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落后地区发展政策措施学术专著_农村人口论文

法国落后地区发展政策措施学术专著_农村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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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二战后法国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愈益突出,北起勒阿佛尔南至马赛一线,东部内陆地区为发达经济区,西部则属于欠发达地区。为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经济差距,从50年代起,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区域整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区域政策,主要包括工业分散政策、农村结构改革政策、山区开发政策、滨海开发与保护政策、老工业结构调整政策。近40年来,这些国土整治政策已经收到明显成效:欠发达地区人口趋于稳定,农村传统的单一经济结构被打破,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日趋缩小,全国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地区经济网络已经形成。但也还存在诸如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二战后,法国在加速实现工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十分重视国土整治和开发欠发达地区的工作,制定和实施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地区政策。通过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和调节,力图克服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以便在全国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经济活动布局。在这方面,法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有不少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法国的国土整治涉及的范围很广,本文仅就围绕开发落后地区问题作一概略论述。

一、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及自然条件的差异,法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战后随着经济恢复,特别是从50年代中期起国民经济全面进入高涨阶段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变得愈益突出。这种不平衡,首先从地域上看,北起勒阿佛尔南至马赛连成一线,东部内陆地区(包括有十个大区,除科西嘉外)为发达经济区,被称为“富裕的工业法国”。西部则属于欠发达农业区,称为“贫穷的农业法国”。东部地区约占国土面积的45%和全国人口总数的2/3。这里资源丰富,交通网稠密。 有巴黎、马赛、里昂、里尔等全国最大城市。巴黎、诺尔—加莱、洛林和罗纳—阿尔卑斯地区是法国最发达的工业区。 这四个地区集中了全国3/4的工业职工和4/5的工商业营业额,全国90%以上的最大企业和集团均集中在东部地区。尤其巴黎是全国政治、经济、金融和文化中心,全国40%—50%以上的大学毕业生、科研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技术员都集中在这里。巴黎地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占全国工业产值和在业人数的1/4。居民平均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而以农牧业为主的西部地区则资源贫乏,交通落后,人口稀少,缺少工业和第三产业。居民平均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35%。尤其西部、西南部和中部高原地区等被视为法国落后地区。

地区经济的这种不平衡发展状况,引起了法国政府的极大关注和不安。大力加强政府对地区经济的干预和指导,以控制地区之间不断扩大的差距和改变落后农牧区面貌,已经成为法国政府加速实现工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推行国土整治政策,开发欠发达地区经济

法国政府的国土整治行动是从50年代中期开始,但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展开则是进入60年代以后,并被纳入国家中期经济计划加以执行。实现合理的人口分布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多点地区经济网络,以形成全国合理的经济活动布局是法国政府实施国土整治政策的最终目标。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发达经济区的合理发展、开发欠发达地区、保护自然风景区、改造老工业区、建立新兴工业区、文化教育和科研活动的合理布局以及改善农村和矿区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等。

法国的国土整治行动是逐步展开的,50年代中期首先从限制巴黎等大城市的过度发展,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入手,60年代后进一步转向开发欠发达地区,改变农村传统经济结构(包括山区和滨海带的开发和治理)。70年代后,政府政策的重点进一步转向改造老工业区和发展新兴工业区。国土整治涉及到人口、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工业、手工业和第三产业等产业布局和配置问题。不仅包括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文化教育、科研、就业和培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活质量等广泛的社会问题。在国家的直接干预下,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国土整治“指导方案”和地区经济发展“远景计划”,并配之以相应的政策措施加以指导和调节,促使地区经济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方向发展。

开发欠发达地区,改变落后地区面貌是法国国土整治的最主要内容,特别自60年代起,地区经济发展问题被正式纳入国家中期计划加以实施后,政府先后确定法国西部、西南部、中部高原等农牧区以及边远山区、东北老工业区等为重点“改革区”,政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指导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工作。这些政策主要有:

“工业分散”政策:其核心内容是,疏散大城市工业等经济活动,以限制巴黎等大城市的过度发展,同时建立地区中心城市和发展地方中小城市,从而在全国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多点地区经济网络。为推行“工业分散”政策,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通过颁布强制性法令,限制巴黎等大城市创办新企业。按照法令规定,任何新办企业(包括新建和扩建)必须得到政府批准和取得“许可证”,同时按照建筑物性质及所处地段不同,对占地征收一定的租金。对违犯规定者课以罚款和其它处分;(2)通过实施各种优惠政策, 鼓励巴黎等大城市的工业企业、商业和金融机构、政府或公共办事机构向中小城市及欠发达地区迁散。政府按照不同情况(经济活动性质、地区类别、新创造就业人数等),政府为外迁企业或机构发放“地区开发奖金”及提供其它各种优厚资助(包括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税收减免、削减地价、减收用电和运输费用等)。由于采取上述措施,使巴黎膨胀发展的势头受到遏制,巴黎新建厂房和办公楼明显减少。据统计,1954年以前,巴黎地区建厂用地每年约占全国新建厂房用地总面积的1/3,70年代初已降至8%。在此期间,外省新建工业厂房面积则增加了10倍。仅1955-1964年间,巴黎迁至外地的厂房达2800家。伴随着巴黎工业活动的迁散,从1968年起,巴黎的人口流动开始出现相反变化趋势,即迁出人口开始超过流入人口数。从而抑制了巴黎人口进一步膨胀的势头。

政府在实行疏散大城市工业等经济活动政策的同时,加快扶持建立地区中心城市和发展地方中小城市,相继制定了各种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地区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专门设立了“城市整治基金”。按照政府规划,60至70年代期间,全国8 座“平衡大城市”〔1〕,即地区中心城市相继形成, 它们发挥着地区首府的作用,从而使首都巴黎不再是吸引人口和经济活动流向的唯一地区,缓解了巴黎的压力。进入80年代后,新兴中小城市和卫星城镇得到迅速发展,它们大多位于农村地区和风景游览区,铁路干线沿线及中心城市外围地区。显然,中小城市的发展不仅起到扼制地区中心城市膨胀发展的危险,而且大大促进了农村地区,尤其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繁荣和人口稳定。在政府的扶持下,一些地势优越但缺少工业基础的小城镇迅速发展成为新兴工业园区或“科学城”,新兴“技术开发区”在各地迅速崛起。例如,原来缺少工业的法国南部地区,今天已在“蓝色海岸”(地中海海岸)滨海地区建成了欧洲闻名的“索菲亚·安蒂波利斯技术开发区”,成为当今法国的“硅谷”。该技术园区建立于1970年春,目前占地2300公顷,设立了来自50多个国家的950家公司, 其中信息和通信技术公司202家,卫生设备公司49家,能源公司18家, 研究和教育机构64家及服务性公司617家(截止1995年初),拥有职员1.5万多人,每年的投资额达28亿美元,平均每年创造800个新的就业职位。此外, 在技术园区内还有一所拥有2.4万名学生的尼斯大学, 设置了许多尖端技术科目。该大学与科研机构及企业结合在一起,进行高技术攻关和科学实验,已取得丰硕科研成果。

农村结构改革政策:自60年代以来,为推动农业现代化高潮的到来,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下,全国农村掀起大规模结构改革浪潮,法国西部、大西南和中部高原等农牧区成为重点“改革区”。为推进农村地区“结构改革”,尽快改变欠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政府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交通和通讯网络, 改变东西部之间的不合理布局。法国西部、西南和中部农牧区交通落后,更缺少通讯手段。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发展农村地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和通讯网络的“远景规划”,并通过国家计划实行投资倾斜。为了加强政府的统一指导,政府专门制定了有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装备的“特别条例”,并设立了“农村改革基金”,为农村提供资金援助。此外,政府还通过与地方签署合同的方式,共同承担和实施与当地相关的基础设施大型项目。60年代以来,在政府的扶助下,完成了许多重大建设项目,例如巴黎通向西部布列塔尼以及布列塔尼通往中部高原地区庞大的高速公路修筑工程和其它重要公路工程。修筑或延伸了一些重要铁路干线,使铁路线深入到边远山区农村。沟通了北海至地中海的南北内河通航。从而使法国交通运输业的地理版图出现大的改观。80年代以来,政府又相继出台一系列新的远景规划,把进一步发展高速公路网和改善铁路运输业作为重点,从而形成环绕法国边境线,内陆与边境相连接的完整高速公路网络。显然,它对开发大西南、西部农牧区及东部边远山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铁路运输方面,重点开辟了三条由北(巴黎)至南的高速铁路新干线,即东部线、中部线和西部线三项重大工程。此外,完成了地区之间的一些重要干线新建或改建工程,以及地区小城镇之间的铁路线连接工程。历史形成的东西部之间交通网络分布不均的状况已基本消失。

2、调整农业生产和组织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自60年代以来, 法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举措。

其一,实行农场结构改组。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鼓励农场合并,淘汰“没有生命力”的小农场;鼓励老年农民退休,并建立为离开农业的农民发放终身养老金制度。60至70年代,全国农村掀起农场合并高潮。大批小农场被淘汰,数十万老农离开农田,土地加速集中,农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据统计,1955年,全国共有农场226.57万户,到70年代末减少了大约一半。在此期间,全国农场的平均规模由14公顷增加到24公顷。尤其占地50公顷以上的大农场数迅速上升。它们占全国耕地面积的比重由1/4提高到2/5以上。目前,法国全国农场数进一步减至80多万户,农场平均规模扩大到30多公顷。显然,大批小农场被淘汰和农场平均规模的扩大,为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经营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二,实施农场现代化“开发计划”。为配合法国农村掀起的农场合并高潮,1974年初,法国政府又推出一项新的举措,决定在全国农村实施农场现代化“开发计划”。“开发计划”由国家通过与农场主单独签署合同的方式加以实施。签署合同的农场,可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低息贷款以及其它资金赠与或补贴。其条件是,这些贷款和资金只能用于农场购置农机设备及新建或改建畜舍等现代化投资。“开发计划”的实施,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尤其是畜牧业生产区,几乎所有的农场都与政府签署了这类合同。其中西部、西南和中部高原等落后地区约占全国“开发计划”合同总数的一半以上。“开发计划”的资金主要由政府通过“农业信贷银行”发放的“现代化特别贷款”来提供,它约占农场现代化投资总额的3/4以上,农场自筹资金约占1/5,其余由国家和地方提供补贴。国家为“开发计划”提供的优惠利率补贴和其它财政补贴额平均占农场现代化投资总额的27%。“开发计划”的实施,对改善和提高农场现代化水平,尤其是促进欠发达和落后地区农牧业生产发展,稳定农村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三,调整农业区域生产布局,大力推进专业化经营。战后法国农业推行以畜牧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打破传统的农业区域生产布局。为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区域生产布局进行重大调整,并带来了两方面的重大变化。

首先,为适应向以畜牧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转变,政府鼓励某些地区实行转产,开辟新领域。例如法国西北部原来是传统的燕麦种植区,作为马畜饲料。随着役马被淘汰,该地区逐步放弃燕麦生产,改种其它饲料作物或开辟为牧场草地;或鼓励低产谷物区改种高产饲料作物(如玉米、大麦、甜菜等),从而使农业用地内部结构发生了新变化:谷物和饲料作物播种面积不断扩大,其它作物播种面积大大缩小;牧场草地占地面积逐渐扩大,农业耕地面积则呈不断缩小的趋势。

农业区域生产布局的新变化还突出表现为区域专业化生产的发展。为充分发挥地区生产优势,特别自60年代以来,法国一些重要农牧产品逐渐向高产区集中和转移,区域生产分工日益明显,从而在全国形成了一些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农牧生产区。例如小麦等谷物种植业逐渐向土地肥沃,气候条件相宜的塞纳河、罗讷河和加隆河流域地区集中,尤其巴黎盆地集中了全国1/3以上的小麦生产,其单产量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倍。葡萄种植业向地中海沿岸、加隆河流域和香槟等地区集中,特别是地中海沿岸享有“葡萄海洋”盛名,成为法国葡萄种植业最发达地区。畜牧业生产逐步向西北部、中部、东部和西南部等相宜地区集中。区域生产分工更细、更加合理,出现了专业化奶牛饲养区、肉牛饲养区、养猪或家禽饲养区。70年代后,由于新兴饲料工业的出现,家畜饲养业逐渐由室外转向室内,使饲养业出现向接近城市大消费中心转移的新趋势,尤其巴黎地区的室内饲养业得到了巨大发展。

3、大力兴办农村工业和其它新型经济活动,实现农村经济多样化。

发挥地区优势,积极扶持和兴办适合各地区特点的工业、手工业和第三产业多种经营活动,以改变农业区的单一传统经济结构,是法国农村“结构改革”的重要目标。政府着重采取了两方面的政策措施,即:通过实施“工业分散”政策,引进和借助发达地区的资金和技术力量,支援地方和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再就是国家积极鼓励和扶助当地政府和私人企业兴办适合本地区特点和需要的各种新型经营活动。

从实践来看,大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疏散对支援地方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工业分散”政策执行最初10年,仅巴黎迁到地方的工厂就达2800家,外迁厂的工人人数达50多万。截至1973年的20年间,外省新建厂房面积共增加了10倍。尤其汽车制造业、机器制造业、电子、机械和化工等重要行业的厂房大量迁散,大大促进了地方和农村工业的发展。一些原来属于落后的农业区,例如西部、布列塔尼地区尤其从“工业分散”政策中得益,其变化更加令人注目,它大约用了20年时间,即到70年代,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其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改观。1954年,该区农牧业就业人口约占全区就业人口的一半以上,而工业(包括建筑业)就业人数只占18.5%,第三产业占31%,是一个缺少工业的农牧区。由于政府大力扶持,巴黎等大城市的工业企业大量向该地迁移,到1975年,该区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年,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已降至21%,即比20年前减少了近2/3, 工业就业人口比重则相应升至29.4%,第三产业比重进一步增至49.5%,从而成为工农业并重的经济区及全国最大的肉类生产和肉类加工基地。在中央高原、西南部等地区也出现了类似的变化情况。

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因地制宜,发挥各地区资源优势,积极扶持乡镇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面粉加工、制糖、榨油、屠宰和肉类加工、酿酒、蔬菜和水果罐头等农业食品加工业遍及农村各地。自70年代起,法国农场在经历了合并高潮后,在政府的鼓励和倡导下,工商业资本同农业资本加紧实行融合,出现了“农工商综合体”这一新型企业形式。所谓“农工商综合体”,即由工商业资本家与农场主通过投股或缔结合同等方式把农业及同农业有关的工业、商业、运输、信贷等部门组成一个联合企业,实行一体化经营。目前,法国有80%以上的农产品需经加工后才投放市场,显然“农工商综合体”对繁荣农村经济和安置过剩农业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

4、鼓励青年务农,稳定农村人口。

70年代来,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不足和农业劳动力老化问题日益突出。据政府调查,人口密度偏低,人口下降的地区扩及到全国40%的地区,这是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稳定农村人口,尤其是抑制青年农民大量外流不能不成为政府执行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为此,政府一方面大力加强欠发达农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小城镇,开辟农村新型经济活动,增加农村文化教育和体育娱乐设施,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等;另一方面,为吸引青年落户农村,政府采取了许多特别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1)建立各种奖金和补贴制度。根据政府规定,凡落户农村务农的青年,可享有政府提供的一笔安家费,发放金额按地区类别而有所区别。偏僻山区最高,欠发达农牧区次之,平原地区最低。此外,政府还为其提供各种名目的财政补贴,如“农村特别补贴”、“山区特别津贴”等,主要用于资助农场建设和农牧生产的投资。(2)提供低息贷款。除上述各种奖金和补贴外, 落户青年还可获得安置贷款、购买土地贷款、农场现代化贷款等,贷款时间长(12-25年),利息低(一般为6%-9%)。由于政府采取上述措施,每年落户农村的青年人数逐年增加, 每年落户农村的青年人数, 1973年前约1000人左右,从1980年起,每年超过6000人,从而使农村劳动力结构有所改观。

为解决农业劳动力日益老化问题,政府制定了强制老农退休的法令,并为离开土地的老年农民发放优厚的终身养老金。老农让出的土地或农场被优先分配给新安家的青年农民。为稳定地价,确保青年优先获得土地,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整治与安置公司”(SAFER)和“农业结构调整社会行动基金”(FASASA),负责收买和转卖土地事宜。据统计,在老农出让的土地中,有一半以上被分配给新安家的青年农民。

5、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及科研事业。

为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适应农业现代化迅速发展的需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文化教育和科研投入。政府采取的方针,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正规教育,增办高等农业院校及中等农业技校,为农村输送农业专门人才。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在职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包括官办或民办的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政府为农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放的贷款和补贴额约占当年用于农业拨款总额的3%。尤其80年代以来, 政府决定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许多地区相继制定了“科学文化发展计划”,并与政府签署“文化教育合同”。为鼓励农村地区创办农业科技研究机构,推广新技术,除政府为其提供各种资助外,地区还专门设立了“科研活动地方奖金”。

山区开发政策:法国山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5, 占全国村镇总数的1/6强。山区的特点是:人口稀少, 山民以畜牧业或特殊种植业生产为主,居民生活条件差。但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森林面积约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4,自然风景优美,是冬季旅游度假胜地。

为了充分开发山区资源,繁荣山区经济,又要使山区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保护山区资源,自60年代起,法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山区整治方案”,主要内容有:发展山区基础设施,重点改善山区交通和通讯网络、植树造林,加强水土保持、保护森林资源,严格限制非生产性建筑占地、改善山村生活环境和保护山城。在发展山区经济活动方面:推进农牧业生产现代化、因地制宜,鼓励发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各类经济活动,尤其山区工业、手工业及旅游和公共服务业。为此,政府颁布了相关的法令,并设立“农村整治和发展基金”,主要用作改善山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居民住房和生活环境方面的贷款。“山区特别津贴”,用作资助农场购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它生产装备。

滨海开发与保护政策:法国三面环海,海岸线漫长,滨海带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10,其中1/3的滨海区人口高度密集。 随着滨海区经济迅速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首先,由于都市化的发展,致使海洋受到陆地污染日益严重,给海洋捕捞业造成巨大威胁。其二,滨海旅游业的发展损害了海洋业的开发和利用,两者矛盾日显突出。因此,如何保护和合理开发滨海地区资源便成为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了整治滨海区,政府采取了保护与开发同时并举的方针。一方面严格控制滨海都市化的扩展,规定滨海区新建筑必须得到政府批准,取得“许可证”;另一方面,为充分开发利用滨海资源,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以协调海洋业与旅游业的发展。此外,为加强滨海管理,专门建立了“滨海环境保护机构”,并不断扩大滨海保护区。80年代后,政府决定将滨海整治权下放给地区,地区则将诸如征用土地计划、发放建筑“许可证”等权限下放到城镇。国家的权限只负责国际贸易往来、边防和海上安全及反污染等事务。由于实行权力下放,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使之有可能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需要进行治理和开发。当然,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因国家强调环境保护,使某些工业企业不能在滨海地区建立。

老工业区结构调整政策:东北部是法国最大的传统煤、钢生产基地。70年代资本主义相继爆发的“石油危机”和“钢铁危机”,给法国东北老工业区带来沉重打击,地区“结构性危机”空前加剧,经济日益萎缩。在此情况下,法国政府不得不对东北老工业区实行“改造”和“重振”。根据1984年春法国政府颁布的“工业结构改革方案”,涉及到煤、钢、造船等传统部门及14个“振兴极”,其中东北的洛林和诺尔—加莱等地区被列为重点改革区(包括5个“极”), 其目标是实现老工业区“再工业化”,变传统的“单一”经济为“多元”经济结构。从1984年起,对东北老工业区的调整和改造全面展开,政府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和行动:(1)收缩煤、钢生产规模,削减生产能力。 其主要手段有:停建一切新厂房,同时,通过关、停、并、转使生产向效益高、最有竞争力的企业和集团集中;(2)大规模更新机器设备,淘汰旧工艺, 采用最新技术,实现现代化生产,使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和多品种方向发展;(3)大批裁员,提高劳动效率;(4)创建多样化经济活动,除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加工业外,还借助于现有的工业基础,努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尤其鼓励建立投资少,见效快的中小企业和手工业,将该地建成新型现代化工业区。为了实现上述具体目标,政府注重加强宏观和微观上的指导和调节,包括与地区签署“计划合同”、实施鼓励与限制相兼容的财税政策和各种补贴、奖励制度等。老工业区结构调整政策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突出表现在:地区经济已走出困境、新型经济活动(如电子、航空、化工等)加快建立,地区多元经济结构正在加快形成中。

三、经验与启示

法国政府执行国土整治政策40余年来,已经收到明显成效:欠发达地区人口趋于稳定,农村传统的单一经济结构被打破,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日趋缩小,全国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地区经济网络已经形成。当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依然存在,尤其农牧区人口老化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需有待政府进一步解决。法国政府在国土整治和开发欠发达地区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点启示:

1、在加速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过程中, 政府应高度重视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并在中央统一规划和直接领导下,纳入政府编制的国民经济中期计划加以实施,成为国家现代化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的国土整治和开发欠发达地区工作是自50年代中期国民经济进入高涨阶段后开始大规模展开,此后一直成为国家中期经济计划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整治目标。先从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开始,进而带动农村地区结构改革,由经济问题逐步扩及到广泛的社会问题。

2、政府注重运用立法特别是各种经济手段加强干预、 指导和调节,促使地区行动纳入国家目标的轨道。除国家计划及各种远景规划指导外,采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有:各种财政补贴和奖励制度、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等。凡符合国家整治目标的地区和个人经济活动,国家给予鼓励和扶持;反之,则采取限制性措施。为此,政府须相应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为确保政府目标和政策的顺利实施,还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套相应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机构。

3、国家重点投入。 法国的国土整治的资金来源于三方面:政府预算拨款、国家金融机构贷款及地方集资。以国家拨款占主要部分,其中又以国家贷款为主要形式。国家贷款主要通过农业信贷银行发放,由国家提供补贴金。贷款利息较低,分为短期(2年以下)、中期(15 年以下)和长期(30年以下)贷款三种形式。各种形式的贷款约占法国农业经营者投资的1/3以上。此外,政府提供的各种财政补贴、 奖金和税收优惠约占当年农业预算额的近1/5。除国家资助外, 政府还建立了地区“平衡基金”,即按照有关规定,从富裕地区抽调一定比例资金,由政府再分配给落后地区。总之,国家为欠发达农牧区在财政上不惜付出了巨大代价。

4、中央与地方密切配合。法国的国土整治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中央与地方密切合作进行。在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问题上,政府加强放权,包括地方立法、经济决策及财政收入和分配权等,并授权地区独立编制本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期计划。政府则通过与各大区单独签署“国家—地区计划合同”及实施有关政策对地区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和调节,共同落实计划项目。地区、省级行政长官(由总统任命)则代表国家起着维护和执行政府政策及负责地区间的协调工作。与此同时,政府还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财政审批制度,并通过国家财政监督机构对地方财政的合法性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严重问题,将追究领导经济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判刑。

5、在国土整治行动中,应始终把发展交通运输业置于突出地位, 它对开发欠发达地区,平衡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大型项目将纳入国家中期计划加以实施,主要由国家投资,并通过国家与地方签署“计划合同”的方式共同负责完成,地方如有违约,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注释:

〔1〕即里昂、马赛、里尔、南锡、梅兹、南特、图卢兹和波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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