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醒世姻缘传》非丁耀亢所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姻缘论文,所著论文,醒世论文,非丁耀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20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02)10-0030-06
《醒世姻缘传》是明末清初世情小说中的一部重要作品,其在我国小说发展史和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许多学者都有论述。(注:鲁迅《致钱玄同信》中评价此书,“写社会家庭之事,描写则颇仔细矣,讥讽则亦或锋利矣,较之《平山冷燕》之流,盖诚乎其杰出者也。”见《鲁讯文集》(八),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4页。
徐志摩在亚东图书馆1993年出版此书所作序中说,该书是“我们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一个时代(那时代至少有几百年)的社会写生。”
胡适在考证此书的作者时说,不仅是“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而且是“一部最丰富、最详细的文化史料”,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教育史、经济史,以及政治、民生、宗教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见《胡适论中国古典小说》,易竹贤辑录,长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406页。
张爱玲在《张看》(中)《忆胡适之篇》(皇冠出版社)里将《醒世姻缘传》与《海上花列传》相比较,认为两部书“是最好的写实作品,我常常替它不平,总觉得它们应该是世界名著”。)现存版本都署名“西周生辑著”。“西周生”是谁,历来学者看法不一,主要有“蒲松龄说”、“章丘文士说”、“河南人说”、“贾凫西说”、“丁耀亢说”等,其中“丁耀亢说”在“蒲松龄说”被质疑之后,由于张清吉和田璞等学者的辛勤探求和推动,支持、响应者颇众,一时成为丁耀亢研究中的热点,而对丁氏的研究,更准确地说,实际上主要是对《醒世姻缘传》的研究,张兵在《丁耀亢研究的回顾与思考》(注:《丁耀亢研究——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一文中回眸丁耀亢研究的历史足迹,其实也就是对《醒世姻缘传》研究历史的回顾。可以这么说,近代学者由于《醒世姻缘传》,才注意到丁耀亢的存在。那么丁耀亢是否写作了《醒世姻缘传》呢?综观“丁耀亢说”之种种论述,可以看出证据明显不足,《醒世姻缘传》实非丁耀亢所著。
一 王素存的“丁耀亢说”献疑
“丁耀亢说”最早是由台湾学者王素存提出的。1962年出版的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中,关于《醒世姻缘传》作者问题,有一条小注:“有人认为是丁耀亢所作”,没有展开论证与反驳。而王素存在其论文《〈醒世姻缘〉作者西周生考》中(注:《大陆杂志》17卷3期(1958年8月15日出版),世界书局《足本醒世姻缘传》卷首附此文。)提出四点理由:(1)河南人刑皋门为书中一个突出的正面人物,而河南洛阳一带古称西周国,因此“西周生”的取名也暗含河南人之意。刑皋门对晁大舍视而不见,“他眼里那里有你这个‘一丁不识’的佳公子?”王素存认为“一丁不识”的“一丁”表面上是指刑皋门,实际指丁耀亢。而丁耀亢字西生,王素存由此得到一个公式:“西周生=刑皋门=丁野鹤”。(2)刑皋门和丁耀亢的身世非常相似,二人皆为清官之后,性格都倜傥不羁。(3)丁耀亢曾久住北京,故能逼真的写出北京的风土人情和世态。(4)书中晁氏父子影射董其昌父子。因为丁曾在董门“饱受董祖常的轻视”,“眼见董氏父子种种恶行”,“于是将满腔的悲愤,悉泄之于纸笔,写成一部《醒世姻缘传》,笔伐董其昌父子”。
在王素存所列的四条理由中,第一条称西周生是丁耀亢,显然缺乏证据。因为书中的刑皋门为河南人,王素存称西周生为河南人,而丁耀亢为山东人,三者乡里不同,又怎么可以依据乡里在他们之间划等号?第三条理由如果作为“丁耀亢说”的依据,那么明末清初在北京住过的山东文人,除丁耀亢外,不可能没有其他人。第四条说丁耀亢对董其昌父子不满,但文献中尚未发现有关记载。相反,丁耀亢与董其昌之间关系密切,丁氏所著《天史》扉页上有“云间董其昌思白选评”,董其昌身为一代显宦名师,对当时尚默默无闻的丁氏如此看重,性格耿介的丁氏怎会恩将仇报,对其心生怨隙?
对于王素存的第二条理由,后来有学者支持并加以补充,如冯春田根据中国古人命名的学问考证刑皋门即丁耀亢。(注:冯春田:《西周生即丁耀亢》,《丁耀亢研究——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收录。)如《诗·大雅·绵》曰,“乃立皋门,皋门有伉。”《诗》旧注谓:“‘伉’本又应‘亢’”,暗喻刑皋门即为丁耀亢,而且《醒世姻缘传》书中人物刑皋门名“刑宸”,按名字谐音法则为“星辰”,丁耀亢之“亢”得名于星宿自不待言。但是对于此结论,徐复岭认为“即使刑皋门千真万确是丁耀亢的化身,我们也还不能得出丁耀亢就是该书作者这样一个结论”(注:徐复岭:《〈醒世姻缘传〉作者和语言考论》,齐鲁书社,1993年。),因为此说“顶多亦只能说刑皋门也许是影射丁耀亢,并不一定要丁耀亢以作者身份现身说法。”(注:朱静燕硕士学位论文《〈醒世姻缘传〉研究》,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论文,导师叶庆炳,1978年。)
二 张清吉“丁耀亢说”驳议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齐鲁书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州书画社对《醒世姻缘传》的重新整理出版,人们开始更加注意《醒世姻缘传》的研究。讨论的着眼点仍然是作者问题,以及与此相关联的成书年代、版本问题等,很快掀起了一个研究的新高潮。
在此讨论热点中,张清吉和田璞对“丁耀亢说”贡献最大。尤其是张清吉先生,除其论文《〈醒世姻缘传〉作者是丁耀亢》、《〈醒世姻缘传〉作者新证》、《〈醒世姻缘传〉作者再补证》相继问世外,还出版了专著《〈醒世姻缘传〉新考》(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此书认为《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是丁耀亢,并着重从丁耀亢的家世、生平、思想、文学观,以及作者的化名和小说的本事、方言、与《续金瓶梅》的关系、成书年代等诸多方面,一一作了系统的梳理和论证。《〈醒世姻缘传〉新考》作为海内外第一部研究丁耀亢的专著,是《醒世姻缘传》作者“丁耀亢说”的发展与深化,具有其特定的价值。但是否真的如张兵所言,“由于此书具有翔实的资料,确凿的证据,有力的证据,所以其论断也是相当可信的”?(注:张矢:《丁耀斤研究的回顾与思考》,《丁耀亢研究——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收录,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事实上并非如此,张清吉先生的论证依然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醒世姻缘传〉新考》第一章中,张清吉回顾了胡适、孙楷第的“蒲松龄说”,以及路大荒、王守义和金性尧对此说的质疑和否定。在引出自己的观点时,张先生以胡适“蒲松龄说”的另一条依据,即邓之诚《骨董琐记》所引杨复吉《梦阑琐笔》中的一段话为重要依据。这段话的原文是:“鲍以文云:留仙尚有《醒世姻缘》小说,盖实有所指。书成,为其家所讦,至褫其衿。”张清吉认为这是一条“讹传”,因为“查考蒲氏一生,从来也没有因作书被人告发而剥夺做秀才资格的事。”他决定认真查考清初发生的“书成,为其家所讦,至褫其衿”的案子,发现丁耀亢“著书被讦”案是当时在山东发生的唯一一起类似案件。张清吉因此认为鲍以文“只是辗转传闻,把这桩案子的当事人名姓张冠李戴了!”(注:张清吉:《〈醒世姻缘传〉新考》,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9页。)
丁耀亢确实因著书而披祸,但其原因是由于县人张达的告发,丁氏本人自首时称,“我县人张达入旗,因未迎合其要挟之意,即借书以诬告于我”,(注:《顺康年间〈续金瓶梅〉作者丁耀亢受审案》,《历史档案》,2000年第2期。)而不是因为在书中攻击、影射张达家人所致;再者,丁耀亢也没有被剥夺做秀才资格的经历;更为重要的是,丁耀亢著书惹祸是由于著《续金瓶梅》之故,这一点在丁耀亢好友、刑部尚书龚鼎孳的题本中说得很清楚,虽然这与《醒世姻缘传》没有关系。张清吉先生以鲍以文的传闻来树立自己的观点,可谓根基不牢。
《〈醒世姻缘传〉新考》第二章中,张清吉先生从丁耀亢的家世生平、思想道德观、精神气质、创作才华和文风等四个方面,与《醒世姻缘传》的相应资料印证,作了“宏观”方面的探讨。这部分内容粗略看去,觉得甚为有理,但却经不起推敲。
张清吉认为,《醒世姻缘传》作者西周生对北京、江南和我国西南一带的地理风情较为熟悉,对农村及朝廷中一些上层人物的活动了如指掌,而且他还是个佞佛的人,因果报应思想浓厚。其文风是讽刺和夸张并用,融描写、叙述、分析、议论于一炉,语言明白、显实,造句涉俚,用字多鄙。张清吉先生说,这些都与丁耀亢的经历、思想及《续金瓶梅》中所表现的文风相符。
如果将这些理由作为“丁耀亢说”的依据,明末清初鲁东完全有资格、有能力、有时间写出《醒世姻缘传》的文人,应该不止丁耀亢一人,譬如丁氏好友宋琬、贾凫西。非常巧合的是,徐复岭先生在其专著《〈醒世姻缘传〉作者和语言考论》(齐鲁书社,1993年)中,在论证其观点《醒世姻缘传》作者为贾凫西时,也正基本上从张清吉先生所论述的四个方面展开其观点,如徐复岭指出,西周生的生活基础和生活经历与贾氏相同,书中所写的景物、地方、人物、事件等,都是贾氏熟悉的,西周生的思想基础和哲学观点与之无二,西周生的文学兴趣、艺术修养、言语风格等,与贾凫西也完全相同。袁世硕先生在《〈醒世姻缘传〉作者和语言法论》的序中这样评价徐复岭的观点及论述:“只能说是对照性的评论,没有实在的证据来证实其结论”。既然张清吉先生和徐复岭先生的论证方法相同,且二人基本上都能自圆其说,但结论迥然不同,那怎么能肯定张清吉的“丁耀亢说”确凿无疑,而徐复岭的“贾凫西说”证据不足呢?
《〈醒世姻缘传〉新考》第三章“化名”考、第四章“本事”考,牵强附会成分较为浓厚,而且有些观点自相矛盾。如张清吉先生认为,西周生、环碧主人、东岭学道人都是丁耀亢的化名,并认为:西周生,还可以作“西、周生”意来理解。《说文》:“西,鸟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丁耀亢自号“野鹤”,鸟也;“日在西方”(明亡)而归巢也。……丁耀亢明亡后家居,后入清为官,即鸟“日落而栖,易朝而起”。
又如小说“引言”有“更兼妇德且开周”句,张先生说,“开周,即免除去‘周’字之谓也。‘西周生’去其‘周’字,岂不是‘西生’?而‘西生’正是丁耀亢的字。”孙玉明评价这种论述,“想象力倒也丰富得很”,只不过“纯属随意性的文字游戏”(注:孙玉明:《〈醒世姻缘传〉作者“丁耀亢说”驳议》,《明清小说研究》,1994年第2期。)罢了!
张先生认为校定者“然藜子”实为“燃藜子”,即丁耀亢侄丁豸佳。张清吉引王嘉《拾遗记》卷六刘向校书天禄阁,夜逢携藜杖的神仙太一之精的故事,认为丁豸佳,“字梦白,星也”,“跛一足”,只能曳杖助行,“燃”字无“火”旁,意思是明亡,暗示丁豸佳是明代遗民。丁耀亢《将往九仙山书院寄侄豸佳山庐》诗写道,“偶来寻小阮,莫惜饭胡麻”,张清吉认为丁耀亢巧妙而明白的告诉侄儿,“细细咀嚼、校墈自己‘变姓字’而作又要避讳的精神食粮——《醒世姻缘传》”。其实丁耀亢诗句的意思很简单:我偶来寻你一次,希望你不要舍不得粗茶淡饭。并没有张先生指出的所谓隐藏诗意。至于说“燃藜子”无“火”旁意味着明亡,那么王士祯《然灯纪闻》之“然”,是否也有此深意呢?
小说《凡例》后东岭学道人跋语中提到,“其中有评数则,系葛受之笔,极得此书肯綮,然不知葛君何人也。恐没其姓名,并识之。”张清吉引《左传》“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认为“葛君”是“能庇其根”的人,即为诸城“渔村先生”李澄中。既然张先生已考证出东岭学道人是丁耀亢的化名,而丁氏与李澄中交情笃厚,又怎会不知道“葛君”李澄中为何人呢?
总括张清吉先生的谬误在于捕风捉影,曲为其说,而缺乏本证与旁证,违反了传统考据学的规范。
三 从《醒世姻缘传》的成书年代判断此书非丁氏所著
《醒世姻缘传》的成书年代对我们判断丁耀亢有无可能创作此书关系密切,故调查清楚创作年代,对甄别作者十分重要。
在《醒世姻缘传》整部作品中,唯一有时间记录的是环碧主人“弁语”后所署“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而这个“辛丑”对应的公元纪年却有多个。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说,“日本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1728)《舶载书目》有《醒世姻缘》,所记序跋凡例与今通行本全同。则是书刊行至迟亦在雍正六年以前矣!”以此年代为基准向前推,符合环碧主人《弁语》中“辛丑”的有三个年代: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康熙六十年(1721)。
明万历二十九年成书几乎是不可能的。《醒世姻缘传》所写的历史背景是自明英宗正统年间至明宪宗成化年间(约1440-1485),但实际上反映的则是十七世纪中叶以后的现实生活,因为书中所反映的现象或历史事实,多是万历甚至天启、崇祯朝以后出现的。如小说三十一回写守道副使李粹然设保婴局收养婴儿事,据孙楷第考证,李粹然为万历丙辰进士,天启后始任县令,崇祯后始为守道。又如小说四十三回、六十一回写山东武城县刑房书手张瑞风在囚妇施珍哥监牢中奸宿,后珍哥趁救火忙乱借尸脱囚,匿于张瑞风家为妾。作者说:“珍哥这事传了开去,做了山东的一件奇闻”,实则这一奇闻并非发生在山东,而是发生在崇祯五年的山西高平。谈迁《枣林杂俎》和集《借尸脱囚》(注:《笔记小说大观》第32册,江苏广陵古籍刊印社,1983年,第194页。)条说:
崇祯五年,高平典史张□□,悦丐妇尸为许氏,阴匿于官舍。秩满还高平,隶人发其事。逮张至,抵死。
那么,清康熙六十四年有没有成书的可能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一个切实有力的证据是《颜氏家藏尺牍》卷三,周在浚致颜光敏的信:
闻台驾有真州及句曲之行,故未敢走候,此时想已归矣。天气渐爽,稍迟尚期作郊外之游也。《恶姻缘》小说,前呈五册,想已阅毕,幸付来价。因吴门近已梓完,来借一对,欲寄往耳。诸客面教不一,修翁老先生。晚在浚顿首。
这是迄今为止所能见到有关《醒世姻缘传》刊刻情况的最早记载。从《醒世姻缘传·凡例》可知,《恶姻缘》为该书的原名。信中的修翁老先生,指颜光敏,字修来,颜光敏康熙六年中进士,康熙二十五年卒。周在浚的信写于何年,尚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信无疑,这封信当写于康熙二十五年之前,那时吴中就已出现了该书的重刻本。
“辛丑”年(清顺治十八年)是《醒世姻缘传》成书的时间,这一点自然应该无可置疑。根据“弁语”后所署“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醒世姻缘传》应成书于“顺治十八年农历四月十六日”。
曹大为经过多方悉心探求,对《醒世姻缘传》各种版本及其源流关系作了梳理,他说,“其中康熙辛丑原刻本,刊刻最早,错误最少,最接近稿本原貌,是现在所能见到的最好的本子。这就是北京图书馆所藏的辛丑原刻本。”(注:曹大为:《〈醒世姻缘传〉的版本和成书年代》,《文史》23辑,中华书局出版,1984年。)
但从辛丑原刻本的避讳情况来看,对明朝,特别是崇祯的避讳严格,凡遇“检”一律改用“简”。而对康熙帝(玄烨)的避讳并不十分严,曹大为说他从小说中找到二十一处“玄”字。张清吉、徐复岭等认为,这种避讳情况正说明了著述人的遗民情结及政治倾向,其实并不如此。因为著述者和刊刻者多为两个不同的对象,而避讳有可能是由刊刻者决定的。这种避讳唯一有个理由可确定,即《醒世姻缘传》属康熙初年的避讳,因为康熙末年,当对康熙帝的避讳甚为严密,绝对不允许有“坐了‘玄’字八号”(三十八回)、“天地玄黄”(八十一回)这样的字眼存在。
从以上的分析可见,《醒世姻缘传》于顺治十八年写成之后,至次年(康熙初年)才刊刻完成。
《醒世姻缘传》的成书及刊行年代已经很清晰了,那丁耀亢究竟有无时间创作此书呢?在《续金瓶梅》作者丁耀亢受审案的实录材料中,已有确凿的证据说明丁氏于顺治十七年创作《续金瓶梅》。顺治十八年年初,丁氏将《续金瓶梅》的书版留在苏州,托陈孝宽为之刊行(《江干草·陈孝宽送至浒关,以书版托行》)。同年三月,回到故乡诸城。同年四月,百万言的煌煌巨著《醒世姻缘传》一蹴而就?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显然,丁耀亢不存在足够的创作时间。
张清吉先生之所以认定此书为丁耀亢所作,是由于他认为弁语所指时间是作者开始著述的时间,即丁耀亢顺治十八年四月开始创作《醒世姻缘传》。张先生说:“弁语,也称弁言,或称‘楔子’、‘引语’等,是冠于书籍卷首相当于‘开场白’一类的文字。它具有开宗明义的重要作用,因而从古至今,同正文无可分割,而同正文组成水乳交融的统一整体”,“题署的这个年代正好与丁耀亢致仕归隐诸城专事著述活动的时间榫卯相和”。至于著述完成的时间,张先生断定为康熙五年,证据是丁耀亢康熙五年所写《戒吟》诗,“鸿雪无心留指爪,蕉鹿随意写空虚”,张先生从诗中所用“雪泥红爪”、“蕉鹿”两个典故得出,丁耀亢暗喻自己此时“老债偿完”,《醒世姻缘传》的写作告终,恐再遭不测,故以化名“覆之”。而且丁耀亢诗中多“秘语”、“枕中秘籍”、“山川秘词”、“山川秘书”、“鲁壁化书”等字眼,张先生说,“我们可知:丁耀亢除了《续金瓶梅》遭查禁焚毁之外,他的另一‘山川秘书’——《醒世姻缘传》确乎完好地保存下来了。”其实不然,李澄中《江干草·序》中说:“盖先生以著述构祸,与张俭略同。故自《椒丘》后,《江干》、《归山》、《听山》诸诗,率秘而不付剞劂”。李澄中所言之“秘”应该更接近丁耀亢诗作中“秘”的含意。从张清吉先生的论证中可明显地发现,他对“弁语”的理解偏离了词意,该词的正确解释是,“弁语”,亦称弁言,是序言、序文的别称,而绝不是与正文无可分割、水乳交融的“开场白”、“楔子”、“引语”之类。而且《醒世姻缘传·弁语》说:“读西周生《姻缘奇传》,始憬然悟,豁然解”,从此语气看,弁语也是在书成之后才写的。张先生的这点失误,更使其结论的成立捉襟见肘。
四 《醒世姻缘传》思想内容与丁耀亢思想倾向大异其趣
《醒世姻缘传》的思想内容,“是一部严肃的社会问题小说”(注:徐朔方:《论〈醒世姻缘传〉以及它和〈金瓶梅〉的关系》,《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2期。徐朔方专著《论〈金瓶梅〉的成书及其它》(齐鲁书社,1998,161-181页)亦有收录。),“是一部探讨婚姻、家庭伦理问题的小说,揭示了明中叶后封建家庭及伦理的解体”。(注:卢兴基:《〈醒世姻缘传〉——宣告封建伦理崩溃的一部小说》,《古典文学知识》,1990年第5期。)这和丁耀亢思想倾向及其作品的整体风格不一致。丁耀亢生活的时代,正是处于明清世变所引起的大战乱、大动荡的历史年代。忧国忧民的丁氏不可能与身边的战火隔离,而沉浸于个人的小家庭圈子里,去探讨家庭、社会及伦理问题。因为国家与民族的命运激发着他的情感,这一严峻现实使他对此投注更多的关怀,表现在其文学创作中,其诗词、戏曲、小说、杂著等,都有极为浓厚的历史感和遗民情结,多以战乱为背景,抒发国破之感,探究亡国之源。
丁耀亢写于战乱逃亡之中的诗集《逍遥游》,真切地见证了当时动荡不安的历史现实,孔有德叛变、李自成农民政权的颠覆,以及清兵入关的烧杀劫掠等重大历史事件,在其作品里都有充分而真实的反映。丁耀亢以自己逃亡时间、地点的转移为序,叙述了自己的耳闻目睹,并融入真情实感,痛斥了战乱对正常社会生活的破坏,谴责清兵及农民起义军的滔天罪行。清朝定鼎后,迫于无奈,丁氏入清为仕,但其思想在困惑中颇受煎熬。作为一个正统文人,他在变节的自责和壮志未酬的苦闷中挣扎。
战争是丁氏作品的主旋律,现传世的四部剧作,其中《赤松游》写秦汉战争,《西湖扇》写宋金战争,《表忠记》写边境烽火,小说《续金瓶梅》也以宋金战争为故事发生的背景。在丁耀亢的叙事性文学作品中,战争几乎是每部作品都要提及的话题,由此可见那段逃亡生活在他心底留下的深深烙印。在对战争的叙述中,丁氏回顾着自己的人生历程,也借演绎史事来抒怀解愤,甚至在史事中还要刻意的点明自己的真实意旨,告诉读者他并不是在讲述一个前代的故事,而是在真实地反映他所生活的那个乱世,如《续金瓶梅》中屡次出现“锦衣卫”、“厂卫”等明朝制度,《西湖扇》中“蓝旗营”、“旗下”等满清的军队编制等等。丁耀亢是在这样一种对战争极度愤激的状态中生活的,他欲借逃禅寻找内心的平静,也终未能遂得心愿。在这种生存状态下,丁氏是不可能用如此平静的心来著述《醒世姻缘传》这样一部百万言的关于家庭、伦理、社会问题的长篇巨著。
丁耀亢怀念曾经对丁氏家族无限恩惠的明王朝,而爱之愈深,便痛之愈切,当权者昏庸荒淫、贻误国家安全的行为令他痛恨不已。在其作品中,屡次表达了自己的亡国之恨,如传奇《表忠记》借黄门之口痛斥时局弊政、缙绅陋习,导致明三百年绩业毁于一旦。诗作《陆舫诗草·长安秋月夜》也是怀念了故国繁荣稳定时的富庶后,怒斥奸臣贼子祸国殃民的罪行。至于小说《续金瓶梅》,“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部《续金瓶梅》就是明朝亡国的历史经验总结。”(注:黄霖:《丁耀亢及其〈续金瓶梅〉》,《复旦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
《醒世姻缘传》对明朝政治、官吏、科举腐败作了揭露,这和丁耀亢的作品有相似之处。但《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认为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宦官擅权,书中的太监头子王振便是现实中不可一世的宦官魏忠贤的投影。丁耀亢则将国家衰亡归于权奸当道、党派纷争的结果,他认为阉宦成就不了大气候,“吾于阉宦事非大恶奇祸,多略而不载。盖彼刑余厮役,惟以温饱宠幸是图,非有以道事君之责者也。”(注:丁耀亢:《天史·左道二十四案·鱼朝恩恃宠辱教》,《丁耀亢全集》(下),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
《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二回“晁宜人分田睦族,徐大尹悬匾旌贤”,被徐朔方认为,“实际上是在伟大民主主义革命家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主张之前,和平地进行土地改革的一次书面上的尝试”,西周生把土地问题化为小说的故事情节,“这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也是它作为社会问题小说的立足点”。(注:徐朔方论文《论〈醒世姻缘传〉以及它和〈金瓶梅〉的关系》,载于《社会科学战线》,1986,第2期。徐朔方专著《论〈金瓶梅〉的成书及其它》(齐鲁书社,1998年,第161-181页)亦有收录。)丁耀亢是否达到了西周生这样崇高的思想境界呢?丁耀亢一直斥责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为贼寇,对其割富济贫、瓜分自己巨宅膏田之举深恶痛绝。避难返回家乡后,立即收回被分的田产册券,并日日奔走官府衙门,争取失去的土地。显然,丁耀亢的思想没有西周生开明,这也是他不可能写作此书的一个证据。
此外,《醒世姻缘传》中的诗词多为一些不入流的作品,如小说二十四回中,作者以四首《满江红》词和诗句对明水的乡土风习作了热情洋溢歌颂。徐朔方认为,“即使是这样有意为之的赞词也写得不太高明,可见作者拙于诗词”。(注:乾隆《诸城县志·文苑》卷三十六。)而丁耀亢的诗词在当时闻名远近,“开一邑风雅之始,县中诸诗人皆推为先辈”。(注:乾隆《诸城县志·文苑》卷三十六。)《醒世姻缘传》中如此蹩脚的诗作,自然不会出于丁耀亢之手。
《醒世姻缘传》的作者不是丁耀亢,而另有其人。此人擅长世情文学创作,其关注点是家庭、社会、伦理问题,对上层官吏、市井百姓、民风习俗都非常熟悉。他是一个由明入清的人,虽然对明王朝充满着赞颂和留恋,如对明皇帝尊敬备至,称“太祖爷”、“正统爷”、“天顺爷”等,但已经能以相对平静的心态对待朝代的更替及生活环境的变化。孔孟儒家思想仍是其思想的主导,但显然已不那么循规蹈矩。此人偏爱俗文学作品,文风幽默,喜用山东方言和通俗生动的口语进行文学创作。至于其人的真实身份,则有待新材料的发现。
收稿日期:200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