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中所见的封建社会与商代朝贡_商王论文

卜辞所见商代的封疆与纳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封疆论文,商代论文,所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发现《公盨》开宗明义讲:“天令禹敷土,随山浚川,差地设征”(注:李学勤:《论公盨及其重要意义》,《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完全证实了《禹贡》序“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的传说,最晚在西周已经广为流行。“任土作贡”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商代的封疆制度。殷王室之所以在政治上能维持统治,其中最重要原因是一方面通过对外服“建侯树屏”的土地封邑,起着藩屏商王的作用,而另一方面鼓励边地生产为商王朝贡纳提供需要。在“邦畿千里”的商王政治势力范围内,既已建有封疆制,毫无疑问也有相对的贡纳制。贡赋政体合一,足以说明商代中央集权的政治理念。本文通过卜辞中所反映商代王朝所建立的“四封方”和“内”、“外”体系,对外“使”者,说明了四方来朝贡,最初也正是从严密的管理机制基础上产生和建立起来的,而这种具体分工标志着殷王朝统治时期内,政治社会结构秩序有条不紊渐近成熟。商代职官制被世代所沿袭,这对于研究周代的职官制度形成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卜辞中的“四封方”和“封人”

胡厚宣先生最早指出:“殷代既有封建之制,则土地未必国家所有,侯王之分封,乃属于侯伯,或土地本为诸国诸侯部落所有,经王之封始承认其为自有之土地。”(注:胡厚宣:《殷代封建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外一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5页。)在商王畿之外的土地,商人称为“四方”、“四封方”,当系商王经征伐占领隶属的部族封邑。方,指方国。封,本义为封疆植树,以表识疆界,后引申为邦。封与邦古音同属帮母东部,故卜辞“(封)”与“(邦)封”互作通用:

(1)邦(封)(联)。 《合集》32932

(2)其乎(联)封。 《合集》31161

(3)……邦(封)于北土归。 《合集》33205

(4)贞年于邦(封)土。 《合集》846、847

(5)……不于壴八人,邦(封)五人。 《合集》595

(6)贞令保邦。六月 《合集》6

第1辞与2辞中的“联”多见用作动词,与“连”同义(注:裘锡圭:《战国玺印文字考释三篇》,《古文字研究》第10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在此当是地名。“邦”与“封”互通,可知殷人对“封”和“邦”的观念没有严格的区别,可以看出邦土的起源最先来自于封疆。

帝乙帝辛时期卜辞中多见商王畿之外被册封的疆域,殷人称之为“四封方”、“三封方”、“东封”、“南封方”。例如:

(7)乙丑王卜贞:今巫九余无告侯田(甸)册方、羌方、庚方,余其从侯田,甾(捍)四封方。 《合集》36528

(8)……已卜其四封卢……邑子示。 《屯南》2510

(9)……戌王卜……(捍)三封〔方〕…… 《合集》36529

(10)……子卜在……于湡往来……王来征三封。 《合集》36531

(11)……于二封。 《合集》36243

(12)丁巳卜贞:王令毕伐于东封。 《合集》33068

(13)……弜克贝南封方。 《合集》20576

由上述辞可知“封方”,指一定的范围,若干不同的“封方”表明不同等级的区域。这些“四封方”、“三封方”、“二封”、“东封”、“南封方”地域名称与西周晚期散盘所记国交付给散国的眉田和井邑田中“一封”、“二封”、“三封”的划界称谓十分近似:

……眉,自涉以南,至于大沽,一封。以涉,二封。至于边柳,复涉,陟雩以西,封于播城楮木,封于播城楮木,封于刍逨,封于刍道……

……井(邢)邑田,自根木道左至于井(邢)邑封。道以东,一封;还,以西一封。陟刚(岗)三封。降以南,封于同道。陟州刚(岗),登,降棫,二封。

按杨宽先生的说法:“所谓‘一封’,当是第一道封锁线,‘二封’当是第二道封锁线”(注:杨宽:《西周史》第二章《西周金文所见贵族私有土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页。),那么西周“封”的标识是由近至远。直到汉代也使用这个标准,《汉书·地理志下》记:“初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南北短,短长相覆千里。”韦昭注:“通在二封之地,共千里也。”西周时期的封疆方式很可能由商代的政治区域“四封方”的划分演化而来。从第7辞中看商王要求“册方、羌方、庚方”组成方国同盟从侯、甸捍卫四封方(即四疆)的地理关系上来分析,卜辞“方”与散盘中的地名相同,方、羌方、庚方位于大邑商西北陕西,与“四封方”界域接壤,相距最近,故商王以此征伐。这里看出自古西北地区周围的复杂性,既有商异姓诸侯,又有羌狄戎人部族,册封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加强对戎狄的控制,“四封方”也正是《尚书·禹贡》所云五服之中的“荒服”。

卜辞以方位标志的有“南封方”“东封”,除此之外又见“大封(邦)”。如:

(14)贞大封(邦)……咼凡。 《怀特》1520

“大邦”又见于西周早期中甗,铭文曰:“余令女(汝)史(使)小大邦。”陈梦家先生在《殷虚卜辞综述》中指出西周的“大邦”相当于商代的“邦方”(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九章《政治区域》,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25页。),其实卜辞早已有“大邦”之称,与西周之言实属同语。“大邦”作为国土概念,在商代已经确立。《国语·周语》:“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此语虽指西周分封制度,但其封建结构形式基本上是沿袭商代而来。上举第7辞中“侯田(甸)”身份正好证明商代已经建有“邦外侯服”的封疆制度。过去讨论封建制一般从西周分封册命开始,卜辞“册方、羌方、庚方”表明商代已经存有册命土地的事实,所谓“封建”最初是从原始的“封土”和“封方”意义引申而来。如卜辞“南封方”与“南土”同版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承袭关系:

(15)庚申鼎(贞):雀亡祸南土。咼告史。

……弜克贝南封方。 《合集》20576

商人封疆土地先是在“本为诸国诸侯部落所有”基础上,经商王册封之后称“封方”,从以下地名的称谓变化大体可以看出封土的演化形成过程:

在唐(《合集》8015、10998)→唐录(麓)(《合集》8015、8016)→唐邑(《合集》8015、8016)

来奠(《合集》28011)→来方(《合集》28011)

见奠(《英藏》1784)→见方(《合集》6740、6741)

邑(《合集》8986)→奠(《合集》9499)

王贵民先生指出:“封土植树,本来是某族某国建造境界林,划定领土范围,早在部落时代就如此。”(注: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第二章《商周政权系统》,明文书局1989年版,第118页。)商人利用天然山麓地势作邑,与散盘所云封地几乎相同,在卜辞中有:

(16)己亥卜内贞:在鹿(麓)北东,作邑于之。

王又石,在鹿(麓)北东,作邑于之。

作邑于鹿(麓)。 《合集》13505

(17)贞乍大邑于唐土。 《合集》40353

《周礼·大司徒》载:“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周礼·春官·保章氏》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郑玄注:“封,犹界也。”商代卜辞所反映的在封地和建筑四周沟涂植树的情况与文献记载,基本上是一致的。卜辞如:,西周早期铜器作父丁邑尊中的“邑”字上就有被封的标帜作“”形(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第11册5875,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24页。)。说明在被封的采邑上需要有执掌王命的监督职官执行,封邑才能合法化。《周礼·地官·封人》:“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又《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史书上将“封人”列为封畿之官,在商代即已建立,《小屯南地甲骨》有三例:

(18)……封人。 《屯南》2964

(19)(囿)封人。 《屯南》3398

(20)(囿)封〔人〕。 《屯南》3121

”字又可作“”形,下半部与“”同形,从幺从囿声,《说文》:“囿,苑有垣也,从□有声,一曰禽兽曰囿。”囿,古代称饲养动物的园子,如:

(21)王囿马在兹……母戊王受…… 《合集》29415

(22)……〔王〕囿马在兹…… 《合集》29416

《诗经·灵台》:“王在灵囿。”郑玄注:“所以域养鸟兽也。”由此可知“囿”与“域”互通,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囿字下云:“又引申之凡分别区域曰囿,常道将引《洛书》曰:‘人皇始出,分理九州为九囿。’九囿即毛诗九有,韩诗之九域也,域同或,古或与有与囿通用。”《孟子·公孙丑》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注:“域,国也。”可见卜辞“囿封人”假借读作“域封人”比较合理,符合封人职能身份,与文献所载也相吻合。

卜辞又见“”形,疑是“囿”字省形异体:

(23)丁酉卜在贞……王今过……亡灾。 《合集》36938

卜辞多见方国地名,字形上四周角附增“”形,以示四界已“树封”,如:“方”(《合集》36965、36966);没有树封的如:“虘方”(《合集》27997)、“在虘”(《合集》7908、7910)。也有省去“方”直接用“”字表示方域,卜辞多见“龙方”(《合集》6476、8605、10187),又作“龙囿”,如:

(24)乙未卜贞:禾在龙(域),(来)受佑年。 《合集》9552

“在龙”的“”字,在这里很显然指方域的意思,殷人在方域种禾祈佑丰年,要比解释在“囿”“圃”地来得更合乎情理。

二、封于册与封疆

商代究竟是否有册命制度呢?从外服侯、伯、子、妇,人地同名现象和册封礼仪的卜辞中,我们可以找到商王对诸侯实行封疆制度的痕迹。既然有册封,册命的仪礼也应该存在,第一期的无名组有一条关于商王将侯封册于东围的记录:

(25) 侯今(封)于)……卫(围),亡,从东卫(围)……

《合集》20074

此处“封”从土从与春秋战国文字“封”形同(注: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上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34页。),应释“封”字无疑(注:但也有学者另释他字,如姚孝遂主编《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将字释“生月”,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41页;裘锡圭《释‘木月’‘林月’》一文释作“春”,载《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85页。)。卜辞“卫”字与“围”形义相近可互通,《管子·地员》:“以围群殃”,注:“围同卫。”围,又表示疆土界域,《礼记·孔子闲居》:“帝命式于九围”,郑玄注:“九围,九州之界也。”卜辞“”从册从火从屮,实为“册”字异体。此片卜辞虽是残辞,但大意是说商王册封侯于东域疆土,有否灾祸?还是很清楚的。

侯封于册”仅见一辞,与侯有关的另见于他辞:

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的《政治区域》一章认为此片“四戈”:“疑是四国,当指边境之地,《说文》:‘或,域为一字’,西周金文或,域,国一字,从或从,戈声,前者象疆界或邑外四垣之形。”(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九章《政治区域》,第321页。)联系25辞中的“东卫(围)”正好也说明陈梦家指出“戈”为疆域说法是可信的,在这里“戈”并非动词。(注:王贵民认为“戈”为动词,恐欠妥。见《商周制度考信》,第160页。)称东、西、南、北戈(域),很明显是指一种范围概念,卜辞又称“四戈”与先祖合祭如:

(27)癸卯卜贞:乙巳自上甲二十示一牛,二示羊,土燎,四戈彘牢,四戈豕。 《合集》34120

(28)壬寅卜其伐归,用二十示一牛,二示羊,以四戈彘。

《合集》34121、34122

(29)丙寅卜于四戈。 《合集》8396

将四方疆土与先祖合祭,是商人祭祀中的主题,这与中山王舋壶提到先祖建业功勋“辟启封疆,方数百里”的思想几乎如出一辙,殷人疆域的观念早已确立。《史记·乐书》:“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从商王连续四日为侯占卜四境有无灾祸,又为他举行册封仪式活动来看,侯身份可能是一位“封疆之臣”,故受到殷王的重视。

虽然卜辞中没有像西周金文那样十分详细的记录,但是仍然可以从一些卜辞中找到商王册命子族爵位和王臣封邑的痕迹:

(30)子商爵。 《合集》914

(31)爵子。 《合集》3226

(32)其册。 《合集》32162

(33)……河……吉

册祝。 《合集》30649

(34)庚寅卜告……伊祝册于河…… 《合集》34256

(35)乎从臣沚册卅邑。 《合集》707

商代宗法制度的内部结构,首要的是大小宗的区分,殷王作为天下第一宗主,首先将其同姓嫡系亲族封为大宗,余子分封为诸侯、公、伯,对殷王来说是小宗,而诸侯在其封地,对下隶属关系又成为大宗,层层包罗,层层分布,这三大阶层,构成商代国家政治的网络,又可称为王族、公族、宗族。我们通过从分封外服宗族人地同名现象,来分析商代的封邑结构,可以看出以血缘为基础的地缘,本质上是以宗族为基础的,以下卜辞“封子商”鄙邑,便是其中一例:

(36)癸卯卜史贞:来辛……于河……母王 十月 《合集》1251

(37)癸巳卜在商鄙。泳贞:王旬亡。隹来征夷方。 《英藏》2525

(38)癸巳王卜贞:旬亡在二月。王来征夷方,在雷商鄙。 《缀》189

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凡是被封鄙邑和建筑地名上,商人往往会在其字上特意加上“屮”的标帜,就连人名也不例外。第37、38辞“子商”和第36辞中“子”族的“子”字上面加“屮”表示已册封,多少露出了商时王畿已建立封授策命的痕迹。对于王族“子”族,与殷王有血缘关系的贵族,不仅可直接从商王那里得到不止一处的封地,乃至还包括山川河流的封疆。我们推测商王封疆的另一个目的,还在于对外的军事行动:

(39)在庞田封示,王弗悔。大吉 《屯南》2409

(40)在师封。 《合集》24248

(41)以多田(甸)伐,有封迺…… 《合集》27893

《周礼·县师》记载西周封邑制度“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岁时征野之赋贡”,实际承袭商代,商王封疆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准确掌握各地对于王室的贡赋数量,另一方面是利用封疆的手段,将外服方国诸侯的自身利益与捍卫国家领土神圣结合在一起,共同对敌,抵御外侵,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演化成为对王室从征出师义务。可以说商代的封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始终成为王室实施的主要政治主题和手段。

三、卜辞中人地同名的册封制

先秦古代社会封土册命的过程中,对诸侯来说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接受天子赐姓命氏。《左传》隐公八年记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官族,邑亦如之。”此段话出于春秋之际,道出了先秦社会姓氏与封土的密切关系,大量出土的殷周铜器铭文已证明了文献的可信性。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卜辞中的诸侯、伯、子、妇名字,大部分都是与地名或方国名相同,虽然极少见到以姓氏为名的方国,但是透过人地同名现象的分析,说明卜辞中的诸侯、伯、子、妇的取名,多数取自本地名,经商王册封爵位继承沿袭下来,因此在最后名字前往往冠以爵位或职官。以姓氏为名的方国封地,更多地出现在西周以后铜器铭文中,这正是从殷代的封爵制度基础上逐步承袭而来的。

最能体现商代册封制的莫过于私名前的爵位和职官称谓,卜辞中方国、奠、山麓、地名与伯、侯、子、妇、臣共名者,是表示其对被封土地拥有职权的象征。如下:

(一)方国与方伯同名加私名者:

卢方《合集》33185;卢伯漅《合集》28095;卢方伯漅《屯南》667。

孟方《合集》36512、36516;盂方伯炎《合集》36509、36511。

方国与子同名者:

妍方《合集》6639、6640、6641、6642;妍子《合集》3273、3276、3278。

何方《合集》7001;子何《合集》12311。

方《合集》6767、8199、20464、20465、20466;子《合集》811

方国与妇同名者:

龙方《合集》6476、6583、6584、6585;帚龙《合集》17544。

方国与臣同名者:

马方《合集》6、20407;伐马羌《合集》6624;小多马羌臣《合集》5717。

(二)奠与侯同名者:

奠《屯南》1059、4049;奠侯《合集》32811、《屯南》1059(同版)。

(三)地名与侯同名者:

《合集》36525;侯36525(同版)。

地名与妇同名者;

《合集》36751;帚《合集》14431。

地名与子同名者:

《合集》29292;麓《屯南》762;子《合集》3031、3032。

通过上述被封土地的诸侯、伯、子、臣举例,显然可以看出商代服制起源于册封疆土。像“在犬”(《合集》27902),“犬”既表示身份又是表示在服,与《尚书·多方》“有服在大僚”表达同一个意思。“犬”的职务很可能是由商王的亲宗子族担任的,卜辞有“子族犬”(《合集》21289),包括屯戍军队也由“犬”来担任“犬师”(《合集》27915、28679),可见商代的内外服产生于为王室服务。当然这里面也包括婚媾、世官世守、战争变迁,但最终形成以侯、伯、子、男宗族为特定的社会阶层势力,同时也为商王纳贡制度的管理机制和分工组织机能奠定了基础。

四、卜辞中的殷代内外服制

商代国家天下观已经很明确,所谓“邦畿千里”真正意义上是指王室的势力范围。商王以“天邑商”、“中土”与“四封方”、“四土”相对而言,王畿之外土地,都属于纳贡范围。如果追溯商代侯、甸、男、牧、、卫职官之制起源的话,商代的内、外服职官很可能是来自于实际需要,在管理的过程中产生和建立起来各项制度,纳贡便是其中之一。王室根据不同的需求分成“内服”和“外服”不同等级,卜辞有“内御史”(《合集》151、23706)“内邑”(《合集》4475)称谓,在管理上“内”与“外”有着严格的区别。卜辞“外”字省形作“卜”通作“外”,如:

(42)贞:有执。

壬午卜贞:卜(外)有,在兹入(内)侑,不若。

……其自……有来……〔不〕若。 《合集》22592

(43)甲寅贞:在卜(外)有祸,雨。 《屯南》550

(44)辛巳卜贞:卜(外)不雨。 《合集》13004

“内”省形作“入”通作“内”。如:

(45)辛酉卜在入(内)戉有祸。 《屯南》附12

(46)癸酉卜出贞:旬在入(内)。 《京人》3008

(47)贞:不在入(内)侑,不若。 《合集》8307

第42辞殷王问在外是否有祟?在内侑祭会不顺吗?“有执”似指执贡物,这里的“内”和“外”意指内邑和外邑,可能包含有内服和外服的涵义。

五、卜辞中的纳贡机制

卜辞中除最常见的表示贡纳的“”和“”字之外,“贡”又作“工”字。于省吾先生最早提出“甲骨文有以工为贡纳者”(注:于省吾:《释工》,《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1-73页。),可惜并没有引起重视。卜辞有“入工(贡)”或作“工(贡)入”,《说文》曰:“贡,献功也,从贝工声。”《周礼·大司徒》:“以令地贡。”郑注:“贡地所生谓九谷。”又《小司徒》:“以任地事而令贡赋。”郑注:“谓九谷三泽之材也。”又《礼记·曲礼下》:“五官致贡曰享。”郑注:“贡,功也。”典籍所示“贡”与“功”含义相合。金文“功”字省作“工”,如西周早期史兽鼎:“史兽献工于尹。”大矢始鼎:“始献工。”“工”指的是贡献,与卜辞中的“入工(贡)”同义。如:

(48)贞……入工(贡)。 《怀特》779

(49)……贞……工(贡)入(内)御。 《合集》25997

(50)……执工(贡)不乍尤(咎)。 《合集》26974

(51)兽入工(贡)。 《合集》10488反

卜辞中多见在“工(贡)”的前面冠有地名者,表示来自于某地进贡和收取贡品,如:

(52)……东单工(贡)。 《屯南》4325

(53)戉其有工(贡)。 《合集》4276

(54)……工(贡)来羌。 《合集》230

(55)贞:光其工(贡)。 《合集》4484

卜辞有“工(贡)侯”和“工(贡)卫”职官之分,是指专门从事农务负责王室外服纳贡的职官,如:

(56)……工(贡)侯于鹿(麓),允…… 《合集》23558

(57)庚寅卜争贞:令登暨工(贡)卫有擒。 《合集》9575

(58)庚子卜亘贞:乎取工(贡)刍氐(致)。 《英藏》757

(59)贞我使亡其工(贡)。

贞我使有工(贡)。 《合集》9472

第58辞“氐”当作致,“刍”指“刈草”,意思是王传令收取已入贡的刈草。而接受王令收取入贡物品的人,是辅助于王室,以王邑为中心,被派遣出使东、西、南、北的王使,如有:“东史”(《合集》5635),“南史”(《合集》5646),“西史”(《合集》5637),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专职接收四方诸国交来的贡品的。第59辞的“亡”和“有”含有得到的意思,问“我派遣的使者有无收到贡物”?可见当时各地逃税贡的事屡有发生,对王室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故又有商王对逃失纳贡的贞卜,如:

(60)贞:乎(征)牛。

其丧工(贡)。 《合集》97

《说文》:“丧,亡也。”表示丧失。卜辞问“商王命令贡纳征缴牛,有否逃失纳贡”?这是商王最担忧的大事,关系到社稷的安定和经济利益,从另外一面也反映了当时王室与地方诸侯一种上下行政约束关系。

殷人使用纳贡用语,最具代表意义的还有一个“来”字,表示来向商王朝庭贡物品。《诗经·商颂·殷武》曰:“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尚)。”《诗经·大雅·常武》:“四方既平,徐方来庭”,毛传:“来王庭也。”其中“来”与卜辞所反映贡纳中的“来”用意完全相同:

(61)壬戌卜烼贞:有出方其以(致)来奠。 《合集》28011

(62)甲辰卜贞:奚不其来白马五。 《合集》9177正

(63)甲辰卜,又来执于厅(庭)。 《合集》27387正

(64)厅(庭)见(献)入三。 《合集》9267

63、64辞“厅(庭)”即“王庭”。金文中称之“廷方”,毛公鼎曰:“率怀不廷方”,“廷”当与“庭”通,指纳贡者执见物品献于王庭。有卜辞记载,“而”部族一次向商邑贡执陶鬲竟多达千数,曰:“其多兹……十邑……而入执鬲千……”(《合集》28098)这些纳贡者被召见“执于庭”,多有“见(献)”的含义,将贡物交到指定的“奠”或“邑”,则属一般贡赋。

殷人除了使用“贡”、“来”之外,同时又有作“见(献)”的假借字,(注:见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一册姚孝遂按浯,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609页。)卜辞所示“见(献)”的辞例,其大部分使用于表示进献动物和植物类,如:

(65)……戌卜贞:见(献)百牛用自上示。 《合集》102

(66)丁巳卜:其见(献)牛一。 《合集》33577

(67)……见(献)麋。 《英藏》215反

(68)……大贞:见(献)新黍,翌…… 《合集》24432正

(69)己巳卜贞:登(征)千,呼见(献)…… 《合集》7337

(70)见(献)入九以(致)。 《合集》7103反

第69辞中“登”字,意指“供给”。是说商王从各地征集到的供给物达千数,传令作为进献。疑“见(献)”与卜辞中“工(贡)”性质上稍有不同,“贡”是为封地交赋税,《尚书·禹贡序》曰:“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孔颖达疏:“贡者,从下献之称。”而“献”,《周礼·天官·玉符》曰:“凡王之献金玉。”郑注:“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通行曰馈。”从这个分类意义上来理解“见(献)入”,应是动词,作赠与讲,虽与“贡”含义很难划分,可见在某种程度上仍有细微的进见等级差别,到了西周我们所看到驹父盨盖中“厥献厥服”,则与贡纳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六、殷代的纳贡与组织管理

卜辞存有大量外服向商王进贡各种物品的记录,对于先秦贡、赋、税源流研究,早在20世纪80年代王贵民先生颇有心得,作了很好的统计和分析(注:王贵民:《试论贡、赋、税的早期历程——先秦时期贡、赋税源流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提出了极重要的思路。从卜辞所见纳贡商王的过程中,还有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可作商榷讨论,在此略作补充。

卜辞对于纳贡所不同的称谓和差别,文字虽简朴,却真实记录了殷人当时进行纳贡的状态和过程,同时也反映了商代社会纳贡的管理方式和分工的组织机能。殷王在接受各地贡纳时有宗室臣吏严格的分工管理,似有一套繁杂的程序。对于纳贡所获得的物品,殷人一般登记来源、统计数字、签收人名,不同纳贡登记“入”的来源上,已区分为:“册入”、“贮入”、“见入”、“易入”,反映了一整套的按类入库登记程序,乃是中国古代行政管理体制的雏形。绝大多数的纳贡卜辞(臼辞)都分别冠有地名和人名,除了登记之外,更重要目的是将纳贡者完全掌握在商王监控之中,使各个诸侯国难以有逃税漏税的机会。这类形式卜辞举不胜举:

(71)戊辰卜古贞:乎取马于氐(致)。三月 《合集》8797正

己巳王示二屯。 8797臼

对于所收各地进贡物品,有的并非马上入库,有卜辞登记纳贡数字下附有地名:

(72)夫入二在鹿(麓)。 《合集》940反

(73)……入二在高(郊)。 《合集》709反

(74)牧入十在。 《合集》14149反

(75)入二在。 《合集》6482反

74辞“牧入”,牧与郊相对而言,《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这些地名大部分相当于王都郊外,先抵“奠”然后再进入王“邑”。这种卜辞多见刻在骨臼和甲桥上,氏作“”形,于省吾先生释“氐”,读作底。底,致也(注: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释氏”,1940年石印本,第59页。)。如:

入奠记录:

(76)奠来三十。 《合集》9613反

(77)奠来。宁 《合集》4464反

(78)奠示十屯又一。永 《合集》6527臼

入邑记录:

(79)丙寅邑示七屯。 《合集》1534臼

(80)辛丑卜古贞邑氐(致)。 《合集》9057正

(81)令邑执兕七。 《合集》10437

这样做好处是将贡物进行分类归整之后,才决定分散在何处,一方面减轻王畿屯集和运输压力,另一方面分散可以在战事时及时所用,故卜辞有商王为入贡选择两地间或直接运入啚(鄙)地而贞问的记载:

(82)癸巳卜韦贞:行氐(致)有师暨邑。二告 《合集》8985

(83)贞:行弗其氐(致)〔有师〕暨邑。 《合集》8987

(84)……亥……王贞:弜弗其氐(致)雍暨奠。四月 《合集》8988

(85)…………氐(致)……啚(鄙)…… 《合集》8989

(86)乙卯卜宾贞:曰氐(致)乃邑。 《合集》8986反

第82辞商王贞问:将纳贡物品送到军队和王邑处吗?84辞问:送到雍城和奠地吗?85辞问让把贡物送到边地吗?在商代,试想假如当时没有可靠强干的内务府职官辅助和推行的制度,以及有效的合理分配,将贡物迅速聚散,是不可能达到四方诸国来朝贡的。

卜辞中往往可以看到商王接受人贡时,有的是直接用作于祭祀的人牲;有的被商王分派去田猎和田役,例如:

(87)庚子卜贞:牧氐(致)羌,于祊用。 《合集》281

(88)壬寅卜贞:兴方氐(致)羌,用自上甲至下乙。 《合集》270正

(89)丁卯卜,令执氐(致)人,田于。十一月 《合集》1022乙

(90)戊辰卜,王乞氐(致)人,兽若于示…… 《合集》1023

不难看出这些用于祭祀的人牲,大部分来自外邦的战俘和入侵的羌人,第87辞中“牧”者的身份,据裘锡圭先生考证,卜辞中“那些牧显然是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某地从事畜牧的职官”(注:裘锡圭: 《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54-355页。)。卜辞有:“牧入十在”,“牧”“在”异地向商王纳贡,可见“甸服者祭,侯服者祀”的观念在商代已经深入人心。

以上可见当时商王的层层组织机构控制能力和政治方略之一斑。向商王纳贡最重要的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交通开辟,卜辞记载商王贞卜纳贡的马车行驶,是否顺畅:“贞辰入驶,其。”(《合集》28196)卜辞中值得注意的还有交通工具,即车舟在贡纳中的使用:

(91)……舟入。 《合集》17012反

(92)……氐(致)马自薛。十二月

允氐(致)三丙(辆)。 《合集》8984

(93)……宁马二丙(辆),辛巳雨,氐(致)□□□(灵)。 《合集》21777

(94)二丙(辆)入十。 《合集》40071反

《周礼·校人》注引《世本·作篇》记载“相土作乘马”“胲作服牛”,商人先祖相土使用马车,王亥发明用牛拉车作运输工具,从卜辞的记录来看,与文献所载是相符的,这足以说明商代的地域已经伸向远方,达到较高文明程度。如果没有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设施,建立了驿传和羁舍(注:于省吾:《殷代的交通和驿传制度》,《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5年第2期;宋镇豪:《商代的道路和交通》,《华夏文明》第3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4-207页。),要达到四方宾服商朝,是不可能的。

七、结语

先秦文献记载我国纳贡有其悠久的历史,最早在夏代已经开始,至商代已经逐步趋向成熟和完善。商代分封制的建立,从本质上是宗族的分立,商王通过对诸侯、伯、子、臣大小宗主封立“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而正是在商王内府严密的管理,以及妥善安排调配物资下,纳贡者才由远而近,有条不紊地按时交纳贡物。职贡更深层的涵义即商王以“日祭、月祀、时享、岁贡”义务增强效忠王室的凝聚和向心力,祭典先祖始终是商人心中的“国之大事”,成为维持人际、君臣,最能被接受的一种纽带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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