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
摘要: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涌现出了诸多新的金融发展工具,互联网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引领了市场上金融发展的大方向,逐步促进促使融资朝着直接融资转移方向发展。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规范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在提升金融发展主动权的同时,也使金融发展面临更多风险因素的威胁,为此,为了实现互联网金融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文章对互联网金融规范和发展路径进行了具体的探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规范;发展路径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突破了传统金融发展模式,实现了金融的创新发展,这对我国金融领域来说,是重大的突破,但不完善的监管环境也加大了互联网金融陷入风险与危机的几率,从而使金融领域的正常发展秩序受到了影响。因此,在促进金融朝着多样化、开放化、主动化发展过程中,应给予互联网金融充足的保护,通过相关政策的引导找到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正确道路。为此,探究互联网金融规范和发展路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并且对投资人给予了更为充分的保护,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模与发展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使更多风险因素暴露。其中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面对市场风险的挑战。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依靠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构建的金融平台,主要业务是进行资金交易,提升了金融交易的便捷性与效率,但新生事物的出现必然会产生与已成型模式中相关因素的冲突。如我国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担保机构在担保过程其担保责任金额不能超过自身资本的5—10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触碰10倍警戒线是常态,导致系统性风险逐步升级,为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带来了极为不稳定的因素,而且对于这种行为的打击并不明确,导致行业内部即可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也趋之若鹜[1]。
二是,始终面对信用风险的威胁。一方面,信用风险来自借款人,也就是借款人直接导致的违约风险。借款人由于多种因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按照规定偿还本金与利息,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资金回收效率,延长了投资人获益周期。虽然投资人在投资前会对借款人的信用与资质进行考察,但是大部分信息都来自网络金融交易平台,其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关于借款人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的信息无从得知,这种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十分突出,导致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决策与判断,从而陷入风险之中。另一方面,信用风险亦来自于投资人,互联网金融中大部分投资人为大众投资者,其通过闲散资金获取经济收益,但是很多投资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账户充值,这是我国法律规范中并不提倡的行为,容易使投资过程中出现更频繁的套现。而且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关于个人投资的信用识别无法有效展开,为很多洗钱分子提供了契机,利用频繁的资金往来实现资金转移,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信用风险的出现,主要是我国并未构建完善的信用认真体系,导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始终面对操作风险与管理风险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平台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因此,其准入门槛低,并缺少对金融交易平台的规范,无法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再加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制度等的不健全,管理工作始终无法落实到位,导致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长时间存在不稳定因素。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能力有限,而且网络安全制度并完善,给了很多黑客等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侵入系统后进行平台数据的盗取,导致交易过程中支付凭证信息被盗取,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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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互联网金融规范与发展路径
(一)加强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
自互联网金融实现繁荣发展后,我国一直致力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规范与行业发展规范的探究,但是仍存在诸多行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威胁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当前政府监管缺位,其并未与行业发展规范展开有机的结合,规范引导行业自律,减少风险因素。因此,我国政府应认识到当前新型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应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的需要健全监管体系的建设,规范互联网发展的行为,及时补充相关规定,并制定引导互联网行业规范发展的细则,明确阐释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造成的影响,以此为依据作为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要求行业内部从业人员必须详细解读细则内容,不断提升个人的法律意识以及道德素养,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坚持落实行业规范以及国家规定,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2]。
(二) 构建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
科学而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保障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作为新兴的金融业发展工具,是社会创新发展的产物,无论是文化背景、发展模式、发展手段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内容,更应重视退出机制的建立,一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投资人、借款人跑路与投资企业倒闭等情况,不仅会对行业的正常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与积极性,从而维持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退出过程中,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发展形势不同,退出机制要体现出针对性,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行妥善的安排,由正规监管部门对退出全过程进行监督与规范,从而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出现私自挪用资金、恶意卷款等行为的出现。
(三)完善第三方服务链条
从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仅有极少的网络贷款平台建立了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大部分金融交易平台都是将资金直接转到交易平台的资金账户中,这中行为导致投资者投资的资金可以由交易平台进行直接支配,这就为出现倒闭、捐款跑路等行为创造了契机,当借款人出现违约等情况,投资者不能直接找到借款人,就会要求交易平台进行赔偿,而交易平台无力支付,一旦走投无路就会出现捐款跑路行为,还有一些平台私自挪用资金。这种情况主要是缺少对交易平台本身的监管,因此,通过第三服务机构进行资金委托保管,保障资金应用的规范性,能够减少诸多问题的出现[3]。
此外,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并完善,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市场无法过多的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因此,应由政府作为引导,实现信用体系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完善资信评估机制的建设,并整合当前市场上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从多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从多个角度完善征信体系评估机制,并完善对借款人贷款信息的管理与记录,跟踪记录其还款的全过程,从而向投资人以及平台提供完整的信息内部,避免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影响投资人的正确判断,为实现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与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动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新模式,为资金的利用与价值的创造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由于缺乏相关规范,导致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仍面临诸多风险的威胁。因此,只有国家以及行业联合制定完善的监管体系与行业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及时纠正其中不规范的行为,保护各参与主体的利益,才能进一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波.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以P2P网贷平台为例[J].中国财政,2018,33(18):58-59.
[2]尹玥.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简述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与防范对策[J].商情,2017,29(26):86,99.
[3]袁远.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法律监管研究——以P2P网贷"自动投标"理财产品为中心[J].东方法学,2018,37(4):150-160.
论文作者:鄢瑞雪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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