,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各为54.5亿、424亿和44.1亿,分别占38.7%、30%和31.3%。由于经济基础,尤其是作为主导产业的工业、服务业薄弱,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加之人口基数庞大,大部分人口集中分布在农村,受人口政策的限制,人口、继而劳动力绝对数增长很快。而传统农业又呈萎缩趋势,现代农业也因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资本密集度提高,而劳动密集度下降,使用的劳动力相对减少。这样,在劳动生产率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演变的大背景下,劳动力的绝对需求虽因经济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但相对需求却持续下降,而且劳动力绝对需求增加慢于供给增加,从而最终导致劳动力过剩。据推算,恩施州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为225万,其中,城镇41万,农村184万;按劳均耕种5 亩耕地的现有生产水平计算,耕种全部耕地需113万劳动力,加上林、牧、渔业约需劳动力20万人,而需求量却只有130万,两相比较,劳动力过剩量达55万之多,而这大部分(约90%)集中在农村。
表1 恩施州人口与劳动力基本情况
单位:万人
全州
恩施
利川
建始
巴东
宣恩
咸丰
来凤
鹤峰
人
口382
77
83.2
51
48.3
34.1
35.8
30.8
21.6
农村人口
336.6
64.1
75.2
45.1
42.7
31.2
32.5
26.2
19.7
流出人口 37
7
11
3.1
3
4.8
4.3
2.81
农村劳动力
199.8
38
44.6
26.8
25.3
18.5
19.3
15.6
11.7
全社会从业人员 237.7
47.9
51.8
31.7
30.1
21.2
22.3
19.1
13.4
农村从业人员 206.6
39.3
46.1
27.7
26.2
19.2
19.9
16.1
12.1
劳动力输出
55
10.3
12
7.8
7
4
6
5.52.5
注:本表数据来自《恩施州统计年鉴(2003)》。
表2 恩施州各产业从业人员(2003年)
单位:万人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总计
数量
161.2 20.9 55.6 237.7
比例
67.8 8.8 23.4 100
附图
图1 恩施州各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与全国比较(%,2001年)
恩施州劳动力变动具有以下特征:
1.就业仍主要依赖第一产业。虽然由于二、三产业的缓慢发展,使得劳动力的产业分布呈现“一降二升”的趋势,即从1990—2000年,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减少了2.27万,在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下降4.96%,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增加3.3万和9.38万,分别上升1.27%和3.69%,尤其是第三产业增加幅度较大,吸纳了近10万新增或转岗劳动力(在2003年206.6万农村从业人员中,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3.6万和39.8万);但由于工业发展仍处于落后状态,所以劳动力仍主要就业于农业部门,导致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重偏高。
2.劳动人口(劳动力与总人口之比)比重上升。由1990年的59.93%上升到2003年的62.99%,上升了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劳动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58个百分点,而农村劳动人口的比重则下降了252个百分点,这与城乡人口年龄结构有关。
3.劳动力增长速度减缓,但高于人口增速。这是人口增长放慢的结果。恩施州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1990年的10.85‰。降至2003年的3.74‰,下降了整整7个千分点。人口增速的减缓,直接引起了劳动力增长的放慢。然而由于劳动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上升, 使得劳动力的增长快于总人口增长。2003年,总人口比1990年增加224万,而劳动力却增加了25.5万,劳动力的增量及增速都比总人口高。从需求来说,劳动力的需求增长主要得益于城镇劳动力的需求增长(占90%),农村劳动力需求增长较少,这与前述劳动力产业分布的变化是一致的。
4.城镇劳动力增长快于农村劳动力增长。由于城镇工业、建筑和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城镇建设力度的加大,使得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务工经商,其直接后果就是城镇劳动力增加,农村劳动力减少。全州城乡劳动力分布由1990年的城镇8%、农村92%变为2003年的城镇16.5%、农村83.5%,城镇就业人口增加了13.5万,劳动人口上升3.35%,在全部劳动力中的比例上升4.94%;农村劳动人口减少了3.16万,劳动人口下降3.85%,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下降10.74%。
5.就业率下降。2003年,全州全社会从业人员为237.68万人,其中城镇31.1万,乡村206.6万人。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25%,占劳动力的94.3%,与1990年相比,就业人数虽增加了25.56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了3.25个百分点,但占劳动力的比例却下降了5%。
6.在城镇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比例上升,二、三产业比例下降。2000年,在恩施州城镇就业人员中,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分别为9.65万、5.35万和15.38万,分别占总数的31.76%、17.62%和50.62%,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上升了27.37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下降了7.43个和19.87个百分点。其原因是由于1990年以前,城镇设置仅限于州及县、市政府所在地,而2000年以后城镇设置放宽、规模扩大,导致一部分原来为农村的乡撤销,改设为新的城镇或并入原有镇。由此带来城镇产业及就业结构的变化。
7.农村就业人数减少,结构“一降二升”。由于农民大量外出打工或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导致农村从业人员绝对量下降,产业分布也发生明显变化。与1990年相比,2000年,农村从业人员总数减少了3.15万,其中第一产业减少11.15万,比重下降7.16%;第二产业增加2.12万,比例上升1.08%;第三产业增加5.87万,比例上升2.94%。
二、劳务输出对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的意义与作用
1.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来自劳务报酬的比例,呈逐年上升态势。从恩施州抽样调查来看,外出务工的2838人带回现金收入860.56万元,人均3032.28元。据此推算,恩施州2003年实现打工收入19.36亿元。按乡村人口计算,人均打工收入57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38%。据调查,外出务工者年收入在一万元以上者占8.2%,年收入在5千至一万元的占18.4%,年收入在3千至5千元的占29.14%,年收入在1千元至3千元的占30.52%,1千以下的占8.28%。可见,外出务工者大部分年收入在2500—5000元之间,大大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
附图
图2 恩施州外出打工的收入分组
2劳务输出为农民就业提供了重要渠道。农民就业本有从事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多种途径,但在缺少土地、资金、技术、管理,面临巨大市场风险的情况下,这些就业渠道存在诸多障碍,很难走得通。于是,一无所有的他们便自然选择了出让劳动力——劳务输出,这一相对简单容易的就业门道。建始县有农村劳动力24.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4%;而全县耕地面积仅4.25万公顷,最多只需8.5万个劳动力耕作,实际剩余劳动力15.85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1%。而2003年,全县农民外出务工达7.7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1.8%,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48.9%,相当于解决了近一半的剩余劳动力就业。由此可见,劳务输出在农民各种就业渠道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与农业——主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大体相当)。
3.劳务输出提高了农民素质,培养和积累了人力资本。劳动力素质低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后劲不足和农业现代化困难重重的主要原因;传统农业经济活动之所以投资收益率低下,根源主要在于农民劳动技能缺乏,现代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难以推广采用;同时现代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不足。劳务输出使依靠传统技艺世代相传的农民打破封闭,走出大山,接受现代工业社会和城市文明的熏陶、洗礼。一方面,它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增长了见识,积累了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树立了市场经济观念,为下一步自主创业打下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4.劳务输出还是先进文化和现代都市文明传播的桥梁。通过千千万万个“打工仔”、“打工妹”在城乡间的循环流动,各种信息、资金、技术以及现代社会的制度,规章、文化源源不断地从城市流向农村,都市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打工的农民,当他们风尘仆仆地返回农村时,随身携带的不仅有打工的收入,还有城市学到的先进文化观念、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传播的使者,打工者的言行又引导着更多农民更加关注社会的动态,更加注重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子女培养教育、少生优育等,从而使农民作为一个整体,视野更加开阔,思想更加解放,观念更加新颖。
5.劳务输出有利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长期以来,由于人多地少,为了满足粮食需求,农民不得不开垦不宜种粮的荒地,甚至毁掉林地,引起气候恶化、水土流失,旱涝、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如今,数以十万计的农民外出打工,不再固守那一亩地,大大减轻了土地的就业(与劳动力组合)和产出压力,使遭到严重破坏的生态得以逐渐恢复,乱砍滥伐减少,生态环境向良性方面发展。最近几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恩施州需退耕21万公顷,按现有劳均耕作水平计算,将减少劳动力需求44.4万个,如果没有劳务输出,这部分劳动力转岗将会很困难。
6.劳务输出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消除了障碍。调整产业结构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从大的方面来说,是要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提高其在GDP中的比重,实现由以农为主向农、工、商(服)三业并举转变;从农业内部来说,是要农、林、牧、渔齐发展,实现由单一、分散经营向多种、集中经营方向转变,推进产业化。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必然会分离出为数众多的劳动力,如果这部分劳动力不能得到及时的转移、消化与吸收,必将对下一步产业结构的继续调整构成障碍;如果农民找不到新的工作岗位,势必影响他们与农业的脱离。所以说,劳务输出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7.劳务输出有利于调节劳动力的区域供求不平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劳务输出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就是劳动力从过剩的地区流向短缺的地区;它是不同区域劳动力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失衡的结果。如前所述,劳动力这种资源有其特殊性,它是非一次性消耗的,可持续利用,不管使用与否,都有固定成本。所以应尽量加以利用,否则,闲置不用或低效率使用,都将是巨大的浪费。劳动力从闲置、半闲置或(与其他要素)组合搭配不合理的民族地区流向短缺的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必将大幅度提高其利用效率,提高要素配置的合理性。这从农民在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工资收入差中就可以明显看出。同时,由于流出地的劳动力数量减少,每个劳动力耕作的土地增加,耕作水平提高,使增收有了可能。
8.劳务输出带动了作为输出地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研究表明,我国劳动力重新配置——由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对GDP增长的贡献份额大约在16%到20%,按9%的GDP增长率计算,则为1.6个百分点。另有学者估计,劳动力流动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平均9.2%的GDP增长率的贡献为16.3%。劳务输出对民族地区的意义不仅在于为打工者创造了巨额的打工收入,更重要的一点是,它为输出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与活力,部分农民利用外出打工中所积累的资本,所掌握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所了解和建立的信息渠道,在家乡创业,搞农业项目开发,创办工厂企业,或从事农产品的运输、营销,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扩大民族地区农村劳务输出的措施
(一)发挥政府机构在劳务输出中的重要作用
1.提高政府领导对劳务输出重要性的认识。劳务输出是一些民族地区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对于发展当地经济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民族地区政府领导提高了对劳务输出重要性的认识,改变了过去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做法。早在1992年,恩施州政府就在利川市谋道镇召开了劳务输出现场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把劳务输出当作是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来抓。2004年初,州政府主要领导又要求有关部门全面调查、摸清劳务输出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并针对农民外出打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引导、建立支持农民外出务工的“五制一体系”等对策措施,对推动劳务输出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2.加强对劳务输出的引导。为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劳务输出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第一,强化政府作用,搞好引导服务。地方政府可以成立社会劳动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把劳务输出作为“抓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任务来抓。第二,构筑管理网络,开辟劳动力市场。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并将管理网络延伸到县乡镇,增加劳动力就业服务联系点。第三,开展劳务协作,开辟务工基地。根据转移的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江浙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情况,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友好城市”、签订劳务输出定点输送协议等方式,与这些地区的政府、企业和劳动力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劳务协作关系,每年定期向这些地区输送劳动工。第四,改进服务模式,保持务工信息畅通。地方政府可以在劳动力集中的城市聘请信息联络员,定期发回劳务需求信息,推行政府、社会中介、个人等多元化输出管理模式。第五,切实保障务工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推行外出民工持卡务工制度,建立务工人员档案,定期收集反馈,跟踪了解务工人员劳动生活情况等措施,对拖欠工资、人身伤害等侵犯务工者权益的行为和事件提供法律政策保护。
(二)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自身素质
随着劳务输入地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推进,这些地区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劳务输出人员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劳务输入地区的要求,从而在这些地区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为此,劳务输出人员可以经常参加有针对性的定向培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力争创出劳务品牌。例如,恩施州劳务管理部门与武汉“正和”、“爱帝”两家服装企业签订了培训就业协议,务工人员通过参加两家企业提供的服装加工技能培训,提高了自身素质,并顺利地实现了就业。
(三)社会服务部门应为劳务输出排忧解难
劳务在输出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困难和问题,尤其在交通不便、输出地与输入地相距遥远的恩施,民工们碰到的困难、问题会更多更大,因此,如何帮助务工人员越过这道难关,对于劳务输出的正常顺利进行和降低输出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各级服务部门应为打工者排忧解难。例如,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可以对民工外出所需健康证、身份证、边防证、婚姻状况证明、计生证件等进行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交通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民工的务工地情况,在每年的春季前后,大量增开跨省长途客运班车,确保民工节后出得去,节前回得来;劳动局、交通局、公安局可以联合在外出务工人员的集散地如广州市和张家界市等设立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接待站;各级基层组织也可以在春播秋收季节,组织在家务农人员,对未返乡务工者家庭进行对口帮扶,解除其后顾之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