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中国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冲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文学论文,真理论文,冲突论文,价值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学的世界在根本上是创造精神价值的世界而不是展示客观事实的世界,是诗意的感性世界而不是抽象的理性世界。然而,文学作为人类一种重要的精神现象,一种有目的的实践过程,一种由“存在者”将“真理自行置入作品”的创造性活动,它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任何人类实践活动都会遇到的重大问题:价值与真理的关系及其冲突问题,这也是长期困扰20世纪乃至进入21世纪的中国文学发展的一个深层问题。
一、文学真理观:现实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异同及其在中国的反响
文学与真理(诗与真),是人类艺术活动中的普遍命题。在西方美学和文学理论中这一命题具有悠久传统,认为诗与真是统一的,文学能表现真理。在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理论中,则有一系列的概念、术语和范畴程度不同地涉及这一问题,儒家与道家在文学观上的对峙与互补性也常常体现在这一关系中。但是,由于中国哲学特重主体性与内在道德性,中国文化的特质侧重关注价值世界,这与西方文化传统重视知识和事实世界有很大 不同。因此,强调伦理价值重于真理追求成为中国文学的特点之一。同时,由于中国古 典文学推崇诗意真实而不追求客观真实等特点,使得文学与真理的关系极为复杂而特殊 。
到了现代,随着西方哲学思想和文学理论的传入,特别是现实主义理论的深广影响并一度形成文学主潮,文学与真理关系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也成为中国文学从古典走向现代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新文学从反对“瞒和骗”切入而向旧文学开刀,就是对文学与真理关系的历史性认识的转变。之后,文学与真理的统一,成为一种共识和“新传统”。因为“真”,文学才有价值,这是逐步形成并被强化了将近百年的理念。比如,我们曾经反复强调文学的现实主义精神,因为我们相信那体现了“真”,追求现实主义精神就是追求“真理”;我们坚持新文学的鲁迅方向,鲁迅精神被视为现代文学真理性的代表;我们肯定新文学对现代社会历史进程的积极意义,因为我们相信它艺术地表现了历史或者历史精神的“真”等等。中国现当代文学确实在一个时期把 反映现实生活真实或者揭示历史真实作为文学的终极目标,作为追求真理的特殊方式。
然而,现在这一切都受到了质疑:那些以真理名义讲话的“宏大叙事”有“真实性”可言吗?那些体现时代精神的人物形象昭示的是现代中国人“真实”的人生历程吗?那些被奉为圭臬的艺术原则和方法是体现文学规律的“真理”吗?与此同时,人们对现当代文学史上曾经被作为“经典”的一些作品的价值也提出疑问:它们所表现的是真实的历史或者历史精神吗?它们对于现在和将来还有什么样的价值和意义呢?
于是,文学与真理、文学与价值及其相互关系,便成为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被凸现出来。而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当中国现当代文学借鉴西方传统文学真理观进行创作实践和理论建设的时候,这种观念本身已在现代西方被质疑。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真理与价值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探讨的是文学如何真实深刻地反映现实,最大限度地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问题,是艺术地揭示事物本质的问题。而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则是来自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质疑,现代所形成的文学真理观受到了根本怀疑。因此,面对今天的文学理论与实践,我们需要对文学与真理的关系重新认识和理解。
文学真理,包含两种实质不同但有联系的含义:一种是指任何文学实践过程都会遇到的对文学自身“真理”的追求,就是文学实践向文学本质的接近,文学实践要遵循文学规律。比如,追求“纯粹的”文学性,实际就是追求文学属性的“绝对真理”;再一种,是指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创造活动,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它在根本上是对存在的反映,是对“内外世界”感悟的审美化、情感化和形象化,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有一个文学接近客观事实、追求真理的问题。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文学对“客观真实”和“本质真实”的追求就是对“真理”的追求,因此它们把对现实世界反映的广度和揭示的深度作为重要目标。
在这两种关于文学“真理”的含义中,前一种涉及的主要是文学理论中关于什么样的文学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是“纯粹”的、“独立”的文学的问题,以及文学定义、文学规律、文学特性等理论问题;后一种文学“真理”,涉及到文学创作实践中对世界的反映、表现是否与对象相符合的问题,是否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本质的问题。文学创作中的真实性问题、艺术概括问题、典型环境与典型性格问题、现实性与理想性的关系问题等,都是文学创作中“真理”问题所涉及的范畴。这两种不同意义和不同层面上的真理问题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而一般在理论上所探讨的文学真理主要是指后者,即文学蕴涵的真理。概而言之,传统的真理原则就是在意识和行为中追求真理、服从真理、坚持真理的原则,认为真理就是主体向客体的接近。中国现当代和新时期部分文学主要接受的是这种真理观。以往文学理论和研究中常常引起争议的问题,比如文学反映现实的客观性、深刻性问题,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关系等等,都是在这种思维方式中进行的。这也可以说是现实主义的真理观,是现实主义文学原则中的文学价值与真理关系的特点。而现代主义文学追求的深度模式、本质真实等,也是对这种价值与真理关系的发展和深化。
在现代西方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真理本身受到了质疑。“尼采提出, 尽管在西方哲学中真理一直以客观的口气讲话,然而真正起作用的东西是人的权力意志 ;福柯揭示,真理同权力是不可分离的。没有真理,权力无法运行,真理为权力立言, 权力以真理的名义行事。人们表面上是服从真理,实际上是服从于权力。真理被树立为 标准也就获得了霸权:所有话语或知识都必须向真理看齐,真理也必然压迫弱势话语及 非主流话语。”(注:姚大志:《现代之后》,东方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5页。)后 现代主义对传统的真理原则和观念进行了一系列颠覆,对传统的文学与真理关系的观念 也造成极大的冲击。
同时,另有一些重要的思想家对真理与艺术的关系有了重新认识,其中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马尔库塞等人的理论值得重视。第一,将“存在”观念引入对真理的思考。海德格尔认为,存在与真理同行,真理应和存在(此在)结合起来探讨,而传统的将真理视为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他特别探讨了文学作品对世界的“敞开”和“澄明”与真理的关系;第二,反对文学以真理的名义形成元话语霸权。他们更重视感觉经验,特别是审美经验,并把它当作探讨真理的重要途径;第三,反对审美无功利性,重新肯定文学与真理的关系。比如,伽达默尔对18世纪以来以康德为代表的“审美无功利性”观点提出批判,认为强调审美无功利性,实际上使美学失去了与真理的联系,因而他肯定文学与真理的关系,并把它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这就是说,其实,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都肯定文学与真理的关系,只是对真理本身有不同理解。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家提出的尖锐问题是,艺术作品如何自行置入真理而不是以真理的名义成为霸权话语。换言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文学能不能和要不要反映真理,诗与真是否统一,而在于文学能否反映真正意义上的真理和如何在创作中“置入”真理的问题。
从这样一个背景来看,20世纪中国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冲突,大致以80年代后期为界而具有不同特点。从“五四”时期到80年代,主要是受西方传统文学真理观的影响,特别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中的真理与价值统一观的影响,认为文学真实地反映现实就具有了真理性,文学的价值在于全面深刻地表现现实,进而参与现实;同时认为,文学创作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其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就是接近了真理,就是符合文学规律,文学因此具有真理性。这几乎成为普遍的价值准则。80年代后,在文学观念开放和价值标准多元的背景下,特别是受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影响,出现了对文学真理性的怀疑 和价值相对主义的倾向,文学价值与文学真理的关系被模糊或淡化,文学具有真理性的 观念本身被极大怀疑,文学价值根基不可避免地被动摇,于是,文学与真理这个在西方 具有悠久传统,而对20世纪中国文学产生深远影响的命题,成为我们不得不重新面对的 研究课题和理论反思的对象。
那么,现在还要不要重新确立文学真理观?进而,怎样重新认识文学真理性呢?这虽然是难以回答的问题,但一些理论家的观点是具有启发意义的。比如,海德格尔说:“艺 术就是真理自行置入作品。”“作品的存在是真理的一种发生方式。”(注:海德格尔 :《人,诗意地安居》,郜元宝译,张汝伦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第80页。)马尔库塞说:“‘真理’在艺术中,不仅指作品的内在一致性和逻辑,而 且还是对它所述说的、它的图像、它的音响、它的节奏的确证。艺术中这些东西揭示和 传递着人类生存的事实与可能性,它们借助一种完全不同于表现在日常的(和科学的)语 言和交往中的现实的方式,‘目睹’了这个生存。在此意义上,真正的作品,就具有宣 告一般的确实性、客观性的意味。”(注: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广西 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第148页。)由此看来,关于文学真理并不是一个过 时的命题,而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并且涉及文学本体的重要命题 。在清理传统文学真理观时,不是否定真理与文学的关系本身,而是在新的理论基点上 重新认识文学与真理的关系。我们反对把文学真理性理解为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认为 文学可以表现真理,作品应该“自行置入真理”。所以,一个基本的理念应该重新确立 :有价值的文学是蕴涵真理的文学。
二、20世纪中国文学价值与真理问题的反思
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有两种重要现象反复隐显。一种是在理论上围绕什么是本来意义上的文学、“纯粹”的文学,与什么是有价值的文学、“应该”的文学的争议;另一种是在创作实践上围绕追求文学的“真实性”还是自由地发挥文学“创造性”的探讨。前者不断提出的是关于遵循文学自身的规律与最大限度地追求文学功用价值的关系问题,后者凸显的是文学追求反映事物终极“真理”而为意识形态寻找合法性还是坚持文学的特性以确立自身价值的问题。这两种现象时而交织时而疏离,构成引人注目的文学理论和实践中的景观。它们的深层都涉及一个根本问题: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冲突。
20世纪初,梁启超探讨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认为小说是新道德、新风俗、新人心、新国民、新政治的利器,并且强调文学“熏”、“浸”、“刺”、“提”的功能,这既是 抬高小说的地位和对文学价值的夸大,也是对文学是什么和文学有什么作用的一种具有 时代背景的新解释。梁启超的理论被后来的文学史家普遍认为是为了政治功利“价值” 而偏离文学特性亦即自身“真理”的观念。王国维借助于西方理论对文学及其功用的独 特理解,开辟了“重文学自己的价值”,将文学与人生、特别与人的精神需求结合起来的新思路,包含着关于重新理解文学“真理”与“价值”的双重涵义。他是看到了文学表现人生“真谛”的特殊价值的,也在向文学特性即文学自身“真理”的逼近方面做出了贡献。
真正把文学价值与文学真理之间的关系问题提高到新旧文学界限的高度,并作为理论问题来探讨是在“五四”文学时期。这一时期,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对文学进行“价值重估”,其中反复探讨的是文学“本来是什么”的问题,并将这一问题的探讨和文学与现实人生关系的探讨结合起来。这在根本上涉及文学真理性的两个方面,即文学自身的真理性(文学本来面目)与文学蕴涵真理性(文学反映现实的本来面目)。陈独秀、胡适、鲁迅、茅盾等新文学先驱者,都把外国文学的“真”与中国旧文学的“瞒和骗”相比较,并由此追究中国文学走错了路子的根本原因。茅盾认为“表现社会生活的文学是真文学”(《社会背景与创作》);鲁迅把文学能否真诚、大胆、深入地写出人生的血和泪与开出一片崭新的文场联系起来(《论“睁了眼看”》);王统照提倡文学表现真情实感,“求情感之真”(《文艺杂评三则》)。虽然,这一时期文学追求的真实并不等于真理,但是在当时,认为强调真实就是强调文学的真理性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可以说,“五四”时期在两个向度触及文学的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一是探讨文学自身的真理性与追求新的文学价值融为一体;二是将文学揭示社会现实的“本来面目”视为文学从假到真的具体体现,是文学向真理的接近。惟其反映真的人生,文学才有价值,才是文学的正道,才具有真理性,这可以说是中国新文学初步建立起来的文学价值观与文学真理观。这个时期,虽然在建设什么样的新文学方面几乎没有一致的意见,但在文学价值与真理关系方面的认识却也没有出现明显的冲突。在弃旧图新的特定情势下,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关系趋于和谐。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1923年爆发的“科学”与“玄学”的论战,包含了以科学为终极真理与以传统理学来重建价值之间的分歧。这场论战涉及到中国文化现代化价值重建和功能分化的双重课题,但一些有意义的命题却被淹没在构建终极真理的意识形态论争之 中。虽然这次论战的命题不是文学问题,然而它实际触及到的真理(知识)与价值关系问 题,却是文学理论和创作中的现实问题,并在后来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出来。
20世纪20年代中期之后,新文学在进一步发展中,关于文学价值与文学真理的冲突问题日益明显。革命文学论争中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的辩论,随后新月派提出文学表现人性的观点和维护文学“原则”的主张等,都是各文学派别从不同立场和角度对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关系进行的新解释。追求现实价值,还是维护文学“真理”,实际成为论辩的核心。接下来,从30年代左翼与自由主义文学理论的论战,到40年代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定义出发”对文学及其意义的阐发,都把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的关系问题具体化,也都是依照自己的理解或者现实的需要力图解决本来存在的文学价值追求与文学真理追求之间的矛盾,并且在客观上把争议向逐步“统一”的方向推进。最终,文学作为生活的能动反映的定义(文学真理观)和文学作为“武器”的价值观得到确认。但特定背景下的这种统一,为日后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进入50年代以后,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作用有了重大变化,文学价值目标更加明确,同时也逐步趋于单一。从表面看,新的社会制度中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关系是统一的,不存在矛盾和冲突。但实际上,一系列与文学关系密切的政治思想运动和你死我活的“文艺斗争”表明,这一时期文学价值与文学真理之间形成了深刻的矛盾和巨大的冲突,而这些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由于现实的(政治意识形态的需要等)价值目的的过度强化,使得文学对真理的揭示和表现大打折扣,现实主义被不断强调却始终不能得到真正实践,表面上的“统一”掩盖了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尖锐冲突。其结果,便是文学最终背离了真理原则,也背离了价值目的。
新时期以来,从对文学“工具论”的拨乱反正,到现实主义的回归;从对“纯文学”的追求,到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下对文学价值重建的思考,也都不断地触及文学的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在某些方面,以矫枉过正的反拨方式把文学真理与价值问题推向另一极端,其主要表现是从二元对立走向了怀疑真理和价值虚无。
对于新时期文学发展的轨迹及其成就的评价,在今后的文学史研究中会有争议,比如理论界有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界,或者以90年代初期为界将新时期文学分为前后期的观点。这种区分是有依据的,但是,对于前后期的文学价值和意义的评价还会有分歧。如果单就文学真理与价值之间关系的和谐程度来说,我们以为新时期前期(80—90年代)处于较好的状态。这一时期,随着思想解放运动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讨论的深入,在探讨文学自身“真理”方面,不管是对文学概念和基本特性的拨乱反正、重新理解和定义,还是在文学创作中强调现实主义的回归,揭示历史和现实真相,表现人的真情实感等等,都使文学向真理接近。在文学“价值”方面,不管是作者的价值实现,还是作品的社会价值实现,都可以说是达到了非常充分的程度。其中值得总结和重视的经验就是文学真理与价值的关系的和谐与统一。
90年代后的中国文学,在真理与价值的关系方面,既有前所未有的理论认识上的发展和成果,也有值得正视的问题。从积极方面来说,文学领域进一步对其真理性进行了深入探索,对过去一些被视为真理而实际是谬误的观念进行了批判和清理,对过去为真理代言的文学现象提出了质疑;文学向世俗、个人、诗意、感性、体验诸方面日益深入,文学不再“遮蔽”而是大胆“敞开”,不再构筑乌托邦世界而是表现现实世界——特别是内心世界和体验的“世界”。从总体趋势来说,中国文学在向文学自身的真理性与文学作品中“置入真理”方面,在文学的价值回归方面都有了新的收获,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文学“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在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受到了多方面的怀疑和颠覆。第一,对文学规定性、文学规律、文学定义自身的怀疑和颠覆。文学是什么?文学应该是什么?具体来说,什么是诗?什么是小说?什么是散文?什么是戏剧等等, 在观念更新的浪潮中被泛化、边缘化、模糊化。我们并不否认,文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乃至文学的分类是随历史的变化而变化的,文体的变革为文学带来的新气象是人所共知 的。然而,任何事物都是有基本规定性和有限度的,艺术也同样,超过了事物的限度和 基本规定性就是对事物本身的否定。文学之所以可以进行艺术分类,正由于它们各自有 其基本规定性和价值属性。而当前文坛的现状不是定义太死,而是走向了另一极端。从 以前只讲实际价值与定义过死过窄,到随意消解文学基本定义,一味自由地打破文学类 型的界限。诚然,打破文体基本界限可以带来创作自由,但超过极限就会使小说、散文 、诗歌等等在扩展自己的边界时有模糊自己特性的危险。失去文学自身基本的“真理” 标准,是文学表面繁荣而杰作不多的一个原因。第二,在对文学以真理的身份发言进行 消解时,连同对文学作品应该具有真理性的观念本身也进行颠覆。以往文学对人物命运 与历史、社会关系的关注,文学着力表现的真理、社会规律等等受到严重质疑,而消解 中心性、规律性、权威性、整体性、同一性、确定性,追求差异性、偶然性、不确定性 和边缘性等成为新观念。它的积极意义是对以真理名义发言的文学“元话语”的消解, 对虚假崇高的“祛魅”;而其消极影响则是以相对主义来怀疑真理、怀疑终极价值和文 学的超越性。这是文坛的价值混乱与价值多维性相互裹缠的重要原因之一;第三,价值 主体意识的过度“私人化”和价值观念的犬儒主义倾向。毫无疑问,新时期以来,文学 在打破大一统的价值体系,追求文学价值的多维性和观念的多元化方面有着重要的积极 意义,它是文学繁荣和多样化的理论基础。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文学活动主体的归属意 识从国家、民族、阶级向自我、个体转变有紧密的关系,关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可 以说是一个标志。但是,目前创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是,不少作家缺乏博大的精神情怀 和对于人类普遍的精神价值的追求,过分地强调文学价值追求的个人性,甚至耻谈文学 的价值追求。相对主义盛行,表面上的价值多元掩盖着实际上的价值无序和价值失落。 与此相关的一个现象,是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及其研究价值的不断质疑,而质疑的深层 原因之一是对现当代文学的“真理性”的怀疑,是对现代文学曾经遵循的规律的怀疑。
当然,20世纪以来的这一过程比上面描述要复杂曲折得多,具体面对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但问题的实质是基本清楚的,这就是深层焦点几乎都集中在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的关系问题上,追求文学的“绝对”真理与追求文学的终极价值成为两端:追求文学的“ 绝对”真理,形成“纯文学”的理论主张,于是出现对文学价值多维性的排斥;追求终 极价值,文学被赋予为意识形态寻找价值合法性的“使命”。而在创作实践上,不同文 学作品中所实际蕴涵的价值和作者各自在作品中“置入”的真理,更是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由此显示着新文学丰富的内容和张力,同时也必然地决定了文学研究中的各种不同的解释和冲突。
纵观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史,围绕真理与价值关系的问题,可以说争论不断而结论不多。对这种现象,以往的文学史曾经从政治的、阶级的或者思想意识的层面,把它们指称为是促进文学发展的必然的“思想斗争”或者“内部争论”,并在文学史中总结其规 律,找到某些演变轨迹。我们对此至今仍缺乏理性的清理和反思。
三、在新的基点上寻求文学价值与真理的和谐统一
在重新肯定了文学的真理性和回顾了20世纪中国文学中价值与真理之争后,我们再来探讨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的关系问题,并试图回答一个现实理论问题:能否在新的认识 基点上使文学价值与文学真理关系达到新的契合?
对于这个问题,如前所说,需要分两个层面来探讨。一个层面是在文学实践中坚持文学自身的真理性与追求价值目的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尊重文学的特殊性、规律性,坚持那些被公认的文学真理和最大限度地追求文学价值意义的关系问题。另一个层面是关于文学文本的价值创造与它蕴涵的真理的相关性问题,即探讨文学如何具有真理性因而具有特殊价值的问题。因为后一层面的问题涉及到真理与存在的关系等更为复杂的问题,笔者将另文探讨。
追求真理与追求价值的统一,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文学实践中的体现,就是主体在文学创作和接受过程中充分发掘文学属性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追求文学对人的最大的效用意义,建立合理的价值关系。但是,在人类行为中,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常常发生矛盾和冲突,由此引出许多理论问题。文学实践者,总会以自己或者某种群体的归属意识作为“主体”的尺度来追求文学价值,于是必然出现各种相互冲突的文学“价值”观念和体系;同时也会以不同价值立场来看待文学的功能、特性,以不同的价值目的看待和处理表现对象,于是也就出现各种各样、相互矛盾的关于文学的“真理”。应该认识到,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本身都有其相对性,也都有局限性。离开主体去追求绝对文学真理,与离开文学的规定性随意追求文学价值,都会造成价值与真理的分裂。如果各持一端,只会追求所谓片面的深刻而难以获得文学真理,也难以获得理想的文学价值。就一个具体作家或者某一文学群体来说,在特定的情势下,为了求得符合自己尺度的文学价值,可能牺牲或抑制真理与价值的某一方面而突出另一方面,并在一定的层次和范围保持相对稳定和统一,甚至由此形成某些文学风格与艺术特色。但是,对于整体的文学发展来说,片面强调价值而不顾及文学的基本定义,或者离开价值而追求“纯粹”真理,都会使文学发生重大偏颇。价值与真理的统一、互补和谐、相辅相 成是我们应追求的目标。既不单一地追求绝对的文学真理,也不片面追求绝对的文学价 值,而追求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是文学的理想境界。
20世纪中国文学中真理与价值的冲突,除了许多原因之外,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反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将文学真理与价值对立起来或分离开来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固守并被不断强化。比如,在“左翼文学家”与“自由人”的论争中,左翼强调价值原则而回避文学真理,自由主义强调文学“真理”而回避“此在”和文学现实价值。论争者的价值立场对文学真理探讨的影响,情感、意志对文学知识的遮蔽,使得简单的文学常识变成了争论不休的理论难题。争论者对什么是文学,或者什么是好的文学的解释,不是建立在探求文学真理的前提下,而是以不同的主体归属来解释和简单进行价值判断。这种判断先于认知、不能兼顾文学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现象,由于政治因素和特定社会氛围而被强化。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总体上对文学“实际”功用价值(或曰“现实意义”)的强调几乎到了无视文学的基本“定义”的程度,对文学真理的追求几乎难以进行。这时,“文学是人学”的理论虽然显得十分可贵,却无法改变功利价值的强化而抑制文学真理探求的基本倾向。又如,新时期不断引起争议的关于“纯文学”的理论,意在倡导文学的独立性和纯粹性,亦即追求文学自身的终极真理性,但回避文学的价值问题,或者把价值与真理对立起来,因而常常不能自圆其说,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这种现象说明:在任何特定时空中,人们关于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的解释和实践都不能站在纯粹客观的立场上,不能不受主体归属和价值立场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文学真理与文学价值的关系或许本来就是一个二律背反的命题:正题是,文学的真理性不应受价值立场的干扰;反题是,文学真理性又不可能离开文学价值立场,否则文学真理的探求是无现实意义的。这种二律背反并不说明这个问题不可探讨,而是说明探讨这一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近百年来的教训告诉我们,由于不能科学冷静地思考价值与真理的关系,就不断地反复出现这样的现象:或者离开文学的基本“定义”,无视文学的真理性而追求文学价值;或者离开人的现实价值关系而孤立坚持文学“真理性”。其结果,便是我们结合自己的文学实践而总结的原创性的有价值的文学“真理”很少,留下的是争论“过程”,那种含有真理性的理论体系很难建立起来。所以,破除文学价值与真理关系上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以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为尺度,追求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的关系,是建立开放的、相对稳定的文学真理与价值统一观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