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铜柱”铭文解读——以民族法文化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文论文,铭文论文,视角论文,民族论文,溪州铜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F 092 文献标识码:A
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在制订民族政策,调整民族关系,解决民族冲突事件诸方面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五代十国时期建立在湘西的溪州铜柱(注:溪州铜柱最初树立在 今湖南古丈县会溪坪,1961年被列为国家第一批重点保护文物之一,现存于湖南永顺县 王村镇。),就是华夏政权妥善处理民族纷争的历史见证。作为我国古代独立国家政权 与其附属少数民族羁縻政权之间,建立和谐民族关系的成功范例,它奠定了渝湘鄂黔毗 邻地区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基础,是古老的巴楚民族文化圈(注:笔者以为,渝湘鄂黔 毗邻地区,存在着一个与古老的巴楚文化有着亲缘关系的区域文化圈,即“巴楚民族文 化圈”。远古时代,“巴楚民族文化圈”是苗蛮部落集团的主要活动区域。苗蛮部落集 团,在尧、舜、禹时代多称“苗”、“三苗”、“有苗”等;至周代以后则多称“蛮” 、“南蛮”等。先秦时期楚国、巴国之间频繁的交往和争战,推动了楚文化和巴文化的 相互渗透、覆盖和吸收,形成了一种混融性边缘次生型的地域文化——巴楚文化。秦汉 以降,巴楚民族文化圈长期被华夏统治者视为“蛮夷”之地。巴楚文化凭借特殊的地域 环境和统治者的羁縻政策得以数千年一贯地延续、保存下来。现散居这一地区的土家族 、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作为巴人的后裔,其民族文化具有鲜明的巴楚文化的“遗传基 因”。)发展演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本文试以民族法文化的视角,对溪州铜柱的树立及其铭文进行解读。
一、“溪州之战”与溪州铜柱
安史之乱后逐渐形成的藩镇割据势力,至唐末进一步膨胀,最终导致唐朝灭亡和五代 十国延续半个世纪的分立局面,其中包括马殷割据湖南建立的楚政权。马殷(852~930 年),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县)人,唐末应募从军,在南方群雄争战中,逐步成为潭州 刺史、湖南节度使,武力控制了湖湘地区,开始经营割据政权。其谋士高郁献策:“然 尊王仗顺,霸者之业也,今宜内奉朝廷以求封爵而外夸邻敌,然后退修兵农,畜力而有 待尔。”开平元年(907年)四月后梁代唐,“殷遣使修贡,太祖拜殷侍中兼中书令,封 楚王。”[1]四年(910年)“又上章请依唐秦王故事,乃加天策上将军之号。又请官位内 添制置静江、武平、宁远等军事,皆从之。既封楚王,仍请依唐诸王行台故事,置诸天 官幕府,有文苑学士之号,知诏令之名,总制二十余州,自署官吏,征赋不供”[2], 初具独立王国的规模。天成二年(927年),后唐加封马殷楚国王。马殷乃仿效天子体制 ,“以潭州为长沙府,建国承制,自置官属。”[3]马楚王朝达到其全盛时期,辖武安 、武平、静江节度使共22州,包括今湖南全境和广西大部、贵州东部、广东北部。马殷 死后,其子希声、希范、希广、希萼、希崇等相继袭楚王位,直至后周广顺元年(951年 )亡于南唐。
马楚在富饶的湖湘地区割据虽达半个世纪,在源远流长的中华历史上却只是短短一瞬 间。然而,一场并无悬念的溪州之战,却铸就了湘渝鄂黔边区民众世代视为神物的“溪 州铜柱”。这足以使其在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溪州之战缘由蠡测
“巴楚民族文化圈”自古即为“蛮夷”(注:古代“蛮夷”一词,带有侮辱、歧视少数 民族的意味。本文为了行文方便,将蛮夷作为中性词借用。)聚居之地。史称:“西南 溪峒诸蛮皆盘瓠种,唐虞为要服。周世,其众弥盛,宣王命方叔伐之。楚庄既霸,遂服 于楚。秦昭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置黔中郡,汉改为武陵。后汉建武中,大为寇钞, 遣伏波将军马援等至临沅击破之,渠帅饥困乞降,历晋、宋、齐、梁、陈,或叛或服。 隋置辰州,唐置锦州、溪州、巫州、叙州,皆其地也。唐季之乱,蛮酋分据其地,自署 为刺史。”[4]“武陵蛮”之称始见于汉代,其分布地区,包括荆州刺史部之武陵郡、 南郡、江夏郡、长沙郡、桂阳郡、零陵郡。只是因武陵郡在诸郡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 且集中,故史书常以武陵蛮相称。又因其活动中心在五溪流域,故也称五溪蛮。《水经 注·沅水》载:“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溪、无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夹溪悉是 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也。水又经沅陵县西,有武溪,源出武山,与酉阳分山,水 源石上有盘瓠迹犹存矣。……今武陵郡夷,即盘瓠之种落也。”[5]五代初,马殷统一 湖湘,“澧州向
注释:
②关于溪州彭姓的来源,迄今仍存歧异。本文从“祖籍江西说”。一是参见有关论著( 伍新福.湖南通史(古代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4;谢华编.湘西土司辑略[M ].北京:中华书局,1959;廖报白.湘西简史[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永顺 县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5.);二是《姓氏考略》载:唐玄宗时,为避安史 之乱,彭构云迁居彭州宜春(今属江西)。彭构云5世孙彭玕居于庐陵吉水之山口 村,其子孙分布于今吉安市等地;三是《新五代史》卷一六六《楚世家·刘言传》载: “刘言,吉州庐陵人也。……初事刺史彭玕,从玕奔楚”;四是《清史 稿》列传二九九《土司一》载:“雍正六年,宣慰使彭肇槐纳土,请归江西祖籍,有旨 嘉奖,授参将,并世袭拖沙喇哈番之职,赐银一万两,听其在江西祖籍立产安插。可见 ,直到彭氏末代土司仍认同江西为祖籍地;五是作为溪州地区土著居民先祖的巴人大姓 ,无论是廪君巴蛮五姓或板楯巴蛮七姓,五代以前均无彭姓;六是今人彭秀枢《溪州 彭土司来自江西考》一文(刊《土家族历史讨论会论文集》)引用江西吉安《隐源山口彭 氏续修族谱》:“自吾彭氏之居湖广永顺、保靖一脉,系太尉幼弟瑊公之嫡 脉。瑊公……生彦,字士然”;七是明太祖洪武十五年二月给保靖第22代土司彭万里的敕谕,有“尔彭万里,本江西诗书之裔,为湖北忠义之藩”之语;八是高文德主编《中国民族史人物辞典》彭玕、彭瑊二词条,均称为“吉州庐陵赤石洞蛮酋。”
承袭其职。经过多年经营,其势力日益强大,统辖包括湘、渝、鄂、黔边区的20州, 并充任靖边都誓主。
楚王马殷统治时期,政治上采取上奉天子,下抚士民,内靖乱军,外御强藩等政策, 使人民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楚地既广,乃养士息民,湖南遂安。”以致马殷 死后,湖南还有人为其立碑以歌功颂德。(注:湖南省图书馆藏《楚王马殷纪功碑帖》[ DB/OL]称:百姓为其去世而“念不欲生,州人相与论德,刊石作铭。”(http://www.
library.hn.cn,2004-06-11.))这是“蛮夷”区域称雄的溪州彭氏与马殷王廷相安无事 的主要原因。
长兴元年(930年),马殷去世,诸子相继袭位。马氏诸子多为穷奢极欲,残暴贪横之辈 ,时称“酒囊饭袋”,马楚统治日趋衰败。马希范在位(932~947年)期间,刚愎自用, 卖官鬻爵,穷奢极欲,搜刮无度。史载:“楚王希范好奢靡,游谈者共夸其盛。”时人 议曰:“彼乳臭子骄侈僭忲,取快一时,不为远虑,危亡无日,又足慕乎!”[8]天福 三年(938年)“楚顺贤夫人彭氏(引者按:即彭玕之女)卒。彭夫人貌陋而治家有 法,楚王希范惮之;既卒,希范始纵声色,为长夜之饮,内外无别。有商人妻美,希范 杀其夫而夺之,妻誓不辱,自经死。”[9]《资治通鉴》二八三:“楚王希范,奢欲无 厌,喜自夸大。为长枪大槊,饰之以金,可执而不可用。募富民年少肥泽者八千人,为 银枪都。宫室、园囿、服用之物,务穷侈靡。”“用度不足,重为赋敛。每遣使者行田 ,专以增顷亩为功,民不胜租赋而逃。王曰:‘但令田在,何忧无谷!’命营田使邓懿 文籍逃田,募民耕艺出租。民舍故从新,仅能自存,自西徂东,各失其业。又听人入财 拜官,以财多少为官高卑之差。富商大贾,布在列位。外官还者,必责贡献。民有罪, 则富者输财,强者为兵,惟贫弱受刑。又置函,使人投匿名书相告讦,至有灭族者。” “是岁,用孔目官周陟议,令常税之外,大县贡米二千斛,中千斛,小七百斛;无米者 输布帛。”天策学士拓跋恒上书曰:“殿下长深宫之中,藉已成之业,身不知稼穑之劳 ,耳不闻鼓鼙之音,驰骋遨游,雕墙玉食。府库尽矣,而浮费益甚;百姓困矣,而厚敛 不息。今淮南为仇雠之国,番禺怀吞噬之志,荆渚日图窥伺,溪洞待我姑息。谚曰:‘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愿罢输米之令,诛周陟以谢郡县,去不急之务,减兴作之役。 无令一旦祸败,为四方所笑。”马希范不予理睬。
在此情势下,羽翼渐丰的溪州刺史彭士愁乘机起兵叛楚。显然,马希范政权的倒行逆 施,是爆发溪州之战的主要原因。
(二)溪州之战始末钩沉
关于10世纪中叶发生在湘西的溪州之战,传世文献有如下记载:
《旧五代史》卷七八《晋书·高祖纪四》:天福四年(939年)十月丙辰,“溪州刺史彭 士愁,以锦、奖之兵与蛮部万人掠辰、澧二境,湖南节度使马希范遣牙兵拒之而退。”
《旧五代史》卷一三三《世袭列传二》:晋天福中,“溪州洞蛮彭士愁寇辰、澧二州 ,希范讨平之。士愁以五州乞盟,乃铭于铜柱。希范自言汉伏波将军援之后,故铸铜柱 以继之。”
由此可见,此次战役颇具规模:一是当时湖南人口稀少(注:据《宋史》卷八五《地理 一》:宋初建隆四年(963年)平湖南,收15州66县共9.7万多户。按梁方仲编《中国历代 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北宋户口每户约2人的统计口径,约 合20万人。而唐中期元和时溪州仅889户,奖州349户。),而双方投入兵力达1.5万人以 上,可谓声势浩大,气势恢弘;二是时间较长,自天福四年八月彭士愁起兵,至翌年正 月请降,历时半年之久;三是战役影响面较大,波及湘西、湘西北的锦州(今麻阳一带) 、奖州(亦作蒋州,今芷江、会同一带)、溪州(今保靖、永顺、龙山、古丈一带)、辰州 (今沅陵一带)、澧州(辖今张家界、澧县、安乡一带)等地。
(三)溪州铜柱的树立
尽管如此,溪州之战在中国古代难以数计的民族冲突中,并非著名战例。其结局亦并 未改变马楚时期历次民族冲突的宿命,仍以发起战事的溪州诸“蛮”失败请降而告终。 但战事结束后溪州铜柱的树立,却戏剧性地使溪州之战名垂青史。
天福五年夏五月,经奏请后晋朝廷“授彭土愁溪州刺史,就加检校太保。诸子将吏, 咸复职员;锡赉有差,俾安其土。仍颁廪粟,大赈贫民。乃迁州城,下于平岸。溪之将 佐,衔恩向化,请立柱以誓焉。”楚王马希范自称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后裔,仿照其先辈 平交趾,“立铜柱,为汉之极界也”[12]故事,称:“我烈祖昭灵王,汉建武十八年, 平征侧于龙编,树铜柱于象浦。其铭曰:‘金人汗出,铁马蹄坚,子孙相连,九九百年 。’是知吾祖宗之庆,胤绪绵远,则九九百年之运,昌于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宁,群帅 内附。古者天子铭德,诸侯计功,大夫称伐,必有刊勒,垂诸简编;将立标题,式昭恩 信。敢继前烈,为吾纪焉。”[13]遂铸铜柱立于溪州会溪坪(在今湖南古丈县)。
笔者以为,楚王马希范在军事上获胜的情况下,采用建铜柱盟誓的方式,化干戈为玉 帛,可能是基于如下考虑:
一是吸取历史上治理“蛮夷”的经验教训。自秦汉以降,历代王朝对少数民族实行笼 络羁縻的怀柔政策,较单纯的武力讨伐、强制压服的措施,更能收到较长时期稳定的成 效。《宋史》议曰:“西南诸蛮夷,重山复岭,杂厕荆、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 土。乃欲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之地,疲易使之众而得梗化之氓,诚何益哉!树其酋长, 使自镇抚,始终蛮夷遇之,斯计之得也。然无经久之策以控驭之,独鼯之性便于跳梁, 或以仇隙相寻,或以饥馑所通,长啸而起,出则冲突州县,入则负固山林,致烦兴师讨 捕,虽能殄除,而斯民之荼毒深矣。”[14]马希范意识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 ,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 所不为。”
二是五代十国时期,群雄割据。周边众强敌虎视眈眈,对富庶的湖湘地区垂涎欲滴, 亟欲吞噬之。马楚欲在列强弱肉强食的环境中求生存,保持内部稳定,解除后顾之忧无 疑是当务之急。天福八年(943年),天策府大学士拓跋恒分析马楚当时所处政治生态环 境曰:“今淮南为仇雠之国,番禺怀吞噬之志,荆渚日图窥伺,溪洞待我姑息。谚曰: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愿罢输米之令,诛周陟以谢郡县,去不急之务,减兴作之役 。无令一旦祸败,为四方所笑。”[15]
三是基于“五溪诸州连接十洞,控西南夷戎之地”的重要战略地位。臣服于马楚的湘 西诸“蛮”,无疑是确保湖湘西部和北部边境安全的屏障。
四是虑及彭士愁在“蛮夷”中的威望。溪州虽然战败,彭士愁在今湘渝鄂黔边诸“蛮 ”中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妥善处理溪州之战的善后事宜,不仅彭士愁会感恩 戴德,归顺马楚,而且对湖湘及其周边“蛮夷”亦有着不可低估的示范效应,以期达成 “肃清五溪,震詟百越,底平疆理,保乂邦家”的目的。
五是马希范以战胜者的姿态,与失败者订立平等互利和约,向诸“蛮”炫示马楚王国 的威德大度,有助于树立王国统治者的仁德形象,掩饰其穷奢极欲,肆意搜刮的恶政造 成的人心浮动。
至于彭士愁,战败请降,能免除溪州彭氏灭顶之灾已属万幸。立柱言和,保留权位当 然是其求之不得的最佳结局。
二、溪州铜柱铭文内容
(一)《复溪州铜柱记》
兹将溪州铜柱铭文主要内容照录如下:
《复溪州铜柱记》:[16]
天策上将军、江南诸道都统、楚王希范。
天策府学士、江南诸道都统掌书记、通议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 、赐紫金鱼袋李弘皋撰。
粤以天福五年,岁在庚子,夏五月,楚王召天策府学士李弘皋,谓曰:“我烈祖昭灵 王,汉建武十八年,平征侧于龙编,树铜柱于象浦。其铭曰:‘金人汗出,铁马蹄坚, 子孙相连,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庆,胤绪绵远,则九九百年之运,昌于南夏者乎 ?今五溪初宁,郡帅内附。古者天子铭德,诸侯计功,大夫称伐,必有刊勒,垂诸简编 ,将立标题,式昭恩信。敢继前烈,为吾纪焉。”弘皋承教濡毫,载叙厥事:
盖闻牂牁接境,盘瓠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以之要服,中古渐尔羁縻,洎帅号精天(夫),相名泱氏。汉则宋(宗)均置吏,稍静溪山,唐则杨思兴师,遂开辰、锦。迩来豪右,时恣陆梁,去就在心,否臧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传郡印,家总州兵,布惠立威,识恩知劝,故能历三四代,长千万夫 。非德教之所加,岂简书而可畏。亦吾(无)辜于大国,亦不虐于小民,多自生知,因而 善处。无何忽乘间隙,俄至动摇。我王每示含弘,尝加姑息。渐为边患,深入郊圻;剽 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宁。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纵火 ,果至自焚。
时晋天子肇造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号,继武穆王之令谟,册命我王开天策 府。天人降止,备物在庭。方振声明,又当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绥怀。而边鄙上言, 各请效命。王乃以静江军指挥使刘勍,率诸部将,寸(付)以偏师。钲鼓之声,震动溪谷。彼乃弃州保险,结寨凭高,唯有鸟飞,谓无人到。而刘勍虔遵妙算,密运神机,跨壑披崖,临危下瞰。梯冲既合,水泉无汲引之门;樵采莫通,粮糗乏转输之路。固甘衿甲,岂暇投戈?彭师杲为父输诚,束身纳款。我王愍其通变,爰降招携。崇侯感德以归周,孟获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 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乃依前奏,授彭土愁溪州刺史,就加检 校太保。诸子将吏,咸复职员;锡赉有差,俾安其土。仍颁廪粟,大赈贫民。乃迁州城 ,下于平岸。溪之将佐,衔恩向化,请立柱以誓焉。
於戏!王者之师,贵谋贱战,兵不染锷,士无告劳。肃清五溪,震詟百越,底平疆理,保乂邦家。尔宜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涂,勿矜激濑飞湍,勿恃悬崖绝壁。荷君亲之厚施,我不征求;感天地之至仁,尔怀宁抚。苟违诫誓,是昧神祗;垂于子孙,庇尔族类。铁碑可立,敢忘贤哲之踪;铜柱堪铭,愿奉祖宗之 德。弘皋仰遵王命,谨作颂焉。其词曰:
昭灵铸柱垂英烈,手执干戈征百越,
我王铸柱庇黔黎,指画风雷开五溪。
五溪之险不足恃,我旅争登若平地,
五溪之众不足凭,我师轻蹑如春冰。
溪人畏威仍感惠,纳质归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万千春。
推诚奉节弘义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军节度副使、判内外诸司事、永州团练使、光 禄大夫、检校太傅、使持节永州诸军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扶风县开 国侯食邑一千户马希广奉教监临铸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与五姓归明,众具件状,饮血求誓。楚王略其 词,镌于柱之一隅:
右据状,溪州静边都,自古以来,代无违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发军收讨不顺之 人,当都愿将本管诸团百姓军人及父祖本分田场土产,归明王化。当州大乡、三亭两县 ,苦无税课,归顺之后,请祗依旧额供输。不许管界团保军人百姓,乱入诸州四界,劫 掠詃盗,逃走户人。凡是王庭差纲,收买溪货,并都幕采伐土产,不许辄有庇占。 其五姓主首,州县职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惩。如别无罪名,请不降官军攻讨。若有违誓 约,甘请准前差发大军诛伐。一心归顺王化,永事明庭。上对三十三天明神,下将宣祗 为证者。
王曰:“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 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诚,可以玄鉴。”
最后列名的有溪州地方现任和前任刺史及以下官员:
(二)溪州铜柱铭文传达的法文化信息
细绎前揭铭文可见,除例行的客套之辞及对溪州之战过程的描述外,其实质性的内容 有三个方面:
1.楚王关于溪州之战善后事宜的决定
楚王首先表明,对溪州战事善后仍按“师古怀柔”原则处理,并宣布了一系列羁縻安 抚措施:一是“愍其通变,受降招携”,接受彭师杲“为父输诚,束身纳款”及溪州的 归降;二是彭土愁继续留任溪州刺史,“诸子将吏,咸复职员”,各安原职;三是“锡 赉有差,俾安其土。”对溪州官吏给予赏赐;分发廪粟,大赈贫民;四是“迁州城,下 于平岸”,以便于控制;五是警示彭氏“尔宜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 涂,勿矜激濑飞湍,勿恃悬崖绝壁。荷君亲之厚施,我不征求;感天地之至仁,尔怀宁 抚。苟违诫誓,是昧神祗;垂于子孙,庇尔族类。”
2.溪州方面的请求与誓词
其誓词,一是愿将本管诸团百姓军人及父祖本分田场土产,归明王化,永事明庭;二 是不许管界团保军人百姓,乱入诸州四界,劫掠人口、财物;三是凡是王庭差纲,收买 溪货,并都幕采伐土产,不许辄有庇占;四是“若有违誓约,甘请准前差发大军诛伐。 ……上对三十三天明神,下将宣祗为证者。”
其请求,一是“归顺之后,请祗依旧额供输”,不要增加赋税;二是“其五姓主首, 州县职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惩。如别无罪名,请不降官军攻讨。”
3.楚王誓词
针对溪州请求,明确表示“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都兵士, 亦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诚,可以玄鉴 。”溪州只要臣服于王庭,毋须承担任何经济义务,亦不必服兵役,给予溪州政治、经 济、军事上的完全自治、自主权利。
三、溪州铜柱誓约的法律效力
在古代中华大地上,各民族所建立的独立国家政权之间,或独立国家政权与其附属国 及少数民族羁縻地区政权之间,基于各方的意愿和利益需要,或发生重大冲突后,常有 订立条约、誓约、盟约之举。前者如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频繁签订的盟约,三国 吴蜀盟约(229年)[17],宋辽“澶渊之盟”(1004年)[18],宋金绍兴和议(1141年)[19] 、隆兴和议(1164年)[20]嘉定和议(1208年)[21]等;后者如宋、西夏景德和约(1006年) 、庆历和约(1044年)[22]。而作为马楚王国与其附属的溪州地方民族政权订立的和约, 溪州铜柱誓约显然属于后者。
我国古代条约的订立,多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遵循严格繁琐的礼仪完成。独立国家 之间一般在谈判的基础上,当事各方帝王交换“誓表”,提出己方的承诺及条件,若合 意则合约成立;若双方存在附属关系,则附属方先上“誓表”,宗主方下“誓诏”,最 终按誓诏的精神立约。所有条约、誓约、盟约均在“昭告神明”后才能生效。前揭资料 显示,溪州铜柱誓约正是按照上述程序成立的。
《说文解字》曰:“誓,约束也。”凡自表不食言之辞,皆曰誓,亦约束之意也。先 秦时,誓多用之于军旅,《尚书》有《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 誓》诸篇,载有告诫将士及互相约束的言辞。《礼记》卷一《曲礼》:“诸侯……约信 曰誓,莅牲曰盟。”唐孔颖达《疏》:“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也 。”在誓词中常常包含制裁违背誓约行为的内容。盟,指在神前誓约、结盟。《疏》曰 :“盟者杀牲歃血,誓于神也。”清吴曾祺《文体刍言》:“誓之体于《尚书》屡见, 所以告于神明者,亦与盟文相类。惟盟文多施于同等之国,而誓则以约束群下,为稍异 耳。”
由于条约的订立,或基于维护各方重大权益的共同需要,或受制于不可抗御的强大外 在因素,对于相关各方都是极为慎重的事情。中国古代素重信义,故条约一经成立,缔 约各方大多谨守奉行;加之条约皆昭告于神明,违悖誓约者将遭到神灵的惩处,将人们 的承诺和约定置于神灵监督之下,从而为誓约披上了神圣、庄严和神秘的面纱,令誓约 者不敢视之为儿戏。在人们的意识中,誓约效力在那些自上而下发布仅由世俗行政强制 力推行的律令之上。故溪州铜柱誓约对于马楚王廷及其属下各官府,以及溪州官民的法 律约束力,是不言而喻的。
值得玩味的是,楚王和彭士愁双方的盟誓之辞,皆指天地神为誓,并无华夷之别。楚 王指:“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诚,可以玄鉴。”皇天后土,华夏人泛指天地神 。彭士愁则指:“上对三十三天明神,下将宣祗为证者。”祗,亦称地祗,即地神。陆 德明《经典释文》:“天曰神,地曰祗。”常合称为神祗。凸现土家族先祖的宗教意识 ,早在五代时就在周边汉文化的长期浸润下,就有与华夏融合趋势。而“三十三天”, 乃译自佛经之语,极言其高也,似乎佛教的传播已对当时“蛮夷”文化产生了影响。土 家似无泛灵性的天神崇拜,只是对天上自然现象的崇拜。或许,这从一个侧面透露出彭 氏原本出自华夏的信息。
四、溪州铜柱誓约的影响
溪州铜柱誓约为一场较大规模的民族冲突划上了句号。它以比较完美的结局又一次向 诸“蛮”昭示了华夏统治者的“仁德”与“大度”。故在马楚王国,以至华夏大地造成 了不可低估的反响。
(一)周边各“蛮夷”部族纷纷归附
溪州西接牂牁,南通桂林、象郡。溪州铜柱盟约订立后,“自是群蛮服于楚。”[23]“南宁州(治今云南曲靖)酋长莫彦殊率其本部十八州、都云酋长尹怀昌率其昆明(治今四川盐源)等十二部、牂牁张万浚率其夷、播等七州皆附于希范。”[24]马楚王国达到其巅峰时期。
(二)溪州刺史辖区基本上保持了长期的稳定
1.溪州誓约的订立,奠定了湘渝鄂黔毗邻地区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基础
溪州战役后,彭士愁建立了臣服于马楚王国,以永顺、保靖为中心的区域性民族政权 。其长子彭师裕
卒,以其子师皎代为刺史。”[25]北宋时,彭氏仍在湘渝鄂黔边区诸“蛮”中保持强 势地位:“北江蛮酋最大者曰彭氏,世有溪州,州有三,曰上、中、下溪,又有龙赐、 天赐、忠顺、保静、感化、永顺州六,懿、安、远、新、给、富、来、宁、南、顺、高 州十一,总二十州,皆置刺史。而以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焉,谓之誓下。 州将承袭,都誓主率群酋合议,子孙若弟、侄、亲党之当立者,具州名移辰州为保证, 申钤辖司以闻,乃赐敕告、印符,受命者隔江北望拜谢。州有押案副使及校吏,听自补 置。”[26]
至元十六年(1279年),彭思万内附蒙元[27]。随着元代土司制度的建立,彭氏也毫无 例外地被授予名称不一的土司官。在明代,保靖土司归顺较早:“保靖,唐溪州地,宋 置保静州,元为保靖州安抚司。明太祖之初起也,安抚使彭世雄率其属归附,命仍为保 靖安抚使。洪武元年,保靖安抚使彭万里遣子德胜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升安抚司为保靖 宣慰司,以万里为之,隶湖广都指挥使司。自是,朝贡如制。”[28]洪武二年,永顺土 司亦归附明朝。清初亦然,直至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归流”,才结束彭氏在湘西八 百余年统治的历史。
在此期间,溪州彭氏统治者总体上致力于保境安民,对朝廷贡纳如制。相比之下,寇 扰周边,与官府抗衡的事件只是偶尔发生。例如,两宋300余年,《宋史》仅记录了2件 :
一是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溪州蛮寇扰,遣兵讨之。二年,辰州都巡检使李守元 率兵入白雾团,擒蛮寇十五人,斩首百级,降其酋二百余人。知辰州钱绎等入下溪州, 破寨栅斩蛮六十余人,降老幼千余。刺史彭儒猛亡入山林,执其子仕汉等赴阙。诏高州 蛮,捕儒猛来献者厚加赏典。其年,儒猛因顺州蛮田彦晏上状本路,自诉求归,转运使 以闻,上哀怜之,特许释罪。儒猛乃奉上所略民口、器甲,诏辰州通判刘中象召至明滩 ,与歃血要盟,遣之。”[29]
二是仁宗至和二年十月(1055年),下溪州刺史彭仕羲、彭师宝父子交恶。师宝举族“ 奔辰州诉仕羲尝杀誓下十三州,将夺其印符而并其地,自号如意大王,补置官属,将起 为乱。”[30]辰州知州宋守信等率兵讨伐。“兵至而仕羲遁入他峒,不可得,俘其孥及 铜柱,而官军战死者十六七,守信等皆坐贬。”后“仕羲乃陈本无反状,其僭称号、补 官属,特远人不知中国礼义而然,守信等轻信师宝之谮,擅伐无辜,愿以二十州旧地复 贡奉内属。”嘉祐二年(1057年),“仕羲乃归所掠兵丁五十一人、械甲千八百九事,率蛮众七百饮血就降,辰州亦还其孥及铜柱。”[30]
而且,两次寇扰均因彭氏家族内部交恶,而导致官军进剿,事后均主动向朝廷输诚并 做出解释,归还所掠人口及财物以示悔过。
2.即使在马楚王廷内讧,发生大规模战争的情况下,溪州亦未兴兵作乱。
天福十二年(947年),马希范死,马希广、马希萼、马希崇等马氏兄弟为争夺王位,兵 戎相见,骨肉相残,人称“五马争槽”,马楚王国陷入战乱纷扰的局面。广顺元年(951 年),南唐派兵侵袭湖南,马氏兄弟分别请降。马氏家族及其将佐1千余人,在一片悲泣 声中被迁徙到南唐都城金陵(今南京)。与此同时,南汉国也乘机出兵,夺取了马楚的岭 南11州和岭北郴州。马楚王国灭亡。
值得注意的是,辰州(今沅陵一带)、溆州(今怀化一带)及梅山(今新化、安化一带)诸 “蛮”均曾参与马楚朝廷内乱。乾祐三年(950年)六月,“马希萼既败归,乃 以书诱辰、溆州及梅山蛮,欲与共击湖南。蛮素闻长沙帑藏之富,大喜,争出兵赴之, 遂攻益阳。”(注:《新五代史》卷六六《楚世家》记为:“希萼去,诱溪洞诸蛮寇益 阳。希广遣崔珙琏以步卒七千屯湘乡玉潭以遏诸蛮。”)而溪州彭氏不仅始终未介入争 战,溪州战后在王廷充当人质的彭师暠 (杲),还在战乱中扮演了忠义之士的角色。他置身于马氏兄弟厮杀的漩涡中心,却置生死于度外,大义凛然地效忠于马楚王 廷。
当初彭师暠代父输诚,束身纳款,留质长沙。“楚人恶其犷直。楚王希广独 怜之,以为强弩指挥使,领辰州刺史,师暠常欲为希广死。”乾祐三年,希萼军围困长沙。彭师暠向楚王马希广献策:“朗(州)人骤胜而骄,杂以蛮兵,攻之易破也。愿假臣步卒三千,自巴溪渡江,出岳麓之后,至水西,令许可琼以战舰渡江,腹背合击,必破之。前军败,则其大军自不敢轻进矣。”希广将从之。“时马希萼已遣间使以厚利啖许可琼,许分湖南而治,可琼有贰心,乃谓希广曰:‘师暠与梅山诸蛮皆族类,安可信也!可琼世为楚将,必不负大王,希萼竟何能为 !’希广乃止。”有一次,彭师暠遇见许可琼,瞋目叱之,拂衣入见希广曰:‘可琼将叛国,人皆知之,请速除之,无贻后患。’希广曰:‘可琼,许侍中之子,岂有是邪!’师暠退,叹曰:王仁而不断,败亡可翘足俟也!’”
长沙被马希萼攻陷,“彭师暠投槊于地,大呼请死。希萼叹曰:‘铁石人也 !’皆不杀。”楚王马希广被处死后,彭师暠葬之于刘阳门外。
继任楚王马希崇入长沙,以为彭师暠虽被希萼免死,犹杖背黜为民,必怨之 。遂令其送“希萼于衡山,实欲师暠杀之。师暠曰:‘欲使我为弑君之人乎!’奉事逾谨。”与衡山指挥使、廖匡图之子廖偃、节度巡官廖匡凝等“共立希萼为衡山王,以县为行府,断江为栅,编竹为战舰,以师暠为武清节度使,召募众徒,数日,至万馀人,州县多应之。”[31]作为少数民族首领之一,彭师暠在马氏危难之时做出如此忠义之举,实在令人感佩,也反应了马氏以立铜 柱,铭誓约解决民族纷争的方式,确实令溪州方面心悦诚服,感恩戴德。
溪州之战的烽烟早已随武陵山脉的清风飘散,以此为契机逐步形成的湘渝鄂黔毗邻地 区少数民族土司制度亦成为历史陈迹,唯有溪州铜柱迄今仍耸立在湘西猛洞河畔。它所 铸就的民族和解精神在中华大地世代相传,千年不衰。
收稿日期:200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