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内外的工人阶级政治:基于文献的阅读与评论_政治论文

制度内外的工人阶级政治:基于文献的阅读与评论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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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阶级政治类型研究

工人阶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集团,学界越来越关注工人阶级内部的复杂性,并据此提出工人阶级政治的类型理论。美国政治学家裴宜理的卓有成效的研究可谓是关于工人阶级政治类型研究的典范。在她看来,“不同的工人有不同的政治”,工人阶级内部的分裂非但没有造成工人政治行动的障碍,反而成为“有政治影响的工人政治行动的基础”,所以裴宜理的工人阶级政治类型研究结论可以概括为“工人阶级分裂的政治”。

裴宜理以1839年至1949年上海的工人罢工为研究对象,详细考察了地缘关系、技术差别、性别、文化教育水平、帮会、行会和政党对工人阶级政治行动的影响。在裴宜理看来,上述因素虽然造成了工人阶级的分裂,但是这种分裂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有着正面的关系,“上海工人中的分裂,产生了系统而长久的团结:来自相同地区的移民和相同行业中的同性,构成了集体行动的潜在基础。与其将这些派别视为‘现代’革命的障碍,不如将其理解为工人行动主义的摇篮,这样可能更准确一些”。①为了理解工人阶级内部的分裂对政治行动的正面影响,裴宜理认为工人阶级政治的研究应该从头开始,也就是要清楚上海工人从哪里来,带着怎样的社会习惯,结成了怎样的团体,简言之,地缘关系是影响工人政治行动分裂的基础因素。上海工人基本由来自江南的宁波、绍兴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技术工人和来自苏北的非技术工人组成,工人移民到城市通过求助于同乡关系来消除对城市生活的陌生感,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个以同乡关系为特征的国中之国——来自特定地区的雇主与雇工均居住、工作在相近的地方——也就是将在农村的关系转移到城市。很明显,不同的地缘关系使得工人四分五裂,各行其是。与地缘联系在一起的是技术水平,上海工人世界呈现出一个清晰的两极分化轮廓:“来自南方的熟练工匠掌握着稳定的、报酬高的工作,而来自北方的农民则以人力车夫、码头工人、缫丝工人、纺织工人等职业为归宿,报酬仅能糊口。”②性别则是一个与技术水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变量,女工人往往是技术水平不高的缫丝工人或者是纺织工人。但是,地缘、技术水平、性别和职业等因素本身并不导致特定的政治分野,这些因素与特殊的社会关系(行会、帮会、互助会、兄弟姐妹结拜)相结合,这些社会关系又与共产党、国民党领导的政治斗争交相发挥作用,才使特定的政治分野显露出来。③裴宜理指出:“反映各自背景的技术性、非技术性和半技术性工人,虽然倾向各异,但并不能冲淡其历史意义。即使工人们没有显示出阶级觉悟,但是他们仍在扮演着重要的政治角色。半技术工人,通过他们与帮会和国民党的关系,有助于界定国民政府的特征。技术工人,通过他们与共产党工人运动的联系,成为城市革命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因素。”④

政党尽管是现代的组织形式,但是它非但没有克服工人阶级内部的分裂,发生在政党之间的对工人阶级的争夺反而是决定工人阶级政治行动分裂的关键因素,技术工人成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积极拥护者,半技术工人则成了国民党和青帮的走狗。裴宜理指出:“无论是技术工人还是非技术工人,同乡关系有助于其团结和反抗模式的形成,但是这种地缘政治以两种很不相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工匠中——他们主要来自比较富裕的南方地区——行会乃至同乡认同、工作机会是罢工方式的媒介。公所会馆的公共仪式有利于滋生表现民族主义和革命色彩的工会、政党和政治。对非技术工人而言——他们绝大多数(虽然不是绝对)都来自多灾多难的北方地区——权力主义的帮会为他们提供了进入令人生畏的上海劳动市场的入场券。这一群体的劳工力量的反抗,常常在工头兼帮会中人的煽动下进行,明显地带着防御姿态。”⑤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政党对工人阶级的争取,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受到了工人阶级自身特征的制约,只有当政党修整自己的行动目的,有时甚至是违背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取得了与工人阶级自身的传统相妥协的前提下,政党才能取得政治斗争的胜利。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领导工人运动的经历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虽说工人阶级中的世界主义已经萌生,但他们仍然采取传统的团结方式。只有经过艰苦的工作——往往要取得他们不喜欢的中间人的同意——共产党人才能将工人的战斗性纳入到自己的轨道中来。尽管可以用革命的阶级斗争之类的言辞来标榜,但要将工人组织起来,就必须依靠‘封建’组织的协助。虽然行会之类组织在共产党的工作中提供了最初和最可靠的帮助,但是大规模地发动工人还必须依靠国民党和帮会的合作。这个时期,中共取得的成功令人激动,但他的每一步胜利都离不开一些臭名昭著且朝三暮四的盟友参与。”⑥

工人阶级自身的复杂传统所导致的内部分裂,不仅在革命年代构成了工人政治行动的基础,而且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仍然对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工人政治有着显著且深刻的影响。工人阶级分裂的政治,不只是表现为对那一个政党的支持,而且体现在与新成立的政权的关系上。⑦因此,工人阶级与国家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成为重要的研究议题,特别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导向的改革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成为时下学界的关注热点。美国华裔学者李静君提出了工人阶级的转型政治的理论。

工人阶级转型的核心含义是指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重新确立作为一名中国工人身份的物质、法律和道德界标的过程,工人阶级的集体抗争试图在刚刚出现的市场社会主义秩序中重新定义劳动的成员资格,他们既反抗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同时又利用这些关系达到自身的整合。⑧在工人阶级转型过程中,国家扮演着关键行动者的角色,国家推行的支配型社会工程——依法治国——一方面努力将阶级冲突纳入一个新的、扩展的法规领域并对其实现规则基础上的调控,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为工人确立其权益并为之奋斗提供了新的法律诉求的维度,开启了工人阶级反抗实践的新渠道,特别是地方政府成为工人斗争的目标。市场的影响同样是两面的,全球资本主义和市场的力量一方面在“国家支配和个人权力关系”之外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主要是社会流动的机会,另一方面伴随着市场社会的到来,当国家抛弃了阶级和阶级斗争语言的政治使用时,现代生产关系的体验与市场利益,唤起了工人阶级强烈且高水平的阶级意识。这个阶级意识是计划经济年代的阶级话语、记忆、认同与市场经济催生的公民权利概念,以及更为传统的地方主义情感在各种集体行动中结合使用的产物。

无论是国家还是市场,都不可能独自塑造工人阶级转型的过程,国家治理、地方政治经济、工厂政体和工人群体的不同聚合,使得工人阶级转型的过程呈现出三种模式,即流动农民工的形成、社会主义工人的再造、下岗工人的消解。农民工的集体行动主要是推进经济和工作相关方面的需求,通过这些行动激发并形成了基于出生地、人的尊严、准公民权等不同类型的集体认同。国企社会主义工人在改革中从“国家工人”变为“契约工人”,在阶级地位和阶级能力衰落的同时,阶级意识越来越强烈。由于改革的不均衡实施和不同措施间的不协调性,党组织和工会在企业管理中日益处于边缘化境地,工人处在经理专制管理之下,工人虽然感受到了强烈的剥削并萌生了法权意识,将企业经理视为阶级敌人,但是其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脆弱性,压制了工人抗争的激烈程度。下岗工人已然不在企业管理者经济控制和常规化生产工作之中,所以下岗工人的集体行动通常超越了工厂限制而发生在公共领域(政府门前、广场、主要街道和公共交通线路),表现出很高的激烈程度。但是下岗工人的抗争同样借助于国家法律渠道,换言之,他们为维护阶级利益而开展的斗争是以要求实现中央政府赋予的公民和社会权利为途径的。⑨无须讳言,工人的抗争实践充分说明了工人阶级是一个不确定的、顺从与激进的混合体。

工人阶级转型的政治不论是发生在生产企业中还是发生在公共领域里,都只是地方性的反抗和破坏实践,由于独立劳工组织的缺乏,所以工人的抗争并不能反映工人阶级的组织能力,工人抗争的希望和力量也就不取决于工人阶级的组织能力,而是取决于工人地方性抗争的能力。李静君认为,不管现代市场经济的程度与范围如何,国家支配性工程的不完整性,主要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不一致,使得工人阶级转型的政治被塑造成一个异常剧烈的过程,工人无法反抗全球资本主义等抽象的力量,但是工人可以辨识直接面对的敌人,地方政府机构、政府主管、私营和外资企业经常成为地方性劳工斗争的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工人阶级转型本身决定的工人自身的不确定性,阶级意识上的矛盾性质,抗争实践上的顺从与激进的混合,决定了工人阶级转型的政治是阶级政治和公民政治的结合体,而这又恰好说明了中国工人阶级作为行动主体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开放性。当然,如何定位这种开放性,是工人阶级政治的机遇还是陷阱,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陈峰对改制中的国有企业工人抗争政治的研究,在此问题的认识上深入了一步。

陈峰的研究集中于改制中的国有企业工人,他认为工人针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抗争活动,无论是提出的主张、抗争的方式,还是斗争的结果,都与私营企业工人和下岗工人不同,这种分野的基础在于“制度定位”。陈峰指出:“制度定位指的是一种工业制度,它以一定的所有制结构为基础,这种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具体的劳动关系。”⑩工人的生活长期为公有制为基础的工业制度所塑造,时时浸染在社会主义国家灌输的意识形态之中,形成了对国有企业财产拥有权利的所有权观念,但是国企改制方案制定过程将工人排斥在外,于是改制方案总是与企业管理层的腐败、工人的集体下岗、将工人推至新的严酷的生产条件等问题相伴随,所以工人一方面做出“保护国有资产”、“反对剥削”等被动性的反应,一方面积极主动地要求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力图影响与其命运相关的决策过程。为了取得合法的权利,工人不仅采取了激烈的抗争方式,如上街游行、堵塞公共交通、在政府机关门前请愿,而且采取了“护厂”即占领工厂以直接阻止企业改制的进行。工人抗争的结果同样受到旧有工业制度的影响,这就是通过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来缓解越来越紧张的关系,职工代表大会虽然在企业管理中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但是职工代表大会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工人参与改制方案制定的权力资源和组织形式。政府的干预也非常关键,工人的抗争造成了社会局面的不安定,而工人所要求的利益的根据又是政府部门宣传教育的内容,因此政府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都处于不能不偏向工人的位置。(11)

制度定位不仅涉及企业原来的所有制,而且涉及企业将要改为的所有制即私有制。国有企业私有化往往带来特别激烈的抗争,“这不仅是因为工人感受到极度的不公正和不公平,而且在工人眼里这是阶级斗争,私有化提供了明确的斗争目标即资本家,所以工人认为可以合理且公开地斗争。私有化同样激活了几十年来浸染其中并刻进大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于是为工人提供了关于自己当前的经济困境和市场化改革的新的理解,这反过来塑造了工人的要求、刺激了工人的抗争”。(12)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后果对于工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工人清楚这一点,私有化迫使工人进入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从此他们的未来就业、工资和利益都处于不确定状态;与此同时工人在结构位置上与资本家对立起来,这种相同的位置使得工人可以使用阶级话语来界定自己的身份,因而具有团结的基础。对未来的焦虑激发工人对私有化改革采取较之其他改制形式更为激烈的抗争。

总结来看,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工人抗争,其诉诸的意识形态和权利观念、开展抗争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的引入和政府的干预,无不与制度定位有关,可以将由工人生存其中、关乎其切身权益的制度结构塑造的工人阶级抗争政治概括为“工人阶级制度的政治”。工人抗争中的制度定位不仅塑造了工人抗争的过程,而且影响了工人抗争的结果,使工人往往争得了有利于自身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但是这种制度定位同样限制了工人阶级的政治利益。陈峰指出:在抗争过程中,“工人竭力将他们的利益要求建立在政府规则的基础上,实际上阻碍了他们在市场经济中重新界定他们的利益,也将他们的斗争局限在了不可能为他们带来积极后果的方向上,即是对不可能的旧制度的回响”。(13)

李静君和陈峰都注意到了工人阶级政治的双重性问题,在阶级意识上是计划经济下的权利观念与市场经济下的权利观念的混合体,在政治行动上是制度外抗争与制度内解决的混合体,所以在形态上是阶级政治与公民政治的混合体。问题在于工人阶级政治的混合特征是否能够在国家政治领域找到存在的制度空间呢?陈峰虽然注意到了职工代表大会,但是缺乏对职工代表大会在整个国有企业制度体系中结构位置的理解,缺乏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机理的把握,他没能发掘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价值。而当前研究所缺乏的正是颇具研究前景和学术价值的努力方向。

二、工人抗争政治机理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以来,中国城市社会出现了一个工人抗争的浪潮,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14)就目前学界的研究积累来看,主要关注和解释工人抗争政治的机理:工人抗争的结构性限制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们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工人抗争的动员与组织过程是怎样的?对抗争的过程和结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华裔学者周雪光的研究值得注意。他试图解释的是体现特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社会主义制度结构与集体行动关系。中国的集体行动不是一个有目的的、理性的组织化过程,而是一个由生根于特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大众性的、自发性的个体行为聚集的过程。“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度性结构有着独特的两重性:国家对社会实行强大的组织化控制,社会经济制度对服从者提供体制性的正向激励。”(15)但是这种制度性结构非但没有构成集体行动的障碍,反而通过制造有着相同利益、相同经验和相同行为方式的“大多数”(large numbers)突破了组织和社会集团之间的边界,成为大规模社会运动的基础。“大多数”是制度性结构的产物,周雪光从国家、组织和个人三者关系的角度来论述了这个过程:国家将所有的公民整合进组织化的控制网络中,消除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原来的中介,建立了国家与公民的直接关系,从而使得所有的社会组织处于服从国家及其官僚机构的相似结构性位置;同时国家政策穿越了所有的社会集团和组织的界限而几乎同时直接影响到了个人,这种相似的结构性依赖和其应对国家政策变动的脆弱性,意味着中国的社会集团不仅生活在相同的政治经济环境中,而且分享着相似的生活经历,因此超越工作单位和地区的界限而形成相似的行为模式就不难理解了。周雪光进一步指出,单位中官僚机构只是国家的代理人,它不可能阻止国家干预的渗透,所以一旦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出现紧张,它不会缓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而只会有利于“大多数”的形成。一方面它在组织之间制造了相似的官僚性问题、培育了相似的不满,一方面它将地方性的厌恨与国家层次的政治直接联系起来。社会主义制度的结构不仅制造了“大多数”,而且建立了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单位之间的直接联系,所以单位中的不满和怨恨不会在单位中解决,因为虽然怨恨与不满产生于单位之中,但是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况且单位中的官僚机构因其是国家的代表而实现了对权力的垄断,所以结果就是不满和怨恨一有机会便超越单位和地区的界限朝向国家的方向聚集,朝向中央政府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重要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度性结构本身就蕴藏着“大多数”集体行动的机会,国家为贯彻政策而不断发动的群众运动锻炼了公民的集体运动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政治控制的减弱又降低了对压制的恐惧,因此减少了参加集体行动的成本,同时分权改革为集体行动提供了大量的资源。(16)简言之,制度加之非组织化利益上的结构和组织,使得这些利益一致行动起来聚集成挑战国家的集体行动。具体到工作单位,它是个体分享着相同的利益和经验的社会空间,更是培育和累积对国家和地方官僚不满的政治空间,因而成为其成员追求其利益的社会运动的组织化基础。(17)

周雪光是从宏观制度结构的角度来发现集体行动的逻辑,冯仕政则从单位的性质和级别来探讨单位制对集体行动的分割及其具有的集体行动的潜能,从而修正了周雪光的理论解释。单位制是中国社会中抑制集体抗争的一种有效机制,而且只有将单位性质与单位级别联合起来,单位对集体抗争的抑制作用才比较明显。单纯就单位性质而言,政治性越强的单位,因其受到的国家控制越强,客观的相对剥夺越厉害,高度的政治敏感又会放大这种地位剥夺,从而使政治属性越强的单位集体抗争的意向越强。但是单位性质酝酿的集体抗争的潜能,为单位级别所消解。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级别越高的单位,其相对获益越大,所以其成员集体抗争的意愿越弱。这就是说,单位行政级别对集体抗争的抑制效应可以抵消单位性质的促进效应。(18)冯仕政把单位制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来研究其对集体抗争的影响,其意义在于从学界当前流行的关于集体抗争解释的相对剥夺机制、政治机会结构机制和资源动员机制之外,寻找制约这些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简言之,单位性质和行政级别显著地影响了上述机制的有效性。

周雪光强调单位制构成了工人集体抗争的基础,而冯仕政则注意到了单位制的抑制效应,表面上看单位制在工人抗争上有着相对冲突的影响,所以上述研究实际上是一对矛盾解释。其实不然,单位制在工人抗争上的作用是有层次的,单位是工人抗争的基础,但是单位是跨越单位的大规模工人抗争的障碍,这就是为何当前的工人抗争基本上是以单位基础的小规模抗争的原因所在。学界的研究发现,工人抗争事实上也主动避免跨单位联合而宁愿局限在本单位内部,因为跨单位的联合工人抗争必将遭到政府的压制,这里的问题就又回到政治体制上来。(19)蔡永顺的研究旨在解释这种奥秘,他认为中国政府体制的结构性分化一方面存在压制工人抗争的可能,另一方面又为工人抗争提供了有限的空间。尽管中国是中央集权的政府体制,但是各级政府所优先考虑的问题是不同的,高级别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代表着整个政治体制,因此更加关注社会稳定和政权的合法性,低级别的政府更加关注政策的贯彻和地区的发展,当地方政府忽视公民的利益激发了公民的抗争时,高级别的政府基于社会稳定和政权合法性的考虑往往会站在公民的立场上来干预,也就是努力阻止地方政府对公民抗争使用暴力压制。这种干预的可能性一方面限制了地方政府的压制行为,另一方面创造了地方政府向抗争让步的可能性,进而为公民抗争提供了机会。抗争虽然以国家颁布贯彻的用以保护公民利益的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但是抗争往往突破了法律法规的界限,特别是组织跨单位和跨地区的大规模抗争,影响了地区社会稳定和发展目标时,抗争就跨越了地方政府忍耐的底线,招致了政府的压制。(20)

布莱切(Blecher Mark J.)则从国家与市场霸权的角度来解释当代工人抗争,他认为工人对国家和市场霸权的核心价值的接受是决定工人抗争现状的基本条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家与市场严重损害了大多数中国工人的利益,无论是以相对的尺度还是以绝对的尺度来度量,这种伤害都是清楚可见且巨大的;但是与此同时,中国工人普遍接受了国家和市场霸权的核心价值,从而毋庸置疑地屈从于国家和市场。(21)国家霸权在于意识形态的说教,国家十分努力地劝说工人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唯一出路,工人当下的处境一方面是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一方面是工人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结果,而非国家的原因。市场霸权在于将工人阶级分化,一方面瓦解了工人集体团结的潜能,一方面使工人阶级内部的优秀分子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优越位置,消解了工人抗争的潜在领导者。同时市场的正向效应不断积累,制造了工人关于市场的正面经验,尽管市场经济的成果远在工人控制之外,工人也支持这场反对他们自己的改革。(22)工人接受的国家和市场霸权的价值是紧密缠绕在一起的,国家引进了市场,培育了市场,赋予市场以合理性,反过来市场又为国家提供合理性和巩固自身的资源。工人对霸权的接受并不等于不抗争,工人抗争只是把问题归咎于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而非国家,工人抗争中提出的要求只是物质性的而非社会变革,聚焦在个人行为上而非质疑行为背后的、构成行为原因的政策和结构因素。所以,当代中国的工人抗争,虽然数量巨大,分布广泛,却仍然是断断续续的、自发的和不协调一致的,既没有也不可能发展成为有着重大影响的抗争运动,也不可能出现能够建立反对国家和市场霸权的强大的工人阶级政治运动。(23)一句话,绝大多数的中国工人阶级,包括下岗工人,在政治上都是被动的。

尽管宏观制度背景给予工人抗争如此之多的结构性限制,但是工人抗争还是不断出现,其动员过程与组织过程是塑造工人抗争政治的关键因素,因此受到了学界的充分关注。李静君充分关注社会主义国家“旧制度的遗产”在工人抗争中的动员作用,她指出工人聚居在工厂建造的相互之间密切接触的社区之中、企业尚有附属资产或者地产等经济资源、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记忆,是工人抗争有效动员和持续抗争的决定性因素。(24)李静君强调指出,植根于社会主义历史的道德经济和阶级话语,并非是工人抗争中用以建构自身身份和道德要求的全部资源,国家实施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依法治国”所包含的法定权利资源,同样成为工人抗争构造其利益要求的手段。陈峰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李静君的观点,他认为社会主义传统所塑造的工人阶级关于产权的观念,以及工人阶级长期生活在父爱主义管理下的单位之中,没有必要在制度外界定自己的利益,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确定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认知和政治上都缺乏准备,故而在界定自己的利益和陈述自己的观点时,除了混合使用传统的阶级话语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权话语之外,尚无合适的选择。更为重要的是,工人抗争还是按照传统意识形态的逻辑来理解新的法权话语,这就是说工人对工厂财产权利提出的要求并不是对官方词汇的一种简单利用,他们依靠在旧体制下与企业度过的岁月、对企业积累的贡献等经历支撑着他们的权利要求。于是在工人内心深处认为,工厂不仅是“他们”(厂长)的,也是“我们”(工人)的。(25)陈峰的研究进一步发现,不同工人群体的抗争动员机制并不相同,针对下岗工人抗争政治的研究表明,两个关键因素塑造了工人的不公正感,激发了工人的抗争:“生存危机和管理层腐败。生存危机意味着工人的收入低于地区性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完全没有收入。并非所有的下岗工人必然面临生存危机,只有那些被拒付生活保障金或没有其他就业选择的工人才挣扎在生存危机中,因而他们有着强烈的抗争动机。如果他们相信他们的经济困境由于管理层的腐败而恶化的话,即是经理们通过盗取工人们赖以生活的企业资产而自肥,那么他们的抗争动机就会增长。”(26)尽管生存危机和管理层腐败是解释工人抗争的关键因素,但是二者在解释工人抗争上的作用是不同的,生存危机是导致工人抗争的基础性原因,管理层腐败在工人中产生的不满只有在生存危机已经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换言之,只要管理层腐败没有显著地影响到工人的生存,工人倾向于默认管理层的腐败。

如果说动员过程是工人抗争的基础,那么组织过程则是工人抗争的关键,特别是决定工人抗争结果的关键。“动员过程中最重要的机制就是组织者或协调者的出现,他们传播重要的信息,为工人抗争灌输信心,表达工人的利益要求。”(27)而且工人抗争是一个相对较长的持续过程,这就需要领导者来表达工人的利益要求、策划和协调工人的抗争活动,特别是当政府和企业管理层愿意妥协而与工人协商时,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加凸显,因此工人抗争的领导者须有很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战略思维和奉献精神。是否具有强有力的领导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工人抗争的成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工人抗争的领导者往往首当其冲地受到政府的打压,所以强有力的领导者的产生需要利用企业中存在的合法化形式,选举产生一个正式的,在政府、经理和工人面前都具有合法性的领导组织。(28)蔡永顺的研究发现了社会关系网络在抗争发展过程以及决定抗争结果上的显著作用。社会关系网络包含两个层次,一是领导者与一般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是领导者与政府官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相比较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因为这个社会关系网络是重要的信息渠道,帮助抗争者制定和实施抗争策略,与个别官员的关系将为抗争策略提供重要的建议,以利于抗争行动保持在政府忍耐的范围之内;不仅如此,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使得抗争者接近政府控制之下的资源尤其是媒体和利用政府部门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机会,这有利于巩固抗争者的地位,并使抗争者通过这些资源和机会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以促进抗争目标的实现。抗争领导者与抗争的一般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作用同样不容忽视,因为领导者往往受到政府有针对性的打压,以取到分化抗争者的效果,这时候领导者在过去的生活经历中是否培养了一批坚定的支持者,不仅对于领导者个人荣辱,而且对于抗争过程的发展及至最终的结果,都十分关键。(29)

由上述文献可知,工人阶级的抗争是一个涉及制度与行动、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由于中国工人阶级、国家和社会都处在转型过程之中,因此在工人阶级抗争政治的空间、工人抗争的政治意义、工人阶级抗争政治制度化的可能性等问题上学界都难以遽下定论,这恰好说明其研究的潜力仍然深厚。

三、工人阶级参政议政研究

与制度外的工人阶级抗争政治相互联系的另外一种工人阶级政治就是工人阶级制度内的参政议政。工人阶级参政议政就是通过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工会,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实现制度内的政治参与。学界的研究关注的是工会参政议政的依据、工会的性质对工会参政议政施加的限制,以及此种状况所蕴含的制度内工人阶级政治的局限性等问题。

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与政治变迁是工会参政议政的依据,一方面工人阶级需要通过工会的参政议政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和企业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转也需要工会的制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参与同时也是由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变化所要求的。一方面劳动关系成为企业行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成为政府行为。这种条件下,使工会成为职工有组织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充分反应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使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更加完善,更有其现实的针对性和迫切性。这是一种基于经济目的的政治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劳动问题的政治化,是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劳动问题和其他经济问题。”(30)与此相伴随的是,国家行政权力与企业行政权力日益增强,于是从外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也就需要加强,所以“工会参政议政的实质就是健全国家权力和企事业行政权力的外部制约机制”,这就构成行政权力存在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31)

从工会参政议政的依据的讨论中,不难发现工会的功能是二元的,即是一方面要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履行国家职能,所以“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无法完全准确地概括工会的性质,工会功能的双重特性以及由此决定的工会的性质引起了学界极大的研究兴趣。冯同庆通过研究实证材料发现,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制度实现工人的要求所表现出的更多是利益代表性,工会通过职代会制度实现工人的要求所表现出的更多是社会功能性,但是与工会的利益代表性相比,无论是工人还是工会干部都更加注重其社会功能性,认为工会的作为不是工会自身不愿更好地行动而是有其客观限制,也就是不能超越其社会功能性。所以,工会更是社会功能性组织。(32)

但是有些学者认为,工会远没有达到社会功能性组织的性质,仍然是政权体系的一部分。工会的政权性质使其在整体制度安排上处于“弱势”状态,冯钢认为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现行工会模式,相对于当前社会利益分化的现实,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制度性弱势”:工会实际上只是政府负责“生产动员”的组织部门在企业的一个派出机构,其活动高度依赖于企业领导和行政;工会无法代表工人利益实现“工人阶级利益聚合”的功能,因为工会在革命年代中的作用及其本身应有的性质,决定了工会包含着“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弱化工会作为“工人阶级利益代表”的性质,有利于企业管理层把利益冲突控制在企业单位范围之内,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工会起到缓解社会压力的效果;在“产权与政权一致”背景下形成的工会,消解了工会采取集体行动的合法性基础,因为不可能只针对产权提出单纯的经济利益要求而完全避免牵涉政权,所以一旦集体行动超出企业范围,就有“针对政权”的嫌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劳动关系性质的变化、企业所有权性质的变化、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这些无不对传统工会组织及其运作模式提出了挑战,决定了传统工会的改革势在必行,简言之,工会必须从国家政权组织部分转变成工人阶级独立的利益组织化机构。(33)

陈峰指出工会有着双重身份——国家政权组织和工人代表性组织,但是双重身份之间的紧张关系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的利益依赖于父爱主义国家,工会的政权组织身份与工人代表性组织身份并没有形成紧张关系。但是伴随着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劳资矛盾日益激化,使得工会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不可避免地冲突起来,工会陷入了两难的困境。现实的压力迫使工会增强其作为工人阶级组织的代表性,工会和国家都感受到了此种客观需要。就工会来说,如果不增强其代表性,工会将失去其在工人中的地位从而成为不必要的存在;就国家而言,市场化激发的劳资冲突对保持经济转型的和谐局面形成了严峻的挑战,需要赋予工会一定的法律和制度空间来舒缓劳资冲突。在国家给定的法律和制度空间中,工会的行动还是有效的,因为工会作为国家政权组织介入劳资冲突就意味着国家权威的介入,而且工会可以借助于国家控制的媒体来表达自己的声音,在这个范围内工会确实发展了自己的自主性以及它作为工人代表性组织的身份。(34)但是国家赋予工会发挥代表性功能的空间是有限的,工会可以在特定的劳资冲突中代表工人的利益,但是工会的行动不可能与国家的劳动和工业政策相抵牾,即使这些政策对工人有着负面的影响,工会也必须服从国家的指令;同样,即使企业管理层侵犯了工人的权利,工会也不能组织和动员工人与企业管理层相对抗。不仅如此,工会的代表性功能的行使不仅取决于工人要求内容的性质,而且取决于工人提出要求的方式。工会只能对工人的经济利益要求做出反应,而且只有当工人按照官方程序来提出要求时,工会才能帮助和支持工人,如若工人以国家认为危害社会稳定的集体行动的方式提出利益诉求,那么工会的代表身份就受到限制而只能成为贯彻国家意图的工具。此时工会只是安抚工人的不满,阻止工人的对抗性行动,特别是担当起阻碍出现独立工会的责任,不管是工人自己组织工会还是出现游离于国家控制之外的工会。(35)所以在陈峰看来,尽管工会的代表性得到了加强,但是其代表性的发挥则取决于国家能够给予工会多大的政治和制度空间,使其能够代表工人,因此工会的性质仍然是国家政权体系的组成部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其不可逆转的势头必定强化劳资之间的紧张关系,工会如果不能获得更大的独立自主性,就无法适应这种局面,然而作为发展型国家其重要的特征就是必须通过严格控制工人的抗争,以达到取悦资本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目的,所以当代中国远没有做好放松对工会严格控制的准备。工会独立空间的有限性,以及这种有限空间对于国家的严重依赖,不是缓解了工会双重身份之间的紧张,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更加严重,工人将逐渐疏离工会,并最终剥蚀掉工会在他们中间的合法性。从国家与工会关系重构的长远来看,一个理想化的图景就是实现工会的转型,也就是从国家政权的一部分转型为集权化的社会性的法团(centralized societal corporatism),即在制度安排上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并成为国家的合作者。(36)显然,陈峰对工会代表性空间的理解和对工会困境的解释,是不可能认同工会已经是社会功能性组织的观点的,但是他对未来工会性质的判断则是与冯同庆相一致的。

澳大利亚学者陈佩华将工会定义为国家法团组织,她对工会在给定的制度空间中的作用持更加肯定的评价,对工会在整个政治制度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的前景也更加乐观。在20世纪50年代和改革开放以后,工会充当的是列宁主义描述下的“传送带”(transmission belt),其基本特性是经典的二重性:一方面从上而下地贯彻国家意图,动员工人为了国家的集体产品而生产;一方面从下而上地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这种二重性具有内在的冲突,因为国家的权力是如此之大,于是自上而下的传送功能可以经常性地压制自下而上的传送功能。然而工会并非国家权力的被动承受者,加之20世纪80年代教育水平更高、规模更大的新一代工人阶级力量的提高对工会形成了更大的压力,一旦国家的控制有所松动,工会便通过组织体系的自我改革寻求更大的权力,突出表现在工会史无前例地要求分享官僚机构在行政性事务上的决定权和起草新的保护工人利益的法律上。当工会结构已然存在的垂直关系与正在出现的横向关系成功地达到底层时,工会的发展便临近一个关键点,这就是工人自身要认识并利用国家的法律和工会组织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换言之,该是工人来影响国家法团的结构变迁的时候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国家法团的新发展就使部门利益把上层与工厂联系在一起,其理想的形式就是社会法团。(37)

上述讨论很清楚地说明了两点:一是怎样定位工会的性质是判断工会当前作用及其前景的基础,学界分歧之缘由盖因如此;二是对于工会未来的理想设计无不落脚于社会法团。法团是国家与社会合作的制度性产物,一方面社会中分散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地参与到政策形成的过程中去,另一方面国家从这种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中获得了合法性资源并贯彻了国家意图。法团与多元主义视野中利益集团不同,它不仅是利益性组织,同时也是担负公共责任、享有公共身份的功能性组织。概而论之,法团是国家正式体制的构成要件,必须站在社会整体立场上表达自我的利益。(38)工会不是独立的工人利益性组织而是社会法团,对工会性质的未来走向的此种判断是冷静的,也是与工会的历史以及中国政治制度发展释放的政治空间相契合的。可以说,正是因为工会的法团性质,才使得其在代表工人阶级参政议政上能够大有作为。

注释:

①裴宜理:《上海罢工》,刘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页。

②同上,第30页。

③同上,第288页。

④同上,第345页。

⑤同上,第80页。

⑥同上,第120页。

⑦Perry Elizabeth J.,"Shanghai's Strike Wave of 1957",The China Quarterly,Vol.137,1994,p.20.

⑧李静君:《中国工人阶级的转型政治》,载李友梅等(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

⑨同上,第63~86页。

⑩Chen Feng,"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Workers' Resistance in China",Modern China,Vol.29,No.2,2003,p.240.

(11)Ibid,pp.237-262.

(12)Chen Feng,"Privat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in Chinese Factories",The China Quarterly,Vol.185,2006,p.44.

(13)Ibid,p.60.

(14)Solinger Dorothy J.,"State and Society in Urban China in the Wake of the 16th Party Congress",The China Quarterly,Vol.176,2003,p.947.

(15)Zhou Xueguang,"Unorganized Interests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Communist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8,1993,p.55.

(16)Ibid,pp.58-62.

(17)Ibid,p.68.

(18)冯仕政:《单位分割与集体抗争》,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第98~134页。

(19)Chen Feng,"Privat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in Chinese Factories",The China Quarterly,Vol.185,2006,pp.50-58.

(20)Cai Yongshun,"Local Governments and the Suppression of Popular Resistance",The China Quarterly,Vol.193,2008,pp.25-40.

(21)Blecher Marc J.,"Hegemony and Workers' Political in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Vol.170,2002,p.287.

(22)Ibid,pp.295-300.

(23)Ibid,p.303.

(24)Lee Ching Kwan,"The 'Revenge of History':Collective Memories and Labor Protests in North eastern China",Ethnography,Vol.1,No.2,2000,pp.218-219.

(25)Chen Feng,"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Workers' Resistance in China",Modern China,Vol.29,No.2,2003,p.247.

(26)Chen Feng,"Subsistence Crises,Managerial Corruption and Labour Protests in China",The China Journal,No.44,2000,p.42.

(27)Cai Yongshun,"The Resistance of Chinese Laid-off Workers in the Reform Period",The China Quarterly,Vol.170,2002,p.328.

(28)Chen Feng,"Privat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in Chinese Factories",The China Quarterly,Vol.185,2006,p.57.

(29)Shi Fayong & Cai Yongshun,"Disaggregating the State:Networks and Collective Resistance in Shanghai",The China Quarterly,Vol.186,2006,pp.314-332.

(30)孙中范、桉苗、冯同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的工会理论纲要与述评》,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5页。

(31)冯同庆、常凯:《社会主义民主与工会参政议政》,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32)冯同庆:《中国工人的命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37~160页。

(33)冯钢:《企业工会的“制度性弱势”及其形成背景》,载《社会》2006年第3期,第81~98页。

(34)Chen Feng,"Legal Mobilization by Trade Unions:The Case of Shanghai",The China Journal,No.52,2004,p.43.

(35)Chen Feng,"Between the State and Labour:The Conflict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Double Identity Market Reform",The China Quarterly,Vol.176,2003,p.1012.

(36)Ibid,pp.1027-1028.

(37)Chan Anita,"Revolution or Corporatism? Workers and Trade Unions in Post-Mao China",The Australian Journal Chinese Affairs,No.29,1993,pp.31-61.

(38)张静:《法团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5~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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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外的工人阶级政治:基于文献的阅读与评论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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