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极理论及其应用_增长极理论论文

增长极理论及其应用_增长极理论论文

增长极理论及其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833(2000)06—0057—04

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地域较大的发达国家,它们的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往往伴随着空间上的不平衡发展,有些地区较早地发展起来,有些地区较晚地发展起来,可以说不平衡发展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因此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如何适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增长极理论就是通过对特定地理中心的刺激,促进其极化效应,以推动不发达地区通过不平衡——平衡发展,实现经济整体进步的理论体系。该理论对研究不发达地区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B.Boudeville)、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John.Frishman)、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 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schman)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

增长极对地区经济增长产生的作用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区位经济。区位经济是由于从事某项经济活动的若干企业或联系紧密的某几项经济活动集中于同一区位而产生的。例如,某一专业化生产的多个生产部门集中在某一区域,可以共同培养与利用当地熟练劳动力,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共同承担新产品开发的投资,可以形成较大的原材料等外购物资的市场需求和所生产产品的市场供给,从而使经济活动活跃,形成良性循环。区位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地理位置的靠近而获得综合经济效益。第二,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由于经济活动范围的增大而获得内部的节约。如可以提高分工程度、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分摊广告费和非生产性支出的份额,使边际成本降低,从而获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三,外部经济。外部经济效果是增长极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重要结果。经济活动在某一区域内的集聚往往使一些厂商可以不花成本或少花成本获得某些产品和劳务,从而获得整体收益的增加。

为了促进增长极的形成,应致力于发展推进型企业和以推进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综合体。推进型企业和产业综合体通过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迅速增长。创新是产生极化效应的动力,创新活动不仅使单个企业获得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还通过创新对当地和周边地区产生重要影响。从技术方面看,增长极内的技术创新活动使企业产出增长率、投资回报率大大高于落后地区同类企业,从而引起周围其他企业的学习和效仿;从社会结构方面看,创新使现有的社会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组织结构更容易朝着变革方向转变,使之适应创新结果,并成为下一次创新活动的基础;从社会心理方面看,创新强化了社会群体的进取意识,同时推动了周边地区劳动力为改变自己进入增长中心的比较劣势而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增长极理论提出以来,被许多国家用来解决不同的区域发展和规划问题,这是因为它具有其他区域经济理论所无法比拟的优点:第一,增长极理论对社会发展过程的描述更加真实。新古典经济学者信奉均衡说,认为空间经济要素配置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即使短期内出现偏离,长期内也会回到均衡位置。佩鲁则主张非对称的支配关系,认为经济一旦偏离初始均衡,就会继续沿着这个方向运动,除非有外在的反方向力量推动才会回到均衡位置。这一点非常符合地区差异存在的现实。第二,增长极概念非常重视创新和推进型企业的重要作用,鼓励技术革新,符合社会进步的动态趋势。第三,增长极概念形式简单明了,易于了解,对政策制定者很有吸引力。同时,增长极理论提出了一些便于操作的有效政策,使政策制定者容易接受。例如,佩鲁认为现代市场充满垄断和不完善,无法自行实现对推进型企业的理性选择和环境管理问题,因此,提出政府应对某些推进型企业进行补贴和规划。

然而,增长极理论也有其明显的缺陷。由于积累性因果循环的作用,增长极的出现对周围地区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回波效应。即出现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不发达地区越来越落后,经济不平衡状态越来越突出,甚至形成一个国家内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局面。二是扩散效应。即通过建立增长极带动周边落后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从而逐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如果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大于回波效应,就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然而由于积累性因果循环的关系,回波效应往往大于扩散效应,导致增长极地区越来越发达,周边地区越来越落后,形成地理空间上的二元经济,使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甚至形成独立于周边地区的“飞地”。增长极的负效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长极的发展导致外围地区资本筹集困难。增长极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厚的投资利润以及需求日益扩大的市场,这些因素吸引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经济落后地区的储蓄转化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投资;而外围地区由于落后的经济基础和投资收益率低,资本外流,致使资本积累逐渐减少,资本日趋短缺和枯竭,任何现代化的产业都难于起步。第二,增长极的经济发展使外围地区人才缺乏,经济发展受到极大制约。增长极在就业机会、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个人多样化需求的满足程度、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这些优势吸引着落后的外围地区的劳动者和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各种途径纷纷流向那里,结果在增强增长极发展能力的同时,却对外围地区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第三,增长极的发展导致外围地区贸易状况恶化。由于地域邻近,增长极与外围地区势必发生区域贸易活动,前者以输出工业品、资本品为主,并从后者输入初级产品;而后者以初级产品的生产和输出为主。初级产品的价格低而不稳,且缺乏需求弹性,因而竞争形势和交易条件有利于前者而不利于后者。总之,增长极的极化效应往往是以牺牲外围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的。

二、增长极理论在经济实践中的运用

增长极理论提出后,许多国家试图运用这一理论消除落后地区的贫困,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其中取得较大成功的国家有巴西和马来西亚。这两个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应当把增长极理论与本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同时,还需要正确的政府行为。政府应制定开发落后地区的合理政策规划,以促进落后地区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巴西在东南部地区经济发展时期,就开始采取种种激励手段来刺激亚马逊河流域等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如把首都从繁荣的里约热内卢迁往落后的巴西利亚,修理贯穿亚马逊河流域的公路体系,鼓励向落后地区移民,同时,重视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开辟新工业区,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开辟内地自由贸易区。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位于亚马逊河中游的“玛瑙斯自由港”成为巴西最大,也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特区。它被作为推动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辐射中心,有效地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马来西亚曾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前,马来西亚不仅经济高速增长,而且国内经济稳定、地区间收入分配较公平。该国成功的经验是鼓励出口工业,实现了产业升级,大部分新工业为高科技产业,从而提高了马来西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同时,该国政府针对国情提出了适度的不平衡发展战略,既不损害发达地区的经济利益,又使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能快速增长。马来西亚东部落后,西部较为发达,因此该国开始采取了与佩鲁的增长极观点较为接近的政策,为创新创造垄断机制,并鼓励在一定时期内将增长集中于特定的产业和特定的地区。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马来西亚开始减少向繁荣地区如雪兰莪地区的人口流动,前提条件是“不能宰掉已经在下金蛋的鹅”,即以不损害繁荣地区的根本利益和经济活力为原则。不过政府也不鼓励私人投资流向特别贫困的地区,而是鼓励人才和资金向中等发达地区转移,如转移到比较发达的帕朗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其经济扩张力大到足以克服发达地区带来的不利的回波效应。政府通过向帕朗地区投资,为建立西北地区的增长极提供优惠政策以产生扩散效应。这样就使那些相对贫穷、停滞的地区逐步发展为富裕的地区,尤其是政府对高科技电子等创新产业的扶持,带动了许多企业的模仿和不断创新,使帕朗和周围地区发展成为世界性的电子产品出口基地。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发展全国各地的贫困中小城市。因此,马来西亚采取的措施,既考虑到地区优先发展战略,又兼顾了落后地区的发展,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地区发展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的问题。

除了巴西、马来西亚这样成功的例子外,还有一些国家虽然也将增长极理论作为制定地区发展战略的依据,希望借此以实现经济增长,但效果却不理想。例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等国都曾遇到这一问题。1964年,法国精选了8个大城市作为增长极, 但是由于这些城市地理位置分布不均衡,大多数贫困地区仍被排斥在该政策之外,实际上并未达到减缓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目的。意大利、西班牙也曾参照增长极理论,组成几个大小不等的“工业发展区域”和“工业化核心”,却因为忽视农业和中小企业的作用、推进型企业与当地自有资源脱节、严重依赖外国资源、不能有效吸收当地劳动力等原因,未能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这些增长极被喻为“嵌在落后地区的飞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城市的决策,实际上就是增长极理论的运用。具体做法是通过给予这些地区各种优惠政策,促进地区经济更快地发展。仅20年的时间,这些增长极和增长中心就从较为贫困的地区变成了经济发达的地区。这证明了增长极理论是正确的,我国政府的政策实施是成功的。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观点,这些增长极既是吸引中心,又是扩散中心,在发展初期,吸引力大于扩张力,因此会对落后地区产生不利的回波效应;但是在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后,这些增长极的扩张力就会大于吸引力,这时只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政府行为有利于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先进地区对落后地区的扩散效应大到足以克服回波效应,就能使经济发展逐渐趋于平衡。

借鉴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成功经验,我国的西部开发也可以运用增长极理论,实施不平衡——平衡的发展战略。在宏观方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时,必须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对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要强化其作为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以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尤其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性城市,要贯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积极进行改制、改组、改造;对广大落后地区,要采取多层次的技术结构,特别是各种实用技术,加快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江河上游和资源富集区,要实施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程,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对边疆地区,要从富边、强边和促进民族团结出发,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在微观方面,要扶持一批“推进型企业”,加快西部企业尤其是中央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克服“飞地”经济、发挥增长极扩散作用的重要途径。建国以来,国家先后在西部地区建立了一大批现代大中型企业,建成了一批工业密集、实力较强的工业基地,由此奠定了西部地区工业化的雏形。然而由于这些现代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是在自然经济还占统治地区的不发达地区建立起来的,它们不仅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且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也仅限于厂区一片,形成了中央大中型企业群与落后的地方经济并存的二元结构。西部地区这种二元经济结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经济”的产物,中央各部门根据各自需要,分别在此建厂,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各企业从采掘、冶炼以及相关产业直到学校、医院、商店等各种服务设施样样俱全。要强化大中型企业作为“增长极”的经济辐射和扩散效应,打破这种“部门所有制”导致的二元结构,一个重要的途径便是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服务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使其发挥“增长极”的作用。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推动增长极内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这是加强产业之间联系效应、增长极的扩散带动效应以及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扩大增长极规模的重要手段。增长极内的企业之间以及增长极内与增长极外的企业之间,都可通过兼并、收购、置换等各种灵活方式实现资产重组,以市场方式克服增长极形成过程中遇到的产业缺乏联系效应、扩散效应太小、外部经济效果差、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与区域外市场的联系等种种困难和障碍,这样有利于增长极的发展、壮大,并真正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腾飞。

三、简短的小结

增长极理论提出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曾运用它治理落后地区,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我们既不能因此全面肯定增长极理论,也不能全盘否定这一理论。增长极理论告诉我们,增长极本身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必须借助国家干预,使不利的回波效应小于有利的扩散效应,才能达到经济平衡发展的效果。事实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落后国家和地区差异较大的国家都接受了发展经济学的这一主张:一个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必须首先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发展那些有优势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建立若干个增长极或增长中心,在增长极中创建一个或多个推进型企业,以促进这些地区的飞速发展。等到这些增长极和增长地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逐渐向外围地区和其他不发达地区扩散,最后达到所有地区较为平衡地发展。

[收稿日期]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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