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评析——兼与现金消费券方式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电论文,现金论文,方式论文,我国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指对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财政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自2007年12月起我国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按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后来扩大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政策又在原14个省市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目前,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家电下乡补贴品种一共10大类。
家电下乡政策专门针对农村居民进行补贴,显示出政府提高农民福利的政策意图,同时也显示出政府希望通过此举拉动农村居民对家用电器的需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之后,增加下乡电器种类,扩大下乡的范围,更是凸显其拉动农村消费的目的。
然而,这样大力度、广范围地推行家电下乡,是不是能够起到有效拉动农村居民消费、提高农民福利的作用?是否还有更好的方式来实现有效拉动农村居民需求、提高农民福利的目的?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来展开研究。
二、理论分析
为了鼓励居民增加消费,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政府可以有两种做法:一是对部分消费品进行价格补贴,通过降低购买价格来增加需求;二是发放现金补贴(或者相当于现金的消费券),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来增加需求。本文将对两种方式进行比较。
(一)针对特定商品的价格补贴与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效果比较
如图1所示,横轴表示指定的受补贴产品(在本文中指下乡家电),纵轴表示其他消费品。在没有任何补贴情况下农民的预算约束线为AB。此时农民的最佳消费选择为其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AB相切的点F,相应的,其福利水平为。
图1 价格补贴与现金消费券的效用比较
如果政府选定某些家电产品以价格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此时,农民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家电,预算约束线斜率发生变化,为AC。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最佳消费选择为另一条无差异曲线与AC相切的点E。可以看到,高于。也就是说,在有价格补贴的情况下,农民的福利提高了。
接下来,本文将要进行一个比较:假设用同样数量的财政支出,以现金消费券(不限定购买什么产品、相当于发放给农民有消费限期的现金)的方式发放给农村居民,考察农民的福利提高程度将会如何变化。
仍然如图1所示,过E点作直线DG平行于AB,这表示如果把价格补贴方式下财政支出的数额以消费券的方式发给农村居民,将会导致农村居民预算约束线从AB平行外移到DG,相应的,农村居民的消费选择将在无差异曲线与DG相切的E′。可以看到高于。也就是说,相同数量的财政支出,如果采取现金消费券的方式,能够比价格补贴更大地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
(二)针对特定商品的价格补贴与现金消费券的成本比较
在图2中,AB为不存在价格补贴时的预算约束线,AC为家电价格补贴后的预算约束线。假定政府的目标是将农村居民的福利从提高到,如果采取对特定商品(下乡家电)进行价格补贴的方式,则农村居民的消费选择点在E(与AC的切点)。过E点作横轴的平行线与AB交于F,线段EF则是政府要支付的补贴额度。如果政府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方式,农村居民的预算约束线改变为与相切、平行于AB的DG,切点为E′,该点为农村居民的消费选择点。过E′点作横轴的平行线与AB交于F′,则线段E′F′为政府所要支付的现金消费券额度。两者比较,可以看到,F′E′<FE,也就是说,要把农村居民的福利提高到一个既定目标,采取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方式,政府付出的财政支出少于对指定商品进行价格补贴的方式。
综上所述,从理论分析的结果来看,直接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方式比家电下乡的价格补贴方式有更高效率。
三、实证研究
为了检验理论的现实价值,我们将从实证角度比较家电下乡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村消费有多大的促进作用?这种政策与发放消费券相比,哪种方式更有效?
(一)理论假设与模型设计
按照需求理论,影响商品需求量的主要因素是该商品的价格和人们的收入水平。家电产品属于正常品,价格下降会导致消费量上升,收入增加也会导致消费量增加;按照消费理论,收入上升会导致消费支出增加。据此,提出本文假设: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解释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由于1986年才开始有农村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零售价格指数的统计数据,本文将样本定为1986~2007年的年度数据。其中1993年以前没有农村家电价格指数的数据,本文用“农村文娱用家电消费品价格指数”替代。由于现有统计资料中没有独立的“农村家用电器价格指数”,本文用“农村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零售价格指数”来替代。
由于家用电器品种多样,不能在数量上简单相加,而彩电是农村家庭中最常用的家电产品,最具代表性,因此本文选择农村家庭彩电消费量作为家电消费的代理变量。同时,对所有相应变量取对数,消除潜在的异方差问题。
(三)实证结果
1.模型(1)的单位根检验
模型(1)中,lnctv与lninc可能为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图3为lnctv、lninc、lnprc水平变化趋势图,其能更直观地反映各时间序列的特性。通过扩展的Dickey-Fuller(ADF)法,对变量lnctv、lninc、lnprc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农村居民每百户彩电消费量的对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对数和农村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零售价格指数的对数均为一阶单整时间序列。
2.模型(1)的协整关系分析
为了考查影响农村家用电器消费量的综合因素,因此考察收入、价格和消费之间的协整关系,得到模型结果如表2。
对残差项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ADF值为-3.76,其绝对值大于5%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3.03)。因此,确定以上模型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从表2中可以看出收入因素对消费量的影响相对于价格因素对消费量的影响而言,在统计上更显著。模型清楚地显示了农村居民每百户彩电拥有量与农村家用电器价格和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如果收入保持不变,当农村家用电器价格下降1%时,彩电的拥有量将上升约0.6%;如果保持农村家用电器的价格不变,当农民收入增加1%时,农村每百户居民彩电拥有量上升1.69%。模型(1)的回归结果说明假设和成立。
并且,实证结论还表明,相对于家用电器的需求价格弹性而言,农村居民对家用电器的需求收入弹性更大。
3.模型(1)的误差修正模型
为了反映模型中短期的波动关系,对协整方程进行误差修正分析,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协整关系短期偏离均衡主要通过收入来调整,长期均衡对家电消费与农民收入、家电价格在短期波动的影响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均衡误差修正调整发生了作用,因此三者之间存在长期动态均衡关系。在短期内,当它们的运行轨迹出现偏离时,误差修正项主要通过影响收入进行调整,这种修正作用是显著的,但是调整力度不强。
4.农村居民消费与收入的关系
接下来对模型(2)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图4为lnexp和lninc的时间趋势图,直观地反映了两个序列的非平稳性,同时也可以看出两者可能存在相同的时间趋势。对两个变量的水平序列进行ADF检验,结果都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表明变量是非平稳的。一阶差分序列检验两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表明两个变量都是一阶单整向量I(1)。
图4 lnexp、lninc的水平趋势图
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发现两个变量回归的残差项不平稳。因此,两者并没有协整关系。由于这两个变量均是一阶单整的时间序列,它们的一阶差分是平稳的,适合于OLS分析。在OLS回归分析中添加常数项时,发现其t统计值不显著,P值为0.11。因此,在模型中不加入常数项。得出的结果见表4。
该模型说明了当农民人均收入变化率取对数后,上升1个单位时,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率取对数后的值将会上升0.93个单位,这意味着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于扩大农民消费支出的效果十分明显。
(四)政策比较
利用模型(1)的结果可知,购买下乡家电享受13%的价格补贴,可以使农村每百户居民彩电消费量增加约7.79%①。利用该结论,以2006年农村每百户居民家用电器拥有量89.43台为基础,测算出2009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后将使农村每百户居民彩电拥有量增加到112台②。根据2009年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彩电)项目中各企业中标产品价格,算出下乡彩电图5 价格补贴与现金消费券作用结果的比较的平均价格为1 361.16元③,按此价格估算出政策实施后至2009年将使农民家电消费支出增加到152 450.1元。保持政府支出的额度不变,如果采取对农民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方式,农村居民2009年人均年收入将上升1.37%④。由模型(1)可以算出,在现金消费券方式下,农民对彩电的需求将只上升约2.31%,而不是价格补贴政策下的7.79%,这说明农民得到现金消费券之后会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其他消费开支,以获得更高的效用。由模型(2)可以算出,2009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变化率的对数为3.63。假设农村居民每户为三口之家,那么每百户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将增加到169 441.1元。也就是说,等额的政府支出,采取发放现金消费券的方式比价格补贴方式可以多增加11.15%的消费支出额。如图5所示。
图5 价格补贴与现金消费券作用结果的比较
四、其他考虑
(一)政策的实施成本
家电下乡政策下农民领取补贴手续十分繁杂。购买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以及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乡级财政部门初审,再到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之后将补贴发到购买人的储蓄存折账户。如此繁杂的手续,导致政策的实施成本很高。
相比之下,对农村居民发放现金消费券,只需要核定人数,农村居民在有效期内凭消费券直接购买任何产品,供应商凭消费券到指定银行兑换现金,手续上简便得多。
(二)政策的受益群体
家电下乡政策的受益者是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和下乡家电产品的生产者。农村居民购买家电才能获得补贴,不购买则不能获得补贴。而农村居民中有能力购买家电产品的,往往是中高收入家庭。因此,政府的补贴主要被农村中的中高收入家庭获得。而现金消费券方式下,所有获得消费券的人都得到了实际收益。两者比较,发放现金消费券比家电价格补贴更为公平。此外,家电下乡政策相当于政府补贴了厂商降价促销,这种补贴,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到如下结论:较之家电下乡价格补贴政策,发放现金消费券对于提高农民福利、增加农民消费支出的效果更好。并且,发放现金消费券还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功能。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政策建议:为了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福利、拉动内需,应该改家电下乡政策为针对农村居民发放现金消费券。
注释:
①13×0.60%=7.79%。
②89.43×(1+7.79%)[3]=112。
③详见家电下乡网:http://jdxx.zhs.mofcom.gov.cn/admin/news.do?method=view&id=26550561。
④(19818.52/1448119)×100%=1.37%,其中19818.52为政府的补贴资金,其数额是152450.1的13%;1448119为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乘以300得到。
⑤http://preview.qianshan.mofcom.gov.cn/accessory/200812/122896125836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