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研究的三个取向——研海—楫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取向论文,研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22X(2000)05-0001-07
1.缘起
1992年我在广州的一个语言学研讨会上提出了语言学研究的“不完备原理”、“不相容原理”和“不确定原理”;同时提出的还有我认为是体现语言的存在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三种表现:“结构边界律”、“转换守恒律”和“经济示差律”。(见《语言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现代外语》1992<4>,1993)后来,这些观点曾在《新华文摘》摘登;《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现代外语》、《外语学刊》等刊物曾有一些文章谈到这些文章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对这些原理的运用或讨论相关的问题。在此后的这些年里,我在研究中又有一些新体会,觉得作为语言学研究的策略性技巧,可注意三个“取向”,即:相对性取向、变革性取向和一般性取向。作为策略性的技巧,这些取向虽不是强制性的,但却有其可取性。
2.背景性的说明
对语言学研究的基本要求,人们普遍认同乔姆斯基的三个“充分”:充分的观察、充分的描写、充分的解释。这三方面是相互关联的,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研究可能有不同的侧重;而且,解释必定建基于观察和描写之上。但目前的总趋势是人们越来越重视语言学研究的解释功能,期待研究能更深刻地揭示语言运用的规律和机制,逐步解开语言运用及其有关的各种“哥德巴赫猜想”之谜。生成语言学、功能语言学都在力图描绘出语言系统的宏大图景及这一系统背后的深层机理;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关联原则”企图说明人们是怎样理解话语中明里暗里所传递的信息的;就是语法研究也不仅仅满足于语法规则的阐述,试看夸克等四位学者于1972年出版的《当代英语语法》和1985年出版的《英语语法大全》,后者越出越厚,里面不但有对语言现象很有新意的、见解独到的归纳和描写,而且几乎对所有的语法现象都有新颖的、颇具说服力的解释。现代语言学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学术积累,已经成为一个理论形态丰富的学科。
语言学对语言现象的解释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以功能学派来说,就经历了结构功能主义、语用功能主义,现在语言学家更注意到认知功能主义。
起初,对语言现象的解释是从语言结构的内部找原因,就语言解释语言,认为功能的发挥是结构稳定的条件和变化的前提。例如,语感告诉我们:“新的公共汽车”可接受,“[*]公共新的汽车”却不可接受。结构功能主义的解释是:如果一个中心词有两个定语,一个带“的”,一个不带“的”,带“的”的应在前。为什么?带“的”的定语加中心词是组合成分,成为偏正词组,带“的”的部分作为定语,起一种非固定说明性或修饰性的作用,有一定的临时性,有比较自由的搭配,可同中心词分离;不带“的”的定语加中心词是粘着成分,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称谓性表达,像一个“合成词”,如“公共汽车”≠“公共的汽车”,因此一般说来二者不宜分隔。这就从结构功能上解释了为什么“[*]公共新的汽车”不能接受。同理,描写“一张圆的桌子是新的/一张新的桌子是圆的”,可以说“新的圆桌子”、“新的圆的桌子”、“圆的新桌子”、“圆的新的桌子”,却不可以说“[*]新圆的桌子/[*]圆新的桌子”。可接受的几种说法当然有不同的意图;但光从什么说法是可接受的或不可接受的来说,上面的解释从结构的组装上把道理说通了。
有些现象,光从结构的组装上不好解释,于是语言学家想到语言运用的环境对语言表达的影响,这就是语用功能主义的基本思路。例如可对如下句子作出如下的可接受性判断:(1)The car is in front of a house/[*] A car is in front of the house;(2)There is a car in front of the house/[*]There is the car in front of a house。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环境包括语言运用者的认识与态度都会对语言运用造成影响,提出了诸如“指别性”(referentiality)、“认定性”(identifiability)、“话题性”(topicality)、“焦点性”(focality)之类的语用范畴。可指别和可认定的事物通常是已知的,应作叙述的铺垫和基础,形成“指别领前”(referentialityprecedence)原则。可指别、可认定的事物就成为语句发端的“话题”、出发点,应放句首;未可指别的、未可认定的事物一般是未知的,有较大的信息价值,就成了语句叙述的“焦点”,应放句末。这就解释了(1)两句正误的判断。但是,如果客观事实的确是一辆未能认定的车(a car)停放在房子前,就可以用“强势主位”(enhanced theme)把它“引导”出来;“强势主位”引导受话人注意一个新信息,这就造成了“[*]there is the car…”之类的句子反而不可接受了。用语用因素解释语言现象,这是语用功能主义力图做到的。像上述英语句的正误判断,是大家熟悉的,就不细说了。值得注意的是汉语句子安排也有大致如此的倾向性:(1)那个人躺在树下/[*]一个人躺在树下;(2)有(一个)人躺在树下/[*]有那个人躺在树下。再比较:“他一个人躺在树下”;“一个人”是状语,定指的“他”才是主语,这时句子的可接受性马上得到了改善。这启发了语言学家:不同语言的这种对应不会是偶然的,它可能反映了人类认识事物的一些共同的特点。这就是认知语言学的出发点。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运用语言的能力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而试图以一般的认知规律、认知心理倾向性来解释语言运用中的现象和特点。其实,上面谈到的语用功能主义对英汉“存在句”的解释,已经涉及到人类的认知心理如从已知到未知,从而带出从旧信息到新信息、从叙述的出发点到叙述的焦点等。既然人类运用语言的能力是认知能力的一部分,那么,认知事物的一般规律、认知事物的心理特征也应基本体现在语言运用上;换句话说,句法结构的特点和语言运用的其它基本状态,从总体来说应是同一般认知方式对应的。例如,有的语言学家试图以四条认知的基本原则:顺序原则、包容原则
、相邻原则、数量原则来解释“在”字句、“给”字句。这些原则其实都是常识性、公理性的,如其中的相邻原则指出:相邻的事物易于组成一个同一的单位,这是常识范围内可以认定的倾向性,是人类世世代代积淀下来的认知经验,也是个人自小以来体验到的。正是这样的世代遗传下来并经个人经验验证且强化了的认知框架,会在认知事物时反复起作用,当然这也影响到语言运用上来。例如,“给”字句有两种相类似的表达:(1)“他写了一封信给我”;(2)“他写给我一封信”,二者有没有区别?语感告诉我们,(1)可表示信不一定是给我的,(2)表示信是给我的,试分别加上(3)“让我转交给你”来验证:(1)+(3)说得通,(2)+(3)却说不通。为什么?试用相邻原则分析:(1)的句式是“SVO给X”,(2)的句式是“SV给XO”。前者“写(V)”同“给”的动作是分离的,表示不组成一个动作整体,“写”同“给”是两个分离的过程,这蕴涵着“写”信的收受者同“给”的收受者可以是分离的。后者“写”“给”两动作是相邻的,可以组成一个动作的整体,二者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写”就是为了“给”;既然“写”的收受者同“给”的收受者统一在一个同一的过程中,就没有理由把写给“我”的信给了“你”。相仿的例子还有:“我曾送一件毛衣给她,她没有收”,但“[*]我曾送给她一件毛衣,她没有收”。
认知功能主义赖以对语言作出解释的原则,通常都是人们已经熟悉了的、同日常经验相联系的认知范畴,因而容易为人们所认同。这些范畴是在人们认识事物中已反复起过作用的,在各种各样的认知活动中反复出现过的,具有较强的涵盖面和概括性,因而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力比较强,解释面也比较宽。因此,认知功能主义的研究值得我们认真关注。
结构功能主义—语用功能主义—认知功能主义,并不是一种不可逆的线性发展。在对语言的观察、描写、解释过程中,结构分析、语用因素、认知规律都是可供利用的手段。结构分析专注于语言自身,语用因素注意到语言同其运用环境的相互作用,认知规律更注意到语言运用主体的认知状态对语言的影响。我们主张这三者都不要偏废。但认知原则作为解释的手段似乎更有其可取之处。
观察、描写、解释三者在语言学研究中也是不可偏废的。观察、描写似乎应较多注意相对性取向和变革性取向,以有利于剖析语言材料,深入观察;解释时似宜更多注意一般性的取向,使解释面、解释力更为理想。
3.相对性取向
语言研究的相对性取向指在研究中并不追求对无条件的“绝对”的语言现象的观察和描写,因为绝对的东西是无法观察、无法认识的。研究对象只有在相对于其它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中,才有可能在比较中认识。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它总是在与他事物的联系之中。脱离了与之相联系的环境,事物就难以认识了。坐过飞机的人都有这样的经验:看着窗外没有一丝白云的蓝澄澄一片,就无法感觉自己乘坐的飞机在飞行;如果在蓝澄澄的一片中有几朵白云,看着白云后退,就感觉到飞机在飞行了。这就是说,对飞机“飞”还是“停”的认识,是通过相对于它的环境来分析、认定的。
语言学研究也有这种相对性。什么叫“主语”?如果不是相对于句子的其它部分例如“谓语”,主语就无法认识。语言系统同许许多多其它系统一样,是非自足系统;语言系统内的各子系统、分系统也都是非自足系统,语言系统及其子系统、分系统的运作都要分别同作为自己的环境的语言系统外的其它系统或语言系统内的其它子系统、分系统交换能量、交换信息。试看语言系统中的语义子系统、语法子系统、词汇子系统和语音子系统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语音可以归结为音位,而有些音位上的问题要在词义的区分上来观察;对词的分析,有时要放到句法层面上来;同样,对句法的研究,常常离不开语义问题,例如歧义问题就是一例。这就是说,对语言某一层面的现象进行研究,常要相对于其它某一现象来考察。从系统论来说,相对于的现象叫环境,在语言学研究中也叫参量。语言表达作为语言系统物化的外在形式,是同其环境(参量)相依存的。一个语言现象的值不但取决于它自身,也取决于与之相依存的环境,或者说,取决于二者的相互作用。一个单个的绝对静止而不同其它环境发生联系的语言单位,不是语言学研究中观察、描写、解释的主要目标、最终目标。
以语音为例,在语流中的音素往往是模糊的、过渡的,不但不同的人其发音的绝对值会不一样,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语音环境中发同一个音素其实也会有所不同。人们接受话语的语音,并不是接受一个个音的绝对值,而是相对于其它音而发生了音变的语音流。有经验的语音教师对学生的训练并不着眼于斤斤计较单个音素刻板音值的追求,而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这个音同其它音的相互过渡的把握。教学是这样,研究也是这样。
被研究的语言现象是相对于其环境而存在的,既然是“相对于”,那也蕴涵着被研究的现象同其环境是可以分开来观察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相对性却要求我们注意区分被研究现象及其相对于的环境;在这个意义上说,语言学研究的相对性取向也要求我们注意研究对象发生变化时所相对于的环境。例如,对英语爆破音的研究,我们知道,它在语流中既会爆破,也会不完全爆破,甚至失去爆破。这是描写爆破音时不可或缺的特性。要将这些特性描写充分,离不开说明出现爆破、不完全爆破、失去爆破的环境。可以说,没有这些环境,不完全爆破和失去爆破就不存在;这些环境说不清楚,爆破音的这些特性也说不清楚。从这个意义上说,是这些环境造就了爆破音的这些特性。研究爆破音要研究这个音的自身,更重要的还要研究这些语音环境以及这些环境如何使得爆破音“失去”了爆破。
造成爆破音不完全爆破或失去爆破的语音环境也可以看成是“域”。语言学研究要揭示某一现象,要作出定义、概念、原则、范畴,都要规定各自出现或起作用的范围,亦即规定各自的“域”。“主语”要通过相对于它的“谓语”来认识确定;相对于其它现象,也许就不一定叫主语了。因此,“主语”是相对的,要限定在“(主语+)谓语”这个“域”内。一个成分在相对于一定的“域”内确定下来,它又是“绝对”的。在这个域内是“主语”,我们就不好同时称它为别的什么。语言学研究就是在相对与“绝对”的统一中不断谋求新的认识。
4.变革性取向
相对性取向要求对语言现象进行不是静止的考察。但是语言现象不是小鸟,一写在稿纸上就凝固了。怎样使它“动”起来?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对要研究的语言现象进行“变革”,让这一现象改变一下像铁板一块那样的整体性现状,这就是变革性取向的用意所在。
怎样变革?让我们先看一看自然科学家是怎样进行研究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很重视实验,这些实验就是要变革所研究的对象,例如生物学的动植物解剖;高能物理用高能加速器撞击粒子使它发生裂变;化学实验促使各种化学药品发生化学反应;数学家通过分解、归纳、转换等来推导、证明新公式等都是。这样说来,研究中的变革性取向对我们并不陌生,我们在中学时学物理、化学、生物时就已接触到了。科学研究,就是创造条件让被研究的对象发生特定的转化,从而释放出特定信息,以有利于捕捉这些信息和研究这些信息。
对着一个音、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语篇作整体的观察,无论怎样细致,都难以很深入,所得总是有限的,正如面对一块铁,凭肉眼去观察,所得总是有限一样。如果我们做一些实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将铁块放在重压之下,铁块变扁平了,我们就知道铁金属有延展性;将铁加热,甚至烧熔,对铁的性质又会增加一些认识;还可以通电、通磁……。变革的手段越多、越适合被变革的对象的特点、越适合于研究的目的,观察的所得就会越多,越接近被研究对象的实际情况。所以,观察的全面、深入,首先有赖于变革手段的丰富发展。
有些语言现象的变革离不开一定的仪器。有报告说,据听音仪的分析,汉语的“星”字的发音xing,经历了qing(轻)—jing(京)—ding(丁)deng(登)这些音的过渡的系列过程。这增加了我们对汉语的发音及声母、韵母音质的认识。但如果没有个听音仪的帮助,光凭口耳之学是无法作出这样的分析的。所以,仪器装置在实现语言被研究对象的变革的作用不应忽视。但限于条件,本文不涉及。我们在这里只简单谈一谈三种常用的方法:切分、转换、添减。
“切分”是我们变革被研究的语言现象的整体外观常用的方法,即将一个完整的句子、一个完整的单词、一个音节完整的发音等“切”开,使我们有可能进行微观观察,就像将一条鱼、一只蛙解剖一样。例如语法分析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一种切分。语法学家将一个句子切分为主、谓、宾、补(表)、定、状,从而看到句子里的成分有主有从、有支配与被支配、有说明与被说明、有必要和非必要等多种地位、属性、关系,这是我们认识一个句子结构的重要方法。在长期的语言研究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目的,根据语言的不同平面和被研究对象的不同情况,各学派先后提出过其它一些切分的方法,如直接成分分析法、主—述位实义切分法等。生成语言学的树形图本来是用以表示句子的生成和转换的,不妨也可以用作切分,例如夸克等的几本语法著作,就采用过树形图来切分句子。语音、语义、篇章等平面、学科的研究也有各自的切分手段和方法。
切分是在复杂混沌的整体中分出一个个的相对独立的个体。不言而喻,切分一定要在恰当的地方下“刀”。这好比庖丁解牛,要切在“彼节者有间”之处。“节者有间”之处,就是“接口”,是一个系统与另一个系统相交接处。切分就是使系统之间的联系中断。在一个整体中,各部分(各子系统、分系统)有着普遍联系,但各种联系又不是等量齐观的。有本质非本质联系之分,有主次之别,还可能区分出相对稳定的或暂时的联系,等等。切分实际上是对这些联系区别对待。例如,上文提到过去将一个句子切分为主、谓、宾、补(表)、定、状,但是后来发现,定语不是句子层次的成分,而是短语层次的成分。换句话说,在一个句子系统里,定语不是这个系统的直接子系统,它不作为句子系统的一个直接子系统同其它直接子系统建立稳定的本质的联系。因此,现在许多语法著作在对句子进行句子成分的切分时已不包括定语了。
“转换”也是变革语言材料常用的手段。转换,是通过对有关成分进行位置上的变换,发现其变换下的不变性的规律,从而揭示研究对象性质的方法。例如:
a.在房间里挂画—→把画挂在房间里
在黑板上写字—→把字写在黑板上
b.在锅里捞饺子≠把饺子捞在锅里
c.在墙上起钉子—→[*]把钉子起在墙上
在食堂里吃饺子—→[*]把饺子吃在食堂里
根据是否处于变换下的不变性,这些表层句式一样的五个句子(左边),至少初步可以分成a、b、c三组。这就发现了一些同构同质、同构异质的现象,为寻求语言现象的解释提供观察的基础。在转换过程中,如果我们可以认为按一定标准转换前后表达式是同一的,我们就叫转换前后是“对称的”。转换实际上是利用“对称性就是变换下不变”这一原理,通过对转换后的对称性的观察,来发现各种同构异质或异构同质的现象,从而为观察语言现象的深层提供一种切入口。
转换前后是否对称,常会因转换的条件而异。因此,对转换条件的研究也成为揭示语言内部机制的一种途径。转换生成语言学较早期的理论曾经提出了好些对转换的“限制”(constraint),说明转换必须不违反这些“限制”,否则转换后就得出错句,或者说转换前后不对称,例如转换不能越过一个NP,转换有所谓“并列结构转换限制”等,例如:
(1)He made the claim that he knew I couldn't read that book—→[*]Whichbook did he make the claim that he knew I couldn't read?
(2)I met John and Jack—→[*]Whom did you meet John and?
(1)句的转换违反了不能越过一个NP的限制,(2)句的转换违反了“并列结构转换限制”。一方面,以英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也许可以从这些“限制”中学会正确的句型转换方法,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从这些转换的条件中可以观察到语言的一些内部机制,例如这两种“限制”实际上都是限制了转换不得越出一个“结构”范围从而不使“结构”解体。在(1)中,claim后的that同位语从句是一个“结构”,将that book中的that变成which转换到句首,这就破坏了这个“结构”的边界;根据“结构边界律”,句子就不能成立。同理,(2)的John and Jack也是一个“结构”,这个“结构”的边界也是不能破坏的,所以转换也不能成立。
转换前和转换后也可看成是对句子观察的两种方式、两种状态,转换就是从一种观察状态转换为另一种观察状态。不言而喻,观察状态的改变,当然有可能观察到更多的信息。
“添减”是一种特殊状态下的转换。转换在多数情况下也是有添或减的。“添减”列为变革性取向中的一项专门操作,其目的是着重考察添减前后的这些语言单位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转换一般来说是对转换前后的整体进行考察的。这有点像化学实验中添加或除去某一种化学药品后看这一化学反应的结果,从而对添减的物质及原来的物质的性质作出观察。
“向心结构”同“离心结构”的提出,最初是这样论证的:一个A+B结构,试去掉A,看看这个结构是否发生质的变化:
A+B A +B
a.美丽的 国家 abeautiful country
十分好very good
b.在 学校里at school
看 书read
books
约翰行走 John is walking
a两行中心意思说的是“国家”和“好”,加上或除去“美丽的”、“十分”并不从根本上影响“国家”或“好”的原意,b这三行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无论除去A还是除去B,所得的都同原来的表达完全不同。前者B是“中心”,A是趋向这中心的,为“中心”增添一点色彩,所以叫“向心结构”;后者A、B不存在哪一个趋向哪一个的问题,两者是“离心离德”的,叫“离心结构”。
语义格的提出也有一个相类似的论证过程,不过上例是减除,这里是增添:
(1)Jack can open the locked door
(2)The key can open the locked door
在(1)(2)各加上John作为一个并列结构充当主语:
(1′) John and Jack can open the locked door
(2′)[*] John and the key can open the locked door
(1)(2)两句都可以接受,(1′)可以接受,而(2')却不可以接受,显然其不可接受性来自John同the key作为一个并列结构充当主语。从语法结构来说是没有问题的,这导致语言学家考虑语法以外的因素:“人”(John、Jack)能开锁着的门和“物”(the key)能开锁着的门,二者在这过程中充当的“角色”(role)是不同的:前者是施行动作的,后者是施行动作时的工具。“人”开锁着的门要有“钥匙”这样的工具,“钥匙”一类的工具将门打开时必须有“人”在施动。“角色”不同,合并在一个结构里就会造成语义上的“出格”,于是语言学家从中悟出了“语义格”的存在。试比较:
(2″)Jack can open the locked door with the key
“角色”各就各位,句子就顺当了。这表明语义格可以映射到句法上,影响句法结构的构成。这些增减,帮助语言学家观察到句子深层的语义关系,并且解释了语法同语义的某些关系。
上面谈到了切分、转换和添减这三种操作。在实践变革性取向时,研究者不但要很好运用这些操作,还要设计其它合适的操作,以便更好地进行观察、描写和解释。
5.一般性取向
语言研究的一般性取向是指在研究作出归纳性说明或提升为理论时,应倾向于有较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不搞就事论事、一事一议,一般不专为某一个小的现象规定一条规则、为一个局部性的小倾向提出一条原理,要尽可能使理论上的概括和机制上的说明有较大的涵盖面和解释力。
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以简驭繁,纲举目张,找出复杂现象背后的简单根源。事物的本原往往是简单的。简单的原因可能会导致复杂的后果,而一些看起来可能是杂乱无章、随机起伏的事件,可能只是来自一些极为简单的重复起作用的因素。这就是现象后面的机制。语言的运用千变万化,千差万别。语言学研究最终的目的不是只记录这些纷繁的现象,而是为这些纷繁现象作出梳理,把看似无关的现象作出合理的归纳,然后用“以一当十”的概括性作出理论上的解释,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给”字句和“在”字句的研究中,有些语言学家根据“给”字和“在”字在句中出现的位置即分布给动词分小类,或用其它标准例如语义特征来给动词分小类。例如:“在黑板上写字”、“在飞机上看书”,“写”在语义特征上含有“附着”义,“看”则没有,所以“写”字句可转换为“把字写在黑板上”,“看”字句不能转换为“[*]把书看在飞机上”。这样,对于“在”字句来说,“写”和“看”就应分为不同的小类,造成入句后的不同。像这样来解释上面句子转换的正误,当然有好处。但是,由于没有哪两个动词的分布和语义特征会是完全相同的,最终将会是一个动词一个类。这就将句型的研究变成了动词词义和用法的研究,像一本词典了。这未能很好达到作出理论概括的目的。
不就事论事、一事一议,就要尽可能排除表面现象,看到现象里的实质。奥斯汀最初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时,是将句子二分为“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的。这样说不无道理,因为像“今天天气很好”、“"John is a good worker"之类的句子,的确表述了一种现象或状态;这些表达同"Stand up"之类要求受话人付诸行动的表达不同。不过,进一步的观察表明,说“今天天气很好”之类,其实是表示:“我告诉你‘今天天气很好’”,这里蕴涵了说话人“告诉”的行为。这同"Stand up"也是表示"I order that you stand up"也蕴涵了说话人的动作order是一样的。为了更具概括性,奥斯汀本人及后来的研究者都对这一分类作了调整,最后导致言语行为三分的理论。生成语言学的理论也有很好的例子。转换语法初期曾提出许多转换规则,将深层结构转换为表层结构。转换的操作虽有许多不同的类型、许多不同的限制,但都表现为将某一部分移动到句子另外的位置。根据这一共性,并且考虑到有些意义不一定来自深层,为了使理论的概括更具普遍性,后来生成语法就将各种转换归纳为一种方式:“alpha-移动”。这一更为普遍的抽象大大减轻了理论说明的繁杂程度,真正做到“以一当十”,并使词迹理论、语障理论的陈述有可能更为简明扼要。
怎样在进行理论抽象时达到适当的一般性?研究的实践表明:注意运用规范的理论模式的方法是一种可供考虑的选择。
规范的理论模式是在科学研究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范性(normative)理论框架。由于具有规范性,可以使研究时的思维活动按合理的理论思维方向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理论抽象也受科学研究规范的制约。
规范的理论模式大致包括如下的要求:
(一)研究要有理论前提、理论设定。这些前提和设定是本研究赖以展开的理论基点。这些前提和设定应尽可能少,尽可能切题,尽可能简单,尽可能普通。由于普通,所以会有较大的普遍性,较大的覆盖面。这些前提和设定一定要明白无误、不证自明、简明确实,具有“权威”性。这些前提和设定可以是无须证明的直觉的认识、由常识证实了的事实、无须证明的公理和其它理论模型已经证实了的命题原理等。有了这些前提、设定,就可以以此作为基础进行本理论模式的理论建构,比较直接并易于为人们接受和理解。
(二)要确定适当的变量,包括外在变量和内在变量。外在变量是已知的影响语言运用的某(些)因素,作为本研究的参照系;内在变量是本理论要研究的语言运用中会随条件特别是外在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状况。在前提设定的基础上确定外在变量及其它条件对内在变量变化的影响和规律,这就是本理论模式研究的任务。变量确定得切题,就会使研究比较具代表性。
(三)研究要主要集中在确定内在变量同外在变量间的关系。变量自身不说明什么问题,要使变量形成一对关系或相互连结成的关系网,才能使变量显出一种共变效应,从而表明一种趋势,一种规律性的表现。
(四)研究最终要找出变量的关系所能导致的结论,这就是从明显的关系结构里找出所蕴含的深层关系。这是研究得出的带有一定程度一般性的研究成果。这一成果经过提炼,表达为定义、概念、原则、原理或命题等,并将这一切连结成综合的网络,这就成了理论表述、论文或著作的架构。
能大体按照这样的模式进行研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就事论事,达到一定程度的理论概括,实践语言研究中的一般性取向。
有位语言学家在比较了汉语的重音同一些外语的重音后说,有的语言规律表面上看不出,但实际上普遍存在;不同语言看上去千差万别,但基本规律都是一样的,这是现代语言学的中心指导思想,研究语言要透过表面现象去探讨普遍规律。我愿引这位语言学家的这段重要的话作为本小节和本文的结束语。
* 本文根据作者在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所作的学术报告(1999.11)内容写成。文中引用了多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三个取向的例子,因篇幅关系,不一一注明出处,谨向这些学者致谢。
收稿日期:199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