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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6-0123-08 对楚竹书《周易》的研究,是近几年易学界颇为热门的话题。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是该馆于1994年从香港文物市场上所购得,所藏总量为1200余支、3.5万余字。其内容涉及哲学(易学)、文学、历史、宗教、军事、教育、政论、音乐以及文字学等。从种类上讲,这批楚竹书多达近百种,但能与流传至今的先秦古籍相对照的不到十种。从简的文字内容所涉及的史事来看,多与战国的楚国有关,有的就是楚国的文学作品;并经碳十四的测定,当为战国时代的简。马承源先生经多方面推断,这批简乃楚国迁陈郢以前贵族墓中的随葬物。① 关于楚竹书《周易》的基本情况,据濮茅左先生在简《周易》的“说明”中所云:“楚竹书《周易》总58简,涉及34卦内容,共1806字,其中合文3、重文8、又25个卦画。完整竹简两端平齐,长44厘米,宽0.6厘米,厚0.12厘米左右,三道编绳”,“一支完整的竹简一般书写44字左右。书体谨严工整,大小一致,字距基本相同,每卦所占简数,或二或三。全书抄完后曾作了校对,如抄者在第54简中发现了漏字,并将漏字补在两字的空隙间”,“楚竹书《周易》无易传内容”。② 一、楚竹书《周易》的基本特点 综观楚竹书《周易》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结合易学发展演变到战国时代的背景,总结出楚竹书《周易》所具有的几个显著特点。 1.楚竹书《周易》中所运用的卦画符号,是数字卦与符号卦日趋统一的又一典型例证 数字易卦已经走过了数千年的漫长里程,至西周晚期《易经》一书创成之后,数字易卦才在真正意义上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然而从数字卦到符号卦的过渡,还要经过数百年的时间。至今我们所能看到的在今本《易经》上的卦画符号,阴爻用“--”、阳爻用“—”,首见于东汉时期的《熹平石经》。③ 自西周晚期至东汉以前,在这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可以说是数字卦与符号卦日趋统一、合二而一的过渡阶段。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易经》尚未成书之前,卦画符号往往用一奇(一、×、十、九)一偶(∧、)来表示;然而当《易经》诞生之后,在易卦中出现的一偶(∧、、)一奇(一、×、十、九)现象,已非偶奇之数所能为,已经升华为“一阴一阳”之谓道了。这一发展演变过程,可以从近些年来出土的简帛易卦中得到佐证。 从表1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战国秦汉之际是数字卦与符号卦日趋统一的重要阶段。此一时期,从出土文物所见,简帛易卦中所用的数字尽管仍为殷周时代所用的一、五(×)、六(∧)、七(十)、八()、九()六数字符号,然而“—”和“∧”一奇一偶出现的频率最高,占了绝对优势。如果将这一时期再作分段,不难看出,自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卦画符号又出现了一次新变化。也就是说,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卦画符号已经完全集中在“—”和“∧”或“”、“”上。毫无疑问,此时此刻的卦画符号已经完全成为一阴(“∧”、“”、“”)一阳(“—”)之谓“道”了。 (2)战国秦汉之际在简帛易卦中所出现的易卦类别,从上述之简帛佚籍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实占记录,如葛陵楚简易卦、包山楚简易卦和天星观楚简易卦等;二是《周易》异地抄本,如上博藏竹书《易经》楚地抄本和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湘地抄本等;三是独有的易占史书,如王家台秦简易卦等;四是经文与卜辞并用的筮龟《易》,如双古堆简牍《易经》等。 (3)战国秦汉之际的简帛易卦,从其出土地点来看主要集中在荆楚一带。这不仅对研究此一时代易学发展演变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地下文物资料,而且对于探讨此一时代荆楚地带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亦提供了多方面的可靠依据。迄今为止,作为宗主国的中原河洛地带尚无简帛佚籍的发现,易学方面的出土文献资料当属空白。然而就上述所见的多期简帛易卦在荆楚一带的发现和发掘,又可从另一个侧面探寻战国秦汉之际易学发展演变之轨迹。 2.楚竹书《周易》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文中出现的多种类型的特殊符号 楚竹书《周易》自公布之日起,就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其中对学术界震动最大的,莫过于在经文中出现的并为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皆无的多种类型的特殊符号。整理者濮茅左先生认为,这种特殊符号是“由■[红色——笔者注,下同]、■、匚单独或组合而表示,并兼以红、黑两色。符号的形式有六种,它们是:■[红色]、[红套黑]、■、[黑套红]、、匚。符号分别出现在复卦的首简和末简上”④。首简上的符号简称为“首符”,末简上的符号称之为“尾符”。针对以上特殊符号的作用和意义问题,濮氏又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一些颇为独到的见解,也提出了一些探索性和推测性的观点。如濮氏认为“楚竹书《周易》中存在着另一种卦序”⑤;并认为“楚竹书《周易》对卦名的分类,明确地体现出二二相偶、对立统一的原则”⑥;又认为“楚竹书《周易》分为两部分,分界符号为匚”⑦等。由此而引发了学术界的诸多争议,笔者在此暂不作评论。兹就有关问题,略述鄙见如下。 楚竹书《周易》经文中出现的特殊符号,是抄书者运用阴阳学说来表达的一种方式。 追溯阴阳观念的产生,殷商时代即已有之。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日月之食的记载。如在《甲骨文合集》22694片中,记载着:癸酉这天贞问:“日夕有食非若”,就是说傍晚有日食现象发生,这件事吉利不吉利?就此一时代来说,其所用的“”、“日”,既为“日”亦可代表“阳”;“”、“”、“”,为“月”亦为“阴”。 用“阴阳”来说明和概括事物矛盾性质和变化规律的,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之一大特点。《易经》一书的出现,同样是这一原理的产物。《易经》内虽无“阴阳”二字,然而易卦却是依据事物矛盾运动法则排列组合而成的。《易经》中的六十四卦,即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所谓“二二相耦,非复即变”,只不过它是用“象数”取代“阴阳”罢了。所谓“象”,就是如“乾坤”象征“天地”等;所谓“数”,就是奇数“—”和偶数“∧(六)”作为“—”和“--”两个最基本的卦象符号,又用了“九、六”一奇一偶作为爻位变化和阴阳变易的象征。也就是说,《易经》是从象数的普通矛盾中,来探寻事物的矛盾运动及其变化的规律。正因为如此,到了战国时代才能够用“阴阳”来对《易经》的基本原理作出哲学的概括。否则的话,《易传》这部所谓的哲学著作,不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吗? 战国时代第一个提出《易经》一书性质的是庄子。他在《庄子·天下》中评价儒家的“六艺”(六经)时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⑧“《易》以道阴阳”,此是说《易经》是讲阴阳学说的,它是运用阴阳学说的原理来阐明天道、地道、人道的。庄子的“《易》以道阴阳”这句话,可以说是对《易经》一书性质问题的哲学概括。朱伯崑先生说庄子的“《易》以道阴阳”概括了战国时代易说的特征。⑨此话不无道理。 如果说庄子的易说还显得太抽象的话,那么《易传》的作者对《易经》一书的性质问题则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系辞上传》中有云: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此是说《易经》这部书,广大周全,无所不包。其含有天道、地道和人道。天、地、人为三才。兼合天、地、人的象征而每两卦(单卦)相重,就出现了六画的卦;六画者无别的意思,正是象征天地人的道理。《系辞传》所概括的“三才之道”,即说明了《易经》不是一般的书,而是讲天地和人生真谛的一部典籍。 综观《易传》的核心,它是以“阴阳”为基本范畴,从《易经》中的卦爻象和卦爻辞,及其事物的变易法则“一阴一阳之谓道”,来阐明《易经》一书的性质及其《易经》哲学的基本原理。《易传》作者的易学观和庄子的易学观是相通的,皆以“阴阳”来概括《易经》一书的本质属性。 战国末期的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易说,在《大略》篇提出了“善为易者不占”的命题。荀子的易说,可以说是自春秋战国以来诸家易说的一个总结。荀子的易学观是和他的唯物史观相一致的。他在《礼论》中说的“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就是他以阴阳为其哲学范畴,来说明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⑩ 综合考察,战国时代之易说,从庄子到荀子乃至《易传》的作者,皆以阴阳为哲学范畴,来阐明和概括《易经》一书的性质问题。“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道出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楚竹书《周易》经文中的特殊符号,正是在上述时代背景下产生的。由此可见,特殊符号所体现的阴阳观念是毋庸置疑的了。为了把此问题讲清楚,有必要就以下几点来加以说明。 (1)楚竹书《周易》经文中红、黑符号的运用和表达,在易学史上创造了用颜色象征阴阳的一个先例。就其红、黑二色象征乾坤、阴阳问题,《说卦》中有云:“乾为天”,“为大赤”,又云:“坤为地”,“其于地也为黑”。由此亦可说明,与《说卦》产生于同一时代的楚竹书《易经》中所用之红黑符号象征阴阳,是据而有信的;同时,也是与《易传》中所论的八卦之象相互印证、相映成趣。 (2)楚竹书《周易》经文中每卦首符、尾符的意义,体现出纯阴纯阳和阴中生阳、阳中生阴的阴阳观念。在楚竹书《周易》经文中,共出现有六种特殊符号:第一种是红色的“■”;第二种是黑色的“■”;第三种是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第四种是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第五种是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第六种是单独的黑色“匚”符号。在发现的三十四卦中,除了符号残无外,每卦首符、尾符出现的符号类别,其基本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一卦之中的首符、尾符,其符号是同类的;第二种是一卦之中的首符、尾符,其符号是异类的。根据整理者所判断确认的首符、尾符同类符号的共有二十七卦,其中属于红色“■”类的有四卦;属于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类的有六卦;属于黑色“■”类的有六卦;属于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类的有九卦;属于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类的有二卦。而首符、尾符异类符号的则只有三卦。如果按照以上我们对红黑阴阳观的认识来分辨的话,上博易中每卦首符、尾符属同类的卦,应为纯阴纯阳;首符、尾符属异类的卦,应为阳中生阴、阴中生阳。然而此种阴阳之变化形态,仅只是运用红、黑颜色的变化形式,进行简单的模仿,尚未能升华和达到“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境界和目的。 (3)对于楚竹书《周易》经文“同类符号中相反卦的发现”又发现之认识。整理者在“关于符号的说明”第三点“同类符号中相反卦的发现”中云:“从符号对卦名的分类中,可以发现:《》与《讼》、《帀》与《比》、《》与《》、《》与《蛊》、《丰》与《》、《訐》与《繲》、《困》与《汬》等符号分别相同”,“这些对立成组的卦名,都分别具有同类符号。毫无疑问,这是楚竹书《周易》符号的一个重要原则,对立与统一”。(11)在这里很明显可以看出,整理者对“符号对卦名的分类”方法,仍然是采用今本《周易》经文中卦序的排列顺序来进行分类的。这样一来,分类的结果所“发现”的,非“楚竹书《周易》符号的一个重要原则,对立与统一”,而是《周易》经文中卦序结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二二相耦,非覆即变”(12)。 3.楚竹书《周易》的另一特点,是经文中“匚”符号的发现,及其所引起的种种认识和推测 自上博藏楚竹书《周易》问世之后,研究和探讨该书的论文和专著屡见不鲜。在诸多探研文章中,不论是文字的考释,还是对红黑符号的认定,都没有大的分歧;然而唯有经文中出现的“匚”符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卦序结构问题,产生了较大争议和种种推测。别的姑且弗论,现仅就整理者对“匚”符号的基本观点,作一粗略辨析。 首先,整理者在对“匚”符号的认识上是从对“同卦异类符号”这一现象入手的。在楚竹书《周易》的三十四卦中,整理者发现了《大》(大畜)、《钦》(咸)和《颐》三卦为同卦异符。《大》(大畜)卦首符为■、尾符为匚;《欽》(咸)卦首符为匚、尾符为[黑套红];《颐》卦首符为[黑套红]、尾符为■。在此三卦中,发现有“匚”符号者有两处,特别是在《钦》(咸)卦首符出现的“匚”符号,由此而给予整理者的“启示”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当《大》(大畜)卦尾符出现“匚”符号时,导致了整理者的错误推断:“匚符号的前后反映出一个现象,即[符号前为楚竹书《周易》之上部分,匚符号之后为《周易》下部分,匚符号可能是楚竹书《周易》上、下部分的分界符号。”(13)为什么说这样推断是错误的呢?因为整理者忘记了还有另外三十卦及其特殊符号尚未发现。假如说,另三十卦中又发现了两个或四个“匚”符号的话,那又该怎样认识和推断呢? 其次,楚竹书《周易》的整理者认为:“楚竹书《周易》中的红黑理论遥相呼应,彼此印证。”(14)整理者把楚竹书《周易》中红黑符号的变化与《周易》中的阴阳变化理论如此相提并论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关于楚竹书《周易》中特殊符号所具有的阴阳观念,笔者在前边已有论述。现就楚竹书《周易》中红黑符号变化理论与今本《周易》中的阴阳理论作一对比来看,一个是运用红黑符号的变化形态,创制了一套简单的阴阳转换模式;一个是运用符号系统和文字系统两套语言形态作为载体,从而把阴阳变化规律升华到“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理论高度。二者之高下优劣是显而易见的。 最后,整理者依照所谓的“阴阳理论”,确定了楚竹书《周易》中的符号类序:■[红色]、[红套黑]、■、[黑套红]、,并按照如此的“符号类序”,以“匚”符号为分界线,把前三个安排在上经部分,又把后两个安排在下经部分。这样得出的结果,从已发现的楚竹书《周易》“匚”上的卦名共有21个,“匚”下的卦名只有13个。假如把尚未发现的另外三十卦,仍然按照整理者的“阴阳理论”来确定其“符号类序”的话,所得出的结果必然是犹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如按照整理者的推测之法,所得结果就成为上经有四十卦、下经有二十四卦。这样一来,楚竹书《周易》中六十四卦的卦序结构,不就成了五花八门、不伦不类了吗?楚竹书《周易》中的红黑符号的变化所形成的所谓“阴阳理论”又从何谈起呢? 《周易》六十四卦卦序结构图 笔者通过对楚竹书《周易》中“匚”符号的进一步考察,提出鄙见如下。 (1)“匚”符号为楚竹书《周易》经文中上、下经的分界符号是毋庸置疑的。 (2)从已发现的情况来看,只有以《钦》(咸)卦上的“匚”符号为其唯一一个准确可靠的上、下经分界标志。 (3)从已发现的情况来判断,很可能是抄书者将上经的“匚”符号位置搞错所致。 4.楚竹书《周易》中的有经无传,从一个侧面揭示出《周易》经传所产生的时代问题 关于《周易》经部分的成书时代,是历代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已久的一个重要问题。自汉经宋至清,易学界探讨此一问题已长达两千余年。对于诸如八卦和重卦的作者及其时代,以及《易经》的作者及其时代等问题,则一直为历代学者所困惑。如《易经》的创作时代问题,虽有不同疑说,但总起来讲,司马迁《报任少卿书》那句“文王拘而演《周易》”,不可否认成了《易经》作者及其时代的千载“盖棺定论”之说。 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周易》经、传的作者及其时代问题,形成了学术界探讨的一个热潮。关于《易经》的作者及其时代这一本题,其基本观点有:(1)顾颉刚等人认为,《易经》的作者非伏羲亦非文王所作,其时代为西周初年(15);(2)李镜池等人认为,《易经》一书非一人之作,其编定的时间为西周晚期(16);(3)郭沫若则认为,《易经》之作当在春秋中叶以后,而作者乃孔子的再传弟子馯臂子弓(17)。 此后又经过了半个世纪,许多学者亦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探求。现在看来他们各自观点的论据仍然是显得不足,纵然如此,他们这种不断求索之精神却是可贵的。 今日最值得庆幸的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从大量的有关文物考古资料中,不仅找到了八卦的起源和易经的来源,而且同时也确证了《易经》所产生的时代问题。对于此一问题的探讨,笔者已有专论(18),在此不作评述。不管怎样,从近代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来看,《易经》一书所产生的时代,早在西周早期,晚在西周晚期。总之,《易经》一书当为西周时期的产物是据而有信的。 如果我们把上博藏竹书《周易》与马王堆帛书《周易》来作一比较的话,是否可以体察到《易传》所产生的时代呢? 一曰时间,竹书《周易》其时为战国晚期(前255±65年),帛书《周易》其时则为汉文帝初年(前168年),二者间相距大约七、八十年光景。 二曰内容,竹书《周易》有经无传,帛书《周易》经传兼而有之;竹书《周易》其经文内容与今本《周易》较为接近,帛书《周易》其经文内容与今本亦为相近,而传文内容则有一定差距。 三曰形式,竹书《周易》的结构特点(卦序结构)其实是与今本《周易》相类的,而帛书《周易》的卦序结构则与今本《易经》颇为相异。 综合考察,竹书《周易》有经无传,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易传》到了战国晚期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很难与经文部分相提并论;帛书《周易》虽有经又有传,然而它的传文仍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其与今本《易传》又有相当差距。由此说明,《易传》所真正构成如同今本那样升华到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其时则是到了西汉初中期以后的了。 二、楚竹本《易经》与今本《易经》之比较 楚竹书《易经》中的卦形(卦象)、卦名、卦辞、爻题(爻位)、爻辞等,其基本内容与今本《易经》之比较,见表3。 几点说明:第一,从楚竹本《易经》中,择其较为完整的十卦,就其基本内容与今本《易经》中的相同卦作一比较;第二,楚竹本所用该卦卦爻辞中的释文,皆源于上博藏楚竹书《周易》中该卦的文辞部分;第三,楚竹本卦爻辞中的缺字用“□”表示,添字用“( )”表示,意思相同而文字不同者则用“[ ]”表示。 楚竹书《易经》中的卦序结构与今本《易经》中的卦序结构之比较从略。 通过对楚竹书《易经》和今本《易经》之比较,可以探寻出二者之间的几个异同点。 1.楚竹书《易经》中的卦形(卦象)、卦名、卦辞、爻题、爻辞等,其基本内容与今本《易经》是相同的 (1)卦形。楚竹本《易经》中的卦形,阴爻用“八”、阳爻用“—”,此与今本《易经》中的阴爻用“--”、阳爻用“—”,其性质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楚竹本《易经》中的卦形,此时此刻已经如同今本《易经》中的卦形那样升华到“一阴一阳之谓道”了。 (2)卦名。楚竹本《易经》中的卦名,已发现的共有三十四卦,有卦名的三十二卦。在此三十二卦的卦名中,完全与今本《易经》中的卦名相同的,有《訟》、《比》、《蠱》、《颐》、《夬》、《困》、《革》、《艮》、《豐》等九个;其余二十三卦的卦名,有的是形同或近,如《》、《帀》、《》、《》、《》、《》、《楑》、《繲》、《》、《汬》等;有的是音同或近,如《尨》、《》、《亡忘》、《大》等;还有的虽古今有异、地域有差但可以通假,如《》、《敂》、《》等。总之,楚竹本《易经》中的卦名,从已发现并有其名的三十二卦中的卦名来看,均与今本《易经》中的同名卦相同不悖。 (3)爻题、爻位。在今本《易经》的六十四卦中,每卦各有六爻,六爻又各由爻位和爻辞两部分组成。所谓爻位,就是每卦六爻中各有其位置和等次。六爻是由下至上依次排列,象征事物的发展是由低到高、由微而著。六等爻位由下至上依次遁进,其名为:初九(或六)、九(或六)二、九(或六)三、九(或六)四、九(或六)五、上九(或六)。爻位中所用之或“九”或“六”,被称为九六之爻题。由“九六之数”说到“九六之学”,所谓的九六之学,就是在筮法上用“九”、“六”之数,“九”代表阳,“六”代表“阴”,并以“九、六、七、八”分别代表“老阳、老阴、少阳、少阴”;在六十四卦每卦六爻的爻位上,“九”和“—”代表阳爻,“六”和“--”(竹本《易经》中为“八”)代表阴爻。 今观竹本《易经》中九六之学及其各卦六爻之爻位,与今本《易经》中相同各卦六爻之爻位,不谋而合,一脉相承。 (4)卦爻辞。在各卦各爻符号后所撰系的文辞,为卦爻辞。在竹本《易经》中,从发现的卦数来讲,其卦爻辞较为完整的,即如上表所示的十卦。今择取《帀》(师)、《比》两卦,与今本《易经》中的相同卦作一对比。 在竹本《易经》中,《帀》(师)卦的卦爻辞共有65个,如将多出一个不计的话,正与今本《易经》中的《师》卦字数相同,即为64字。在64字中,与今本完全相同的字(含合文2)34个,古今通用字(含重字)9个,形声和假借字(含重字)21个。再看一个《比》卦,竹本中《比》卦总字数为66个,亦将多出的两个不计,其总字数也和今本中《比》卦64字相等。在64字中,与今本完全相同的字(其中有吉、贞、用、之四个缺字在内,此属占今常用字,故将其归属在内)44个,古今通用字(含重字)9个,形声和假借字(含重字)11个。 就以上对《帀》(师)、《比》两卦中的卦爻辞作为典型例证的分析来说明又一个问题,就是楚竹本《易经》和今本《易经》中的卦爻辞也是相同的。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楚竹本《易经》产生在战国时代的楚地,此一时代国家尚未统一,文字亦未统一。即便如此,楚竹本《易经》中的语言文字能与今本《易经》中的语言文字有惊人的相同相通,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它又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不论是甲骨金文,还是真草隶篆,从古到今,一脉相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楚竹本《易经》中的卦序结构与今本《易经》中的卦序结构亦是毫无二致的 楚竹本《易经》和今本《易经》在卦序结构上又是如何呢?毋庸置疑,二者的卦序结构仍然是有同无异。 (1)从六十四卦的卦画来看,今本《易经》的最基本的结构特点就是孔颖达所说的“二二相耦,非覆即变”(19)。所谓“二二相耦”,是说今本《易经》上的六十四卦,其卦画结构是按照两两一组、成对成偶的方式,把六十四卦依次构建成和谐统一的三十二对卦。所谓“非覆即变”,就是在这三十二对卦中,其表现形式有“覆”和“变”两种,非此即彼。一对卦为一个卦体,一个卦体上下颠覆而成两卦者谓之“覆”,如屯卦,把卦画颠倒过来即成蒙。在一对卦中,两卦卦画阴阳相反谓之“变”,如乾与坤、坎与离即是。在《易经》的三十二对卦中,属于覆卦的有二十八对,属于变卦的则只有四对。对照竹本《易经》,在已发现的三十四卦中,能够组成对偶卦(卦画)的仅有十四卦。如果把这十四卦归类的话,有(需)与訟、帀(师)与比、(谦)与(豫)、(随)与蛊、亡忘(无妄)与大(大畜)、欽(咸)与(恒)、訐(蹇)与繲(解)等七对,此皆属覆卦。而其中的陵(随)与蛊一对卦,既属“覆”亦属“变”,兼而有之。据此可知,楚竹本《易经》与今本《易经》在卦画结构的特点上如出一辙。 (2)从六十四卦的卦序结构来看,今本《易经》中的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两部分,上经从乾、坤开头到坎、离结束,共三十卦;下经从咸、遯开头到既济、未济结束,共三十四卦。产生于战国中、晚期的《序卦传》,就是依此分法,并在分析上、下经六十四卦卦序之理的同时,揭示了相因、相反的发展变化规律。同样产生于战国晚期的竹本《易经》,虽发现只有三十四卦内容,然而从其卦序结构来看,与今本《易经》同样是没有区别的。其理由和根据:一是竹本《易经》的结尾两卦为既济和未济;二是欽(咸)卦之前和“匚”作为分界符号。由此而确证了竹本《易经》的下经部分,是由欽(咸)、(恒)两卦作为开头,既济、未济两卦作为结尾的。又由此推断,竹本《易经》的上经部分,毫无疑问,是由乾、坤两卦开头到坎、离两卦结束。至于在“大”之后出现一个“匚”的问题,诚如笔者在前边已经讲过的,“很可能是抄书者将上经的‘匚’符号位置搞错所致”。这样一来,竹本《易经》的上经部分依然为三十卦,下经部分为三十四卦。此与今本《易经》中六十四卦的卦序结构,颇有一点“心照不宣”之义了。 综合考察,楚竹书《易经》与今本《易经》,不论是从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还是从独有的卦序结构特点等方面来看,二者都是相同的。楚竹本《易经》的发现,在学术史和易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的价值就在于,从一个侧面确证了今本《易经》是数千年最具权威的原典本、皇府本和正宗本。换句话说,今本《易经》与其他所有《易经》版本的关系,非平行关系,亦非各自独立的关系,而是一种源与流的关系,主流与支流的关系。从出土文物所见,竹本《易经》、帛本《易经》以及双古堆简牍《易经》等,皆以今本《易经》作为其蓝本,加以传抄,或再进行加工、发挥而形成自身独有体系的。 作为异地传抄本的竹本《易经》,若与今本《易经》相比的话,还有相当差距。首先是竹本《易经》上出现的特殊符号,它虽然显示出一些独特之处,但若与群经之首《易经》比较来看,似有画蛇添足之嫌,且似淡化了今本《易经》的神圣性、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特别是有一个“匚”符号位置的错放,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学术界的轩然大波,以及诸多学者对《易经》上卦序结构的种种推测。还有竹本《易经》上的卦爻辞,其与今本《易经》卦爻辞中的相同相近或通假之处无可非议,然而所添加之辞颇有衍文之感。以表3中较为完整的十卦为例,《帀》(师)卦的上六爻辞中“大君”后一个“子”字,《比》卦的卦辞中“亡咎”前一个“吉”字,《》(随)卦的上六爻辞中“係”后一个“而”字,《大》(大畜)卦的卦辞中“”后一个“而”字,《颐》卦的六二爻辞中“”前一个“曰”字,还有《》(遯)卦的初六爻辞中“”后的“丌”字等,皆为衍文无疑。 总括起来讲,楚竹本《易经》的发现,拨开了易学史上的诸多谜雾,澄清了易学上的诸多问题,它犹如在纷纭丛生的学术园地里,绽放出一束鲜艳夺目、千古难得的易学奇葩。总之,它的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收稿日期:2013-12-12 ①朱渊清整理《马承源先生谈上博简》,《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②④⑤⑥⑦(11)(13)(1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周易》,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33—134、134、260、256、259、255—256、258、259页。 ③范邦瑾:《〈熹平石经〉的尺寸及刻字行数补证》,《文物》1988年第1期。 ⑧庄周:《庄子》,孙通海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 ⑨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华夏出版社,1995年,第35页。 ⑩荀况:《荀子》,安小兰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 (12)(19)孔颖达:《周易正义》,阮校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 (15)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古史辨》第三册上编,1931年。 (16)李镜池:《周易筮辞考》,《古史辨》第三册上编,1931年;李镜池:《周易筮辞续考》,《嶺南学报》8卷1期。 (17)郭沫若:《周易之制作时代》,《青铜时代》,文治出版社,1945年。 (18)史善刚:《〈易经〉创作时代之辩证》,《哲学研究》2013年第2期。论“上博集”中的“楚简易经”_易经论文
论“上博集”中的“楚简易经”_易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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