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意识形态建设的若干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意识形态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这一点在经济特区更具迫切性和特殊性。笔者认为,经济特区意识形态建设应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则。
一、坚持与发展相统一
特区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特区的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把坚持和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做到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
在坚持和发展相统一中,应特别重视坚持。这是因为:首先,邓小平同志在创办特区时,其指导思想就非常明确,我们是“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9页)这表明, 它的“特”主要表现于它在经济上可以采用某些与本国通行的政策有所差别的特殊优惠政策,如推行自由贸易、减免关税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目的是促进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以便更便捷地吸收或引进国外的资金、先进的技术设备、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先进的科学文化,以加快本国经济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仍坚持本国的基本政策。因此,经济特区在政治上,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意识形态上,必须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意识的侵蚀。
其次,经济特区是处于开放的最前沿,因而就必须地会遇到来自西方、港台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与渗透,国外敌对力量确实企图利用意识形态的渗透与我们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因此,特区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一点削弱不得,淡化不得。
另外,特区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人在理论上没有能够搞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以致混淆是非,鼓吹诸如只要发展商品经济,就必须“一切向钱看”,甚至把拜金主义也看作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发展就容易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泛滥提供一定的条件,这个教训我们是应当认真吸取的。
当然,在重视坚持的基础上,还必须强调发展。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坚持,就有可能导致僵化,从而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我们过去一整套的意识形态工作,包括方式、方法和许多内容,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并为其服务的,现在就必须随着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现实生活的变化,去探求新的方式,去创造新的方法,去充实新的内容。唯有如此,特区的意识形态才能起到保证特区的发展方向、维护特区的经济建设、促进特区的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做到和做好坚持和发展相统一,就必须在实践中贯彻好“双百”方针,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营造出一个勇于探索和创新的活跃氛围,提倡不同学术观点、艺术流派的争鸣和切磋,提倡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既警惕右的倾向,更要防止“左”的倾向,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二、主旋律与多样性相结合
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识。虽然说特区的经济结构比较复杂,但特区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与全国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尽管目前在特区有相当大部分是“三资”企业,但“‘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所以, 特区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主导权都在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手中,这样的社会存在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特区占主导的地位。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用这一理论统一人们的思想,就是当前特区意识形态建设中应当牢牢把握的主旋律。
应该承认,特区的具体环境和条件有其特殊的方面,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和研究特区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在内容上研究其侧重点、主题,在形式上研究其风格、节奏,从而体现出特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鲜明个性。但是共性和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我们不能因为特区意识形态有个性的特点,就否认和放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一共同本质。我们应当特别警惕某些人借特区经济成份、利益群体的多元之名,行意识形态多元化之实,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活动。我们倡导的是主旋律与多样性的结合,决不是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新形势下,我们更要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指导,用这一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干部和人民,并将其作为特区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
在主旋律与多样性相结合的过程中,既要注意避免犯以往“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的错误,强求一律的倾向,又要坚决反对放任自流的倾向,任凭低级的、错误的、落后的意识发展、膨胀,以致模糊了我们的视线,搞乱了我们的阵线。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坚持、倡导、弘扬主旋律,来批判、抵制、遏止那些反动、落后,颓废的思想意识。我们一定要遵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一个根本方针、四项重点工作”,即紧紧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根本指针,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要求,来开展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把主旋律与多样性有机地结合好。
三、传统意识和外来意识相融合
人类社会的发展,既有区域性、民族性,又有全球性、融合性。作为人类社会发展重要特征的意识也是如此。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进步,意识形态的继承性和融合性将日趋明显。因此,特区的意识形态建设就要立足于既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又要求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有对传统意识、外来意识的精华部分,兼收并蓄、取长补短的功能。
首先,对传统意识必须有正确的态度。中华民族有自己优秀的文化,并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培育了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意识观念。如:十分重视道德修养和理想追求,讲究义利之辨,崇尚高尚的道德传统和伦理情操。但在如何对待民族遗产上,要注意反对两种错误的倾向,其一是复古主义,即只要继承,不要变革,对过去的一切均采取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其二是虚无主义,即只要变革,不要继承,对过去的一切一概加以排斥,这两种态度显然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方法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方法,在批判继承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坚持“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原则与方法。现阶段的特区意识形态建设就必须弘扬优秀的传统意识,把传统意识的精华纳入现在特区意识形态建设中去。当然,在我国的传统意识中,有大量反映农业文明的内涵,这与特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不相适应的。另外,传统意识在长达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思想意识的烙印,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对待传统意识的问题上,既挖掘出祖国传统意识的瑰宝,加以弘扬与继承,又分辨出糟粕,加以批判与剔除,同时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创新。
其次,像对待传统意识一样,对外来意识也要有正确的态度,也不应当采取形而上学的绝对化的态度。对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文明遗产,我们要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做出有选择的借鉴。对与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有关意识,我们应予以吸收和借鉴。而对于作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如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论等等,其信仰与行为方式,其中许多内容都与资本主义制度紧密相联,有些甚至是反动、腐朽的东西,这就不仅不能宣扬与传播,而且必须坚决给予抵制与批判,做到“排污不排外”、“放中有防”、“变堵为导”,这样才能使我们既不致于迷失方向,又能共享人类文明的积极成果。
弘扬悠久的传统意识,借鉴吸收外来的现代意识,都不是单单为了弘扬而弘扬,为了借鉴而借鉴,而是要使优秀的传统意识的内在精神和具有现代化大生产特征的外来意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使外来优秀文化中国化,从而克服特区客观存在着两种意识观念相脱节的问题,建构起全新的、溶古今中外意识于一炉的特区意识形态新形式。
四、民主与法制相促进
从一定意义上说,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就是法制建设的发展过程。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民主政治必须法律化、规范化。民主政治是内容,而法制则是体现这些内容的形式,没有民主政治的存在,现代意义的法制建设就失去了依据;而没有法制建设,民主政治同样也不可能得以实现。
特区尽管已经走过17年的历程,但对于民主和法制建设来说,还是处于开始阶段,因而,就必须有领导、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并努力探求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路子来,我们认为在这个探索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做到民主和法制相促进。
我国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大量事实说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人们的思想道德会产生双重的效应。一方面,它促使效益、时间、平等、竞争、知识、信息等现代观念的强化,从而增强自主、民主的意识;另一方面,它又会诱发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意识,腐蚀一些人的灵魂,从而走向堕落与犯罪。要使特区的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当然需要多方面协调努力,但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在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保障特区建设的顺利发展。更何况,现在特区同全国一样,也正面临着两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两个转变是具有全局意义上的根本性变革,在实现两个转变的过程中,必定会受到旧体制、旧观念的阻碍与干扰,会产生某种程度的“乱”。如何把这种转型期的“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最有效的办法还在于进一步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的法制。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使经济特区不仅仅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典范,而且也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典范。
五、现实性和超前性相一致
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经济生活方式的变革与发展,都将或快或慢地导致相应的意识形态的变化与发展。意识形态与其所植根的社会存在紧密相联,与其所反映的时代息息相关。特区以其广阔多样的实践,不仅大大丰富了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同时也为特区意识形态的建设提供了产生先进意识的现实性基础。
特区具有产生先进性意识的深厚土壤。首先,先进的现代化工业的飞速发展,大生产的组织形式,科学的管理方式,高技术的引用和开发,快捷的信息网络等等,所有这些都为建设具有先进性的社会意识提供了现实可能。而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涌入,蓬勃发展的经济,设施完备的城市文化教育更为先进思想意识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其次,特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验区,它的意识形态建设就具有突出的经济性的特点。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意识是为其经济基础和经济生活服务的。因而,在特区完全有条件形式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虽然现在市场经济已在全国普遍实行,但特区仍以其起步早而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再次,由于特区所实行的大开放和所处的区域位置,就使得特区更多地受到各种外来的思想、文化、传统、习俗的影响,这样,特区就具有善于引进和吸收各种外来思想、文化、传统、习俗中的积极因素的有利条件。上述三个方面的有利因素,就使特区完全有条件,也有责任,且完全应该担负起建设具有超前的先进性意识的历史重任,它对于特区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理论建设,可以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通过道德建设,可以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调节人们间的矛盾,从而保证特区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