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论文_任旭博

在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论文_任旭博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公司 陕西延安 727307

摘要: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而国企改革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好职工权益,确保职工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而非牺牲品,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也成为摆在国有企业面前的突出问题。对煤炭铁路运输国有企业来说,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也要进一步突出职工主体地位、畅通职工权益表达机制、完善职工工资制度,发挥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使职工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支持者、维护者,真正实现职工与国企的共赢,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实现市场经济的繁荣。

关键词:国企改革;职工权益;维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企改革走到今天,已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但国企改革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遵循十八大精神的指引,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而国企改革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好职工权益,确保职工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而非牺牲品,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也成为摆在国有企业面前的突出问题。对煤炭铁路运输国有企业来说,新的国际形势下,新的发展背景下,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仍需要不遗余力地维护保障职工权益,尊重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真正考虑职工的需求,满足职工的需要,实现职工与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肯定职工改革主体地位、明确国有企业全民所有权

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已然转变了职工在改革中的地位,从改革的对象演变成为改革的主体,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也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国企改革的,必须要肯定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应明确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权,这也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与前提。时至今日,国有企业中“国有”不再意味着国家所有,而是意味着全民所有,明确了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属性,才能在改革中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避免出现行政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同时也为职工权益维护与保障提供明确的依据,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煤炭铁路运输国有企业来说,肯定企业的全民所有权,也意味着需要维护与保障职工的权益。职工是“全民”的一份子,其基本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如果以所谓的“国家”的名义来肆意侵害职工的权益,显然与国企改革的精神也是相违背的。对国有企业的职工来说,也应该意识到企业是属于全民的,也是属于每一个职工的,企业的利益与职工的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职工也应具备基本的责任感,通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之中,积极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来承担起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责,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真正实现煤炭铁路运输事业的长远持续发展,也能使自身得以享有企业发展的成果。

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赋予职工管理决策权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职工是改革的主体,职工理应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只有参与到改革之中,参与到国有企业的管理决策之中,才能将职工的权益维护与企业的改革统一起来,在改革的过程中体现职工的权益,实现职工权益的全面保障。煤炭铁路运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满足职工的知情权、协商权、监督权,在涉及到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时,应交由职代会审查通过,以确保职工对改革的方案、改革的内容是认可的。比如涉及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职工分流、人员安置等方面的问题时,必须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才能施行,以确保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能够真正体现职工权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这一规定也为职工参与国企改革、维护自身利益、参与企业事务管理与决策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对煤炭铁路运输企业的职工来说,只有深入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才能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实现自身权益的全面维护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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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畅通职工利益表达渠道、了解职工利益需求

作为省属煤炭铁路运输企业,我们的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为煤炭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职工的利益需求,职工对企业有何期待与要求,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畅通的渠道来表达出来,使企业得以了解、知悉,并在企业的能力范围之内满足职工的利益需求。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职工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改革的影响而遭到损害。企业改制中,可能出现劳资双方的冲突矛盾,可能会出现职工眼前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好劳动关系,解决好矛盾冲突,也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满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使职工消除对企业改制的误解,才能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畅通职工利益表达的机制,实现国企改革的民主,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展开。此外,在改革中可能会出现腐败现象,出现贫富不均,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对职工来说,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表达对改革的看法,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甚至举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腐败现象等,才能使职工的利益维护落到实处。对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冲突,工会理应发挥协调作用,成为职工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既要监督国企改革工作,避免出现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也要代表职工利益,与企业进行沟通,还应征求职工意见,了解职工需求,真正成为职工权益保障的坚实后盾。

长期以来,因职工利益表达渠道的不畅,也使得国企改革中职工信访的现象屡屡出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转变职工思想,为职工提供一个畅通的、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使职工得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才能减少信访的出现,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升职工工资水平

煤炭铁路运输企业基层职工同样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员,也有着作为普通人的物质需求,也通过获得工资报酬来养家糊口,实现个体与家庭的发展。因此,职工对工资问题普遍十分关注,而通过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升工资水平,则可以更好地发挥工资对职工的激励作用,督促职工更积极地完成工作任务,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满足职工物质利益需求。

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职工维护权益,提高工资水平的要求是合理的,但这种要求不应通过罢工、消极怠工等两败俱伤的方式来进行,而是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职工获得满意的工资,维护自身的权益,并积极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之中,为企业做出贡献,实现企业的发展,对企业来说也有着积极的价值。

此外,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也应主动提升职工工资水平。通过完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资等物质手段的激励作用,满足职工的物质需求。尤其是要避免出现企业高管工资极高,普通职工工资较低的不公平现象。提升职工工资,才能使职工得以享受企业改革的成果,享受国家经济发展进步的成果,使个体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得以共同实现。

结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国有企业改革上,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新的期盼与要求。这一决定最大的转变在于,不再将职工作为国企改革的对象,而是将职工作为改革的主体,充分尊重、维护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成为国企改革的受益者。要真正落实《决定》的要求,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也要进一步突出职工主体地位、畅通职工权益表达机制、完善职工工资制度,发挥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使职工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支持者、维护者,真正实现职工与国企的共赢,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实现市场经济的繁荣!

参考文献:

[1]楚挺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载《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0期。

[2]吴敬琏:《转向长期》,载《中国改革》,2010年第1期。

作者简介:

任旭博,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7月出生于陕西乾县,在职研究生 ,高级政工师,现任陕西陝煤黄陵矿业铁路运输公司党委书记。

论文作者:任旭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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