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理想的破产与民主社会的诞生——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进主义论文,共和论文,美国论文,民主论文,理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1)03—0176—13
一、学术源流
尽管学者们一致同意美国革命自己的“内在逻辑”对于美利坚共和国的形成与发展有决定因素,但他们在如何看待美国革命性质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大分歧,最终形成了这样一种格局:一个中心、两种观点。在这里,“中心”问题就是:“美国革命的革命性到底有几分”;(注:George Athan Billias,ed.,The American
Revolution: HowRevolutionary Was It?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80,thirdedition.)“两种观点”,即保守主义的观点与激进主义的观点。不过两派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将法国大革命的模式作为自己的参照,从而在北美殖民地内部寻求诸如贫困、阶级分化与斗争、内乱、暴动、腐败等因素。
的确,美国革命素来缺乏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气氛,它甚至更类似于英国的“光荣革命”(注:Maurice Cranston,“The Radicalism ofthe American Revolution( Gordon S.Wood) ”,The
AmericanSpectator,25,no.4,(April 1992):68—69.):革命者温文尔雅,“头发扑满香粉,身穿宫廷及膝短裤”;在革命期间,也没因社会分配不公而引起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火烧城池或者监狱暴动。尽管六十年代之后美国早期史领域出现了一批“新左派”史学家如斯多顿·林德(Staughton Lynd)、阿尔福雷德·扬(Alfred Young)、杰瑟·莱米什(Jesse Lemisch )等主张“自下而上”地从那些默默无闻的大众角度来重新审视美国革命,力图挖掘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里积蓄的不平等性和对抗性,但他们还是不可避免地落入了法国大革命、俄国大革命的套路。而这种做法遭到了克拉克大学巴罗(T.C.Barrow)教授的抨击,他指出如果真要做革命比较的话,美国革命应该同其他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革命模式相比较,因为法国革命首先是一场破坏性的革命,是社会内部不可调和的张力的结果;而北美殖民地革命的首要任务则是建设一个健全的新社会。思想史学派大卫·拉维乔伊(David S.Lovejoy)也认为18世纪的北美人民并没有为他们之间的平等问题而不安,因为它不是当时社会的突出问题。两位学者的论述较好地解释了为何革命的口号是“自由与财产”,而不是法国大革命中的“自由与平等”,也不是民主革命中的“自由与民主”。
这也正是布朗大学历史学教授戈登·伍德(Gordon S.Wood )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1991)一书中力图传达给我们的观点:是美国革命“把美国变成了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及最现代化的国家。”(注:〔美〕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傅国英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导言部分,第3页。)戈登·伍德(1933 —)是哈佛大学著名历史学教授伯纳德·贝林(Bernard Bailyn)(1922—)的得意门生,而后者正是美国早期史研究领域中的独树一帜的一代宗师,所著《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Revolution,Cambridge,Mass.,1967 )在荣膺普利策奖和班克罗夫特奖的同时,也奠定了“思想意识派”或“共和修正派”的基础。伍德在其师开辟的大方向上紧随其后,治史成绩斐然。在1967年贝林推出《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后的第二年即1969年,伍德的名著《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1776—1787》(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776—1787,New York,1969)也得以付梓,1970 年荣获了国家图书奖的提名,并获得了班克罗夫特奖和约翰·H·邓宁奖, 一时间名声鹊起,当时伍德正值36岁壮年。在随后的22年中,伍德耕耘不辍,不负重望,终于在1991年推出了《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再次引起史坛轰动。在它宏大精深的内容与思想体系面前,有人欣慰地感叹,如此长久的一段等待是非常值得的。美国早期史研究领域元老、耶鲁大学历史学教授埃德蒙·摩根(Edmund S.Morgan )在《纽约书评》上如此评价:“这本书可以重新指导人们对美国革命和这场革命在全民意识中的地位作出历史性思考”。(注:Edmund S.Morgan,“The Radicalism of theAmerican Revolution by Gordon S.Wood”,The New York Review ofBooks,39,no.9,(May 14,1992):23—25.)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教授理查德·布什曼(Richard Bushman)的评价更高:“此书构思宏大, 论证缜密、汇集了三十年学术研究的精粹,它有可能成为研究1776年(美国)革命对其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影响的一部权威性巨著。”
在这本《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中,伍德在大方向上坚持并遵循着贝林的研究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伍德继续强调思想意识的变迁给美国早期社会变革带来的影响,认为只有通过思想意识所暗含的深意,美国革命的性质才可以得到最终的解释。伍德先是批判了新旧进步主义历史学家的观点和方法过于局促,僵硬,过于迷信阶级分析以至于“犯了时代性的错误”,继而又指出“和谐史派”在努力将美国革命描述为一场思想文化的或宪法原则上的斗争时所犯的不足,即该派忽视了在宪法原则的表层下面有着更多关于“权力与自由、美德与腐败”的新兴思想的成长。(注:Gordon S.Wood,“Rhetoric and Reality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nSearch of Early America,p.75.)正因为这些新兴的思想处处体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并与之融汇贯通,最终形成了“思想意识”。
而在此之前,几乎没有历史学者承认思想意识是美国革命的最主要的动因,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这么一种思维定势,将思想观念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与物质基础区别开来。在谈到“社会”一词时,思想意识反而被排除在社会存在之外。这些历史学家们或诉诸“上帝的旨意”,或寻求政治上、宪法上、经济上的蛛丝马迹,因而也很难想象得到美国革命首先是一场激进的社会运动,而思想意识的变迁正是这场社会变革的真谛。布尔斯廷甚至提出“没有信条的革命”这一观点,认为美国革命只不过是殖民地为了维持在不列颠体系中长期以来享有的自由权力的一场运动。所以在20世纪二十年代,美国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芝加哥大学教授富兰克林·詹姆森(Franklin Jameson)提出美国革命应是一场社会运动时,
就已遭到随后历史学家的驳难。 (注:J.Franklin Jameson,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onsidered as aSocial Movement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40),转引自The American Revolution:How Revolutionary WasIt?pp.104—105.)那么思想意识派又是受到什么启发而着手研究思想意识对于美国革命的重要性的呢?
1965年贝林出版了其编辑的《美国革命的小册子,1750—1776》(Pamphlet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1750—1776), 通过对这些新史料——革命前夕在殖民地流行的大量革命宣传手册——的研究,贝林更加坚定了他长久以来的一个观点,即美国革命不是在社会各集团之间展开的政治和经济上的斗争,而是一场激进的意识形态上的巨变。同时,贝林也借鉴了英国女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Carolina Robbins)的成果,将殖民地思想意识的根源追溯到17至18世纪英国激进辉格派思想家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 Sidney )、 亨利·内维尔(HenryNeville)、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on)等人的“辉格思想”以及古代民主传统、启蒙主义、洛克理性主义、英国普通法原则、清教主义和契约理论所构成的思想理论体系,而这一体系正是以“共和主义”为核心的。(注:满运龙:《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共和学派”》,《世界史研究动态》,1987年第4期,第33页。Nikolai N.Bolkovitinov,“Some Problems”,Gordon S.Wood and Louis G.Wood,ed.,Russian—American
Dialogue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1995,p.24 notes.满运龙先生认为最早是女历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发现共和思想对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影响, 但其实历史学家芬克(Z.S.Fink )1945 年就在The
ClassicalRepublicans:An Essay in the Recovery of a Pattern of Thoughtin Seventeenth Century England中就已提出这一观点了,而卡罗琳·罗宾斯则是在稍后的1947年发表了《阿尔杰农·西德尼关于政府的“论述”:革命的教科书》一文中提出来的。)因而“思想意识说”也正好批驳了“和谐派”史学家如丹尼尔·布尔斯廷在《美国人》中提出的保守观点,即美国革命只是殖民地人民为了保卫革命前已经存在的社会秩序、 美国革命自始至终都没有思想动因的说法。 (注:Daniel
J.Boorstin,“Revolution without Dogma”,p.104.)伍德对此坚信不疑,而且这种“共和主义”的思想意识在美国革命中所处的地位正是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中进一步剖析的主题。
其二,贝林和伍德都高度肯定美国革命激进主义的性质。二人在追溯美国革命思想起源即“共和主义”的同时,也努力挖掘了北美殖民地“独特的生活方式”,而正是这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构成了美国革命的“内在逻辑”,使得美国革命在与欧洲革命模式相比较时有着巨大的差异。正是在对这种差异进行分析和对美国革命的内在逻辑进行梳理时,两人都得出这么一个掷地有声的结论:美国革命根本不是保守的,恰恰相反,它同历史上任何一次革命一样激进,一样革命!如果真有太大差异的话,差异主要体现在这样的一个现实中,即北美殖民地人们要“比十八世纪任何地方的人们都更自由,更平等,更少受到封建与君主制沉重的束缚”。“北美人民并不是一个被压迫的民族;他们没有沉重不堪的镣铐去挣脱”。(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2页。)贝林和伍德紧接着质问, 既然美国革命缺乏那种在其他的大革命中所体现出来的疯狂的、骚动不安的暴乱,那么美国革命的激进性又体现在何处呢?
伍德借用了约翰·亚当斯的一句名言:“革命发生在人民的头脑与心灵之中……这场有关人们的原则、观点、情感、感情方面激进的变动就是真正的美国革命。 ”(注:John
Adams to Hezekiah Niles,February 13,1818,转引自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Origins of American Revolution,p.160.)共和主义在北美的土地上迅速扎根,并形成了带有北美本土特色的革命意识,它“深入到了北美社会的各个方面,造成了深刻的思想变动,使人们对民主、自由、权利、代议制、奴隶制、平等、主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产生新的认识,形成了新的态度和信念,并且体现在建国的实践之中,造成了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革命乃是一场十分激进的革命”。由此可以看出“思想意识”史派对进步主义或新进步主义(Progressive or neo—Progressive )的历史学家们试图用法国大革命的模式来解释美国革命的这种做法所持有的批驳立场。
但思想意识派的这种“美国独特论”以及“唯智主义”的倾向也遭到随后一代“新左派”历史学家的异议,后者认为撇开经济原因与社会矛盾去讨论思想作用方法无异于“一条死路”。伍德自己也早在1966年就已认识到,如果仅局限于对修辞(rhetoric)检查,就无法将美国革命与近代西方历史上的其它革命区别开来。因此,思想意识派被认为具有“巨大的成就与致命的缺陷混杂在一起”的双重特征,(注:满运龙:《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共和学派”》,第38页。)这也亟需该派成员拿出更新更高的成就来予以反驳。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不仅显现出了浓厚的应战的痕迹,而且也力求推陈出新,调整并增补了“共和修正派”的理论,使其更经得起冲击。
二、内容与框架
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继续从思想意识角度来探讨美国革命的进程,并且指出发生在人们“思想上和心灵上”的革命才是真正激进的革命。这二点是与贝林的主张是一致的,也是1969年其力作《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1776—1786》的宏旨所在。但伍德二十年磨一剑,有了进一步的开拓,主要体现在他把对思想意识转变的各阶段的分析与美国革命前后的社会转型融合起来,并从中发现了一条鲜为人知的脉络,即革命前夕在殖民地社会里君主制的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地位;旋而革命领袖聚集在共和主义的旗帜下,力图恢复古典共和美德,并致力于推动革命朝前发展;美国革命最终释放出了人民大众的能量,使美国社会朝向更加民主、平等、自由的民主制社会前进,而非共和主义者所设想的那种社会。这也就是我们今日所见到的美国社会。(注:周琪:《从历史中概括出的新观点——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美国研究》,1998年第3期,第135—141页。)
全书的核心是三个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演变对北美社会凝聚力的重塑。伍德强调革命的三个阶段中的每一次变革其目的都是在于改变社会形态,重新塑造社会凝聚力,这样的结果是“贵族失去了对讲文明礼貌的垄断权利,而劳动阶级丧失了他们对劳动的独享的权利”。这场革命创造了一个“不同于世界上存在过的任何一种社会的新社会”。
在第一部分“君主制”里,伍德更多地涉及了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封建因素,而这正是贝林所忽略的,他认为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贵族制社会并不存在。但经过研究,伍德冷静地指出“在我们狂热地把母国的‘传统’社会同殖民地的‘现代’社会相比时,我们并没有太注意殖民地的文化仍主要是英国的文化和传统文化”。(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4页。)
伍德这里所指的“文化和传统文化”实际上就是君主制统治下的社会形态,它体现在封建等级制、依附制、家长制、政治庇护制这一系列构成并维护贵族等级社会的特征。例如马萨诸塞当地一名显赫家庭的孩子接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其父托马斯·舍彼德便觉得他这时应该充分发挥其家长的权威,事无巨细地规定了其子的学习、宗教情感和生活,甚至连阅读时所使用的标记都有所涉及。而在庇护制方面,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他当上了北美殖民地邮政副总监后,就任命儿子担任费城的邮政局长,兄弟当上了波士顿的邮政局长,又任命侄子为纽黑文的邮政局长……(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75页。)在今人眼里这种行为是无法忍受的,但它却能在北美大行其道。这是因为与英国发达的社会结构相比,殖民地的社会结构单一、脆弱,缺乏有效的管理来凝聚全体社会成员,所以北美不仅希望能全套照搬母国的社会等级和从属制度,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予以加强。而且那时的人们也并不认为这种等级制度有什么不妥,恰恰相反,“每个社会都应有,也必须产生这些身份地位的差别和不平等,这也是顺理成章的”,“这种等级制度的不平等现象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觉得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人是微不足道的,即便是最下等的仆人也不例外,他们由此获得了极大的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满足足以弥补不平等造成的缺隙”。(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11页。)在这个将“最顶层的国王到最底层的契约奴和黑奴”都囊括在内的等级社会里,社会的结构是由贵族占统治地位、呈垂直性分布的,而决非后来中产阶级社会的那种平民化的水平性的结构。
然而在这里,我们发现伍德似乎陷入了一个悖论之中。因为思想意识派在强调美国革命不具备法国革命那样的可比性的一条重要论据是革命前夕北美社会的一个特征是平等与自由,以此来推翻进步主义和新进步主义历史学家将革命的实质描绘成“贫困的和被剥夺了社会基本权利的阶层反对保护的上层集团的社会斗争”的立论。但在本书中,伍德不厌其烦地对当时社会的等级制、从属制、依附制、家长制及政治庇护制进行“厚描”(thick description), 以此来论证美国革命对于塑造后来的民主平等社会时表现出的激进性。这似乎无形中又助了对方的观点一臂之力,因为“新左派”正是非常强调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内部的不平等,尤其是那些贫困的或被剥夺了社会基本权利的社会底层的革命因素和对抗因素。
将18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形容为完全处于传统的家长制与从属关系的君主制社会也不能准确概括其社会特征,因为新兴出现的共和主义的思想正在不断地蚕食君主制。在第二部分“共和制”里,伍德论述了正是共和主义发动了对旧社会的革命,而不是“共和学派”之前的历史学家们所推崇的洛克的自由主义学说。
尽管伍德也承认将共和制与君主制的界限明确的区别开来是非常困难,而且当时的人们也并不想真正去推翻君主制,只不过希望利用共和主义来对君主制的弊端作些许修补,但共和主义作为思想体系而言是“彻头彻尾的激进”,因为“它反对和瓦解着旧的君主制关系,为人民贡献出其他可采取的……组织社会的一些新的途径。”共和主义的养分从何而来呢?贝林通过对革命宣传手册资料的研究,认为当时引用频率最高的不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作品,而是《加图信札》。 (注:BernardBailyn,“Political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Idears inEighteenth Century America”,p.283.)我们从以下的一条遗嘱中也可以窥见英国“乡村派”激进辉格思想对北美殖民地人们思想的影响力:“我会给我儿阅读,当他长到十五岁时,阿尔加农·西德尼的作品集、约翰·洛克的作品集、培根爵士的作品集、戈登的《塔西图》以及《加图信札》,愿自由之精神与我儿同在!”(注:“加图”是激进的辉格党派作家的笔名,这里指特伦查得与戈登。 Bernard Bailyn,“LastWill and Testament of Hosiah Quincy,Jr.,1774”,The Ideological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71,fifth edition,p.22.)
美国革命的这一思想渊源先后被数位历史学家发现并将之阐述,女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位。她指出激进辉格党人的活动不仅使革命的传统得以保存,而且成为十七世纪英国反对君主暴政和十八世纪北美争取独立斗争之间的契合点,罗宾斯认为美国的国父们深深地被这种思想传统所影响,并从中找到了“丰富的具有实际意义的表达”。 (注:Caroline Robbins,The
Eighteenth— CenturyCommonwealthman:Studies in the Transmission,Development andCircumstance of England Liberal.Thought from the Restorationof Charles Ⅱ until the War with the
thirteen Colonie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1959,p.384,p.386.)伍德与贝林深受启发, 也将探索的笔触投向英国的政治思想传统中,这与昔日的帝国史学流派相似。但伍德比贝林更加肯定了古典共和主义的美德对北美社会正面的塑造力。比如那时的人们竭力追求道德高尚的政治领袖人物,高度赞颂公德和自我牺牲精神,自觉抵制物欲横流的商品化趋势……这种意识形态对北美殖民社会的冲击是巨大的,它不仅造就了一个“截头去尾”的平等社会,即缺乏真正的具有绅士气质的贵族阶层与处于等级制最下层的广大贫民,还导致了社会其他关系的松动,如家长制日趋开明和自由,专制的权威与效忠越来越令人反感和厌恶,下层人可以轻易地进入贵族阶层……。
总之,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共和化程度是如此之高,远远超过了其母国,以至于伍德认为这种特性极其适合共和主义体制,而美国革命只是将这种潜在的共和倾向正式表面化了。因此那些潜在的革命形势既不表现为普遍的贫困与民怨沸腾,也不是残酷的压迫,相反,是共和主义与日益增长的商业繁荣携手清除君主制的封建残余,并且创造出一种新型人类关系。而美国革命带来的这种变化是共和主义在北美顺理成章发展的结果,也标志着一场“真正的和激进的”社会变化及政体变化。在“摧毁把旧的君主制连续在一起的庇护制和裙带关系的同时”,共和制还面临着建立新的社会关系来凝聚社会力量、维护公共道德、保障社会的安定统一的任务,这就区别于法国大革命的破坏性。学者们一致认为伍德的研究“很有力地说明了美国革命为什么能在同一个思想体系指导下接连完成独立(破旧)和制宪(立新)两项使命”。(注:满运龙:《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共和学派”》,《世界史研究动态》,1987年第4期,第34页。)
在美国建国这一时期,美德、仁慈、世界主义等等乌托邦式的理想成为美国人狂热追逐的对象,就连华盛顿也正努力遵循这些古典的共和价值观念,将自己塑造为一个古罗马解甲归田的英雄辛辛纳图斯式的人物:辞去大陆军总司令的职务,隐居芒特弗农(Mount Vernon)以赢得古典式英雄的美名;辞去“辛辛纳提兄弟会”第一任会长之职,因为杰斐逊建议这将有损于其古典美德的声望; 拒绝弗吉尼亚州议会赠的150股股份,尽管“他长久以来梦想着靠这些运河来发财,而且他需要钱”……总之,大公无私、举止得体、品格高尚是那个共和时代社会精英们力图将社会凝聚起来的工具。但这些共和主义精英并不是全身心地拥抱民主和平等的观念,因为共和主义仍试图对等级制做某种妥协,革命领袖们也深深怀疑雅典城邦的那种小国寡民的民主制是否真正适用于并推广到由十三个殖民地组成的新生共和国的广大区域。虽然马萨诸塞的詹姆斯·温斯罗普就曾批驳了当时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认为那种将共和国的大小僵死地定义为“长约一千里,宽约八百里,能容纳六百万持相同道德观、 习俗、 法律白人居民”的想法是荒谬不经的, (注:Cecelia M.Kenyon, “ Men of Little Faith: The Anti —Federalists on the Nature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In Search of Early America,p.15.)但总体上,精英们的确害怕出现那种“群氓”式的政治秩序。于是,革命领袖们止步不前了。然而,美国革命在清除君主制残余的同时,也释放出了新的更激进的能量,它不以国父们的喜好为转移,并使得美国共和主义理想岌岌可危,很快就“在挣扎着求生存了”。
在对美国共和主义的分析中,贝林借用了社会心理学的“心理紧张”说,强调“阴谋”、“腐化”、“奴役”等字眼的内涵,认为这些词语是殖民地居民真实思想的反映,尽管这种“阴谋”事实上并不存在。这被后来的学者概括为解释美国革命起源的“阴谋假说”。伍德对这一观点是有一个扬弃的过程的。伍德并没有完全放弃这种“阴谋假说”的框架,而是将它演化为本书第三部分“民主制”中的“怀疑论”,尽管鲜有学者认识到这一点。伍德认为,美国人民大众对这种共和主义乌托邦理想的质疑部分地导致了美国共和主义理想的流产,并促使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平等的新社会兴起。
在“民主制”这一部分里,伍德的研究表明,革命者在共和主义阶段中所持有的那种崇高的道德理想大大超过了美国人民所能达到的程度,只不过是国父们一厢情愿的乌托邦思想而已。共和主义是那么的“大稳定,泛滥成灾的危机论,缺少灵活性,……几乎没有成功的经验”。(注:John R.Howe,Jr.,“Republican Thought and the Political Violence of the 1790s”,American Quarterly,vol.XIX,Summer1967,no.2,p.165.)早在1776年秋季亚当斯已经觉察到“有如此之多的腐败,即使我们的共和国仍处在襁褓时期。”有人如此评论:“美德,正如人所知道的那样,
是一种脆弱并稍纵即逝的财产”。
(注:Edmund S.Morgan,“The Puritan Ethic and
the
AmericanRevolution”,In Search of Early America,p.90.)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美德”的真实性又被打了多少折扣呢?波士顿大学的历史学教授阿兰·泰勒(Alan Taylor)对18 世纪九十年代的纽约选举情况作了个案研究,结果发现共和主义的口号只是表面上的,并没有真正渗透到人们头脑里去,而个人的庇护、私人的利益等仍然是实际上左右人们行为方式的力量。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利益。早在革命初期,集团的、地域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就已是此起彼伏,显露出冰山的一角。利益是共和主义高尚、勤俭、大公无私这些理念最大的敌人。日益蓬勃发展的商业在使人们获得财富的机会增加的同时,也使得社会流动性增加,甚至冲击着共和主义者企图建构的那种精英式的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这种趋势在革命者眼里无异于洪水猛兽,尽管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股巨大的能量正是革命的共和主义所释放出来的,他们更没意识到一场更加激进的社会变动即将从地平线上升起。
面对席卷而来的社会竞争与个人主义,一种有趣的历史现象发生了:法国大革命的领导人哀叹的是革命的失败;而美国革命的领导人却是在革命成功之后发出由衷的哀叹,哀叹过去那种“纯粹的共和主义风格”一去不返了。(注:Joyce Appleby,“The Radical Recreation ofthe American Republic”,WMQ,3[rd]Ser.,vol.LI,no.4,October1994,p.681.)大多数人在社会纷繁的变化面前抱着一种倒退的历史观,认为美国人正在逆文明进程而发展,从文明社会的彬彬有礼倒退回粗野无礼的野蛮时代,似乎到处都酗酒成风、暴力与骚乱共天下、自私自利畅通无阻……(注:Gordon S.Wood,ed.,The Rising Glory ofAmerica:1760—1820,George Braziller,New York,1971,p.14.)他们痛恨民主制,因为“民主败坏国民的道德,吞噬他们的自由”,并将这一切世风日下和群众骚乱归咎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比如约翰·亚当斯“疯狂努力”在共和制与民主制之间划出一条界限,约翰·昆西·亚当斯则在1800年翻译了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冯·根茨的作品,将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作了褒贬区分。伍德认为,正是由于他们的“努力”,后人才得出了这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即美国革命是严肃和保守的,而法国革命则是混乱和激进的。
但这些作法丝毫没能阻碍民主的胚胎从共和精神中孕育而出。比如,平等的观念是共和主义的核心,革命者曾用它来砸碎君主等级制度,这时也成为了美国革命的第三阶段中最激进和最强大的思想力量。并且,在平等观念铲除共和主义者头脑中的“贵族式的精英”思想的同时,商业和利益也促使“普通美国大众放开手脚,获得解放和追求幸福”的行为合理化了,“美国民主制的潜在的利害关系和积极进取的力量第一次清楚地显现出来”。尽管当时的社会从表面上看来一片闹闹哄哄,天下人来来往往皆为了蝇头小利,但实际上这就是美国革命层层递进着的一套极为严谨的逻辑,即共和主义的破产和民主社会的诞生。在民主制下,民众以平等为理论后盾,日益要求参与政府的实际操作并因此形成了政党的雏形——“利益集团”,如“技工会堂”、“费城十九人委员会”,这标志着对“群氓”的世界观的摈弃。这种个人利益的观念成为美国人的信念,它又连锁性地导致了一系列变革:对共和主义领导人所谓“贤明美德”与“公平执政”的深深怀疑;对贵族和精英悠闲生活的猛烈抨击以及对劳动和商业的歌颂;对民主化任职的改造、政治党派的合法化以及政党分赃制、轮流担任公职、现代预防机制、独立司法制度等等一系列民主制度的创设。美国现代社会的模式和特征在这一时期大体上得以奠定。
此外,伍德还在“民主制”部分阐发了对美国民主制的诞生原因的新解释。众所周知,边疆史学派鼻祖特纳(Frederick J.Turner)将美国民主的产生归结于边疆和西进运动。19世纪的英国人乔治·弗劳尔(George Flower )也认为是可被无偿获得的土地及边疆开阔的空间才对美国社会结构,尤其是对民主制的诞生,产生了作用。伍德认为他们只说对一半,因为与加拿大比较起来,可被无偿获得的肥沃土地并没有能够给美国民主制带来足够的能量。西进运动只能说是对这个从一开始社会结构就十分薄弱的国家民主制的产生起了保护作用,因为无论是君主制的残余,还是共和主义温文尔雅的理想,都对边疆粗犷野蛮的生活方式鞭长莫及,力所难逮。伍德承认西进运动的意义,是因为他也极为重视社会竞争、个人主义、利益集团等因素在塑造新型政治秩序方面的作用。但伍德与特纳的区别在于,伍德认为已经发展起来的“新的政治秩序对这个国家的人们的头脑和性格所产生的广泛作用”才是民主真正发展起来的原因,西进运动只是从另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和推广了这种新的政治秩序。这有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论战既支持了贝林一派的一贯论点,即“革命发生在人民的头脑和心灵里,”也凸现了本书“共和主义的流产和民主社会的诞生”这一宏旨。
总之,“民主制实际上代表了一个用多种新型的关系把人民凝聚在一起的新型的社会秩序”,在民主制社会里“人民更加自由,他们的能量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发挥出来了”。美国最终变成了“西方历史上最平等、最实利主义、最个人主义的社会,也是最受福音教派影响的社会。尽管这个新型的民主社会在许多方面同革命领导人曾经设想的社会恰恰相反”。
三、地位与评论
在对《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所作的众多评论中,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伍德苦心孤诣想完成一项大业,即“一劳永逸地说服那些认为美国革命主要仍是一场保守事件的历史学家们,以及那些否认美国革命的真正社会变革性的历史学家”。(注:Phillip,F.Gura,“Readingthe American Revolution”,Virginia Quarterly Review,Auturnn92,Vol.68,Issue 4,p.790.)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对文本的解读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差。
在美国革命刚落下帷幕不久,彼得·奥列弗就撰写了《彼得·奥列弗论北美叛乱的根源及进展》(Peter Oliver's Origin & Progressof the American Rebell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从此揭开了历史学家们对美国革命旷日持久的争论,并由此划分为辉格派和托利派两大阵营,至20世纪六十年代又形成了“新辉格派”和“新托利派”。双方的辩论最终都难逃出“激进还是保守”的旧窠。伍德虽然在书中也多次反复的强调了“激进主义”,但我们不妨将之理解为伍德运用共和主义的尺度进行逻辑推导的结果,因为伍德并不想强迫人们在打破原有的保守主义的框架的同时去接受另一个思维的枷锁。美国革命一定就是彻头彻尾的激进吗?伍德根本就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它已经太令人心神俱疲了。从《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的书名我们就可以看出伍德的意图只是在于挖掘美国革命的一个方面的属性,而且此属性并不排斥彼属性,比如保守主义可能就是其中的另一属性。因此,我们应将本书理解为伍德通过对“激进主义”一词的重新诠释,而做出的一种探索性实验,试图在高瞻远瞩的层面上,将文化与社会、思想意识与物质基础完美结合起来的一种历史视野,或者说是一种新颖的、综合的、宏大叙事的范式。
但值得注意的是,“思想意识派”史学家所力图构建的这种宏大叙事的范式与法国的年鉴学派所主张的“心态史”(mentalités )有着巨大的分野。年鉴学派虽然也研究在一个长时段里人们的集体意识,但个人独特的观念和意愿是被排除在人口统计和经济计量之外的,比如洛克与卢梭的思想就远不如研究某个人群的集体意识重要。贝林和伍德认为这种历史编纂法是“元历史的”(metahistorical),其目标不是朝向历史,而是有关历史本质的某些观念,或者说是史学理论其中的一个部分。而“思想意识派”的目标不在于如何进一步深化科学技术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恰恰相反,贝林甚至极为担忧这种数据泛滥成灾的趋势给史学带来的异化作用。伍德所要完成的这个范式正是想给人们显示这个当今的世界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又如何一步步获得自己独特的地位,以及已逝的那个世界是如何的丰富多彩、不可预测、短暂倏忽,就如同我们身边的这个社会一样。
贝林虽然探索了北美殖民地的革命思想渊源,并得出美国革命具有激进的性质,但他却排斥了政治和经济因素,这种作法被同侪批为无源之水,这是因为贝林认为美国革命的激进性主要体现在新的社会观念上,革命“不是一场社会革命,社会变动是后果而非革命本身”。(注:李剑鸣:《伯纳德·贝林的史学初论》,《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1期,第130—138页。)伍德对此有所突破, 他在强调意识形态的动因时,将其纳入了一个更广大的社会凝聚力的框架之中。因此不少史学家不吝厚赞之辞,称伍德的这部作品是“没有半点依赖于社会学的社会史”。(注:M Cranston,“Book Reviews ”,American Spectator,April 1992,vol.25,Issue,4,p.68.)但在这种宏大的叙事框架里,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
首先,《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被其它学者们指摘最多的是它遗漏了美国早期社会太多的内容,乔伊斯·阿普尔比将其处理史料的态度称之为“取舍随意”(take— it—or—leave—it)。其中“新左派”对伍德的批评是最多,也是最激烈的,麦克伊(Drew R.McCoy )认为在这么一部四百多页的专著里,仅仅只有两个段落集中论述了奴隶制的问题,这种有意的删刈显得与综合的叙事方法背道而驰。 芭芭拉·史密斯(Barbara Clark Smith)指责伍德仍将目光注射在精英身上, 而没有充分考虑那些地位卑微的爱国者在革命中对事件的理解所起的作用,伍德著史仍然透着一股子浓郁的贵族和精英气息。虽然伍德放宽了革命的起止时间范围,但同时也缩小了革命的范围。芭芭拉·史密斯认为这样的革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的革命,没有深入到社会的底层如工匠、赤足士兵、水手等。迈克尔·祖克曼(Michael Zuckerman )则指出伍德过分夸大了美国早期社会的三个阶段的差别,因为人们当时很难将共和主义作为一种过渡期的思想意识与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意识形态区别开来,他们在提到共和制与民主制时,经常是把它们当作同义词不加区分地使用的;其次,虽然伍德夸大了早期社会君主制的贵族等级因素,也贬低了这一时期的平等和民主因素,但他仍然忽略了传统意义上的“新社会史”所要研究的对象,诸如“长期以来被忽略的、沉默的、怪癖的、短暂的”社会角色。
但是笔者认为,这一点并不是《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的缺陷,主要是两派评论的基础不一样。在美国早期史研究领域里,学者们总是无法回避如下两个棘手的问题,即美国革命既未能废除奴隶制,也没能从根本上改变无数妇女的从属地位。这在传统上一直被认为是美国革命保守主义的最大体现,也是进步主义和左派学者们攻击的对象。尽管“新左派”历史学家们指责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中有意排除美国革命对黑奴、妇女、印第安人所产生的后果的分析,但他在这两个问题上其实还是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概括性的,不够具体。伍德并不认为奴隶制与妇女的从属地位就会暴露出美国革命的保守,恰恰相反,他提醒学者们从问题的另一方面去体会美国革命所未完成事业的那一方面的激进主义所在:虽然美国革命没能在当时就完成这两项革命任务,以至于在后人眼中看来成为“最大的耻辱”,但正是由于革命释放出了民众的力量,使“长期处于卑微地位的普通民众获得了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甚至有了支配权”,这才使后来的“反对奴隶制和19世纪的妇女解放运动成为可能,也使我们现在能具有所有的平等观念成为可能”,所以美国革命激进性不能由此被抹杀。
伍德还就此问题对“新社会史派”历史学家们进一步发表了精彩的回答。他认为在等级制社会中处于不平等地位的主体不应仅是某个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而应是全体社会成员,就连白人男子也是包括在内的。所以目前在北美早期史研究领域里,黑人、妇女、少数民族的声音反而盖过了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呼声,伍德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反对之辞,但他用自己的学术成果在努力地扭转着这种矫枉过正造成的偏离现象。但长期以来,两派笔战不断,一方片面强调意识在社会中的统一性,另一方则只顾埋头挖掘社会中蕴藏的对抗性,总体上,两派就如同“两条不同钢轨上跑的火车,……各执一词,互不为动”。(注:满运龙:《共和修正派与当代美国思想史学》,第189页。 )而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伍德作出一定的努力来同“新社会史派”沟通。在书中的每一部分里,伍德都非常注意区分民众叛乱所代表的不同含义。在君主制社会里,不是所有的民众的骚乱都是破坏法律的,比如在有些法律无法得以实施的情况下,民众挺身而出,以自己的行动促进法律的实施效力。而在民主制社会里,共和思想被洛克的自由主义所取代,这时民众的要求便是建立在自身利益基础之上了。因此,伍德研究的另一贡献在于大大地促进了“思想意识派”与“新社会史派”的交流与对话。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中宏大叙事框架的第二个问题在于,伍德有意地放宽了美国革命的起止年限,尤其是模糊了终止的界限。他将革命不但延伸进了杰克逊的民主时代,还甚至到了美国内战结束后的某个时期。而杰克逊时代一般都被学者们视为民主制真正建立的时代,但伍德认为杰克逊主义并没有在美国创立民主制,只不过使其合法化罢了。这就招致其他学者们对其忽略具体史实的做法的抨击。同时,伍德也规避了革命结束的原因,他更多的是去描绘美国现代社会在多大程度上受惠承恩于那场激进的革命。按伍德的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革命目的达到了,革命就自动结束了,正如伍德自己所强调:“美国早期史的基本史实就是人民的成长与发展”。但若照此说,美国六十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解放运动不也说明美国革命仍在进行吗?更何况伍德所描述的这一段历程与整个西方的历史进程大方向是吻合的,尽管他称美国革命的结果是创造了一个“最平等、最实利主义”的社会,但美国革命的这种激进性是当时整个历史时期所共有的一个特点,并非美国革命的一家专利。另有学者指出,英国和加拿大没有经历那么多的革命暴乱也达到了同样的效果:废除奴隶制、妇女选举权、福利制度……。因此,虽然伍德的叙事框架是本书的菁华所在,但我们不得不指出,伍德在进行总结时所犯的疏忽在逻辑上削弱了本书的说服力。
此外,伍德在书中修正了自己以前的一个观点,即特伦查德、西德尼的共和主义思想并不是美国革命期间唯一的思想意识,除此之外,还有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自由主义传统。这一观点是经过同坚持洛克主义的学者们一番旷日长久的论战后才得出的结论。但伍德并不是将共和主义、自由主义、清教主义等等杂糅在一块,或干脆称之为“新美德”,(注:James T.Kloppenberg,“The Virtues of Liberalism:Christianity,Republicanism,and Ethics in Early AmericanPolitical Discourse”,JAH,vol.74,no.1,June 1987,pp.9—10.)而是将自由主义的影响放在本书的“民主制”部分。但乔依斯·阿普尔比还是认为伍德忽略了太多的内容,但她所指的是对共和主义精英分子群体的描述也很不够全面,革命的激进性在此群体民主意识的发展进程中也应有所体现,而不是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共和主义者到头来完全成为保守的落伍者。然而最令某些学者担忧的是伍德在书中一味地无限拔高社会竞争和个人主义的作法,将最革命和最激进的动因归结于这个最终导致漠视人类自我本体的极端,他们希望伍德所找到的不是一种错误的激进主义。
但无论如何,伍德这种运用史诗般壮丽的大手笔将美国早期史一气呵成的功底仍令人叹为观止。尤其在今日的美国史学界里出现了一种强调个案研究和选题细琐化的趋势之际,伍德在这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里,力图将宏大的叙事手法与类似于中国乾嘉式的细微分析完美结合起来,显现了新一代史学领袖博学广博与细密谨慎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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