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如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走出“好人主义”认识与实践的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好人主义论文,重要思想论文,领导干部论文,误区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说过,有的领导干部,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对跑官要官的人不教育,不批评,不制止,甚至拿党的原则送人情,使一些人达到了目的。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这明确地指出了好人主义的危害性。好人主义虽然属于党风方面的问题,在党的建设中不算是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但它的危害确是十分严重的。目前全党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广大党员干部正在积极认真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然而好人主义却在不知不觉中妨害着“三个代表”思想的践行,必须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
好人主义何以妨害“三个代表”思想的践行?
首先,在理论上好人主义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好人主义就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或维护个人利益而不分是非曲直、息事宁人的消极思想作风。它缺乏开拓、不思进取,显然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丧失原则、追求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显然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它不问是非曲直,一味追求个人和小集团利益,显然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在实践上好人主义阻碍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践行。第一,它会使一个部门或单位正气树不起来,邪气上升。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会产生不同利益,就会有意见分歧,就会有各种矛盾。在任何一个部门或单位,如果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不坚持原则,保持一团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359页。),必然会破坏这个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混乱现象,也必然会挫伤那些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工作的同志的积极性,必然会伤害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积极负责的同志的感情,也会给那些作风飘浮、投机取巧的人以可乘之机,致使有才能的人不能尽其才,才不能尽其用,而不称职的人却占着位置做不了事,德行不好的人做坏事。这样的单位或部门就会出现歪风邪气,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第二,它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下降、水平降低。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不讲工作效率不行。现在的世界,人类进步一日千里,科学技术方面更是这样,落后一年,赶都难赶上。所以必须解决效率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9-180页。)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之所以会人浮于事、作风拖拉,原因可能很多,但好人主义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试想一个单位如果好人主义横行,机构设置就难以合理,就会以人设事,造成人浮于事;管理难以严格,就会出现作风拖拉现象;出了问题不追究,就会形成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这样必然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下降、水平降低。第三,它能窒息人们的创新能力。实践证明,要发展就要有创新;要创新就可能发生差错,甚至失败,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如果个别群众实行好人主义,这些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发挥不出来。如果领导干部实行好人主义,那就会因为个人怕承担责任,不顾自己所在地的实际和群众的要求,导致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照搬照抄,“用文件贯彻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不能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自然就限制了领导干部创新能力的发挥。不仅如此,还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因为领导怕承担承任,就不会对下属改革创新积极支持,就会挫伤群众创新的热情,最终导致大家上行下效,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样的部门和单位就会缺乏生机与活力。第四,它能导致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一些人奉行好人主义,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在利益面前,他们丧失了原则,模糊了是非,颠倒了美与丑,导致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一种是直接腐败,以好人主义为手段,借机达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目的;另一种是不敢斗争、纵容腐败。明知不对,既不愿帮忙提个醒,也不作原则上的争论,更不敢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任其下去,表面上求得和平与亲热,实质上放任了错误、纵容了腐败。从现实来看,成克杰、胡长青等党内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是他们放弃主观世界的改造、丧失党性原则、以身试法的结果,但是好人主义也是他们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五,它败坏了社会主义道德。孔子曾说过:“乡愿,德之贼也。”(注:参见《四书今译》,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4页。)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就能使人们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就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注:参见江泽民2000年6月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但好人主义只求一团和气,不扶正不祛邪,不扬善不惩恶,妨碍了我们建设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损害了我们以德治国的方略。
再次,在形式上它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人们常常把好人主义与好人混淆。这样,好人主主义的危害性就不易被人识破,时间越久贻害越大。
表面上,好人主义温和动听、能够使人接受,实质上它丧失原则,没有是非标准,一味“和稀泥”;表面上,它能够得到多数人的好评和拥护,实质上它媚人骗人而人不知;表面上,它公正无私、乐善好施,实质上它是一种个人主义、利己主义。
好人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对上,它投其所好、百般逢迎,立场不定、见风使舵,躲避责任、不求创新,回避矛盾、充当好人,推卸责任、以邻为壑。对下,它在是非面前无原则,矛盾面前和稀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栽花少栽刺”。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好人主义,那就是:又滑又圆。具体表现为:在决策上,要么不发表意见或故意缺席;要么空话、套话、大连连篇,说得既原则又正确,就是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要么王顾左右而言其他,离题万里,“哈哈,今天天气不错”,不着边际乱说一通;要么明知不对却不敢说或不愿说;要么说左也正确右也正确,张三有道理李四也有道理,就是自己没有明确的态度。在用人上,一味搞平衡,论资排辈,不敢或不愿提拔使用年轻有为的人;察言观色,盯着一把手的态度,一把手怎么说他就随声附和;自己的真实意见自己不说却怂恿别人去说;对明显有问题的人,他态度暧昧、含糊其辞;不守会议纪律,随意泄漏机密,移花接木,卖好于当事人,诿过于一把手或他人。在办事上,私事可办可不办的,办;公事可办可不办的,不办;公事中容易做而且能出成绩的,办;有困难、有风险的,不办;有领导表态或批示而自己无需承担责任的,办;没有领导明确指示可能要自己承担责任的,不办;能卖人情的事,办;不能落人情的事,不办;不妨害自己利益的事,办;妨害自己利益的事,不办。在管理上,不能按章办事,不敢大胆管理,宽松有余,严格不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无人管。在创新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讲条条框框,墨守成规,不愿从实际出发,有所突破;只讲按部就班,稳字当头,不敢大步跨越,开拓前进。在奖惩上,评选先进轮流坐庄,表彰奖励人人有份,困难补助一个不拉,不搞雪中送炭,只搞锦上添花。
好人主义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蔓延,甚至泛滥,有着深厚的历史与现实的原因。
一是受儒家中庸之道的影响。两千多年以来我国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封建社会儒家思想被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文化。儒家文化中科学先进的文明成果的确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但是儒家文化中的一些糟粕也妨害社会文明的建设,有的至今还在毒害着人们的思想,比如,中庸之道主张待人接物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这是人治社会的产物,是一种不坚持原则的消极的处世之道,与我们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是相违背的。可是它在相当一部分人中还有一定的市场。二是“文革”浩劫的影响。“文化大革命”中,那种“摧枯拉朽”式的群众运动,那种不讲人性的“文攻武斗”,使数以万计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的同志惨遭劫难。现在回想起来,仍使一些人心有余悸。三是坚持原则容易招致打击报复。在现实生活中,好人确实难做。坚持原则,坚持真理正义,敢讲真话实话,容易得罪人,许多时候还会招致打击报复。四是怕丢选票。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人民民主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不断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比如在人事管理、干部管理上逐步采取公平竞争、民主评议、民主选举等形式。这本来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步的重要表现,但有些人怕丢选票,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抓工作,处处回避矛盾,就是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抱着这样的想法,是不可能做好工作的。如果某个干部得到的选票很多,但不敢坚持原则、当‘老好人’,这样的干部能说合格吗?”(注:参见江泽民2000年2月25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因此,我们对好人主义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好人主义,必须下大力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1.必须倡导全党同志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好人主义,说到底,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没有责任感和负责的精神。因此,要根除好人主义,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古人云:“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领导就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为官的天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观念,敢于坚持原则、求真务实,敢于仗义执言、为民请命。
2.建立科学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好人主义所以能够存在,与我们各级决策机关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不完善有关。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要明确规定,对决策事项每人必须有明确的态度,而且要说明理由,不能含糊其辞,决不允许滥竽充数。对每人的发言都要有记录,或由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作为考察决策能力和水平的依据,努力形成讲真话、讲实话、讲原则、讲真理的局面。
3.要理性分析和科学看待选票问题。刻意追求选票,是好人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理性分析和科学看待选票问题,特别是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不能简单以得票的多少来评定一个干部的德能勤绩,一定要认真分析主客观的情况。研究得票多少形成的原因,最终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实践证明,一般有个性、勇于开拓、敢抓敢管的干部,往往选票不高。而那些奉行好人主义、德才平平、四平八稳的干部往往得票很高。选贤任能,事关重大。必须正确处理“群众公认”与得票多少的关系,把握干部考察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反对好人主义作出正确的导向。
4.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党历来主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必须改造主观世界,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践证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抵制好人主义的重要途径。但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丢了,致使好人主义泛滥。所以,江泽民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参见江泽民2000年6月在宁夏、甘肃考察工作时的讲话。)现在全党同志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这一光荣传统,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错误和不良作风作斗争。要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分清是非、弄清思想、团结同志、鼓舞干劲的目的。
5.严厉惩处好人主义者和打击报复者。纪检部门在查处各类案件时,不能就事论事,一定要联系案件形成的原因,查找好人主义的因素,对违反纪律、出卖原则的好人主义者,要给予严厉惩处。与此同时,要认真调查了解那些积极开展批评、敢于检举揭发问题的同志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对打击报复者要给予严厉处罚,以营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和氛围,铲除好人主义的温床。
只有积极采取这些措施,才能抵制好人主义,才能保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