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市场实验在微观经济分析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微观论文,试论论文,经济分析论文,作用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西方经济学中的实验方法,为经济学研究引入了一种全新的思路。经济学实验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市场机制的研究。迄今为止,实验经济学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随着人类想通过交易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或是获取利润的愿望,在各种经济体制中自然地产生了市场。不管是高度分散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或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都是现代经济系统的核心。对于分散型经济来说,市场是自然的交易机构,它采用价格来支配资源配置及人类的经济活动。对于集中式的经济体制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经济中,市场实际上也总是存在的,不同的只是它或者以法定的形式存在,或者以秘密的或非法的形式存在。在商品或服务是非法的(如娼妓、赌博)情况下,其结果也不是阻止交易,只是增加了交易的风险,从而使交易成本提高。而对于政府当局来说,连近似完善的强制执行都永远不会是经济的,因为强制执行本身的成本很高。所以,我们认为运用实验方法加强对市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市场及市场实验
市场实验应该具备两个先决条件:第一是每一个经济行为者的“时间与地点环境”是分散的,只有该行为者自己知道;第二是经济行为者对于交易的利润拥有牢固的产权。
首先,卖方(买方)价格的有序集合,定义了一个供给(需求)函数,并且这个供给(需求)函数提供卖方(买方)在相应的假设固定价格下愿意出售(购买)的总数量表。任何一个这样的函数均不能在现场被完全“科学地”观测到。因为该种假设的出价肯定是内在的、秘密的,不可能被公开观察到。
在价格及相应的数量使实际的市场交易能够得以结清的情况下,经济学理论定义了竞争均衡。这也就是说,它假设卖方愿意出售的数量等于买方愿意购买的数量。但是,这种假定交易的主观成本只能为零,否则,任何价格等于竞争均衡价格的单位商品,将都不能成交。
所以或者是竞争性均衡取胜,或者如果是在分散的价格下发生低效率交易,则某些买方和卖方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投机收益。如果这些收益被全部获得时,最终结果将是如同在竞争的均衡价格和数量下所产生的同样的分配。
在规定我们的实验性市场环境之后,接下来是规定一种交易制度。1956年,佛农·史密斯(Vernon Smith)在其市场实验中,选择的交易规则与有组织的证券与商品交易所的那些规则相似,这些市场采用“复式口头拍卖”程序。
在这种制度(实验形式)下,当市场“开盘”时,任何买方可以自由地宣布一个要买的出价,而任何卖方则可以自由地宣布一个出售的开价。其中每一个报价都是相对于一个单位商品而言的。出价和开价是自由宣布的,而且是可以更改的。当任何卖方接受了任何买方的出价,或者任何买方接受了任何卖方的开价,便产生了一个合同。在这个简单的实验性市场中,因为每一个参加者在每一交易期最多只能是一个单位商品的买方或卖方,已订合同的买方或卖方在该交易时期的剩余时间里,只能从市场中退出,当新的交易日开始时,再回到市场。实验者宣布每一交易时期的收盘及下一时期的开盘。每一交易时期可以在时间上稍作延长。可以想见,在这种实验形式下,经济学家头脑中的传统观点——竞争均衡,就是一个无摩擦力的理想状态。但是,这种情况仅可以被想象在一个抽象的制度下发生,却不可能在实际的市场交易中发生,即使近似的现象也不会有。
为了改进市场机制,实验经济学家研究了各种交易规则下成交价格向均衡价格收敛的速度。
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实验经济学家发现“双向叫价市场”的收敛速度最快,也最有效。在一个双向叫价市场中,卖方从高到低开价,买方从低向高出价,任何一个买主或卖主可以在任何合意的价格上成交,成交的价格公布在市场上。这也是公认的效率最高的市场机制。实验发现,“单向叫价市场”往往形成偏离一般均衡价格的市场价格。如果是卖方从高向低叫卖,则成交价格倾向于收敛到高于均衡价格的某个价格。如果是买方从低到高叫价,结果便收敛到较均衡价格较低的某个价格。这种现象在所谓“明码标价”的市场制度中变得更为明显。(注:Loudh-olm,Russell J.,What affects the efficiency of the market?Some answers from the laboratory,The Accounting Revieus.66:486-515.1991.)
一般情况下,在理论实验中,我们总是将理论与观察的结果进行比较。但是,在经验实验中,我们就往往要比较不同制度以及(或者)环境的实际影响。
三、市场实验在微观经济分析中的作用
(一)微观经济系统定义
要定义一个微观经济系统,有两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环境和制度。
1.环境:一个微观经济环境包含有一系列行为者{1,…,N},一系列商品及资源{0,1,…,K},以及每个行为者I的某些特征,例如行为者的偏好(效用)u[i]、技术(知识)禀赋T[i]、及商品的禀赋W[i]。这样,行为者I由三重特征E[i]=(u[i],T[i],W[i])定义,而E[i]是定义在K+1维商品空间上的。一个微观经济环境由这些特征的集合E=(E[1],…,E[N])定义,这种集合代表了一种原始环境集。上标i,除去表明一个特定的行为者外,同时意味着原始环境在其性质上是私人的,它是一个具有个性爱好、不同工作、知识层次及实际能力的行为个体。行为者I的偏好和禀赋,是由他(她)对某一单位商品的估价来定义的,同时,I知道至少还存在着一个其他的竞买者。但是I只知道自己对商品的估价V[,i],对任何一个其他人J对该商品的估价V[,j](J≠I),则一无所知。
假如有N个行为者就一件商品K进行零成本拍卖,每一个行为者I知道商品K的价格V[,k]源自同一密度(V)[-1],其中(V)[-1]∈[0,V],则环境即为E=(V[,i],V,N)。
2.制度:一个制度即是对一种语言的规定,如:M=(M[1],…,M[N]),它包含有信息元素m=(m[1],…,m[N])。上式中,M[i]是可以由行为者I传送的信息集(例如,可以由一个买方传送的出价的范围)。一个制度还规定了一组分配规则集合H=[h[1](m),…,h[N](m)],及一组成本估算规则集合C=[c[1](m),…,c[N](m)],式中h[i](m)是分配给行为者I的商品,c[i](m)是表示给定所有信息m时,由行为者I承担的费用,它们都是由全部行为者传送出的信息的函数。最后,此制度规定了一组调整过程规则集合(假如对全部行为者是共同的)G(t[,0],t,T),它包含有一个初始规则G(t[,0],·,·),确定在什么时间、什么条件下,信息交换可以开始;一个过渡规则G(·,t,·),管理信息的序列和交换及一个停止规则G(·,·,T),它使信息交换终止,并触发分配规则及成本估算规则。
比如,在累进式口头拍卖行为中,随着拍卖师确认拍卖标的物并且开出价来,就意味着拍卖活动的开始。同时,初始规则允许卖方提出一个保留价格,过渡规则则要求每一个新的出价都要高于拍卖师的最初开价,最后如出现能被拍卖师及其他竞买者认可的出价,就意味着拍卖活动的终止。
这样,每个行为者在交易中的产权由下式规定,即I[i]=[M[i],h[i](m),c[i](m),G[i](t[,0],t,T)]
一个微观经济制度,就是由这些具有个体产权特征的集合I=(I[1],…,I[N])定义。一个微观经济系统则由一个环境和一个制度的结合S=(E,I)来定义。为了说明一个微观经济系统,可以假设一个单一的不可分的物品,例如:一幅图画(或一件古董花瓶等)的拍卖。
令N个行为者中,每人对此物品给出独立的、确定的、货币的价值项v[1],…,v[N],行为者I知道他自己的出价v[,1],但是对其他人的出价信息(概率分布)P(v)不确定。这样E[i]=[v[,i],P(v),N],假如此交易制度是“第一价格”密封式出价拍卖,规则是全部N个出价者每人在宣布拍卖开价的时间t[,0]至结束出价的时间T之间的任意时间只能提出一个出价b[,i]。因此m[i]=b[,i],0≤b[,i]≤∞,I=1,…,N;假如我们将行为者按出价次序编号,则有b[,1],…,b[,N],并且b[,1]>b[,2],…,>b[,N](假设这些出价之间没有关联)。那么m=(b[,1],…,b[,N])就包含有所有N个行为者的出价信息集。在最初的价格拍卖制度下定义I[,1]=(I[i,1],…,I[N,1]),其中I[i,1]=[h[1](m)=1,c[1](m)=b[,1]]及I[i,1]=[h[i](m)=0,c[i](m)=0],i>1。这也就是说,此物件判给最高出价者,即i=1,其价格等于其出价额,他支付b[,1],而所有其他N-1人什么也没有得到,也未支付什么。以这种情况与“第二价格”密封式出价拍卖制度对照,即:I[,2]=(I[1,2],…,I[N,2]),其中I[1,2]=[h[1](m)=1,c[1](m)=b[,2]]及I[1,2]=[h[i](m)=0,c[i](m)=0],i>1;即是最高出价者得到了拍卖物,但是他支付的价格等于次高出价者所提出的出价,而所有其他N-1人则既得不到拍卖物,也不用支付任何东西。
另一个例子是“双口头”拍卖。在这种价格拍卖制度下,M[i]=b[,i]=β(V[,1],N>1|I[,e])≡V[,i],i=1,2,…,N,即对于每一个I≠1,都有动机将出价提至V[,1]来期望中标,而经济行为者1则发现他并不需要出价V[,1],至多只要出V[,2]+ζ(ζ假定为拍卖的标准的递价增量,且ζ小于任何两个相邻的估价之间的差额)就可以得到拍卖物。这意味着:均衡价格P[,e]必定满足V[,2]+ζ<P[,e]<V[,1]-ζ,将拍卖物配置给经济行为者1是有效的。这种形式也可以叫做“双口头”拍卖。值得注意的是“双口头”拍卖在证券和商品交易中及前面所讨论的实验性市场中被广泛使用。“双口头”,亦即“双向叫价”。在一个双向叫价市场中,卖方从高向低叫价,买方从低向高叫价。任何一个买主或卖主都可以在任何中意的价格上成交,成交的价格公布在市场上,这也是公认的效率最高的市场机制。(注:Loudholm,Russell J.,What affects the efficiency of the market?Some answers from the laboratory,The Accounting Revieus.66:486-515.1991.)
(二)行为者行为
一个微观经济系统是由在集合M中的行为者的行为选择所构成的。在对于经济活动的静态的,或最终结果的描述中,行为者行为可以定义为一个函数m[i]=β[i]。每个行为者的信息传送行为β[i](e[i]|I)。
在这个框架范围内,应该看到,行为者并不能直接选择分配,只能在将信息带进分配的规则之下,运用决定分配的制度选择信息(你不能够选择去“买”一个被拍卖的项目,只能选择在拍卖中提出哪一个特殊的出价)。然而,分配及成本估算规则,可能对于行为有重要的刺激作用。因而一般来说,信息将取决于这些规则。所以,市场作用的结果,将是制度行为和行为者行为结合的产物。
每个行为者的信息传送行为β[i](e[i]|I)决定了由行为者I所传送的分配决定信息m[i]。此函数中,基于制度I这一条件,意味着行为者的行为取决于制度安排。行为者行为是指其在既定环境e[i],根据制度I[,i]所进行的出价行为。如果行为者I分配到价值V[,i],则环境可定义为e[i]=(V[,i],V,N),并且行为者行为可观察到:
这一信息传送机制可以用下图表示:(注:Smith Vernon L.,Micro-economic Systems as An Experimental Science,American Economic Revieu.72(5).December.1982.PP.923-955.)
传统上对于一个系统表现的评价标准是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因此,在这个微观经济系统中,系统运行结果X与微观经济环境e之间的联系也应该定义为帕累托最优,即上图中字母P的含义。系统运行机制H[i][B[1](e[1]|I)…β[N](e[N]|I)]:e→m→X[i],表示给定制度,信息m[i]取决于行为者行为e[i],并且所有行为者所传送的信息反过来又通过制度决定了结果X[i]:
H[i](m)=H[i][β[1](E[1]|I),…,β[N](E[N]|I)]
及:C[i](m)=C[i][β[1](E[1]|I),…,β[N](E[N]|I)]
在行为者的环境、制度及他的行为动机的假设基础上,一个适当的行为者行为理论允许我们推导出一个特殊的β函数。拍卖理论可能是完全由制度规定的经济理论仅有的一部分,例如,在第二价格密封式出价拍卖中,对于每一个行为者的主要战略是简单地按他或她的价值出价,即是
b[i]=β(E[i]|I[,2])=β(v[,i]|I[,2])=v[,i],i=1,…,N
结果是b[,1]=v[,1]是得胜的出价,同时行为者1支付的价格为v[,2]。同样,在“双口头”拍卖中,行为者1最终用抬高出价到v[,2](或者稍高一些)的方法将行为者2挤出,然后以这个价格得到了拍卖物。在第一价格拍卖中,维克里(Vickrey)在1961年证明了:若每个行为者在一个具有P(v)=v(v[,i]是从一个在[0,1]的恒定密度中抽出的)的环境中,使预期剩余(v[,i]-b[,i])最大化,则我们可推导出非合作性(或纳什(Nash))均衡出价函数,b[i]=β(E[i]|I[,1])=β[(v[,i],P(v),N|I[,1]]=(N-1)v[,i]|N。
如果所有竞买者对于剩余额都有相同的严格的凹效用函数,比如说U(V[,i]-b[,1]),则所递价函数b[,A](V[,1])将具有这样的特征:
在以上两种情况中,由于均衡递价函数仅仅取决于估价值,而不是取决于有着任何特定估价值的经济行为者。因而给定估价的顺序,就推导出同样的递价顺序。因此,最高估价者将提交最高递价。这个配置是有效的。然而,如各个竞买者I都有不变的相对风险规避态度ri(这不能被实验者观察到),此时行为者的风险规避效用为[Vi-bI]ri,r[,i]∈(0,1),则维克里递价函数可推广成: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当效用函数不同时,最高估价竞买者不一定就是以最高价竞买者。因为如果他的风险回避程度小于第二或第三高价竞买者,则他的出价可能会比他们的低。
在第一价格密封式拍卖制度下,纳什均衡策略是提出一个依赖于行为者人数N及其风险规避态度r[,i]对拍卖物估价的固定比例的出价,在第二价格密封式制度下,纳什均衡策略,也即占优均衡策略,就是提出与估价值相同的出价,以充分显示其需求。
运用上述理论框架,我们有可能把理论和实验的作用及其相关关系引申到一个更先进的经济分析模型中。但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这样两个问题:
问题一:在一个微观经济系统中,哪些因素可以观察到?哪些因素是不可能观察到的?
回答:可以观察到的因素是:①一系列行为者;②一系列有形的商品或资源;③行为者对有形商品或资源的估价;④制度语言及其规定的财产权;⑤拍卖结果。不可观察的因素是:①偏好,②知识禀赋,③行为者信息行为,β(E[i]|I)。这些因素之所以不能被观察到,是因为它们不仅是个人隐私,而且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被记录的,而且即使信息可以得到并加以记录,我们仍旧不能观察信息行为函数,因为我们不能观察或改变偏好。我们对现场观察结果能做到的最好程度是用基于偏好(不变性,不可替代性,弹性)、知识(完整,不完整,一般)及行为(合作,不合作)假设的模型来解释它们。任何这种模型的“检验”必须是全部这些不可观察因素的联合检验,在经济计量学应用中常见的是参数估计,它同样也是以这些因素为条件的。
问题二:对于这一微观经济系统,我们希望知道什么?
回答:我们希望知道的是,在这个系统中行为者行为是如何被不同的环境和制度影响的,以便根据行为的结果对它们进行分类;我们还希望知道,这个系统制度是否可以产生帕累托(Pareto)最优结果(或稳定的价格),如果可以,这种结果对于不同的环境是否具有可行性?一个运行良好的制度是否只对特定的环境而言?如果一个制度运行良好,是否与它有关的重要的产权规则,在其他环境下不一定就是重要的?是否在一些环境下过剩的规则,当环境在偶然条件下发生变化时,又会变得至关重要?这些因素,在市场实验的微观经济分析问题中,有时起的作用虽然只是巨型冰山之一角,但是,人们也往往期望以此来回答将会碰到的有关理论问题。
但是,以上两个问题,却正是在真实市场(现场数据)中所得不到的东西。假如我们想要通过实验来了解那些我们想要知道的东西的话,那就必须满足一个有效可控微观经济实验的若干规则,它们共同构成微观经济实验的充分条件:
规则①:非饱和性(或报酬的单调性)。在一个实验中,行为者可能被增加报酬Л:即U[,i](Л[,i])对于所有的I是单调递增的。
规则②:显著性(或不受限制性)。在一个实验中,行为者具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即可以在出现理想的(或不理想的)结果时改变愿望X[i];一个实验的制度应保证这种愿望可以被显著地表现出来。
在实验性“市场”中,我们可以用一种货币报酬函数来导出一个实验的抽象会计结果(商品)的效用价值。这样,行为者I=1,2,…,N给定凹型报酬表V[,i](x[i]),它规定了对在实验市场中购买x[i]单位的“偿还价值”,如果行为者I获得了x[i]单位商品,他就有权得到报酬V[,i](x[i])并且要求保证得到的净效用等于V[,i](x[i])减去在市场上购买x[i]单位商品的价格。假如x[i]单位商品全部是以价格P购买,行为者I将得到的报酬为Л(x[i])=V[,i](x[i])-PX[i],其效用为u[i](x[i])=U[i][Л(x[,i])]。所以,根据条件1假如行为者i使u[i](x[i])=U[i][V[,i](x[i])-PX[i]]极大化,则在极大化时,我们有U[,i]'·[V[,i]'(x[i])-P]=0,或者x[1]=V['(-1),i](P)。如果U[,i]'>0,且(V[,i]'-P)'U[i]″+U[,i]'V[,i]″=U[,i]'V[,i]″<0,则根据上述报酬递推公式,我们可以得到行为者i的需求函数x[1]=V['(-1),i](P),式中V['(-1)]是i的x[i]单位的边际偿还值,那么整个实验性市场的总需求就是∑[n,i=1]V['(-1),i]](P),这与行为者i的效用U无关。换句话说,我们无须观察或了解购买者的效用。
同样地,在售卖方,设有J=n+1,…,N个卖方,每个行为者j被给予一份凹形成本表C[,j](x[j]),假设x[j]单位商品在价格P出售,则行为者j就有权得到现金报酬为Л[,j]=Px[i]-C[,j](x[j])。其效用为U[j](Л[,j])。行为者j会想方设法使U[j][Px[j]-C[,j](x[j])]最大化。最大化也就意味着我们可以由此推导出反边际成本供应函数x[j]=C['(-1),j](P),因而整个实验性市场的总供应函数就是∑[n,i=1]C['(-1),j](P)。同样地,这与行为者j的效用U[j]无关。所以,我们也无须观察或了解售卖者的效用。
如果上述实验重复进行,并且在每一次实验中,买方的凹型报酬表和卖方的凹型成本表都是相同的,则实验性市场总需求∑[n,i=1]V['(-1),i](P)与总供给∑[n,i=1]C['(-1),j](P)就分别形成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如果价格P是一个竞争均衡价格(Competitive Equilibrium Price),那么,每一个时期给予售卖者的现金报酬,就是生产者剩余。对购买者的现金报酬,就是消费者剩余。这样,每个实验主体都拥有了我们在真实市场中作为经济因素之一的货币动机。
如果上面两个规则,是在实验室中创建了一个微观经济系统S=(E,I),那么,要创建一个受控的微观经济系统,我们还需要再加两条规则:
规则③:支配性。在实验性市场中,报酬结构支配参加实验的主观行为者交易(或其动机)的主观费用。
主观行为者在他们的效用函数中,可能有货币以外的其他变量。比方说,如果存在与制度的信息交易过程有关的行为的无效用性(观察在一证券交易场所内的交易者),则效用最好写为U[,i](Л[,i],m[,i])。在这个程度上,我们才运用支付V[,i](x[,i])导出了比上面所计算的对i的较小的需求,同时我们对偏好失去控制。作为讲求实用的经验主义者,认为通常可以通过采取与复杂情况相当的较大的报酬的方法,或通过减少复杂性的经验程序(例如,应用计算机来记录决策,进行必要的计算)来解决问题。计算机化实验的优点之一,就是实验的全部数据,如市场实验的出价、开价及其执行时的合同,都被准确地记录下来,而且全部实验规则被完美地执行。另一个途径,是对于每一次交易付一定量的佣金,以补偿主观交易费用。
规则④:隐私性。在一项实验中,规定每一位当事人只能收到仅仅有关他(她)自己的报酬表的信息。
这条规则主要是用于提供对人与人之间效用的控制(支付外在性)。人际效用的比较会扰乱既定报酬的影响,因此行为者I的效用就取决于行为者I和J的报酬的比较,用函数表示即U[i][Л[,i],Л[,j]]=U[i][V[,i](x[i])-px[i],V[,j](x[i])-px[i]]。
隐私性是微观经济实验的重要条件,因为在几乎所有的市场制度下,隐私性在不同程度上都是一个普遍特征。应当记住,报酬函数有时具有与个人的偏好函数相同的作用,而偏好正是私人性的且不能被观察的。
假如我们的兴趣是在于根据理论检验假设,规则①-④已经足以使理论家能够对模拟市场行为进行检验。但是有人会问:实验室的结果能否可以移到其他环境,如现场环境?回答是可以的,但是这就还需要加上下面这一条规则,即:
规则⑤:并行性。在一个微观经济系统中(无论是实验市场或真实市场)进行过检验的行为者行为或制度措施,也适用于其他微观经济系统(无论实验市场或真实市场)。
对于经济学假设来说,当环境与制度相同时,行为是相同的。做实验的实验室(实验市场)也是一个现实世界,具有实际的人、实际的制度,有如股票证书及航空公司旅行凭证一样的实际支付和商品,均具有效用,因为在法律上赋予了持有人以所有权。所以,我们也必须设计针对真实市场的现场实验,或用非实验性现场数据建立经济计量模型,给现实中特定市场的实验性结果提供转换性的检验,用这种方法,即能回答并行性的问题。
四、小结
我们认为,我国经济学界应该开始对实验研究的重视,这是因为实验分析具有其明显的优越性。它主要表现在如下特征上。
特征之一是实验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可以是与案例调查相结合的实证方法。在我国,抽样调查在经济学界一直是受到重视的,经济学家们曾一度特别强调抽样调查和普查的数据的重要性。但是,在抽样数据中,样本间的微观制度上的差别往往会被掩盖,除非问卷的设计者事先考虑到这些制度的差异问题。但是,在现实中这是很难完全做到的。同时普查或调查的数据中,除了经济信息外,总是包含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信息,而这些信息却很难完全以数字化的方法表现出来和进行应用性的处理。而实验研究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实验者必须对实验对象的决策环境做极大的简化,才能在实验室里再现一个决策环境。这个特征有时是一种局限,但是又是与其长处相联系的,因为高度的简化能使实验条件较易被控制,以及较易在这些条件环境中观察实验对象的反应,从而实验结果可能会精确得多。
实验分析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在于实验过程具有可控性和可重复性,这也是一门学科能够成为培根定义的“科学”的重要特征。相对而言,从直接观察中得到的数据,往往是不可重复的和不可控的。因此从技术层面上说,实验分析比较适合于纯理论研究,因为理论必须是简单的、抽象的、单纯的。而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正是对那些有现实意义的特征性事实给出抽象的理论解释并导出逻辑化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在实践中不断对理论前提和结果进行的检验,而这一点正是实验分析的长处。
最后我们还想强调的是实验分析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实验研究的成本大大低于普查和抽样调查的成本。如在计量经济学研究领域中,数据问题是一个大难题,目前很多计量经济学研究工作实际上是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上。但是,如果能将计量研究和实验研究有机结合,如设想在数量经济学学科领域中开辟“数量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将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有利。总之,加强经济学实验研究以及与相关领域的有机结合,将对完善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实证化具有现实意义。
(注:Cox,James,Roberson and Smith.Vernon.Theory and Behavior of Single Object Auctions,in V.Smith.ed-Research in Ecperimental Economics Vol.2.Greenwich:JAI Press.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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