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晚清财政史研究综述_财政制度论文

近十年晚清财政史研究综述_财政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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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9K25C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2)09-0102-07

在晚清经济史研究中,财政史研究是一个重要的领域。从某种程度上讲,经济的其他各个方面都与财政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这就决定了财政史研究有其更为突出的意义。1991年以来的十年中,晚清财政史研究无论是宏观整体的把握,还是微观细节的探究,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本文试从几个方面对之予以概述。

一 专门著作与资料整理

十年来,经济史学界出版了一批较有分量的财政史专著,并搜集整理了部分财政史资料,这是晚清财政史研究的一项重要成就。周育民著《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是此间专就晚清财政问题进行研究的力作。该书将晚清财政置于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之下,以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为主线,对晚清各历史阶段的财政状况予以宏观论述[1]。邓绍辉《晚清财政与中国近代化》一书则从晚清财政与中国近代化的互动、互制关系着眼,对晚清财政制度、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支、财政改革等情况作了深入探究[2]。郭毅生《太平天国经济史》以大量篇幅论述了太平天国政权的财税制度与政策。书中对“照旧交粮纳税”、“业主收租”、“着佃交粮”等田赋政策详加考察,并具体分析了工商税与捐费[3]。其他经济史与财政史著作中,亦有专门章节探讨晚清财政情况的,在此不予赘述[4]。

具体财政问题上,也有不少专著出现。郑学檬主编的《中国赋役制度史》指出,晚清赋役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盐税商税收入增加,地丁正额地位则相应下降[5]。黄惠贤、陈锋主编的《中国俸禄制度史》认为,清代俸禄制度“包含着近代社会傣禄制度的新内容和新变制”,晚清社会的大变动导致了傣禄制度的大变更[6]。许毅等学者合集体之力,撰成一部专题论文性质的外债史专著,对外债、赔款、外国资本侵略等诸多问题作了研究[7]。曹均伟、方小芬则从利用外资的角度出发,从相对积极的层面去理解近代中国的外债问题[8]。陈诗启在其海关史专著中指出,海关税收的增长确实使清政府的财政赤字状况有所改观,但与此同时,外国资本主义国家又通过海关逐渐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经济[9]。戴一峰亦对近代海关与财政的关系问题予以探讨,认为近代海关典型地扮演了双重角色:“它既是列强扩大对华经济侵略,控制中国财政经济命脉的工具,又是列强改造中国财政体制的样板。”[10]

资料整理方面亦取得了丰硕成果。刘聚星、林宝清编写了《中国财政金融年表》的清代部分。该书以《清实录》为主要选编范围,辅以其他史书与类书,第一次以年表形式将财经资料汇编成书,实为财政史研究的一部重要参考工具[1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分别组织编写了清代外债史资料著作。前者以清政府正式文件记载为主,报刊书籍中反映的一般材料均未采用;后者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前书的不足,几乎搜集了所有相关档案材料,可谓全面完整[12]。汤象龙爬梳清政府军机处档案中海关监督的6000件报销册,将其整理成118个统计表格,清楚地再现了全国海关与地方各关的税收及其分配情况[13]。地方海关方面,拱北海关主持编写的《拱北海关志》与《拱北关史料集》、莫世祥编的《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等一批资料均于1998年出版。

二 财政状况

晚清财政发展演变的基本状况是个宏观而复杂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对不同时段和不同区域财政情况的论述来“各个击破”。十年来,学者们从纵向与横向两方面着笔,对晚清财政状况进行了探讨。

费鸿萍从总体上分析了晚清财政的变化趋势、特点及其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演变过程的关系,认为晚清财政主权、体制、原则等的转变是其性质发生变化的主要表征[14]。赵梦涵论述了两次鸦片战争对中国财政的影响,认为中国财政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形成过程是与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发展历程相伴而行的[15]。孙瑞新、刘治泰分析了《辛丑条约》对晚清财政性质变化的影响,认为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财政的正式形成[16]。梁义群论证了庚子赔款对于晚清财政崩溃所起的决定性影响,认为它“不仅导致清王朝财政的总崩溃,也加速了其覆灭的进程”[17]。王开玺对辛亥革命前后清廷财政彻底崩溃的过程及深层内因予以探折。他指出,清末财政的半殖民地性质、新旧财政体制交替的不健全状态以及地方财政的相对独立是清廷财政最终崩溃的主要因素[18]。

区域财政方面。李玉军详细分析了清末广西财政危机的缘由、表现及其影响。他指出,农业经济的凋敝和连年不断的战争导致了广西财政危机的出现和加剧,财政危机对广西边防政策、新政及民变均产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影响[19]。廖伟章对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广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及财政性质的变化作了细致研究。他认为,为摆脱财政赤字,广东督抚采取了捐纳捐输、开征厘金等搜刮措施,其财政性质也在同时开始半殖民地化[20]。岑生平把咸同时期的湖南作为晚清财经政策的范例来分析。他指出,湖南的财经政策仍奉行“重农抑商”宗旨,其中治理通货膨胀和改革田赋体现了积极进取的一面,而开征厘金与经营盐茶是其落后的一面[21]。熊英通过描述湘军饷源的几个筹措途径,亦对湖南的财政政策作了探讨,认为这些政策的施行充分挖掘出了湖南的经济潜力,刺激了地方财政收入的成倍增长[22]。

三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财政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年来,学界不仅从总体上对晚清财政收入予以关注,还具体探求其各个构成部分的情况。邓绍辉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晚清赋税结构演变的规律、特点及其原因进行了论述。他指出,晚清税收的总量、主体及形态均发生了剧变,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社会经济基础及结构的变化,直接原因则是清政府税收制度与政策的重大改变[23]。赵仁平从赋税结构变化与近代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出发,认为中国赋税结构由封建性质到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转变,正是晚清近代化过程中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反映[24]。

在财政收入的构成部分中,学者们对公债的研究尤为重视。

先看外债史研究。吴景平对近代外债史研究对象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与思考。他指出,研究外债史不仅应在整体上对外债有个准确的把握,还应对个案作科学分析,个案研究应从搞清构成特定外债关系的要件入手。外债史研究既包括举债本身,又须外延到外债偿付、外债思想、外债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等多个层面[25]。隆武华分析了晚清政府外债政策的三个发展阶段:禁止借领外国资本、谨慎举借外债和依赖外债,认为它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片面性和被动性[26]。曹均伟从利用外资的新角度出发,论述了近代中国与外国资本的关系。他认为,近代利用外资具有开放性、进步性与爱国性三种性质,并体现出双重性、复杂性与曲折性特征[27]。俞建国探讨了清末财政性外债对社会经济的双重影响,认为清廷对外赔款和借债给中国带来了空前财政危机,但又最大可能地调动了调整经济政策的积极性[28]。马陵合对晚清地方外债的阶段性特征和甲午之前中国外债的抵押问题进行了研究。他指出,晚清地方外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通变权宜,以应急需;议请借用,定为政策;苟安目前,弥缝一时。甲午前外债抵押方式主要为关税抵押与产权抵押两种,前者使海关主权逐渐丧失,后者则加深了民族企业的对外依赖[29]。

具体外债问题上,铁路外债仍是研究重点。王致中对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确立的历史背景及内容作了描述。他指出,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设立铁路总公司负责借债事宜;不以关税作抵,而以铁路作押;拒绝洋股等[30]。孔永松、蔡佳伍对晚清铁路外债的发展阶段、类别及抵押予以述评。他们指出,晚清铁路外债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初期商业借贷性质的借款;大规模借债筑路时期;挽回利权、反对借债时期;完全依赖外债筑路时期。从用途上讲,铁路外债可分为筑路借款、赎路借款和路政借款三类。铁路外债抵押经历了从以路作抵到由各省厘金税捐或他路进款余利作保的政策转变[31]。芮坤改考察了晚清铁路建设的资金筹措及政府政策的发展变化。她认为,晚清政府在借债筑路问题上有个态度转变过程,这些变化与铁路资金筹措的具体情况相维相系[32]。张九洲评析了甲午战后清政府的借债筑路活动,认为借债筑路虽有应该记取的教训,但它促使了中国社会经济、社会风气与思想观念的近代化转变,主导方面应予肯定[33]。

学者们还对铁路外债作了个案研究。王致中通过分析清政府在津沽铁路筹资过程中的政策变化,认为“以外债形式的外资进入中国铁路市场,迟早势所不免”[34]。高志斌、王国平考察了中英沪宁铁路借款合同的曲折订立过程,认为中国借债筑路的历程几乎就是主权与利权外丧的过程[35]。文恒益论述了湖广铁路借款的过程与得失。他指出,20世纪初的湘、鄂两省资产阶级还不具备自筑铁路的经济实力,借债筑路是符合引进外资原则的[36]。姜新则对1908年签订的《津浦铁路借款合同》予以评析,认为它争得了部分路权,是近代借债筑路的重要转折点[37]。

铁路外债之外,一些学者还论述了其他方面的外债问题。潘家德对晚清军事外债作了总体探讨。他指出,清政府共借军事性外债58笔,总额为10350余万两,这些外债具有反动性与进步性双重性质,“体现了近代半殖民地半主权社会的时代特征”[38]。金普森分析了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及以后举借外债的情况,认为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及战后勒索赔款,是近代中国外债产生的最主要根源[39]。马陵合以左宗棠西征借款为例,透过军需来源由各省关协饷转为举借外债的事实,论证了晚清借用外债的必然性[40]。方小芬、曹均伟对清末新政期间实业性外债的举借作了量化统计。他们指出,清末十年中,清政府共借实业性外债48笔,其中铁路借款与汉冶萍借款合占其总笔数的79%左右[41]。徐长青、叶如针简要叙述了清末举借的三笔电信外债[42]。

近年来,学者们对内债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周育民全面考察了晚清国内公债的三个发展阶段及其社会经济后果,对其内在的积极意义予以肯定。他指出,清末内债的发行大都为了抵制外来侵略或举办“新政”,举借内债方式的采用本身就使其财政手段与财政观念具有了进步意义。至于发行过程中产生的种种弊端,则应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局限和清政府自身的腐败两方面找原因[43]。蒙永乐对晚清三次国内公债的发行过程、社会影响及失败原因作了分析。他认为,晚清政府举借内债是一次大胆并有积极意义的尝试,但结果是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危机和财政金融危机,未能阻止中国沦为半殖民地的进程[44]。

内债的个案研究方面,朱英介绍评述了“昭信股票”的出台背景、详细章程、社会影响以及失败原因,认为其发行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增长[45]。胡宪立、崔鹏飞等人亦对“息借商款”和“昭信股票”的发行情况、失败原因及双重作用作了探讨[4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刊布了“爱国公债”有关史料,包括其章程、施行细则、奖惩规则等原始材料[47]。

公债而外,学界着笔较重的是通货膨胀问题。张国辉对咸丰朝通货膨胀政策的财政背景、实施过程及其严重后果作了深入研究。他指出,发行官票、宝钞和铜、铁大钱是清政府企图在财政上延续统治的救命稻草,恶性通货膨胀造成物价上涨,物资奇缺,民生困窘,社会动荡,最终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48]。宋秀元简要叙述了咸丰朝的纸币发行情况,认为当时多数地方督抚对钞票发行持阳奉阴违态度,加之各界人士不愿使用,致使纸币信用日降,终告停发[49]。赵蕙蓉和宫玉振都对咸丰朝北京地区的通货膨胀情况作了论述,认为京城通货膨胀政策的实施使白银在支付总额中所占比重下降,其失败直接“促使风雨飘摇的财政走向全面崩溃的边缘”[50]。

公债和通货膨胀之外,学者们对印花税的研究也日渐丰实。传统观点认为,印花税在清代并未实施,直至1913年才正式开征。近几年来,学者们钩沉史海,不断提出新的看法。项定才爬梳大量历史文献与档案后指出,中国最早开征印花税是在清末的1909年,绝非往常所言的1913年[51]。李玉通过探究晚清印花税创行的源流,对项氏结论提出质疑。他认为,晚清时期曾于直隶两次试办过印花税,1909年仅是政府饬令全国开征的时间,而非最早施行的时间[5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有关印花税产生背景、试办时间、税票印制、推行结果等馆藏档案资料予以刊行,证实清末的确试行过两次印花税[53]。

除以上几项论述较为集中外,学界对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也进行了研究。王金香从鸦片税收与政府财政关系的角度着眼,分析了晚清鸦片税的征收对财政及社会经济的影响[54]。陈晓东对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晚清政府出卖澳门主权的历史作了回顾。他指出,清政府为增加财源而不择手段,这不仅表明它已腐朽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也暴露了西方殖民主义者互相勾结、共同侵略中国的狰狞面目[55]。

关税与厘金方面,戴一峰详细探讨了晚清子口税与厘金税的先后产生及其互为消长的复杂关系,并以二者间的矛盾为线索,阐述了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演变的经济背景[56]。刘洪石对淮安关在光绪年间的正额绌收现象及其深层原因作了探究。他指出,淮安常关对商民的苛征致使商民裹足,加之近代海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其收入的锐减是必然结果[57]。

捐输方面,薛瑞录、郝艳红分析了太平天国运动时期中央官员的捐输情况。他们指出,中央王公大臣的捐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财政危机和军需困难,但也进一步败坏了吏治,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58]。毛晓阳则对此时期江西乡绅的捐输广额活动予以述评,认为江西乡绅捐助清廷军队是其本能仇视太平军的表现,也反映了其痴迷科举仕进的本性[59]。

四 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方面的研究显然不如财政收入研究深入和广泛,但也不乏佳作。陈锋在整理财政支出类别与数额的基础上,对清代各个时期财政支出政策与支出结构的历史嬗变作了细致研究。他指出,进入晚清后,军费、外债与赔款成为最主要的三项支出,这一结构变化不仅使财政支出变态膨胀,也导致列强对中国财政经济的掠夺日益加深[60]。张东刚运用经济学理论,对中、日两国政府作为财政收支主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予以比较。他指出,与日本相比,中国缺乏使政府储蓄转为财政性投资的运行机制,“它仅为通过政府的政治目标的认定来配置财政支出结构”,因此对近代化的贡献远不如日本[61]。

具体财政支出科目中,对外赔款支出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周志初、吴善中考察了近代中国的赔款总额。他们指出,鸦片战争以来,因不平等条约及其他具体情况,中国应偿付的赔款本息总额约为17.6050亿海关银两,实际支付额为13.3548亿海关银两[62]。王年咏、相瑞花均对近代战争赔款的总值作了辨析,得出不同结论:前者认为近代中国共有8笔战争赔款,总值为13.75亿元,折合库平银10.45亿两;后者则认为其总值约为13.263亿元,合库平银9.568亿两[63]。袁成毅专对中国近代对日战争赔款情况作了探讨。他指出,近代中国共有三次对日战争赔款,额达76542万元,它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阻碍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64]。宓汝成对庚子赔款的债务化、赔款的事实追加及其清偿过程作了详细记述,并对诸如实际偿付、外国退还、最终清算等问题作了量化考察[65]。

其他各类支出亦有零星研究。王道成就颐和园的修建经费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认为此项经费当在五、六百万两之间,主要来源为海军经费拨给、海军巨款息银、海防新捐垫款、海关常税项下拨银等[66]。杨天宏对清季自开商埠的经费筹措与开支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研究。他指出,自开商埠虽有一定经费来源,但始终难敷支出。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财政能力有限,而且支出结构不合理;二是民间社会资金对官办事业视若畏途,不愿或不敢投资[67]。熊元斌探讨了江浙地区水利经费的筹措问题。他认为,政府对江浙水利的直接财政投资表明了国家对水利和农业生产的重视,官府出借公帑实质上是“向民间水利建设的一种扶助性贷款”[68]。皮明勇通过分析晚清军人的收入与经济状况,对政府常例军费支出作了探究。他指出,清政府对绿营兵尽量压低开支,而对勇营则采取粮饷放任政策,这种失当的财经政策是军队衰败的重要原因[69]。黎泽济以时人日记、笔记、书信等为据,概要推究了晚清财政对官吏薪俸的支出情况[70]。

五 财政制度与财政体制

关于晚清的财政制度与体制,学者们论述较多的为厘金制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俞志生、黄文模等人就厘金制产生时间及原因提出新的见解。他们认为,厘金最早出现于1833年湖北的光化县,而不是传统观点认为的1853年扬州的仙女庙镇;其产生的历史原因是适应当时治洪要求,而不是解决军饷困难[71]。龙先绪通过简单介绍清人郑珍及其《抽厘哀》,描述了贵州地区的抽厘情况[72]。

财政体制方面,学界着重讨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陈锋对清代各个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历程作了探究。他指出,清前期形成的中央集权型财政体制至晚清已发生剧变,财权在财政收支、奏销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下移。中央政府试图通过清厘、整顿等措施来遏制财政分权倾向的发展,但成效未著[73]。戴一峰以近代海关为中心,探讨了晚清中央政府、地方当局和海关三者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他认为,开征子口税和兼管常关分别是海关介入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肇端与终结,而征收鸦片税厘和接管厘金局卡是海关与地方当局的两次较量[74]。张神根评析了清末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划分的改革及其失败原因。他认为,这次体制改革是中国首次具有近代性质的财政改革,其失败的直接原因是改革本身的失误和政治上国家的分裂,而经济上工商业的幼稚和农村的残破则是更为深刻的根源[75]。汪林茂、刘伟均论述了咸同年间筹饷制度的变化及其对财政体制的影响。他们认为,晚清军队的筹饷途径与主体发生了深刻转变,“就地筹饷”财政政策的施行直接促使了晚清外重内轻财政局面的形成[76]。

上述之外,学者们对其他具体财政制度也有论及。邓绍辉详细考察了光宣之际清政府试办预决算的情况。他指出,尽管财政预决算改革未能在全国贯彻执行,但它初步采纳近代先进的财政管理方式,为以后中国的财政管理与改革提供了经验[77]。陈明光不同意一般认为的中国到清末才开始建立国家预算的观点。他认为,从法制条件、行政管理系统、审计制度等方面讲,中国正式建立编制国家预算制度的时间,“肯定不是迟至清朝宣统二年,起码应该上溯到唐朝前期”[78]。

谢俊美分析了捐纳制度与吏治的关系,认为这一制度导致吏治严重败坏,对晚清社会政治、经济、新政等危害极大[79]。鲁子健对清代食盐专卖制度予以探究。他指出,食盐专卖是清政府实施垄断和统一管理的财经制度,它体现了经营的封建垄断特征和政府的财政搜刮本质[80]。江太新、李文治考察了清代中后期的漕运制度。他们认为,与漕务有关的各级官吏重重贪索,致使漕运体制日益败坏,并形成对国家财政极为不利的连锁反映[81]。李传斌对清季俸制加以探索,认为清末俸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并表现为两大特征,即多元混杂和名不副实[82]。

六 财政思想

财政思想是客观财政经济状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晚清财政较清前期发生了巨变,身处这一变局,各阶级与阶层分别就现实的财政问题提出了自身的看法。因此,研究这一时期的财政思想对于理解当时的财政状况至关重要。

十年来,总体性财政思想的研究微乎其微。赵晓雷略要分析了晚清财政观念的近代性转变:财政来源上,由“赋出于田”转为“赋出于工商”;财政收支上,由节流、“量入为出”转变为开源、“量出为入”;财政职能上,认识到财政不仅仅是皇室消费的工具,更是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83]。魏丽英对晚清政界与思想界最初的铁路外债认识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认识是政府铁路外债政策的理论根源[84]。陈勇勤对清流党光绪初十年间的财政经济主张进行了论述,认为其各种主张的核心思维是加强中央财权,增加国家财政收入[85]。

对于历史人物财政思想的研究较多。傅美林、唐竑彦从借用外债的目的、策略和规模三个方面着手,分析了张之洞的外债思想。他们认为,虽然张之洞对偿债能力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但其外债思想是当时先进的救国方案之一[86]。杨宏雨则对张謇的利用外资思想及其特色作了探讨,认为张謇在利用外资方面的思考显示出慎重灵活的态度[87]。范继忠论述了郭嵩焘对于厘金制态度的前后变化及其原因。她指出,郭氏是厘金制的首倡者与践行者之一,但随着此制度的通行全国及漏卮四出,他转而对之反对[88]。韩国学者申义植亦对张謇关于厘金税的思想作了探讨。他认为,张謇起初主张减少厘捐和裁厘认捐,清末新政时期又力主裁厘加税,“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认识”[89]。

七 太平天国政权的财政

太平天国运动是近代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对晚清社会经济的巨大影响已为多数学者所注意。作为一个存在14年之久的农民政权,其财政经济政策与制度无疑具有认真研究的必要。

刘秋霞概括论述了太平天国田赋制度的变革过程,认为它经历了“圣库制度”、“照旧交粮纳税”和“着佃交粮”三个阶段,实施效果与制定者初衷之间的距离是其不断变革的深层原因[90]。石志新对太平天国赋税制度的混乱及其对天国政权中央财政的影响予以分析。他认为,太平天国政权的赋税征收权多归地方,中央也未制定统一的征税标准,这就导致中央政府对赋税征收的失控和中央财力的匮乏[91]。

具体问题上,张山对“着佃交粮”制度的实施过程及其得失予以论析。他指出,在这一粮赋征收制度下,农民负担大为减轻,这对农民来讲是利大于弊,不能因为特殊现象而否定其积极意义[92]。李书源则提出不同见解,认为“着佃交粮”制不是破坏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而正是建立在承认和保护后者的基础之上。这一制度的归宿只能是输租纳粮,向“耕者有其田”过渡的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93]。曾丽雅在分析了江西实行的乡土政策后认为,太平天国政权在江西的田赋政策经历了从“均贫富”、“计亩征粮”到“照旧交粮纳税”的变化过程。这些政策措施减轻了农民负担,与清朝统治者的赋税政策有原则区别[94]。

八 小结

纵观近十年的晚清财政史研究,专著不乏力作,资料整理尤见功力,论文写作数量与质量亦有所提升,成绩可谓喜人。无论是对财政状况与财政结构的整体考察,还是对公债、印花税等细节问题的钻研考证,都体现了严肃认真的学术作风与探索进取的学术品格。晚清财政史研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研究最深,建国后又以80年代成果较著。与晚清经济史的其他领域如金融、商业、农村经济等相比,财政史研究尚属“年轻”。因此,十年来虽有为数不少的论著出现,却也存在着某些需要改进或继续深入之处。

其一,对一些具体问题缺乏准确科学的论证,数字统计上有含糊之嫌。财政史研究的难点在于量化分析,而这一点对于研究质量影响很大。晚清官方与私家记载的财政史料大多不确,这是今人研究面临的困难,也是过去研究成果中数字粗略模糊的根源所在。例如内债问题,除了“息借商款”因有官方详载而无歧异外,其他诸项内债的实际发行额或募借额尚少定论。就“昭信股票”而言,黄天华认为其实际募借额“不足500万两”,崔鹏飞认为“约一千万两左右”,朱英认为“不足2000万两”,胡宪立、郭熙生则称“约二千万两”。笔者以为,只有不断深入、全面地挖掘史料,认真细致地对其爬梳整理,才能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

其二,研究对象的不平衡性严重。在过去十年的晚清财政史研究中,研究对象的选择出现了畸重畸轻现象:对公债、厘金、海关税收、通货膨胀、财政体制等着墨较多,而对官房地租、渔课、矿课等杂赋以及统治阶级和特殊群体的财政政策、观念与思想等则用笔不够;对咸丰朝和光绪朝财政问题研究较多,而对道光、同治两朝注意较少。这种不平衡性势必导致晚清财政史研究的跛足,也很难对其全貌予以完整准确的定位。拓宽思路,扩展眼界,对那些被忽视或“没意思”的问题进行探索,惟如此才能使晚清财政史研究得到整体系统的发展。

其三,平铺直叙偏多,深入论证与考察较少。财政史研究是个复杂的工程,它不仅要求研究者对财政制度、财政收支、财政管理等基本范畴的发生、发展与演变情况详加描述,还要求他们深入思考,透过表面现象去把握隐于其后的成因与规律。近十年的论著中,属于直接介绍者为多,而理性地予以思考者较少,这也是多数学术领域的通常情状。毋庸置疑,不断加强理论修养,运用高屋建瓴之功对史实进行洞察,史论结合,这才是今后研究的努力方向。

【收稿日期】200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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