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分析

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分析

宋利华[1]2003年在《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分析》文中提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渊源于集体谈判制度,集体谈判制度是现代工业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雇主代表和工人代表之间就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进行谈判并签订集体协议的法律程序。由于工资问题切中工人的经济利益要害,对雇主的利润也影响至深,因而工资便成为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焦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经济结构呈现多元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也随之发生着重大变化。在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同时,原有的工资分配制度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的需要。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引入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考虑到目前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仍处于摸索的阶段,于是,本文把研究的重点定位在工资集体协商的约束条件分析以及我国应如何构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条件上。 本文共分四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是概述,主要介绍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一般知识,进行了一些概念上的界定,追溯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介绍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 第2章是本文的重点,着重分析了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并对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行性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 第3章主要介绍我国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现状。各小节分别介绍了我国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必要性、法律基础以及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 第4章本人提出了我国应如何构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条件,旨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黄任民[2]2002年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经济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针对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经济问题进行了较系统的分析 ,在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济状况的基础上 ,着重对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几个重要指标进行了剖析 ,力求能对企业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有所帮助。

曾志浩[3]2003年在《集体谈判工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集体谈判工资制度研究》共分4章。第1章“集体谈判概述”,主要对集体谈判的概念界定、基本框架和社会功能进行评述。这一章是在概念的基础上以期对集体谈判有一个全面而概括的了解,也是全文研究的起点。第2章“集体谈判的经济分析”,主要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说明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通过谈判确定双方的均衡效用,使双方的效用动态化和最大化并最终取得合约的一种有效交易方式。同时分析了集体谈判的经济性质、博弈行为、“双赢”条件并针对影响集体谈判的几个经济因素,着重对集体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考虑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剖析。本章是在第1章的基础上对集体谈判进一步的理论研究。第3章“西方国家的集体谈判及对我国的启示”,主要介绍了西方国家集体谈判的理论、理论研究的特点及实践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国外情况的介绍,以期找到对我国的启示。本章是对国内外集体谈判的对比研究。第4章“构建以集体谈判为基础的我国企业工资制度”,主要分忻了我国集体谈判实践的社会条什和制约因素,并对构建以集体谈判为基础的我同企业工资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和设想。通过对杭芝机电有限公司的案例分析,进一步明确我国应如何建立和改善工资集体谈判机制。本章是对集体谈判在我国实践的一次分析和总结,也是全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终点。

焦晓钰[4]2014年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运行机理与实施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旨在提升劳动者福利与地位,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争议不断。本文试图深入剖析其运行机理,量化评估制度实施效应,以期为提高该制度的有效性提供借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质上是劳资之间的利益博弈。本文认为,这一组织化的议价博弈制度的有效运行即改善劳动者权益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条件,这体现在制度边界与制度运行两个层面。前者与制度作用对象的异质性有关,奠定了制度有效运行的可能性;后者则与劳方利益代表组织相对于资方的议价博弈力量有关,决定着制度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本文围绕这两个层面,立足包含职工、工会、雇主和政府四方参与人的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特色,分别从制度作用对象——劳动者的异质性、相关制度安排、工会行为和政府干预四个维度剖析劳资双方在一定约束下相互作用于均衡议价解的内在机理,并借鉴集体行动理论和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行为理论重点探讨劳动者异质性对该制度内生边界的制约(问题一)和政府干预行为对该制度运行效率的影响(问题二)。在实施效应评估中,本文基于企业-职工匹配的微观数据作了叁方面的实证研究:一是使用均值回归和分位数回归考察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基层员工工资的影响,并对制度工资效应的异质性进行讨论,这也是对问题一的验证;二是使用Probit模型考察该制度对企业员工非工资福利的影响,这可检验该制度的实施是否会造成员工非工资福利对其工资福利的替代;叁是使用OLS回归和工具变量法分析该制度与企业雇佣量之间的关系,并分析比较了这一效应在不同类别企业中可能呈现的差异化表现,这可为问题二的理论分析提供证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有:第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内生边界。其有效运行的必要前提一是参与主体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二是参与主体集体行动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成本。故当激励机制不健全或缺乏强制性约束时,只有在同质性较高且可替代性较强的劳动者群体以及这类劳动者相对密集的领域实施该制度才可能实现其目标。第二,在满足边界条件的基础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善劳动者福利目标的实现及实现程度主要取决于劳方相对于资方的集体议价力量,而这又与相关制度安排和集体议价中的工会、政府行为表现有关。其中,地方政府的介入是中国集体议价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一个典型特色。地方政府的干预行为主要取决于其官员在自利性动机支配下对政权稳定和提高政绩“双重目标”的权衡。当前一目标占据主导时,地方官员会为获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拥护而选择增强劳方议价力量的干预行为,从而使均衡解表现为较高的议价工资;反之则会(变相)助长资方的议价力量,从而产生一个较低的议价工资与较多的劳动雇佣的低效率的议价均衡。第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改善基层员工工资福利上发挥的作用不尽理想,并且该工资效应与员工异质性有关。该制度对位于收入分布较高分位、原始劳动力较强、人力资本较高或具有专业技术的员工的工资产生了更大或更显着的负效应。这为该制度有效运行存在内生边界提供了证据。第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使基层员工享受部分非工资福利的概率显着提高,这表明这一组织化议价制度对强化劳动者权利保护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表明劳资双方讨价还价过程中存在雇主试图以非工资福利诱使员工在议价工资上妥协的可能。此外,从福利内容看,这种正效应主要体现在那些较低层次的、占用企业成本相对较低的非工资福利上。第五,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扩大企业雇佣规模表现出稳健的正效应。可见,在当前劳动力总量过剩、局部短缺的背景下实施该制度有助于增加劳动者就业。鉴于该制度的工资效应表现,雇佣量的扩大很可能是以牺牲员工部分工资福利为代价。同时,根据机理分析,这一结果可能也与政绩考核压力下的地方官员在干预劳资集体议价时倾向于偏袒资方不无关系。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分企业类别比较可发现,该制度扩大雇佣量的正效应其实主要集中在“弱资本与弱劳动”相结合的企业。本文的政策含义是: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充分尊重人的异质性,合理界定实施范围;加强劳方协商主体培育,不断提高其博弈对话能力;在资强劳弱的市场环境下,明晰界定政府干预工资集体协商的权限与方式,使其在不降低集体议价原有效率的基础上,真正起到提升劳方议价能力的作用。

左群, 段胜辉[5]2013年在《工资集体协商主体的经济分析:问题与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实践中发挥了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缓和劳资关系矛盾等作用。但是由于协商主体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效果的发挥,文章对工人、工会、政府和企业四个协商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通过健全主体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对策建议。

杨成湘[6]2013年在《我国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评价及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关系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集体协商制度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同时,关于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制度的研究也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虽然在我国系统性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已经有将近20年的历史,但对其展开的理论研究却还相当不够。鉴于此,本文遵循“理论—动机—行为—绩效—改善”的基本逻辑框架,探究推动我国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动因,揭示该制度体系在我国实施、变迁的路径和趋势,对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创新及改进的有效策略。(1)“制度需求快速响应—劳资社关系和谐度最大化”动因模型构建。在一般性分析框架基础上,以制度非均衡为直接诱导或扰动、以劳资社关系和谐度最大化为根本驱使构建出在内外动力共同推动下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动因模型。为了进一步得到各动力因素的重要性排序,基于模糊聚类分析法并结合问卷调查数据获得全体动力因素的归类结果。研究表明,总体上来自政府层面的动力因素重要程度排在前列,而来自资方的动力相对不足。(2)集体协商制度变迁及其机理分析。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变迁可以划分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前的集体协商制度变迁和伴随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集体协商制度变迁这两个大的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集体协商的结构、主体及内容存在着较大差异,然而政府主导始终是各个阶段所体现出来的显着特征。研究发现,集体协商结构正经历着从企业集体协商向企业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并重演变;就集体协商主体而言,行业工会组织发展相对较快,雇主组织发展则较为较慢,但是在总体上都满足不了实际需要;集体协商内容从最初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转变为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综合性内容,然后逐步突出以工资为主。研究表明,劳动关系系统及集体协商制度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会因内部各种矛盾和冲突产生熵增效应,一方面应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内部矛盾,化解冲突,另一方面从外部环境引入有利于系统有序变迁和发展的负熵流即利好的外部因素是非常必要的。(3)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首先,构建了劳方、资方、政府、外部环境及通过集体协商进度对协商效果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概念模型并提出了若干研究假设;其次,在问卷调查、数据收集及信度与效度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若干假设进行了验证。实证结果表明:集体协商制度在所调查企业中的实施效果大体处于较差水平,劳方、资方、政府、外部环境对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并通过协商进度产生间接影响,协商进度具有部分中介作用。(4)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制度比较分析及其启示。研究表明:各国都将集体谈判制度作为确立劳资关系秩序、维持劳资关系和谐的有效协调机制;政府一般不干预具体的集体谈判过程;从结构方面看,大部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谈判多由全国级、产业或行业级、企业级叁个层次互补而成;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通过法律对关于集体劳动争议以及罢工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应该借鉴西方国家做法,培育强大独立的劳资组织,加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设,积极完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和发挥政府作用。(5)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创新及改进的总体构想及政策建议。在前文实证研究所得结论及国外经验启示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制度创新的总体构想、基本原则及目标设计;进一步地,从劳方、资方、政府、外部环境几个角度提出针对性强的改善策略。

徐礼清[7]2013年在《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研究—影响因素及机制构建》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推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部分,成为工业化时代的生产主力军,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工资水平的增长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不相匹配。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0年中央在一号文件中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表明中央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高度关切。目前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工资待遇问题,收入水平的低下使得他们在城市的生活举步维艰。因此如何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增长机制成为目前理论和实践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回顾了我国农民工工资的研究现状,回顾了西方经典工资决定理论和工资增长机制理论及实践的相关研究,同时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现状。在此基础上选取了分别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就业率以及人力资本的四个指标,利用历年来中国统计年鉴上的数据,运用灰色关联度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这些指标与平均工资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社会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因素对工资增长的影响最大。除经济因素对工资增长有较大影响外,制度因素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变化。本文主要分析了最低工资制度、户籍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对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影响。同时,在微观层面上,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工作稳定程度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对其工资增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基于理论和实证分析的成果,本文分别从完善经济基础、加强制度保障以及提高自身素质叁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对策和措施。

王慧[8]2009年在《集体谈判对我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影响》文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其分配是否科学、合理,不仅从微观上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影响着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决定着企业的人工成本、利润分配及其竞争能力,并且作为基本的宏观经济指标对一国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工资集体谈判”是一种在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下,通过企业(代表雇主)与工会(代表工人)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工人工资的一种工资决定方式。如今,“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凭借其相对于其他工资决定机制的优越性已经成为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确定工人工资水平与工资分配结构的主要手段。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讨论了工资决定、集体谈判的相关理论以及经济学模型,为论文分析我国工资决定机制的现状、问题以及集体谈判制度对工资决定的影响做了理论铺垫。这也是整篇论文研究的起点。第二部分首先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两方面的发展分析入手,探讨现代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建立模式。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必要性,并根据我国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的现实状况,探讨了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部分论述了我国建立工资决定机制的目标模式,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次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来建立完善以集体协商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工资体系,其中包括加强工会独立性,建立现代企业,完善工资法律法规等措施来完善工资决定机制,使其合理科学地增长等。

王东昱[9]2012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工会作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劳动关系,我国的劳动关系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影响后,正处于一种历史转型期,这种转型直接关系到劳动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劳动关系的现状已成为上至政府、下至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牵涉到社会稳定。所有制的不同决定了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也有所不同。劳动关系各方的权利、地位、相互关系及处理方式的调整,都不能规避转型期这个现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关系日益市场化、企业化、契约化、多元化,形成了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叁方利益格局。所有制结构和社会成分的变革催化出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也由此对代表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众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同个人的单一力量相比,群众团体作为特定人群的重要代表,具有更强的话语权和表达机制。这其中,工会作为代表劳动者的群众团体,理应成为劳动关系的内在组成部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代表职工利益、调节劳动关系方面已经和将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一个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很难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过程中,必须要充分、有效、及时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劳动关系的有关要素特征的发展历程和现实表现基础上,对相关的环境背景和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进而对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作用发挥进行了阐述和探讨。本文认为,工会是劳动关系构成方中代表劳动者的重要力量,面对劳动关系的变化,工会必须充分把握劳动关系变化的深刻性和现实特征,才能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适合中国国情的措施,有效维护劳动者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今中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表,党和政府与劳动者之间的桥梁纽带的角色非常明确,但是还要看到国有企业和私营经济共存这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工会必须要适应过渡期和多元化的需要多方面的开展工作。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目标,工会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工会角色定位的不同分为核心主导性工作和主体参与性工作。核心主导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主要包括: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的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以及工会开展的互助互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等。除了核心主导性工作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工会还要结合现实,发挥劳动者代言人的作用,积极参与到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的工作中。其参与性工作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为重点,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分配、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一旦劳动者在这些领域的权益受损,劳动争议就不可避免。维护劳动权益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劳动者个人共同付出努力,政府要加强管理监督,企业要及时改变利润获得的模式,劳动者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同时又是重要的社会力量,更要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到相关的工作中。面对新任务和新要求,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还要及时转变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发展工会理论,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迫切需要对工会“如何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承担起‘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的历史使命;如何转变工作模式适应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和劳动者结构的变化;如何适应社会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如何在国际工运事业发展中既适应全球化的需要又保持中国工会的特色”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发展创新。

刘浩然[10]2012年在《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资分配制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本文以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内容展开研究,简要地探讨了西方主要工资集体谈判理论,对西方国家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在借鉴西方集体谈判模型理论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工资集体谈判中的工会谈判力的重要性,进而揭示出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应该如何提高自身谈判力。此外,本文对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实施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对比分析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四个典型案例,总结经验以期借鉴,然后从法律法规、工会谈判力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层次等方面深层地剖析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相对应地探讨解决这叁大问题的措施,给出了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参考文献:

[1]. 工资集体协商的经济分析[D]. 宋利华. 东北财经大学. 2003

[2]. 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经济分析[J]. 黄任民. 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 2002

[3]. 集体谈判工资制度研究[D]. 曾志浩. 华东交通大学. 2003

[4].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运行机理与实施效应研究[D]. 焦晓钰. 浙江大学. 2014

[5]. 工资集体协商主体的经济分析:问题与建议[J]. 左群, 段胜辉. 生产力研究. 2013

[6]. 我国劳资关系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评价及创新研究[D]. 杨成湘. 中南大学. 2013

[7]. 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研究—影响因素及机制构建[D]. 徐礼清. 湖北工业大学. 2013

[8]. 集体谈判对我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影响[D]. 王慧. 山西财经大学. 2009

[9].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工会作用研究[D]. 王东昱. 东北师范大学. 2012

[10].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刘浩然. 北京物资学院.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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