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施工企业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防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廉洁风险”?本文将指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廉洁风险”,分析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提出防范“廉洁风险”的建议,为施工企业防范项目“廉洁风险”提供参考。
关键词:项目;廉洁风险;防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该要求落实到施工企业,防范“廉洁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是当前各施工企业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主战场,如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有效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潜在的“廉洁风险”?使项目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课题。
一、项目管理中潜在的“廉洁风险”
(一)项目决策及管理中潜在的廉洁风险。有的项目部班子及个别领导人员不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项目部重大问题不开会不论证,违反“三重一大”程序作出重大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个别人违规出借企业资质,私刻项目部公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的项目部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卖企业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等,使企业知识产权蒙受损失。
(二)施工敏感环节潜在的廉洁风险。在劳务分包、物资材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废旧物资设备处理等施工生产的敏感环节,有的项目部操作程序不规范,决定权在项目经理或其他个别人手中,这些人就成为劳务队老板、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出租人、废旧物资收购人追逐的对象,为了获取超额回报或优惠条件,他们或多或少会采取回扣、贿赂等违纪、违法手段,拉拢、腐蚀项目部领导。选择亲戚、朋友或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劳务队伍,租用利益相关人机械设备或私下集资购买设备租赁给项目部使用,这里面潜在的“廉洁风险”就更大。
(三)资金监管方面潜在的廉洁风险。有的项目部以各种名义,打着各种旗号,通过虚假合同、虚列项目、调概索赔、银行转帐等手段套现,将大量企业现金流放置在账外,这些资金得不到有效监管,有的甚至只有主要领导一个人保管、支出,成了一笔“糊涂账”。有的项目部违反预算管理和现金管理规定,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劳务分包款、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情况。有的违反合同规定或审批程序,预付工程款、材料款、机械租赁款,有的超付工程款。这些环节得不到有效监控,必然使资金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而且成为诱发和滋生腐败和犯罪的温床。
二、项目“廉洁风险”产生的原因
笔者认为,工程项目中潜在的“廉洁风险”,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造成的:
(一)思想作风不端正。大量的事实说明,不好的作风往往是腐败现象的萌芽,是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助推因素。有的项目部领导人员精神萎靡,学习热情不高,不注重政治理论、生产经营和施工技术知识的学习,不把心思放在抓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上,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热衷于迎来送往。有的项目部班子内部不团结,领导人员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个人凌驾于集体和单位之上,游离于监督之外。有的项目部领导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不收手,利用公款进行个人消费,滥配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二)对权力监督乏力。在一些项目上,施工生产中的劳务分包、资金结算、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废旧物资处理等敏感环节的最终拍板者就是项目经理。个别项目经理自恃“天高皇帝远”,习惯于个人说了算。项目经理权力过大而企业又监管乏力,自然就容易滋生腐败。
(三)制度执行不严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在执行上不严,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当前,很多施工单位都制定了《项目管理手册》,可以说在项目管理基本上都有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对领导人员也有各项纪律要求,但在制度执行上还有不小差距,有不少制度执行的不够严格,而制度执行不严也成为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和权力相辅相存,权力越大,其承担的责任自然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的严肃性就体现在违反制度后的责任追究上。然而,有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出了事故,总是找客观原因,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甚至糊弄上级,敷衍了事。对管理上的严重失职、失管、失察、失误视而不见,不认真查找原因,不制定整改措施等等。有的单位对违法违纪的领导轻描淡写,简单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甚至包庇保护,这些都造成企业的“廉洁风险”增大。
三、防范项目“廉洁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加强项目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强项目领导班子建设,形成相互补位、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重点是要抓好民主集中制,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党政联签制度。重要事项联签制度笔者认为是防范“廉洁风险”很好的一项制度,明确的告诉那些想寻找缝隙的人这件事不是“个人说了算”。中铁大桥局特种公司党委针对其部分小项目工期短、党员少、建立党组织困难的实际,创造性的在这些项目委派项目党政联签责任人,履行联签责任,实现了项目党政联签工作的全覆盖。要发挥好项目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制定相关制度使其参与废旧物资处理、劳务队伍引进、机械设备租赁等管理中敏感环节的监督,成为防范项目廉洁风险的一道“防火墙”。
2.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对项目部领导人员和有人、财、物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要加强教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与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及各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洁从业要求,关键是要知道哪些“红线”不能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中铁大桥局特种公司党委坚持开展“两个谈话”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就是为了打好“预防针”,提高项目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增强免疫力。
3.加强项目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要着重体现 “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宗旨,与打造“阳光工程”紧密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示范工程”活动相结合。关键是对廉洁的认同感、价值取向、廉洁从业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等,要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利用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项目廉洁文化活动,加强现场廉洁宣传,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影响项目员工的行为。要发挥廉洁典型带头引路作用,发挥导向、示范和激励作用,促进项目廉洁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搞廉洁文化建设可能要花点钱,但很值得,可能有时墙上的一句提醒,就会使人少犯错误。
4.大力实施精准激励。要想人不去干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干这个事让他觉得“划不来”,成本太高,代价太大,从内心觉得“不想为”。在上廉洁党课时我们常说要算好几笔账,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自由账,这几笔账算清楚了,也就解决好了“不想为”的问题。政治账、家庭账、自由账都很一目了然,有的同志着重会算经济账,如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盈干亏差不多”,必然会导致一些同志心理失衡,认为自己对企业贡献大而得到的少,从而会大大增加了“廉洁风险”。笔者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激励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激励方式有晋升、荣誉、成就感、加薪等,其中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是重要的激励手段。据悉,中铁大桥局坚持“盈荣亏耻,共创共享”的理念,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精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制,实现激励的精准化,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让为企业做出贡献的人得到实惠。中铁大桥局的这种做法值得借鉴,通过自身的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获得合理合法的收入,这远比那些靠权力寻租得来的钱踏实,这也为我们解决“不想为”的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项目管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1.推行集中管控。集中管控也就是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并在集中、统一配置生产要素的过程中,以节俭、约束、高效为取向,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目前,中铁大桥局特种公司项目部资金、物资、设备、施组、分包等都由公司集中管控,所谓“公司是决策者,项目部是执行者,项目经理的权限必须是有限的”。从管理角度来讲,集中管控一方面体现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直接性和规模效益,解决了成本控制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权力寻租的问题,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2.规范管理流程。严格合同评审和会签制度,应参照行业内有关合同标准示范文本,结合项目实际签订合同,规范合同评审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对外部劳务队伍在使用前要进行全面考察,严禁选用不合格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要求公开招标。对大宗材料、主要物资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设备的租赁也可以采取项目部提出申请,施工企业集中租赁的方式,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把好物资设备进场检验关、材料领用发放关和废旧物资处理关,严格控制物资消耗。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完善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严禁设立“小金库”。应严格禁止在劳务费结算、材料款支付、设备租赁费中使用大额现金进行结算,各项费用的结算程序要规范,大额度资金使用应实行党政联签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间接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
3.探索管理实验室。当前,中国中铁系统开展的管理实验室活动,以建立系统科学实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开展管理制度、管理流程梳理,分层分级建立制度清单,在制度应用实践中实施纪实管理,形成问题清单,通过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提升管理水平,堵塞管理漏洞,从而也起到防范廉洁风险的作用。
4.强化制度执行力。制度没有执行力,就等于形同虚设,有时比没有制度还糟。制度的执行,关键是检查和考核。一项制度出台了,首先要进行宣贯,让大家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然后要通过不断的检查考核促进制度执行,要使制度的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对违反制度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严重违反的要及时进行处理。要使制度成为企业各项管理活动的内部法规,切实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要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就能有效的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完善监督追究体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责任追究要抓早抓小,小惩大戒才是根本。
1.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落实《项目部重要事项党政联签制度》及《“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党内监督和对项目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项目期中审计和效能监察,对项目经营状况实行过程控制,通过期中审计和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暗箱操作、变通花样、渎职失职、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分包管理、合同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强化干部部门对干部的监督。加强民主监督,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各监督主体要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增强监督合力。对审计和效能监察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求项目即时整改,另一方面要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震慑作用。
2.发挥政治巡察震慑。2017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为依纪依规、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国有施工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依据。当前施工企业内部开展的巡察虽然是政治巡察,但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巡察的过程必然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也必然涉及施工企业所管理的项目,可以通过巡察项目查找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风险防控、提质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巡察监督的“三部曲”就是要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是前提,反映问题是过程,落脚点还是要解决问题,在督促被巡察单位和项目整改问题的同时,作为纪律审查的前哨,要通过巡察把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的问题挖出来,形成震慑。要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使项目党员干部心存戒惧,行有所止。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提高对责任追究的认识,责任追究不是目的,是挽救干部的一种手段,出了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及时问责,有的人会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中铁大桥局制定了《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使责任追究有据可依,也为小惩大戒提供了可行方案。要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前,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谈话提醒经常化,开展“无问题”谈话。要广泛拓展案源,通过群众举报、检查工作等发现线索,对亏损项目尤其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后要分析发案的原因和教训,警示教育他人,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
论文作者:左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3
标签:项目论文; 制度论文; 风险论文; 劳务论文; 领导论文; 人员论文; 施工企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