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初期的中国城市_杭州南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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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14世纪初时,中国已拥有当时世界上若干最大的城市。中国甚至可以被称为当时世界上最城市化的社会。这些城市并不享有也不明确地要求从大一统的政治统治中寻求“自治”,但它们实际上享有一定程度的社区自我管理空间。明清帝国时代的中国城市,以特殊的方式延续着这些发展。随着市镇(market town)的扩散和增加,乡村商业化以令人惊叹的速度发展,推动着城市化的持续进行,这一进程尤其发生在城市层级结构的低端。不同地域的人群被卷入到国内长途贸易的活动之中,由此形成的国内侨居人口(internal diaspora)的频繁交往,给城市带来了更为多元的人口结构,也为城市文化的种种创新作出了贡献。更为复杂的城市社会和城市经济也带来了一波大规模的私有性质和半公共性质的社团建构的浪潮,极大地增强了市民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并最终使城市人口产生了一种与帝国政府相疏离的感觉。

      一 前奏:明初时代

      长期以来,在当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宏大叙事里,蒙元王朝被描述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黑洞,尤其是相对于唐宋时代的城市发展的成就而言,是一个巨大的退步。而近来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以及其他人的研究却显示,中国的城市繁荣实际上贯穿了整个14世纪。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发展实际上受到大元王朝政策的激励,这些政策对私有财富是宽容的,并鼓励发展海洋贸易。如万志英所总结的,“江南地区的城市(化)和商业发展进程的真正中断并非发生在遭人诟病的蒙元时代,而应该是在明初恢复极权统治之后的时期”①。

      在中国城市与商业发展进程中,明初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倒退。明朝的奠基者朱元璋对长江下游地区的商业豪族抱有难以化解的敌意,因为后者曾竭力反对过他的崛起,所以朱元璋得势之后,绝不放过任何机会来彻底摧毁它们,并将其家族成员贬为匠人或体力劳动者。1371年,朱元璋明令关闭航海贸易,至少在短时间内,该禁令严重地损害了中国沿海和与东南亚的贸易,而这些贸易曾经是许多沿海港口得以兴旺发达的经济支柱。而其实物和劳力形式的征税方式也将刺激商业发展的动力扼杀殆尽。

      明初的社会管制极为详尽。帝国的人口按世袭职业被分成不同种类,最初分类还包含了多种职业(包括医师、学士之类),但很快缩减为三类:士兵(军籍)、匠人(匠籍)和其他平民(民籍)。每一类人口由一个不同的中央政府机构管理,负有专门的财政和劳役职责,并在居住方面尽可能地采用与其他类别人口相隔离的模式。尽管明朝实施过规模宏大的人口移居活动,但对以个人理由为基础的旅行则基本加以禁止。普通平民被分配在具体的税收单元中居住,并受到保甲制度下联保制的约束,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唯一的例外是职业商人,因为他们需要在帝国内运送商品;帝国对此种需要予以承认,但对商人的行动却进行着事无巨细的管制。当商人离家在外的时候,他们需要在半官方性质的客栈歇息和登记,客栈登记簿每月须上交给当地官员审阅。总之,明初的几个皇帝对职业和地域流动的禁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与此同时,它们也相对成功地阻止了由市场驱动的商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②。

      明初最有影响的城市创新应该是南京和北京两座帝国首都的建造。明太祖时代南京的发展并非是自然生长的结果。自1356年攻取该城之后,在随后的20年内,他将这个原来看似不起眼的、仅有10万人口的元代县府转化成为一座拥有超过100万人口的帝国首都。在明太祖的指挥下,一个人数众多的建筑大军建起一座崭新的皇城,还建造了天坛、地坛、祖庙,以及今天被称之为“为城市城墙所包围的最大空间,以及中国的最高、最长、最宽、最坚固、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城墙”。南京城被分割成为不同的板块,居民根据不同职业被分配在不同的区域内居住,共同构成了一个行政管理网络。那些在元末曾经支持过明太祖对手的城市居民,此刻被驱逐到疟疾横行的西南部居住,新征召而来的居民将他们的既有住居地取而代之。新城市居民中包括了大约45 000户从苏州和其他长江下游城市迁移而来的富裕人家,他们的家庭成员因为曾拥戴过皇位的另外一位竞争者而被贬为苦役劳工;第二波的新居民中包括了14 000户被指定为新城“富户”的家庭,以及为满足特殊需要而迁入的20 000户手工匠人的家庭。明初南京的主要居民则是由帝国政府的雇员构成,其中包括15 000名朝廷官僚机构的官员和职员,约8500名享受官饷的书生,以及数量高达20万人的士兵队伍。城市人口的蓬勃生长主要不是依靠市场而是依赖于官方指令;南京周边的长江下游各县本应是帝国范围内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但因它们受制于帝国的财政榨取,该地区即便是最富有的家庭也始终处于永久性的政府徭役征调之中,因而构成了一个随后延续数世纪之久的问题。在明朝的最后一个世纪里,南京将重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区域贸易的周转和交换中心、一个文化中心和一个因秦淮河畔的风月场所而浪名远扬的娱乐中心。但在喜好声色但又嫉恨商业的明太祖的统治下,这一切并非是那样的显而易见。他的首都看上去是一座基于古代帝国模式之上的功能单一的兵营和官僚城市③。

      朱元璋于1398年去世,皇位由他的孙子继承。几乎在同一时刻,他的第四子便开始图谋篡夺自己侄子拥有的皇位,并在1402年得手,随即自封为永乐皇帝。他随后开始计划将自己实际统治的场所从南京北移到后来将成为现代北京的城市,因为南京城里充满了反对他夺权篡位的敌人。北京在元朝时被称为“大都”,在明太祖时被称为“燕”,它后来成为永乐皇帝称王时的封地。经过20年的疯狂建设之后,永乐皇帝于1421年移居北京,南京城内的人口急剧减少,一半的城池人去楼空。尽管如此,它名义上仍然保留了作为次级的、“南方”首都的地位④。

      相对于南京而言,北京的地形准允它更容易构建一种基于古典模式并严格对称的方形城市,城市沿着以作为中轴线的御道而布局,形成南北走向,御道两侧并列着天坛和先农坛,宫城则位于中轴线的北端。所有的细节都经过深思熟虑,旨在将中轴线定位成为宇宙环绕其运转的“天轴”⑤。然而,从一开始,相对于明太祖的南京而言,北京更是一个因自身的环境而自然生长的结果。强制性征兵在该城人口的增长过程中理所当然地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但自愿性的城市化进程至少也发挥了同等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完成变更为首都城市的设计之后,得以继续留居北京的精英大户和普通平民的比例比起明太祖的南京而言更大。明太祖的南京也许可以被称为是一个族群混居城市(a multi-ethnic city)(当时该城至少五分之一的人口是穆斯林),但北京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多民族(multi-national)城市,即具有汉民族风格的四合院取代了成千上万个蒙古包之后。大运河在将长江下游的稻米运送到京城以供应皇室、官员和军队的饮食需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比起明朝的第一个首都来,北京与华北地区经济的联系更为密切。皇城对奢侈品、燃煤、建筑材料的需求使得北京成为了帝国经济增长的一种引擎。但由于明朝皇帝继续实施指令性的经济立法,一个真实的商业“革命”的到来至少还要等到一个世纪之后。

      二 第二次商业革命

      中国的近代城市史——我甚至愿意说,中国的“早期近代性”(early modernity)——是从我称之为“第二次商业革命”(second commercial revolution)的时候才真正起步的,即从16世纪中叶开始的,集中在被邓拓先生非常精准地称为“从万历到乾隆”的时段⑥。就质量而言,第二次商业革命与宋朝发生的第一次商业革命是不同的。两者的关键差别在于,第一次商业革命是以私人商业载运多种商品、进行长途跨区贸易为先锋的活动,基本上是一种以中心城市之间的奢侈商品交换为主的贸易;第二次商业革命则包含了廉价货物的大批量交换。它并将乡村和城市人口同时深深地卷入其中,帝国内许多地区的普通农户开始为本区域之外的市场而生产,并对来自外域生产的商品在基本消费方面产生一种依赖感。区域商品生产的专业化开始出现。大量的旅行者在帝国内部定期地流动,他们中间不只是包括了商人群体,而且还包括了那些被卷入大幅度扩张的运输劳力队伍中的搬运工、车夫、马夫和船工等。

      商业革命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发生?一部分的原因是自然发展的结果,在明初的指令性经济得以实施之前,这种趋势就已经开始蔓延,明王朝在贯彻其对职业和地理流动的禁令方面所感到的力不从心自然也刺激了这种趋势的生长。但晚明时期的政府政策则对推动长途商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譬如,由于西北和北方边界不断受到外族入侵的威胁,皇室开始委派私人商贩负责将大宗粮食和战略物资从帝国的中部运送到边疆地带,以解决军需供给的问题,而对商人的补偿则是允许他们在跨区的盐业销售网络中获得一些利润丰厚的回报。

      新大陆白银在帝国内的普遍使用也成为一种激励因素。自16世纪起,明政府以出口到欧洲和北美的丝绸、瓷器和其他制造业商品(后来以茶叶取代)作为交换,将从墨西哥和秘鲁生产的大部分白银吸入中国,白银的大量输入对帝国内以白银为基础的货币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从晚明开始并延续至清代中期,帝国政府开始实施名为“一条鞭法”的财政改革,以白银而不是以实物方式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此举大大地刺激了乡村家庭从自给自足的粮食作物种植向经济作物种植的转向,进一步扩充了已经急速扩张的国内区域间贸易的规模。

      区域贸易的主要商品是棉花。正如黄宗智颇为精辟地指出的:“1350年时,中国人无人穿棉布衣服;到1850年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穿着棉布衣服。”⑦长江三角洲曾是帝国的粮仓,此刻随着农户家庭从稻米种植转向棉花种植,该地区从稻米盈余地区迅速地转变成为稻米稀缺地区;一位州府官员曾估计,到1775年时,该地区只有四分之一的农户还在继续种植粮食。当地的棉花加工业的发展则更为迅速,至清代,该地区不得不从北方和长江中游的新棉花种植区进口原棉。棉花种植需要更多的肥料,最终会激发将大豆肥料从满洲里运往长江三角洲的区域沿海贸易的产生。人口密集的长江下游地区对粮食的需求,也导致了包括江西、湖南乃至四川等上游地区种植的改变,将其转化成了出口稻米的专业生产地区。

      到19世纪时,位于长江中游的中转港口汉口目睹了规模巨大的船队的来往,运送的货物包括:稻米、盐、大豆、茶叶、中草药、原棉和丝绸、经过加工的布匹、木材、动物皮革、黄铜和其他金属、纸张以及其他无数的货物,也接待了无数来自不同偏远区域的旅行者。至于区域间的贸易规模,我们可以通过汉口转运到长江下游的稻米数量的规模来估计。据估计,这桩贸易在1730年代是在每年10亿到15亿磅之间⑧。到1800年左右,帝国生成的稻米的百分之十、原棉的四分之一、一半以上的棉布、未加工的丝绸的百分之九十,以及所有的茶叶和盐产品是用于市场销售而不是生产者自己享用的⑨。即便是曾为明朝政府所禁止的民间航海贸易,在康熙皇帝于1683年解除“禁海令”之后,也获得了极大的鼓励,并集中在包括上海在内的沿海港口城市里——远在19世纪的“西方冲击”来临之前——开始引人注目地成长⑩。

      三 近代中国的城市化

      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曾在1977年提出,中国并不拥有一个统一而完整的城市层级结构,而是拥有数种相互分离的城市层级结构,它们被包括在帝国领域内的十个“(以)自然地理(为基础的)大区域”之内;施坚雅的这个观点,革命性地改变了我们对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体系的认识。在近代时期,随着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常规流动的数量和频率的增加,这一现象也通过大多数的大区位序和规模曲线反映出来。换言之,随着区域商品市场和城市层级结构得到更为有效的整合之时,小城市和中等规模城市的成长速度超过了本区域中的大城市(11)。

      1980年代和1990年代产生的研究关注了晚明之后的非行政区的小市镇所经历的令人惊叹的成长情况,施坚雅的卓见正是建立在这一代研究的基础之上(12)。在明初指令经济的统治之下,城市精英的胃口主要是通过对农村财政和地租的剥削来满足的,当商业化农业和城市与内陆的市场化交换逐渐取代了指令性经济的时候,帝国的大城市基本上保持了数世纪以来的人口规模,但位于中介地带的城市空间此刻却承担起经营大城市与内陆之间的市场交换的职能,它们也因此获得了在人口数量、城市规模和财富方面的快速增长的经历。定点定期的市场成倍地出现在类如福建、湖南、四川等迅速商业化的地区,甚至于包括商业化程度并不高的华北平原。永久性市镇也在全帝国范围内得以建立,但它们在长江三角洲一带最为发达,这一地区实际上变成了一个“城市区”,人们在这里走不到半天的路程就能遇到一个规模可观的市镇。在这类市镇里,不仅发展出更为复杂多样的街区结构,而且居住人口也成倍地增长,并出现了生产专门化产品的居民区。换言之,晚近中国的城市化几乎是一个与欧亚大陆另外一端的城市化进程相逆转的进程,即这一时期的中国城市化的主要行动发生在城市层级结构的低端。

      这种情形发生的部分原因是近代西欧和清代中国的人口增长的本质有所不同。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新大陆作物的影响,欧亚大陆的两端都经历了新的加速成长——中国的人口在清代很可能翻了三番。欧洲的人口大部分增长发生在主要城市之中,而在中国,增长最大的是位于边缘地带的乡村,尤其是那些为近期移民所居住的山地和河滩地带。既然这些地区的农业从一开始就是商业取向型的,小型的市场中心因而成为一种必要的补充(13)。

      四 西方冲击与“城乡差别”

      西方商人在清初至清中叶时开始进入中国沿海城市,人数不断增加,但在1760年代之后,法律将他们的活动范围限制在广州地区。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之后,这一情况被改变了。该条约为第一次中英“鸦片战争”画上了句号,并将沿海靠北的几座城市对西方人开放。随后的一系列条约逐渐地开放了更多的、位于华北的港口和长江中上游的港口。“通商口岸”和外国“租界”由此而生。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对一系列港口的试验之后,上海逐渐胜出,成为中西之间一个最为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中心和清帝国内最受西方势力青睐的地方。上海的发展的确令人不可思议:到1910年时,上海的人口达到130万,然而这仅仅是它的崛起的开始,到1990年代,它已拥有大约1500万居住人口。

      关于通商口岸在中国城市史中的特殊性以及它们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起的转化性作用,早期已有许多的研究成果发表,尤其是关于上海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结论已经受到新近研究的挑战。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1953年曾提出,在成为通商口岸之前,上海“不过是一个小渔村而已,在传统经济中扮演着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14)。我们今天知道,事实正好相反,自从明代开始,上海一直是一个国内跨区域的棉花销售中心,是东南亚、日本等地的主要商业伙伴,并且在1736年之后还是一个重要的海关所在地。在向西方开放的前夜,上海已经拥有了20万人口,它所经营的港口运输量很有可能与当时的伦敦不相上下,甚至更高。

      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来看,通商口岸不容置疑地最终拥有了一种新的、混合的人口构成,西方和日本的文化模式在这些地方形成的影响也更大。即便如此,这仍然是一种过于简单和笼统的判断。在1895年结束中日战争的《马关条约》签署之前,除上海之外,居住在这些口岸城市中的外国人数目没有一座超过了一百人。另外,这些蓬勃发展的商业城市已经拥有了高度混合的、来自帝国四面八方的极为多元的汉族人口(populations of Chinese),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向西方打开大门之前的时代。此外,即便是上海,它也不是像本土作者所声称的那样“洋化”;简单地说,它不过是地地道道的中国社会中一个特殊部分的最新化身而已——一个“他样的中国”(the“other”China)——即一个富有外向型的、并与其他世界文化保持高度频繁互动的中国(15)。

      五 城市社会

      谁居住在近代中国的城市里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我们观察的是哪一类型的城市。因为市场的层级结构与县府、州府和帝国首都等行政单位的层级结构并不是完全重合的,所以在开封(虽为省府的所在地,但其商业的重要性仅限于当地)与上海(虽然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县府所在地,但却具有重要的国内和远洋贸易的功能)或者南京(其拥有的行政和商业功能大致同等的重要)这种类型的城市之间,任何一个中心地区的人口和社会结构都会是非常不同的。居住在开封这类城市里的大小官僚和军队成员,比起上海这类城市来说,不仅人数更为众多,而且其拥有的社会地位也显得更为重要。此外,虽然几乎所有晚期的中国城市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口岸城市,但港口的功能,以及与之相配的大量汇集的码头搬运工人,只有在重庆(四川)这样的江河转运点或厦门这样的远洋贸易中心才显得更为突出。还有一些从事专门化制作业的城市,如生产瓷器的景德镇(江西),生产铁器的佛山(广东)和产盐的自贡(四川)等。在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铁路的使用也顺着铁路干线创造出了新的工业城市,如石家庄(河北)等。

      近代中国的城市具有鲜明的多族裔特色,城市所容纳的众多社区里居住着来自不同地方文化和方言地区的中国人,他们或多或少带有“外来人”的身份。在重要的商业中心,如重庆、汉口、九江、南京、苏州和佛山,总能找到十多个甚至数十个来自不同地域的社区。根据法律,每个晚清的臣民必须登记自己的出生地(户籍),但在清代的统治之下,对于那些喜好来回流动的人口来说,这种登记并不构成现实中的任何不便。事实上,许多商贩是在远离所登记的祖籍地的城市里出生的,并始终在这些城市中生活。这些旅行商人的身份通常是在遥远的祖籍地与日常工作和居住的城市之间寻求一种妥当的平衡。侨居人口拥有强烈而明显的乡土意识,那些在商业城市之间巡回演出的地方戏剧团,无论走到哪里,都使用方言来表演人们所熟悉的地方题材的戏剧,从而更增强了漂泊在外的人群的乡情。帝国内有无数这样的商人侨寓区(commercial diasporas),最为醒目的是那些来自徽州的盐商、米商和山西票号商人,随后还有从广东和宁波(浙江)来的茶商,也包括来自江西、湖南、黄州(湖北)和其他许多地方的商人(16)。这些不同的侨居商人群体共同居住在一起,并定期交往,接纳他们居住的城市是一个个真正具有大都会气度的城市中心。

      在广州和扬州这样的商业非常发达的城市,通常会有一些历史源远流长、家境富裕的文人绅士居住其中。乡绅/商人的地位一直显得十分重要;在其他城市,如汉口,本身并没有一个本土生长的文人阶层,商人于是递补进来,成为了当地的城市精英(17)。即便在商人内部,追求与获得古典教育以及通过婚姻或子嗣的方式获得乡绅地位的趋势,也一直是长盛不衰。在19世纪后半叶,许多商业中心出现了一种身份混合而成的“绅商”阶级——也许最恰当的称呼应该是“经商之士”(businessmen)。

      绝大多数大城市的核心人口是城市平民——小店主、小商贩和工匠之类。匠人的人数可以多得惊人:譬如,1750年左右,在南京城里运转的丝绸纺织机就有3万多台。还有范围广泛的手工职业——仅苏州一地就可以数出70多种,包括金属加工、冶炼、制纸、印刷、皮革、蜡烛制作、石匠、工具制作、裁缝以及酿酒等行业。每个主要城市都有一大堆的销路广泛的当地特产。人们对适合自己的经济位置的富有活力的追寻导致了手工制造业的进一步细化,乃至于苏州的制纸商人最终在内部划分成为八个不同的专门行业。(18)

      近代中国的急速商业化也刺激了一个庞大的城市无产阶级的诞生。这个群体包括当地的永久性居民,如仓库工人、码头工人和区域间的挑夫等,还包括一个由船工、厨师和长途搬运工组成的过渡性人口群体,他们通常为了找工作而聚集在“民市”。当地和城际间搬运工经常组成劳工帮。他们中的成员是专门招募而来的——一般是从同一个乡村的地方招募而来的——并且与“包工头”签订了雇佣合同。与其他工人一样,这些搬运工人也是力图积极保住属于自己的职业:一个独占的地盘、线路或运输的工具(如对搬运工来说,扁担的长度或类型等)。

      重要的商业城市还拥有一个人数众多且不断增长的底层人口群。乞丐可谓是与都市生活形影不离的特征,在近代时期,他们通常会组织起来,如同劳工一样,寻求和霸占属于自己独占的地盘,还经常为此吵得不可开交,但他们一般不会去骚扰那些给他们定期付费的店铺和住户。为逃避洪水和逃荒而来的乡下灾民会大大扩充城里的乞丐队伍,并与终身从事这一行当的职业乞丐构成一种紧张的关系。乞丐和难民两个群体同时包括男女,可以以家庭的方式居住在一起,但另外一个底层阶级则更令人感到不安,即城市里人数不断增多的未婚男性,或者说“光棍”。在一个重视家庭伦理的社会里,这些人的存在构成了一种不言而喻的威胁。未婚男性基本上是全社会的性别比例失衡的产物——这个社会经常以杀死女婴的实践作为对人口增长的一种“预防性遏制”——但他们却倾向于集中居住在城市(19)。在许多城市里,光棍人口的数量在19世纪的第三个二十五年这一时段增长尤其明显。人们都很害怕这些“痞棍”,因为他们往往是一群无赖,津津乐道于威吓其他城市居民。

      城市的邻里民居和住户通常兼具商业和居住的功能,基本不需要走远路去谋生。北京以宽敞的四合院闻名,前院总是面对着杂乱拥挤和不起眼的胡同;在通商口岸的上海,大部分移民人口居住在新式住宅楼(石库门)里;在更为典型的商业城市中,人们通常将铺面的底层用来经商,楼上则用来居家。某一族裔或某个行业的人也许会成为一个邻里内居民的多数,但除了乡村难民居住的窝棚区和城市边缘的棚民区之外,城市邻里通常是各种阶层的人混居一处。邻里内部的团结意识往往十分明显和强大。事实上,卢汉超曾经很有说服力地描述了一种“城中村”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甚至一直延续到晚清的上海(20)。

      除了不断升级的犯罪和个人之间的暴力冲突等问题之外,近代的中国城市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冲突和集体行动。在晚明时期的长江下游城市里,包括南京、苏州和杭州,都曾发生过形式复杂的暴力抗议活动,江河日下的明政府企图征收新的税收以缓解自己的财政危机,但这种笨拙的举动成为引发暴力抗议的主要原因。这些抗议活动将已经城市化的底层乡绅阶级、店主、手工匠人和军人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关系并不怎么顺畅的联盟,来反对享有特权的“贵族”城里人、乡村精英以及政府的代表。1582年在杭州发生的抗议是其中最为激烈的一次,上千人组成的抗议人群捣毁了城墙和城镇大门,并在市场上纵火(21)。

      晚明之际的抗议行动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们将不同的因素联合起来,表现出一种牢固的都市意识,以反对被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称之为“封建”的政治与经济统治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些反对活动未能在清代继续下去。在清代,城市骚乱几乎都是城市中某一社会群体对自身利益诉求的表达,经常是针对其他的都市群体,而并非是针对国家。手工匠人的罢工经常发生,包括1742年发生的北京铸币工人的罢工、1730年发生在苏州的踹匠的罢工、1736年在景德镇爆发的瓷窑工人的罢工,以及贯穿于整个清代由铸铁工人、伐木工人和纺织工举行的罢工活动等。商人们也在数十个场合举行了罢市,抗议政府的新征商业税行为。在18世纪后期,至少有十多次船工骚乱发生在商业港口。

      但是,当城里人对从市场上购买粮食变得越发依赖的时候,城市居民采取联合行动的最常见的种类是抢米骚乱。如同一时代的西欧一样,这类抗议行动通常具有一种“道德经济”的基础,并采用一种常规化的方式。抗议行动的靶子通常是政府的粮库和粮食商人的仓库;抗议行动是强制性的,破坏性极大,但并不特别具有暴力性;地方官员通常对骚乱者表示出同情和怜悯之心。粮食骚乱发生在许多的城市里,尤其是发生在中国的中部,那里的粮食市场是最为发达的;它们也发生在类如江南这样的粮食进口区域,但粮食骚乱最为频繁地发生在粮食出口地区,如湖南等,在这些地方那些做跨州粮食买卖的生意人会抬高粮价,在本地顾客的眼中,这种举动造成了当地粮价的不合理的上涨。从时间上看,抢米骚乱一般比较集中地发生在人口快速增长和商业化加速的非常时期——如1740年代——和在国家进入衰败的时期,如20世纪的早期。影响最大的一次抢米骚乱于1910年发生在长沙,这次骚乱也为清朝政府在第二年的崩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2)。

      与治安管理良好的帝国首都北京不同的是,其他城市常年应对暴力威胁的只是一支非常羸弱的保甲队伍和分配给地方政府管理的人数稀少的帝国士兵队伍。近代中国城市的警力之薄弱,令人感到吃惊;在和平时期,本地治安的管理主要是由城市人口控制的民兵自愿者和招募而来的保安来负责的。

      六 城市文化

      在牟复礼(F·W.Mote)的一篇被经常引用的文章中,他提出,区分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分界线很早之前就在中国消失了,尽管这种差别直到近代一直在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保存下来,并在其他文明中形成了非常明显的都市意识(urban attitudes)(23)。然而,今天的材料却清楚地显示,近代中国的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截然不同,城市人口对此差别有着清楚的认知,并为之感到自豪。

      明清时代的城市充满了社会交往和文化表现的场所,而许多这样的场所——包括街道在内——都是露天性的。不仅当地居民使用这些空间进行交谈,而且小贩、行商、街头艺人、木偶艺人、江湖郎中、武林高手等也在利用这些街头空间。甚至在通商口岸上海的弄堂里,沿街而设的“老虎灶”店配有滚烫的开水和其他日常物品,提供了一个专供街坊邻居相聚在一起交换信息和说三道四的地方。庙会在城镇和乡村都是司空见惯的,但在大城市里却显得更加繁华热闹,排场更大,各种行会的参与更加积极,所展示的外地土特产也更加多样化(24)。

      但最能展示社会交往功能的地点是茶馆。茶馆的出现可以追溯至唐代,至少有资料显示在唐朝的首都已有了茶馆;茶馆随后在帝国晚期扩散到了更为商业化和城市化的地方。如同伦敦的咖啡馆和酒吧,茶馆是近代城市社会的一种特殊体制。在清代的主要城市里,几乎每条街上都开设有茶馆,每座城市的茶馆数可以用百来计算。茶馆是范围广泛的通讯和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它们也被当成是许多半正式的社会组织的总部,诸如诗社、早期的工会、“秘密组织”的分支等。它们也是商人、地主、医生、文书AI写作者的办公场所,它们还为理发匠和掏耳师傅的服务提供了地点。茶馆也为解决争执不下的问题举行所谓“吃讲茶”活动,论辩双方各有数十人助阵,证人被依次传唤来作证,有时会请出茶馆老板来评判是非,有时也会以拳脚相加的打斗来结束“讲茶”。

      茶馆是大众娱乐的场所。成都茶馆里的侍者,操着一口特别的川腔,舞动着一把长嘴茶壶,本身就是一些动作夸张的表演家。茶馆也是围绕斗鸟和其他竞争活动的打赌场所,唱大鼓的和说书人都在这里大显身手;在有些城市,一些专门的“书场”由此而产生出来。在扬州,茶馆也经常与澡堂合二为一。在北京,茶馆成为戏园子的一个附属部分,而在其他城市,戏剧表演本身首先是从茶馆开始的,而后才转移到了另外的地方(25)。

      清代的城市是孕育中国戏剧的伟大场所。在主要的商业中心,如扬州,富有的商贾争相资助和捧红自己喜欢的剧团,这些剧团在行会的会堂里为大批不同的城市观众演出。寺庙的露天院子也会在祭祀庆典的日子举行露天演出。在18世纪,在皇家的资助下,长江下游的戏剧传统被吸收到了京城,逐渐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京戏”。1891年广州的商人曾出资建造了四所大剧院,剧院仿照的模板是30年之前由广东老乡在旧金山的唐人街建造的剧院(26)。

      近代中国的城市也是性交易的中心,尤其是在远洋和江河的港口城市。从毫无顾忌的站街女到品味优雅的名妓,各色妓女都经过了精细而讲究的等级分类。名妓则如更为闻名的日本艺伎,不光举手投足能令人春心荡漾,而且在音乐和文学方面也颇有修养。晚明时代帝国内最有名的寻欢场所位于南京的秦淮河畔,在清代中期逐渐转移到扬州的运河花船上,又在19世纪末转移到兴旺发达的上海。这些名妓文化的中心吸引了来自各地的男性游客,后者则对这些著名的城市居民展开了漫长而铺张的追求。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带动了一种新型的、以伴侣关系为基础的婚姻时尚的出现,男性开始要求他们的妻子提供他们在名妓们那里获得的富有品味的愉悦。围绕寻欢场所的存在,也出现了一大批在目的和意图上充满自相矛盾的大众文学作品:这些作品采用典型的“性格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的手法,一方面将妓院描述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在其中接受(性)鉴赏能力的训练和都市文化的调教的场所,同时又谴责妓院如何毁掉了这个年轻人和汲走了他耗费在性和鸦片上面的家产(27)。

      然而,与更早的中国城市相比,近代中国城市中最为特殊的文化特征是印刷文化的无处不在。实用性识字教育的普及在这一时期急速上升,这种上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都市现象,一直往下延伸到社会底层,将所谓的“小市民”不分男女统统包括在内。衡量这种现象的一个指数是18世纪中叶销售眼镜的店铺开始迅速蔓延。一种新式的商业出版行业开始出现,出版题材广泛而新颖的廉价书籍,为一个新的中等阶层的阅读公众服务。通过这些扮演中介的专业文人、说书人和公共演讲人,新的印刷文化与旧的口述文化发生交会,并极大地丰富了后者的传统。处在文学社团边缘的各种新型的白领专业也开始出现:编辑、校对以及封面推介的写手等。新的印刷文化的内容包括大众化的浪漫小说、色情读物、武侠小说,还包括一大批廉价的实用指南:科举考试的辅助资料、婚丧事务的操办手册、小人书、标准法律合同的写作指南、商人和旅游者的路线图、艺术收藏家的手册、自我保健的医书、性生活指南、教派经文、优缺点自律日记簿等等。这些领域的商业化和民主化(democratization)结合在一起,对晚清时代的帝国文化、社会乃至政治都有极为重大的内在意义。

      与城市识字文化的出现相关的是商业广告,以及与之相伴的一种新的、具有高度时尚意识的消费者文化。商标和名牌广泛普及,店铺的招牌从唐代就开始使用,此刻加了书写的文字,还在店铺门框上加入了欢迎顾客的楹联;《万宝全书》则竭力推介本城正在热销的外地特产。在19世纪后半叶,新闻报业的兴起也极大地扩展了广告商的范围。女装时尚、发型和化妆品等一桩接一桩地在长江下游城市“以令人目眩的速度出现”,与此同时,苏州和扬州也各自成为了具有特色的时尚中心,并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区域市场中相互竞争(28)。

      七 近代中国城市的社团建构

      人口不断增加的压力和经济结构的扩张,激化了近代中国城市的竞争环境。一种回应——我认为是整个时期的象征性的社会趋势——是通过一种创造性的和扩展性的社团建构来追求一种广泛的、跨功能领域的团结。其中最为基本的当然是基于亲属群体和血缘关系之上。尽管氏族组织经常集中在市镇或乡村,但亲属关系在城市生活的许多方面都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近代,亲属群体也经历了一个极富创造性的组织过程,我们甚至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它为城市生活不同领域中的扩展性社团建构提供了一个模板。

      大规模的商业性企业是一种样板。典型的零售店基本上是小型的夫妻店,但如汉口的叶开泰药店这样的大型家族企业却通过连锁店的建立获得了极大的扩张,每个分店都是由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在经营。1863年,经营传统纺织品的孟氏家族在北京的商业繁华地带开了一家大规模的干货商场瑞蚨祥,它最终增加到50多家分店,遍布天津、哈尔滨、苏州和杭州。许多不同的产品都由前所未有的大型手工作坊来生产,不同的匠人在一个企业家的组织下集中工作,企业家负责提供原材料,并为匠人的劳动支付计件报酬。譬如,苏州有450多家染坊,每家染坊雇佣了十来个人(29)。在既无充满活力的商业信用市场又无一套成熟的公司法的情况下,颇有创意的办法被发明出来,用于积累商业资本。在自贡的盐矿市镇,企业家们依据一纸经过仔细推敲的文字合同,通过家族祠堂的渠道,集聚民间资金,创造出大规模的、具有灵活性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起集中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监管整个产业的运作,并通过环环相扣的投资,最终将原材料供应的锁链、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和销售网络等统一起来,构成了一个令人赞叹的垂直性产销整体(30)。

      那些没有家族或亲属关系的剩余男性也组成了自己的团体,包括兄弟会以及我们有时所称的“秘密社团”的帮派。前往台湾和东南亚海岸移居的未婚男性主要出于捍卫自己利益的目的,以抵制组织化的氏族团体,以松散的方式组成了类似天地会这样的秘密组织或黑社会,在盐和鸦片走私商业中为自己夺得一个恰当的位置,最终能够做到在广州和其他南方城市的底层社会起到呼风唤雨的作用。黑社会的分支先是卷入了清朝初期被战争损毁的四川的移民活动,后来又在1850年代和1860年代卷入了为打击太平军而组建的“湘军”的活动,它们最终形成了哥老会,“袍哥们”有一套十分讲究的礼节,最终主导了成都和长江上游城市的底层社会。船工们带着漕粮,沿着长江和大运河,组成了互帮互助的劳工帮,一路上在每个主要的港口都有自己的客栈,最后这个团伙还吸收民间的佛教徒,他们最终转化成了青帮,控制了20世纪(上半叶)上海的犯罪势力和警察力量(31)。

      其他的城市组织集中在更为传统的宗教实践之中。城镇和城市,无论规模大小,都有几个到数十个邻里寺庙。寺庙由一个董事会来管理,拥有在本地的市场和房产方面进行投资所需的财物,这些寺庙也在每年一度的节庆日举行游行,那一天,男女主神分别被从祭坛上请出,被人抬在轿子上,沿着各自辖区的边界巡游。庙会通常是同步举行的,所以感兴趣的城里人可以根据年度日程来尽其所好地参与这些活动。城市里通常有一个较大的寺庙,一般被称为“城隍”,管辖整个城市,其住持由社区大庙的执事轮流担任。小庙的住持年年都要前来给大庙奉献“香火”,从而加固了组织上的层级结构。在地方遭到劫难的时候,如遭遇了传染病或战乱,该城所有寺庙的住持也许会联合起来,举行一个规模盛大的驱魔游行,以保护城市不被魔鬼和饿死鬼所屠杀(32)。另外一种宗教组织是香会,由城市居民组成,到城市周围山上的有名寺庙去朝拜;朝拜者多为妇女,对他们来说,这既是表现虔诚的仪式,也是强身健体的活动,茶馆和出售纪念品的店铺也沿着朝拜之路而兴起(33)。

      近代城市中的旅居人口(sojourners)在他们所居住的城市建立起同乡会馆。会馆最初起源于帝国首都北京,是供进京赶考的人居住的,但随着晚明和清初时代商业性侨居人口的扩散,类似的会馆越来越变成了专门为商人而建造的场所。因此,会馆与早先的商业或行业工会(行)开始发生重叠,“行”是晚唐以来中国大城市的一个令人熟悉的特征。清代的商品集散地存在着许多行会,有的城市的行会超过了上百个。在上海、汉口和重庆,小型行会经常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大的庇护性组织——无数的同行业的行会与一个祖籍相同的会馆连接在一起(如“广州行会”),反之亦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等级更加分明的行会开始出现,如中介(相对于批发商和零售店主)或熟练工(相对于匠人师傅)也开始出现了。行会具有广泛的功能,既有经济功能(管理进入本行业的资格,制定标准和价格,为某一商品创造市场等),也有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和宗教功能。它们的运作是由行会成员的会费支持的,但有的也在市场、码头、店铺和其他城市租用财产中拥有多种的收益(34)。

      如果行会在多数近代中国的城市里是最有影响的社会经济组织的话,在政治方面具有最重要的潜力的是慈善企业。中国城市的现代慈善起源于16世纪和17世纪初期由长江下游城市的一群志同道合的慈善人(cishan ren)组成的团体,有的时候是为了通过捐赠来实施佛教的教义,购买和释放鸟类或小动物(放生),但有的时候也是为了行使一种更大范围的象征意义的善举(同善会)。在清代,尤其是在18世纪上半叶的雍正时代,政府重新获得了民众的信任,动员地方精英,在每一个县府所在地修建了育婴堂和普济堂,这些机构由来自私人捐赠和“公共”资金(公费)混合而成的经济来源支撑起运转。即便如此,它们的规模与实际的需要规模相比,意义主要是象征性的,而不是为了解决现实的问题。

      这一切在19世纪发生了变化,当帝国管理体制的弱点再度呈现,社会救助在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加复杂的城市中变得明显需要的时候,慈善性的产业便应运而生了。最初产生的是一批不同种类的专业体制:废纸收购机构、贤妇之家、负责掩埋无人领取的尸体的部门、救生艇和粥棚等。但是到了1830年代和1840年代,在许多城市,以及在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其他城市里,这些不同的功能逐渐合并成为一种新的慈善机构,即“善堂”。在汉口,到1890年时,至少有35家以邻里为基础的善堂在运作。在它们发展的最兴旺时期,善堂具有相当广泛的多面功能,它们的运作是靠拿工资的专业人士掌管,机构的资金来源于邻里商业机构和城乡两地的富贾的认捐(35)。

      八 晚清城市的公共领域

      通过观察帝国晚期城市的这些发展:城中不同类型的自愿性协会的大量涌现,它们开始承担起半政府职能的社会服务功能,有些历史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出现。这种“概念跳跃”受到了一种现象的激励,即在近代中国的话语结构中,与“官”和“私”相对应的“公”字开始得以比较频繁地使用,用来描述精英阶层的积极行为(36)。启用哈贝马斯的概念来描述中国的现实,学界自然有所质疑(37),但不可置疑的是,在帝国的最后半个世纪中,非政府组织承担起公共服务工作的进程的速度明显地加快。这些活动在功能上是全方位的,覆盖整个城市范围。譬如在制铁城市佛山,一个由当地文人组成的团体在18世纪后期建立起一个事实上的城镇议事厅(town hall),地址就设在该城的主要寺庙的旁边。这些名人得到政府的默许开展行动,但不是以政府的名义,也不从政府那里获得财政支持。他们负责管理的“公事”(public affairs)包括管理学校和一所市政粮仓。资助这些活动的经费来源于他们从该市码头征收的费用,和一桩利润丰厚的轮渡生意。在山东的通商口岸烟台,一所覆盖全城范围的善堂于1889年完全通过公众认捐的方式集资兴建起来。它的经营预算来自一项鸦片税收和对该城海关税收的附加费;它所拥有的16个部门负责监管一系列活动,包括废纸收购、掩埋无人认领的尸体、预防天花、开设粥棚、设立港口救生船,甚至包括一个消费信用社的运营(38)。

      在居住地遭遇危机的时候,城市的行会和同乡会馆可以集体行动,起带头作用,承担起至少在当时原本是政府应行使的功能。在重庆,在面临太平军攻击的威胁时,当地的官员吓得逃之夭夭,一个由8省商业行会组成的联盟行使起综合性的城市管理职责;20年之后,因一个法国传教士被杀害,法国炮舰打算炮轰重庆城,同一联盟将该城从法国人的威胁下拯救出来。在湖南的河港城市洪江,一个由10个行会组成的非正式联合组织也曾在1860年代为防止太平军侵犯该城而进行了同样的动员工作,并在随后的几十年内,逐渐增加了不同的慈善功能。1883年,为应对一个流产的教派起义,经汉口政府的同意,该城数十个行会组织起一个名为“商团”的联盟,负责维持治安。在清代的最后10年,更多的、覆盖全城范围的非官僚性“公共”管理得以正式的体制化,最终发展到1905年上海市议会(Shanghai City Council)的创建,这个组织是由商会和该城的主要行会的头面人物牵头组成的。这就是“城市自治”,对此不应有任何歧义。

      九 关于比较的结语

      除了共享稻米经济和一些文化传统上的因素之外,近代中国与日本有着差别巨大的城市形式和功能。两个帝国都拥有巨大的首都城市(北京和南京,东京和京都),两者都拥有散落在各地的基础行政单位(中国官僚体制下的县府,封建日本体制下的城堡)。但是除了这些相似之处之外,中国的更高水平的商业化农业创造了一种与日本极为不同的城市体系。大阪是一个发育过度的城堡,在一个基本上为指令经济的框架内,完全主导了日本全国的稻米和棉花市场;而中国同时拥有许多个市场交换与功能性行政体制相互并存的区域大城市,和并不具有行政功能的大商业和工业城市。

      在政治控制方面,近代欧洲城市比中国和日本更为松散,基本上缺乏东亚社会常见的行政城市网络(教会层级中的主教堂城镇只是在一种更低的程度上扮演这种角色)。在民族国家崛起和所谓“首都城市效应”产生之前,政治权威在决定城市体系的建构方面所起的作用远不如在中国那样重要。在西欧——如同在中国,而不是像在日本——贸易,尤其是水路资本贸易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与中国不同的是,近代欧洲的最大的城市趋向于是那些与海外贸易联系在一起的(威尼斯、阿姆斯特丹、伦敦)——这就是说,直到19世纪后期,这样的城市随着上海的崛起方才在中国出现。

      所有这三个地区在近代都经历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城市化进程,尽管这一时段欧洲的城市化速度看上去超过了中国,而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在中世纪可能是世界的领袖。尤其是在18世纪晚期的工业化开始之后,西方的城市化集中在大型工业化城市里;而在中国,人口的增长更多的是集中在城市层级结构的低端,或者是在农村,近代中国的城市化是通过小型的、非行政性的市镇的蔓延和生长的形式而产生的,它们的功能是协调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快速增长的交换关系。

      然而,近代西欧、日本和中国的城市都展现出许多共同的特征。文化上,城里人拥有的城乡差别意识在这三个地方都增加了。不断增高的识字率和“印刷革命”带来了崭新的、不同种类的自助手册,与此同时,类如咖啡馆和茶馆之类的社交场所得以蓬勃发展,剧院里也是人满为患。不同地域间的人口流动也大大加速(这在欧洲和中国的发展要比在日本更快),社会组织变得更复杂、更精致,城里人的各种社团大大地扩展了他们实施自我教化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近代出现的城市化的确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

      本文是罗威廉教授于2013年11月5日在“城市史研究的新疆域:沿海与内陆城市的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会议由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史学研究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史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中国历史评论》(The Chinese Historical Review)和《中国历史学前沿》(The 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协办。译者王希感谢王笛、姜进、刘昶、庞瑾等对译文初稿的校读和提出的修订建议。

      ①万志英:“城镇与庙宇:长江三角洲的城市生长与衰落(1100-1400)”(Richard von Glahn,"Towns and Temples:Urban Growth and Decline in the Yangzi Delta,1100-1400"),史乐民、万志英编:《中国历史上宋元明的变迁时期》(Paul Jakov Smith and von Glahn,eds.,·The Song-Yuan-Ming Transition in Chinese History·),(马萨诸塞)剑桥2003年版,第211页。

      ②刘敏:《试论明清时代户籍制度的变化》,《中国古代史论丛》第2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8~236页;范德:《朱元璋与明初的社会立法:蒙元统治之后的中国社会的秩序重组》(Edward L.Farmer,·Zhu Yuanzhang and Early Ming Social Legislation:The Reordering of Chinese Society Following the Era of Mongol Rule·),莱顿1995年版。

      ③牟复礼:“南京的转型(1350-1400)”(F.W.Mote,"The Transformation of Nanking,1350-1400"),施坚雅编:《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G.William Skinner,ed.,·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斯坦福1977年版,第101~154页。

      ④韩书瑞:《北京:庙宇与城市生活(1400-1900)》(Susan Naquin,·Peking:Temples and City Life,1400-1900·),伯克利2000年版。

      ⑤杰弗瑞·F.迈耶:《天安门的群龙:作为圣城的北京》(Jeffrey F.Meyer,·The Dragons of Tiananmen:Beijing as a Sacred City·),哥伦比亚1991年版。

      ⑥邓拓:《论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

      ⑦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350-1988)》(Philip C.C.Huang,·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斯坦福1990年版,第44页。

      ⑧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与社会(1796-1889)》(William T.Rowe,·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89·),斯坦福1984年版;全汉升、高乐:《清中叶的米粮市场与贸易:价格史研究之一》(Hansheng Quan and Richard Kraus,Mid-Ch'ing Rice Markets and Trade:An Essay in Price History·),(马萨诸塞)剑桥1975年版,第77页。

      ⑨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第99页。

      ⑩赵刚:《清代的海洋开放:中国的航海政策(1684-1757)》(Gang Zhao,·The Qing Opening to the Ocean:Chinese Maritime Policies,1684-1757·),火奴鲁鲁2013年版;琳达·库克·约翰逊:《上海:从市镇到通商口岸(1074-1858)》(Linda Cooke Johnson,·Shanghai:From Market Town to Treaty Port,1074-1858·),斯坦福1995年版。

      (11)施坚雅:“城市与地方体制中的层级结构”(C.William Skinner,"Cities and the Hierarchy of Local Systems,"),斯金纳编:《晚近中华帝国的城市》(C.William Skinner,ed.,·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斯坦福1977年版,第275~352页。

      (12)费孝通:《小城镇大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3)李中清、王丰:《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James Z.Lee and Wang Feng,One Quarter of Humanity:Malthusian Mythology and Chinese Realities),(马萨诸塞)剑桥1999年版。

      (14)费孝通:《中国士绅—城乡关系文选》(Hsiao-tung Fei,·China′s Gentry:Essays in Rural-Urban Relations·),芝加哥1953年版。

      (15)白吉尔:“‘他样的中国’:1919~1949年的上海”(Marie-Claire Bergère,"'The Other China':Shanghai from 1919 to 1949"),克里斯多夫·豪编:《上海:一个亚洲大都市的革命与发展》(Christopher Howe,ed.,·Shanghai:R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in an Asian Metropolis·),剑桥1981年版,第1~34页。

      (16)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Fujii Hiroshi,"Shin′an shonin no kenkyǖ"),《东洋学报》(Tōyō gakuhō)第36卷第1~4期1953年;寿田隆信:《山西商人研究》(Terada Takenobu,·Sansei shōnin no kenkyū·),东京1972年版;西里喜行:“关于清末的宁波商人”(Nishizato Yoshiyuki,"Shinmatsu no Nimbo shonin ni tsuite"),《东洋史研究》(Tōyōshi kenkyū)第26卷1~2号,1967年。

      (17)麦哲维:《学海:十九世纪广州的社会流动与身份认同》(Steven B.Miles,·The Sea of Learning:Mobility and Identity in Nineteenth-Century Guangzhou·),(马萨诸塞)剑桥2006年版。

      (18)彭泽益:《近代中国手工业史资料》(4卷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9)苏成捷:《晚近中华帝国的性、法律和社会》(Matthew H.Sommer,·Sex,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斯坦福2000年版。

      (20)卢汉超:“南京路之外:当代上海的小故事与邻里生活”(Hanchao Lu,"Away from Nanjing Road:Small Stores and Neighborhood Life in Modern Shanghai,"),《亚洲研究学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54卷第1期(1995年),第92~123页。

      (21)万志英:“晚明中国的市政改革与城市社会冲突”(Richard von Glahn,"Municipal Reform and Urban Social Conflict in Late Ming China"),《亚洲研究学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50卷第2期(1991年)。

      (22)王国斌:“清代的食物骚乱”(R.Bin Wong,"Food Riots in the Qing Dynasty"),《亚洲研究学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41卷第4期(1982年8月),第767~788页;阿瑟·L.罗森鲍姆:“士绅权力与1910年长沙抢米骚乱”(Arthur L.Rosenbaum,"Gentry Power and the Changsha Rice Riot of 1910"),《亚洲研究学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34卷第3期(1975年5月),第698~715页。

      (23)牟复利:“南京的转型(1350-1400)”(F.W.Mote,"The Transformation of Nanking,1350-1400"),施坚雅编:《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G.William Skinner,ed.,·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第103页。

      (24)王笛:《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Di Wang,·Street Culture in Chengdu:Public Space,Urban Commoners and Local Politics,1870-1930·),斯坦福2003年版。

      (25)铃木智夫:“清末江浙地区的茶馆”(Suzuki Tōmō,"Shinmatsu Kō-Seku no chakan ni tsuite"),《历史中的人民与文化》(Rekishi ni okeru minshū to bunka),东京1982年版,第529~40页;王笛:《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与微观世界(1900-1950)》(Di Wang,·The Teahouse:Small Business,Everyday Culture and Public Politics in Chengdu,1900-1950·),斯坦福2008年版;李飞(译音):“扬州书场的传统风格”(Fei Li,"The Traditional Style of Storyhouses in Yangzhou"),露西·奥利沃瓦、维贝克·伯德尔编:《扬州的生活风格与娱乐》(Lucie Olivová and Vibeke

,eds.,·Lifestyle and Entertainment in Yangzhou·),哥本哈根2009年版,第271~285页。

      (26)马克林:《京剧的兴起(1770-1870):满清中国戏剧的社会侧面》(Colin Mackerras,·The Rise of the Peking Opera,1770-1870:Social Aspects of the Theatre in Manchu China·),牛津1972年版;郭安瑞:《戏剧与城市:北京的文化政治(1770-1900)》(Andrea S.Goldman,·Opera and the City: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 Beijing,1770-1900·),斯坦福2012年版;程美宝:“对晚清粤商建造剧院的初步研究”(May-bo Ching,"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aters Built by Cantonese Merchants in the Late Qing"),《史学研究前沿》(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第5卷第2期(2010年6月)。

      (27)韩南译:《风月梦》(Patrick Hanan,trans.,·Courtesans and Opium:Romantic Illusions of the Fool of Yangzhou·),纽约2009年版。

      (28)安东篱:“讲究时尚的城市?清代扬州布匹文化管窥”(Antonia Finnane,"The Fashionable City? Glimpses of Clothing Culture in Qing Yangzhou"),前引露西·奥利沃瓦、维贝克·伯德尔编:《扬州的生活风格与娱乐》,第62~74页。

      (29)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第21~46页。

      (30)曾小平:《自贡商人:近代早期中国的工业性企业》(Madeleine Zelin,·The Merchants of Zigong:Industrial Entrepreneurship in Early Modern China·),纽约2005年版。

      (31)王大为:《晚近中华帝国的兄弟会与秘密社团》(David Ownby,·Brotherhoods and Secret Societ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斯坦福1996年版;蔡少卿:“论哥老会的起源”(Cai Shaoqing."On the Origin of the Gelaohui"),《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第10卷第4期(1984年10月);戴维·凯利:“庙宇与漕运船队:十八世纪的罗教与水手社团”(David Kelley,"Temples and Tribute Fleets:The Luo Sect and Boatmen′s Association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第8卷第2期(1982年7月)。

      (32)王世清(译音):“一个中国城镇历史上的宗教组织”(Wang Shih-ch'ing,"Religious Organization in the History of a Chinese Town"),武雅士编:《中国社会的宗教与仪式》(Arthur P.Wolf,ed.,·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斯坦福1974年版;王铭铭:“清代中国的地域、行政管理与地域崇拜”(Mingming Wang,"Place,Administration and Territorial Cults in Late Imperial China"),《清史问题》(Late Imperial China)第16卷第1期(1995年6月)。

      (33)韩书瑞、于君方编:《中国的朝圣与圣地》(Susan Naquin and Chün-fang Yü,eds.,·Pilgrims and Sacred Sites in China·),伯克利1992年版。

      (34)罗威廉:《汉口》(Rowe,·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古德曼:《出生地、城市与国家:上海的区域网络与身份认同(1853-1937)(Bryna Goodman,·Native Place,City and Nation:Regional Networks and Identities in Shanghai,1853-1937·),伯克利1995年版;白思奇:《位于中央的地方:清代北京的出生地、空间与权力》(Richard Belsky,·Localities at the Center:Native Place,Space and Power in Late Imperial Beijing·),(马萨诸塞)剑桥2005年版。

      (35)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Fuma Susuma,·Chugoku zenkai zendō shi kenkyū·),京都1997年版;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韩德琳:《行善的艺术:晚明的慈善》(Joanna Handlin Smith,·The Art of Doing Good:Charity in Late Ming China·),伯克利2009年版;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冲突与社团(1796-1911)》(Rowe,·Hankow: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5·),斯坦福1989年版。

      (36)冉玫烁:《浙江的精英活动和中国的政治演变(1865-1911)》(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ce,1865-1911·),斯坦福1986年版;罗威廉:“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Rowe,"The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第16卷第3期(1990年7月)。

      (37)魏斐德:“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的辩论:对中国政治文化的西方反思”(Frederic Wakeman,Jr.,"The Public Sphere and Civil Society Debate:Western Reflections on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第19卷第2期(1993年4月),第108~138页。

      (38)冉玫烁:“由人民来管理:官员、士绅与佛山的善堂(1795-1845)”(Mary Backus Rankin,"Managed by the People:Officials,Gentry and the Foshan Charitable Granary,1795-1845"),《清史问题》(Late Imperial China)第15卷第2期(1994年12月),第1~52页;海关总税务司署:“烟台”(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Chefoo"),《海关十年报告(1882-1891)》(Decennial Reports,1882-1891)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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