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政政策亮点与出版传媒企业投融资研究_出版传媒论文

文化财政政策亮点与出版传媒企业投融资研究_出版传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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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是文化创意包括出版传媒产业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突破年,也是财经政策频出的利好年。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文化与出版相关产业财经政策频出,以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一系列战略部署。这些财经政策密集出台给整个文化产业带来了惊喜。出版业在细化、消化政策红利带来的空窗期和过渡期,将政策用好、用足的同时,也要关注自身在投融资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以更好地推动出版与金融的融合。

      一、财税政策频出,新增改革红利有哪些亮点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的精神,近些年来,相应财税政策利好得到了延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更是强化了这一方针。在此,对2014年代表性政策亮点做一简要概评。

      2014年,财税政策密集出台,代表性的有:

      1.《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2.《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3.《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4.《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国办发[2014]15号);5.《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6.《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7.《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此外,2014年,关于小微文化企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例如,3月25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举办以“深化文化金融合作 共促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题会议,并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8月19日,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1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小微文化企业将再次受惠。

      上述财税等政策的出台,形成了一整套文化相关产业的经济政策扶持体系,打出了组合拳效应。分析这些政策制定的重点与特色,可以发现,有这样一些值得出版界重视的亮点与趋势。

      一是重在经济政策的延续性。例如,《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将相关政策又延续了5年,涵盖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工商管理等多个方面,为相关财税政策配套以及改革继续深化奠定了基础。出版行业也是享受这一政策红利的主要受益者。这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更得到具体体现。虽然国内580多家出版社中绝大部分出版社已改制为企业法人,但该《通知》规定“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审核认定享受《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税收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可继续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政策”。这就意味着,在2009年初到2013年末之间转企改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版企业仍将继续享受其后续政策,这对于早些年转制的企业是一大利好消息。而《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对于新华书店和民营实体书店是实实在在的大红利。以前对于新华书店的增值税与营业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县级及以下书店,不含民营书店,也不包括县级以上书店。此次扩展到所有批发商和书店,5年内不需要缴纳13%的增值税。这对于饱受网络及新媒体冲击、经营状况困难重重的实体书店来说,无疑是一剂及时的强心针。

      二是将文化出版与科技融合纳入了经济政策扶持的视野。如《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主要亮点在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条“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一政策将使数字出版产品的研发和创意设计的企业受益。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国办发[2014]15号)中,更加突出重视了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问题,第七、第八、第九条分别对文化科技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动漫企业等提出给予财税政策支持。如第八条提出:“经认定并符合软件企业相关条件的动漫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按现行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三是对出版发行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一些历史性问题给出了政策解决方案。如《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五条“出版、发行企业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出台,对于长期困扰出版企业居高不下的库存压力,化解呆滞资产,解决管理问题特别是前后任管理者的顾虑,有着非常强的针对性,因而也最受业界领导者的欢迎。

      四是在经济政策扶持中,释放了一些破冰性的信号,将可能带来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10月11日出台了《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经批准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出版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并“开展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以及“促进出版资源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吸纳社会资本从事除出版以外的图书期刊前期制作和经营发行业务”等政策,给行业内外提供了有限的想象空间。

      五是首次体现了分类指导的方针,并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摆上了重要的地位。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首次提到把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需求分开,第八条更是提出了具体的措施:鼓励大中型企业采用票据、上市等方式融资,中小企业采用集合债券、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方式融资。第二条中首次提出“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这被财经界专家解读为是最大的亮点之一。这一政策将有助于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企业实际给予定向金融支持。这一政策出台后,银行系统紧跟政策步伐,纷纷成立专门机构服务小微文化企业,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小微文化企业感受到真金白银的支持。例如,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国家开发银行已提供文化产业贷款金额超过1500亿元,重点支持了新闻出版、大型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等九大行业;2014年5月22日,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搭建金融机构与文化产业的对接平台,计划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可以说,不同的银行从自身特色出发,制定出特色支持政策,切实服务小微文化企业。这对于像图书策划工作室等民营书业是一大利好。

      二、文化出版传媒企业投融资趋向与瓶颈

      2014年围绕各种政策特别是财税政策密集出台,让文化创意出版传媒行业倍感幸福的同时,也有一种“政策暴雨”到来,一时还有适应不了、跟进不了、利用不够的感觉。

      1.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直接影响借壳上市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创业板借壳上市”,这使得准备从创业板借壳上市的出版传媒类企业将不得不重新考虑上市路径。目前,在“促进出版资源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方面,各大出版传媒集团正在踊跃争取IPO,中国证监会2014年IPO预披露名单中的出版发行企业:新华文轩出版传媒、江苏可一文化产业集团、南方出版传媒、北京中文在线、中国科技出版传媒公司、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河北出版传媒集团等均在积极准备材料乃至提交阶段,而时代华语图书有限公司在2014年4月被终止审查。2015年1月21日,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发行3000万股,在同批次新股中,中文在线作为创新型文化企业的代表,上市后成为国内“数字出版第一股”,其一路飙红的业绩也深深刺激了业界相关机构的上市冲动。

      IPO新政对上市还是产生了一些影响,以前因为“借壳”的门槛比IPO低,上市较为便捷,不少出版企业更青睐“借壳”方式。如江西的中文传媒、江苏的凤凰传媒、河南的大地传媒等,都是成功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但在新规下“借壳”的门槛提高了,加之风险较高,而且不能像IPO那样带来较理想的募投资金,有些文化出版企业已经另有打算。

      关于IPO放闸将对文化出版行业发展产生什么影响,还值得进一步观察。从以往上市出版企业的表现看,尽管为上市企业募集了可观资金,但行业范围内募投项目相对单一、局限,市盈率不甚理想,迫使上市企业转向获利更高的其他行业,譬如中文传媒的地产、时代传媒的商贸等,加快了传统主业的游离,这对于主业的强固是利是弊,现在还难以简单定评。

      2.通过资本力量促进传统与新兴出版传媒融合,是有利方向,但尚缺乏良好的商业模式和投融资平台

      金融财税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如,IPO重新放闸之后,会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大型出版企业实现上市目标,比如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集团、中国科技出版集团等三大国字头集团,正抓紧上市资料准备,加快推进上市步伐。综合分析出版上市企业的投资方向,大约有四大方向:内容制作项目、发行暨物流配送综合体运营项目、数字出版平台类项目、图书商城及文化地产建设项目、文化综合商贸及部分金融项目。尽管创意产业、艺术品开发、云技术平台建设等新业态也有所关注,但总体看,出版传媒企业上市的投融资方向相对偏窄。有分析认为,目前业界和学界更多地将“投融资”当成了一个偏义复词,将注意力更多地倾注在了融资环节,对于投资的实践和研究,远远滞后于对融资的探索。

      现在能够让市场兴奋、真正具有市场强大引擎作用的新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传统与新兴融合的项目非常缺乏。目前还更多的是抛给资本市场众多想象题材,游戏数字网络产品和在线教育服务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人们比较容易接受,预期也往往很高,其他项目则较为尴尬。事实上,这可能会使国家的财税扶持、项目资金更多地成为了企业的利润来源,掩盖了企业的实际创新能力和市场生存能力。

      3.尽管宏观财税政策已经出台,但更重要的实施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一些政策还需要在各省市推行中结合地方实际给予完善,改变以往中央政策出台,在地方却得不到执行部门认可的状况

      例如,以往存在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各领域各自独立,条块分割的问题。中央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发展,但涉及各部门管理利益,部门政策却难以打通,到了地方就根本无法被认可和执行。例如,以往文化宣传系统出台的财税扶持政策,常常搁浅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也使出版传媒文化转企改制企业颇为无奈,难以享受到政策红利。

      4.文化出版传媒企业的兼并重组之路相对狭窄,统一的现代文化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仅看出版传媒领域,现已经有十几家上市出版发行企业,从世界范围看,上市的出版公司也不多。中国出版业本来整体的盘子就不大,市场的容纳空间有限,又受到行业、地域保护的影响,即使融到了大笔资金,使用起来也常常给人“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无奈感。上市的目的很重要的就是募集资金加快重组兼并扩张,但兼并重组在目前条块分割难以突破的环境下相当困难。统一的现代文化体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将深层次地影响出版传媒文化类企业的资本运作走向与效益。

      5.一些政策实际运作受现行管理制度等条件制约,还难以真正由市场主体推动落地

      例如,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了“特殊管理股”问题,因为涉及管理体制问题,如何实施还存在不同看法。事实上,市场主体如何应用“特殊管理股”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要有相当的时间磨合。

      6.一些政策对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仍然有别,制约了国家文化整体竞争格局的平等、健康发展

      由于出版传媒的特殊属性,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时,仍然存在忽视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忽视民营文化企业诉求的不足。实施上,在财税减免和返还、投融资项目资金扶持、银行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小微文化科技企业创业孵化等方面,民营文化企业遇到的困难和尴尬远比国有文化企业多得多。2014年虽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但专门针对民营文化企业需求和困难的,难觅踪影。这也是民营文化企业界人士颇多期待和多有意见所在。

      此外,鼓励文化产品、服务出口的一些政策,与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目标尚有相当距离。

      三、出版与金融结合的几个路径

      与财税金融政策频频出台的利好形势相比,出版界的表现似乎兴奋不起来,与其他文化创意产业行业相比,更是动作相对滞后。除了被动享受转企改制等相关减免税政策外,其他的尝试似乎积极性不够、动力不足,思路不多。就出版业界而言,至少在诸多领域应该积极有为。

      一是高度关注出版与科技融合的趋势,充分利用如《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等政策,在数字出版、在线教育、新技术应用、出版与文创设计产品研发等领域,延伸产业链,获得财税政策的支持。

      二是在对外文化贸易方面,结合出版走出去的国家战略与进出口贸易政策,获得优惠和减免税、退税、贴息贷款等扶持,拓展图书版权贸易之外的新路。

      三是按照《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推进体制改革的创新与突破,特别是在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民营资本合作方面,探索特色管理股制度破冰,以体制创新带动机制盘活。

      四是充分利用扶持中小微企业的良好政策,积极探索内涵式裂变、内部公司化重组,整合民营工作室、整合小微科技文创企业等新模式。除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文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扶持资金可以利用外,一些地方文化科技产业园区的政策扶持力度也相当大,出版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跨界融合进入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建立新型的业态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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