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经济特区“特别化”与“非特别化”的几点思考_经济特区论文

对深圳经济特区“特别化”与“非特别化”的几点思考_经济特区论文

对深圳经济特区“特”与“不特”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深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圳,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经济特区,她已走过风风雨雨的15个年头。在这15个春秋中,深圳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始终不渝地贯彻中央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排除“左”和右的干扰,敢于创新,锐意改革,艰苦创业,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深圳速度”和“深圳效益”,用勤劳的双手捧起了一个被誉为“一夜城”的现代化城市,深圳人的敢闯精神,深圳特区的辉煌成就,令世人瞩目,国人骄傲!正当深圳人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进行第二次创业之际,一些学者(暂称之为“不特论者”)却提出深圳特区不能再“特”下去的主张,在理论界引起争论。“特”与“不特”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涵盖的内容极广,涉及的问题重大,也引发了笔者的一些思考。

思考之一:深圳特区如若不“特”,就意味着消亡

经济性的特区并非我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经济性特区自法国马赛港1228年建立世界上第一个自由贸易区至今,已有数百年的发展史,现在已有1000多个,遍布世界五大洲。在海外,经济性特区按其开放度和功能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如出口加工区、自由工业区、自由关税区、对外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科技工业园、自由港等。经济特区的称谓是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首创的,他曾指出“开始时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1 〕根据国内外经济性特区所实施的政策和所发挥的功能,笔者认为,邓小平同志所称的经济特区就是创办国或地区在其关内或关外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发挥特别功能的经济区域。因此,经济特区之称谓界定明确,含义广泛,它既包括开放度较低的经济区域,如出口加工区,对外贸易区等,也包容开放度较高的区域,如自由关税区,自由港等。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根本标志,是其矛盾的特殊性。因此,经济特区与普通地区的区别在于它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发挥特别的功能。不特论者认为,经济特区不再“特”下去,不等于取消经济特区。此论在理论上自相矛盾,在逻辑上也是混乱的,因为既然取消了经济特区的特殊性,那么经济特区与普通地区就不会有何区别。再则,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只是手段,而发挥特别功能才是其目的。没有手段,如何达到目的?!显然,不特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所得的结果,都必然是取消经济特区。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必然有其内在价值。如果事物无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价值,它就必然消亡。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在世界上,经济特区已有700多年的发展历史,进入本世纪以来发展更为迅猛, 有的国家如美国创办了200多个,其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而在我国, 创办经济特区起步晚,数量少,目前尚处在发展阶段,但不特论者却意欲取消之。那么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经济特区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无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价值呢?回答必然是否定的。

思考之二:深圳特区的历史使命尚未完成

关于深圳特区的功能,过去理论工作者一般都认为是改革中的“排头兵”或“试验场”功能,开放中的“窗口”功能。最近深圳大学苏东斌教授认为还应有“走共同富裕”中的“带动”功能〔2〕。 笔者认为,从中央赋予深圳特区的使命来看,它应还有第四个功能,即香港顺利回归中的“衔接”功能,或称为一国两制的“衔接”功能。

深圳特区创办15年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深圳人团结拼搏,奋力开拓,敢闯敢试,勇于探索,在基建体制、土地使用体制、计划体制、金融外汇体制、价格体制、企业制度、住房制度、组织人事制度、机构体制、劳动用工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敏感点上率先进行了改革探索,先后在200多项体制上获得了突破, 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架和与国际接轨的运行机制,为全国各地的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新鲜经验,充分发挥了“排头兵”的示范作用和“窗口”作用。

在进行改革开放探索的同时,深圳人利用“窗口”的作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工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支柱的发展战略,在全国各地的有力支援下进行艰苦创业。15年来,先后建立“三资”企业1.1万家、“三来一补”企业1.2万家、内联企业6.628千家〔3〕,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工业体系,把深圳这个荒芜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6 名的现代化城市。据统计,1979年深圳国内生产总值1.96亿元,1994年已达560 亿元。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606元增至1.77万元,年均增长15.6 %;工业总产值由7092万元增到638.68亿元,年均增长56.9%;农业总产值由3.48亿元增至8.91亿元,年均增长6.8%;出口总额由930万美元增至183.1亿美元,年均增长56.5%;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由1.72 亿元增至74.4亿元,年均增长52.4%。外贸出口总额已连续两年(1993—1994)名列全国大中城市的第一位。国内生产总值、工业生产总值、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以及实际利用外资等指标,均已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4〕。

深圳特区虽然发展迅猛,而且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但其经济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再者,全国全方位的开放改革方兴未艾,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并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机制,尚需要作大量的探索,并假以时日。因此深圳特区作为改革中的“排头兵”和开放中的“窗口”的功能都未完成。

至于深圳特区在共同富裕中的“带动”功能和在香港回归中的“衔接”功能,则刚刚在启动。以“衔接”功能为例。只要考察一下创办最早的深圳、珠海、厦门和汕头4个特区所处的地理位置, 便不难看出它们在港澳回归,实现“一国两制”,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的“衔接”功能。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许多人(包括部分理论工作者)忽视了深圳特区这一功能。

随着香港回归期日近,深圳特区的“衔接”功能开始启动了。“衔接”不是简单的“缓冲”,它具有渗透性、兼容性、互补性和组合性。与香港的衔接,就是在产业上衔接,在运行机制上衔接,在城市基础设施上衔接,但具体如何衔接,则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正如深圳市市长李子彬先生所说:“我们搞深港衔接,……已经搞了两三年了,但始终没有形成合力,下的力气还不够。到现在还没有一家能说得清楚,我们到底怎样衔接。”〔5〕所以,深圳特区的“衔接”功能刚刚在启动, 远未完成。香港97 年回归后, 还需要解决一个如何保持香港政治制度50年不变和经济长期稳定繁荣的问题。

综上所述,深圳特区使命尚未完成,而且有些使命还刚刚开始履行,这说明深圳特区还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1994年6 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广东时,针对在新形势下特区还要不要“特”,还要不要发展的议论,郑重重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并明确指出:“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要搞多久,经济特区就要搞多久。对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疑问和动摇。”“特区还要‘特’。”〔6〕这就是结论。

思考之三:深圳特区如何“特”

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我国改革开放格局逐步深入,稳步推进。1980年创办了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1984年开放14个沿海城市,这些城市陆续办起了被称为“小特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开放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厦漳泉三角区。1987年开放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1988年沿海地区全部对外开放。这些开放城市和地区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特殊经济政策。1990年4 月再开放上海浦东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优惠的经济政策。开放区域的扩大和开放层次的提高,说明两点:第一,经济特区创办成功,并已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第二,经济特区实行的某些特殊政策已在更广大的区域内被采用,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已经淡化,即不那么“特”了。这就向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即深圳特区在新的改革开放格局下如何“特”下去,才能完成其历史使命。

创办经济特区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种特殊手段,它必须服从建区的目的。由于建区的目的要体现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因而实现目的的手段也要随之作相应的调整。

深圳特区创办之初,中央给予某些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保证特区创办成功的重要措施。随着深圳特区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央对给予特区的特殊政策作某些调整,是客观发展的必然,将更有利于深圳特区的健康发展。所以,在讨论深圳特区如何继续“特”下去之时,不能总是盯着已经淡化了的某些特殊政策,如果只看到已经淡化了的特殊政策,那么特区就正如不特论者所主张那样“特”不起来;而应从深圳特区经过15年发展后综合实力和特区肩负的使命来分析考虑。

经过15年的艰苦创业,深圳特区已拥有自己的优势,如:综合实力已进全国大中城市的前6位,有能力实现自我循环; 汇集一大批观念新、改革意识强的专业人才,自身培养人才的机制也正在形成,前邻香港,后靠珠江三角洲开放区,地缘优势得天独厚;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机制,深圳人应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对特区提出的要求,在发挥现有优势的基础上,苦练内功,努力增创新优势,使深圳特区逐步升华,更“特”下去。同时,还必须用足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尽管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有些已经淡化,不那么“特”了,但起码尚有地方立法权、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场”以及保税区这三方面的特殊政策。后两项从表面看是使命,但从深层看却是一种特殊政策。如保税区,目前全国只创办了13个,深圳特区就独占2个(沙头角保税区和福田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 保税区是准自由港,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即实行比现有经济特区开放度更高的特殊政策。这是深圳特区增创新优势,更“特”下去的最大政策优势。但是,目前有些深圳人对此尚认识不足,自怨自艾特殊政策淡化,特区不“特”,对已到手的保税区政策以及由“排头兵”和“试验场”繁衍出来的政策优势认识不足,未能从“独领风骚”的传统中解脱出来,因而不能去发挥“共领风骚”的政策优势。

邓小平同志形象地把经济特区比喻为“窗口”。随着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我国大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仅需要几个“窗口”,更需要有几条大通道。近半个世纪以来,香港一直是我国大陆走向世界的唯一通道,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这条通道已不堪重负。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在内地造几个“香港”,实际上就是多造几条走向世界的通道。笔者认为,深圳特区无论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都具备了造“香港”的优势,深圳人在第二次创业时,应把目标放在建立走向世界的大通道上,把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开放度更高的多功能国际化大都市——自由港。

思考之四:全国支援特区,特区服务全国

不特论者认为,经济特区实行优惠(特殊)政策,损害了大多数地区,是对大多数地区的歧视,加剧了地区间的矛盾。不特论者这种说法不仅否定了中央决定创办经济特区的动因以及赋予经济特区的使命,而且人为地挑起了经济特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矛盾。

全国支援特区,特区服务全国,是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方针之一。江泽民总书记1994年视察深圳特区时指出:“我们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特区本身的发展和现代化,更重大的意义在于要通过特区的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对全国其他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和辐射功效。”〔7〕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深圳特区是全国的特区, 而不是某个地方的特区。它肩负着“排头兵”、“窗口”、“带动”和“衔接”的特殊使命,通过自身的发展来带动全国各地的发展,可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15年来, 全国大力支援深圳特区建设, 先后在深圳设立办事机构400多个,建立内联企业6628家,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工业产值及出口额占深圳的1/4左右。〔8〕这些“窗口”企业,有许多已经发展成为集团公司,对深圳特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本地区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已汇回200多亿元)。深圳是个移民城市, 深圳人特别是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深圳人,基本上都是全国各地支援来的。就是被人们称为“打工仔”、“打工妹”的200多万生产主力军, 也是来自全国各地,他们为特区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才华。当然,他们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不但学到技术和管理,而且积累了资金,仅1994年内寄回内地的劳务收入就超过80亿元,为内地的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没有全国的大力支援,深圳特区就不可能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全国支援特区,因此,特区服务全国就成为深圳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深圳特区创办以来,深圳财政向中央和省财政上交的数额逐年增多,到1994年已累计上缴45.5亿元。随着深圳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国家直接从特区取得的收入也越来越多,仅海关税、海关代征税,银行上缴利润,铁路、邮电上缴利润,就超过500亿元〔9〕。但是,深圳人的最大贡献还在于给国家奉献出一个由计划经济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这个贡献的价值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深圳特区的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日益显著。据统计,到1990年深圳各家银行向内地拆出资金21.87亿元,到1994 年增加到77.75亿元。从1987年起到1994年,深圳企业到内地80 多个地区兴建独资、合资、合作项目1390个,投入资金超过120亿元, 相当于全国各地15年来向深圳特区投入资金的总和。1994年深圳生产500 万辆自行车,配套件散布全国90多个地区;生产2.5亿块手表, 零配件遍及内地十几个省市;生产200多万门程控交换机, 除核心部件芯片在深圳设计开发外,其余配件均在内地生产〔10〕。这种现代化的大协作,把大批分散在内地的零配件厂带进了国际市场,有力地促进了内地经济的发展。

先行一步的深圳特区,一直在探索帮助后发达地区共同致富的路子。从1989年起,年轻的特区政府就每年从市、区两级财政各拿出2 %的收入作为合作发展基金,以低息贷款方式,帮助后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现已向广东的梅州、清远,三峡库区、巫山、四川的阿坝、陕西的延安等贫困地区投放8亿元资金,扶持兴建115个项目,其中交通、能源和老企业技术改造的项目占70%〔11〕。增强了当地经济的“造血”机能,为后发达地区赶上富裕地区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另外,目前深圳特区正实施一项“同富裕工程”,其办事机构“同富裕办公室”已挂牌运作。

上述表明,深圳特区是全国的特区,而不是某个地方的特区,更不是只为谋求自身利益的“特权”特区,它在服务全国方面作出了其他地区无法替代的巨大贡献。

年轻的深圳特区将把辉煌作为新的起点,以矫健、稳重的步伐迈向21世纪。“特区还要‘特’”,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注释: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9页。

〔2〕 苏东斌:《一个被忽视了的功能》,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3〕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5日第一版。

〔4〕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9日第二版。

〔5〕 转引自《深圳特区报》1995年9月22日第三版。

〔6〕 转引自《深圳商报》1995年10月4日第三版。

〔7〕 转引自《深圳商报》1995年9月25日第二版。

〔8〕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5日第一版。

〔9〕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5日第一版。

〔10〕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3日第一版。

〔11〕 《深圳商报》1995年9月2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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