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区党建工作_社区建设论文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区党建工作_社区建设论文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党建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工作论文,科学发展观统领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999(2008) 01-0001-0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1]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这一目标要求我们要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与社会和谐发展,更要求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和谐发展。社区是城市的组织细胞,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矛盾的汇聚点之一。因此,社区在整个社会体系的运作中承担着特有的功能,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紧密相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能忽视社区的作用。只有社区日趋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基础。胡锦涛同志2004年7月在视察上海时指出,要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要抓好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总书记的指示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的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我们统领社区党建工作的强大理论武器。社区建设的重要性突出了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是党建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运用科学发展观,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格局的变革,单位不再是无所不包、统揽一切的社会基本组织形式,而是功能趋向单一的独立的利益主体。单位体制的解体,直接导致了社区服务以及后来的社区建设问题的提出(本文所论社区是指城市社区)。2000年,中央在有关文件中界定了社区建设的基本含义: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办发[2000]23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社区党建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个重要课题被摆上了议事日程。

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我们党建历史的成功经验和重要法宝,运用到社区发展中,就是党组织建到社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到社区。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明确定位。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共产党作为核心领导力量的心理认同和行为服从。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自治客观上需要党组织这个核心力量予以主导和保证。历史长期形成的社会管理行政化,很容易使得社区成员把社区工作看做是政府工作的简单延伸,增强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疏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而且,政府在社区事务中过多卷入的结果,容易使社区组织演绎成为新一级行政化组织,最终回到以单位为主体的“大政府、小社会”的旧体制中。因此,基层社会的自治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非政府色彩的主导性力量予以支撑。在中国社会和政治生活当中,这个主导性的、有效的力量也只有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所具有。这就是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类组织中确立为核心领导力量的客观基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社区党组织才能起到“全面、协调”的作用,从而才能谈得上“发展”。也就是说,必须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地位。

新的历史使命要求充分发挥出社区党组织的作用,也赋予了社区党建的新内涵。首先,社区党建不是街道党建。社区党建是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工作覆盖面包括所有属条条领导的单位在内的整个社区空间。其次,社区党建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事业单位党建。社区党建的实质是在街道党建、单位党建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新经济组织党建与新社会组织党建的基础上,通过街道党工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将社区内的所有基层党组织较为紧密地联结、整合起来,以便形成、扩大党的政治影响与推进社区建设的合力。因此,社区党建的组织特征就是要构建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空间中的完整体系,这是社区党建的一个基本内涵。

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的发展,社区党建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不断加强。社区党建已经成为城市党建的前沿和党的各项工作在城市的落脚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社会的整体发展,对于全面加快城市现代化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社区党建工作毕竟是一项新的工作,它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掌握社区党建工作的规律还需要认真的调查研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理顺社区各种组织的关系

我国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是社区管理体系尚不够科学、健全,社区功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社区职能定位不够准确,管理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社区自治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三是社区体制改革不够理想,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社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党建就面临着一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首先要求我们理顺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当前社区内的基础党组织与街道党工委(党委)的关系体现为三大块:第一块是居民区党组织,在传统上即受街道党工委(党委)领导,其资源由街道供给,人员由街道任命和调配,这种局面在社区制下仍然延续,因而他们与街道党工委(党委)的整合程度最好;第二块是新设立的“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它们由街道党工委(党委)推动建立,受街道党工委领导,但街道既不能提供其足够的可依赖资源,也不能影响支部成员的职业,因而他们自身的活动较为涣散,与街道党工委(党委)的关系也相当松散;第三块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党组织及原有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他们传统上都属于“条线”系统,但发展趋势却有所不同,政府职能部门的党组织将在增强对社区工作依赖性的同时继续保持条线管理,原来的企事业单位则在转制后逐步与条线系统分离,实行属地管理是迟早的事情。目前,这一块拥有的党建资源最多,基础最好,与街道的关系却最难整合,因为他们既受到传统行政分隔的影响,又在市场化过程中与单位利益高度融合,显示出强烈的利益本位化倾向。另外十分重要的一点是,上述三块又可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大部分,其中居民区党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党组织和转制后的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属于体制内部分,他们仍可从所依托的体系获得资源,支部成员在政治上向上流动的渠道仍然是畅通的;“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属于体制外部分,他们不仅没有稳定的资源获取渠道,支部成员的政治发展空间也存在与体制内的断裂,也就是说,他们的党建工作做得再好,也很难得到政治上的提升,这将严重影响其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所以,要做到“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2],必须先理顺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关系。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统筹兼顾,就是我们在社区工作中要始终代表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群众的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节并处理好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促进整个社区比较协调地发展。组织结构较为完善的社区还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这两者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十分重要,必须理顺。还要高度重视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过重问题,明确机关部门、街道、社区在社区工作中各自的主体职责和协助责任,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在社区各种关系中,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建设,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三者的关系中,党组织是核心,起着统帅作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保证,起着决定作用;社区委员会是关键,起着落实作用。社区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得以理顺,才能“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在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发挥政治上的指导作用;二是要发挥思想上的引导作用;三是要发挥组织上的保证作用;四是要发挥生活中的表率作用;五是要特别注重发挥服务作用。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在社区的具体工作中,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社区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社区群众。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促进作用。”[4]总书记的指示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社区工作搞得如何,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社区党组织在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了服务作用,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就会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的进一步调整,社区党的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如何发挥组织群众的功能,以社区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将不同的群众利益凝聚在“共同利益”之中,这是社区党建需要研究的深层次问题。社区党组织应该把凝聚社区共同利益作为开展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途径,这一功能发挥得好坏与否,关系到党能否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团结到党的周围,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和谐社区需要稳定和发展,凝聚社区共同利益就显得既重要又紧迫。当前,社区中的群众利益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多样性特点,即社区群众具有多样化的利益需求。二是独立性特点,即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三是选择性特点,即人们对实现各类利益的途径具有主动的选择性。社会利益越分化,人们经济越独立,群众对利益实现途径的选择性就越大。四是群体性特点,即随着社会利益分化,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人们的利益需求具有鲜明的群体性特征。五是复杂性特点,即社区的利益关系纵横交错,纷繁无序,甚至互相矛盾。社区党组织要成为居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就要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居民的利益要求,正确反映并处理好居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这是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切入点,也是突破口。

在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物质精神生活需求的同时,重点关心帮助生活较困难的居民群众,增强他们战胜暂时困难的信心。社区党组织要统筹协调好居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群众共同利益,这对于进一步拓展党的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投身改革实践,推进社区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社区工作的头绪很多,在于社区汇聚了各种矛盾。面对基层社会的纷繁复杂的诸多矛盾,面对基层社会的异质性和阶层分化倾向,面对基层社会的多元利益主体,社区党组织是进行有效整合的主导力量。因此,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使不同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的表达,不同的利益矛盾得以合理的协调,并从各阶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不同利益中,找到共同利益,从而把各阶层之间不同的价值趋向,融会成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凝聚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社区建设强调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共同营造安居乐业的工作生活环境,势必要求全体社区成员能动的参与,而不是被动的跟从。但市场的发育伴随着法制的完善,现在不仅政府要借助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社会也可以依靠法律面对政府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同主体的合法利益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也就是说,社区建设的基本趋势是实行民主管理。面对社区成员不同的利益要求以及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已经不能再用行政方法硬性地求得统一,要巩固党在基层社区的执政地位,保证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在社区始终占据主流地位,只能采用竞争、说服、教育的手段,只能通过在更大程度上了解社情民意进而代表更大多数人的利益。社区管理要体现社区居民的自治性,党的威信就要从其作为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主导力量中获得,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也正是从这里体现的。

我们党历来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内民主只有落实到普通党员才能真正激发他们的执政意识。依靠党员深入群众汇集社情民意,才能提高社区党组织决策的代表性;依靠党员居民在社区发挥精英模范作用,才能在基层的选举中提高党员的入选率,保持社区党支部的核心地位。实际上,也只有完善党内民主管理体制,才可以保证把每一个社区的党组织建立、完善起来,在党内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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