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与入世后的中国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贸组织论文,中国经济论文,基本原则论文,入世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15(2001)01-0022-07
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计划工作会议”都明确强调: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和熟悉世贸组织的各项规则,根据承诺抓紧改革和调整工作,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2001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拟就世贸组织的一些基本原则、入世后中国经济可能面临的冲击,以及应对冲击的思路与措施作些分析和探讨,以服务于2001年国家经济工作的任务。
1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走过14个春秋之后,中国入世终于在即。中国为什么要求入世,入世有哪些好处,又有哪些冲击,这些都可以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中找到答案。换句话说,不了解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就无从分析和说明入世后为什么会有机遇,有哪些机遇;为什么会有挑战,有哪些挑战;怎样利用机遇,如何迎接挑战。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和把握世贸组织的一些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继承了作为它的前身的关贸总协定(GATT)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项:
1.1 非歧视待遇原则(Rule of Non-Discrimination),即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互惠待遇”是这一原则的集中体现。依据“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条款,缔约国或成员国双方在经济贸易方面相互给予他们各自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的同等待遇。依据“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条款,一旦货物已经进入某个市场,它们必须获得不低于相同的当地制造商品所获得的优惠待遇。互惠待遇原则(Reciprocity),即利益或特权相互或相应让与的原则,它是两国之间建立贸易关系的基础。
1.2 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原则。即降低进出口关税的总体水平,尤其是降低阻碍商品进口的高关税;对外开放市场,服务贸易如金融、电信、旅游等对外开放市场经营权。
1.3 保护措施原则,即对于货物贸易,采用关税保护,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在限制国际贸易开展的各种非关税措施中,最普通的、也是最重要的是数量限制,如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等。按照WTO的这一原则,各个成员国必须取消一切数量限制。
1.4 利益与义务平衡原则。利益与义务对等,享受利益必须承担义务,没有免费的午餐。
1.5 公平竞争原则,即反倾销和反补贴原则。要求用市场供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如出现人为降低价格的做法,则允许成员方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进行保护。
1.6 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依据这一原则,发展中国成员国可享受的特殊待遇有:①允许的保护程度即平均关税税率可高于发达国家,目前允许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可以不超过13%,而允许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大约为4%左右;②可继续享受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s of Preferences),即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制成品或半成品普遍给予单方面优惠关税待遇的制度;③加入WTO后的过渡期长于发达国家,所谓过渡期是指从正式批准加入WTO到正式兑现全部承诺、履行各项义务之间的间隔期,对于发展中国家,这一间隔期可以长达5年,发达国家短于5年;④在遇到特殊困难时,可从WTO得到特殊援助。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体现了WTO一个重要的宗旨,即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了解这一原则,有助于说明我国在加入WTO的时候为什么特别介意加入的身份,也有助于我们正确估计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所可能面临的冲击的程度。
1.7 争端协商解决原则。依据这一原则,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主张通过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解决,不主张采取报复措施,以便使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防止仗势欺人、以强凌弱。
1.8 透明度原则(Rule of Transparency)。按照这一原则,各国的贸易政策及政府的管理行为要透明。具体来说,成员国有效实施的关于对海外产品的分类或估价、关于税收或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对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转账的规定、限制和禁止,以及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用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和贸易商对此了解和熟悉。一成员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成员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也必须公布。成员方发生纠纷时,以公布的贸易政策为解决依据。加入WTO以后,各国的政策不能随意更改,如更改要经他国同意,并且定期接受政策评审。
1.9 例外条款原则。例如,非歧视性待遇原则的例外有: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政府为支持发展经济对进口采取的紧急措施;一般安全例外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有: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有关输出或输入黄金或白银的措施,为保护本国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文物而采取的措施等,均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限制。
以上这些原则,是制定WTO各项具体规则的依据和基础,把握这些原则有助于把握WTO各项具体规则。WTO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关于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关于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关于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的基本规则,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WTO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告诉我们,加入WTO后,中国经济肯定会遇到机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冲击。冲击是普遍的,不同的只是程度。下面分别就人们最为关注的中国农业、汽车业和金融业等所可能面临的冲击与对策作些扼要分析,并就入世对中国东西部发展差距的影响作些探讨。
2 入世后的中国农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农地经营管理体制方面,目前中国实行的仍然是一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除了个别国营大农场以外,经营规模一般都很小,没有规模经济,也不便于推广机械化和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之,农业人口过多,劳动力成本过高,这就决定了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不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中国农产品的品质也不够优良。一种产品的竞争力,不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价格,一个是品质或质量。在这两个方面中国的农产品都不具有优势。以价格为例,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18年来基本上是下降趋势;而我国则相反,除了个别年份(如1989~1991年和近两年),20年来大多数年份粮食价格是上升的。统计资料表明,国内粮食价格自1993年下半年以后,长期在“天花板价格”之上运行(其中仅1994年上半年因外汇改革本币贬值而在3~4个月的短期内略代于国际价格),个别时段的个别品种国内价格比美国高约1倍。以玉米为例,1999年3月国内市场平均价格为1.44元/kg;而美国芝加哥的期货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仅0.72元/kg。这样,中国的农产品怎么会有竞争力?
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因为没有竞争优势,不能进入国际市场;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外国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可以长驱直入中国市场。从这一意义上讲,中国农业将受到很大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会对国内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构成影响。比如,关于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的政策,依据这一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敞开收购农产品,以便平衡供求,稳定农产品价格,使保护价落到实处,但是,政府收购的农产品怎样处理呢?以往的办法是,政府给予补贴后销往国外。加入WTO后,政府将取消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如果没有补贴,如上所说,由于中国农产品的成本高过,从而价格高过,在国际市场上将没有销路,卖不出去。这样,就会占用财政资金,增加政府财政负担。这种状况持续一年可以,两年也可以,但如果连年丰收,连年收购,财政负担就会一年一年地加重,最终必将会因不堪重负而无奈放弃农产品保护价政策。
客观而论,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冲击或不利影响肯定远远大于带来的机遇或利益。不过,冲击的程度可能并不像人们一般想像的那么严重。根本原因决定于目前中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和中国农民的状况。中国农产品市场开发,意味着允许外国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但外国农产品进入不进入中国市场,取决于进来后是否卖得出去,即是否有人买。有人买,卖得出去,它就会进入中国市场。城里人肯定买。因为对于面临相对来说质优价廉的外国农产品和质劣价高的本国农产品的城镇居民来讲,无疑会选择外国农产品。这表明入世后,中国城镇农产品市场份额可能较多地被外国农产品所占有。农民们买不买呢?不买。因为农民离开土地没有出路,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成本再高,他也会消费自己生产的,而不去买进口的。这表明,入世后,中国农村农产品市场不会受到外国农产品的多大的冲击。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市场是中国农产品市场的主体。因此,从总体上讲,就目前时期看,加入WTO后,外国农产品的进入虽对中国农业有一定的冲击,但冲击的程度不会很大。
依据上述分析,增强中国农业竞争实力,应对外国农产品竞争冲击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一方面,提高中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改良农产品的品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发展特色农业,发挥比较优势。
依据这一思路,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中国农业应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二是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三是调整和提升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四是加快非农产业的发展,推进乡村的城市化进程,为实现大量过剩农业劳动力的分流,为农地经营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为走向农地的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3 入世后的中国轿车工业
有目共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轿车工业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起步较晚,仍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规模过小,成本和价格偏高。1998年,国内最大的轿车厂年产量才仅为23万辆,即使全国轿车年产量也不过51万辆,还不及国外一个中等轿车厂的规模。汽车工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性质,达不到一定规模,成本就降不下来;成本决定着价格,成本降不下来,价格就降不下来,在市场竞争中也就不具有价格优势。据说,1999年初,桑塔纳轿车国际市场售价不足9000美元,而国内市场售价为11万元人民币,国内比国外高出3~4万元人民币。其次是,技术基础薄弱,开发能力低,质量不具有竞争力。目前国内八大轿车厂家生产的几十种车型,仅有两种是“纯国产”的品牌,其余均为引进车型。八大轿车厂家中的多数不具备整车开发能力。而轿车的生命周期只有10年左右,在不具备整车开发的情况下,品种竞争处于劣势。
这些问题表明,中国的轿车工业与外国相比仍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轿车生产和销售必将面临不利影响。不过,对中国汽车产业可能面临的不利影响的估计不应过重。因为,不能忽视的一点是:根据WTO有关条款规定,加入WTO后,“幼稚产业”将在一定期限内受到保护,轿车工业在我国当属“幼稚产业”,一般可获得5~10年的保护期。考虑到中国轿车工业在过去不太长的时期内获得的迅速发展,以及今后更快的发展,5~10年后中国轿车工业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必将大大提高。
总结中国轿车工业在过去不太长的时期内获得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归结为一条,这就是与技术先进的外国汽车制造商合资经营的道路。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不与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合资经营,能否在短时间内看到在中国生产的桑塔纳?如果不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合资经营,能否在短时间内看到在中国生产的别克?有鉴于此,入世之后,中国轿车工业迎接来自于国外的挑战的有效对策,应该是继续加强与国外汽车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国外大的汽车跨国公司已有多家在中国轿车行业投资和经营,如德国大众公司、美国福特、通用、克莱斯勒等公司、日本丰田公司、大发公司、铃木公司、法国雷诺公司等。通过与他们合作,学习他们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可以少走弯路,缩短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时间。
4 入世后的中国金融业
目前,我国外资金融机构还不能享受国民待遇,即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还受到种种限制。比如,不允许外资银行之间,以及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开办合资银行;在业务范围上,除了个别地区个别的外资银行,一般外资银行不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市场经营权必须对外开放,必须给予外资金融机构以国民待遇,现行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将被取消。也就是说,外资银行可以申请在中国的任何地方设置分支机构,可以在中国开办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可以经营所有外国客户的外汇业务、中国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人民币批发业务和对居民的各种服务。一般地讲,一些功能齐全、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手段先进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后,争夺和瓜分中国金融市场的份额,必将给中国的银行业带来竞争和冲击。
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对中资银行产生如下方面的不利影响:
第一,存款减少。存款客户将款项存在哪家金融机构,重要的考虑是两个方面:一是服务,一是安全。就服务来讲,包括服务手段、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这方面,中资金融机构尽管近些年来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大银行相比还是存在明显的差距。安全主要是指银行有偿还能力,破产的可能性小,存款有保证偿还。安全不安全主要取决于银行的资本充实率,即资本占全部资产的比率。它的高低决定着银行的经济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从而是决定银行竞争实力和公众信心的重要因素之一,国际评级机构也将其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因此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有很大的影响。大的外资跨国银行,历史悠久,经营经验丰富,资本实力一般都比较雄厚,即资本充实率高。中资银行,特别是中资国有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经营历史较短,经营管理经验不够丰富,虽然资产规模不小,但资本充实率相对较低。在没有外资银行进入,只有中资银行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潜在的存款人只能成为中资银行的客户。外资银行进入之后,一部分潜在的存款人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外资银行的客户,从而使得中资银行的存款减少。
第二,贷款减少。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放款机构银行占据主权地位;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贷款需求者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占据主权地位。目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资本过剩,资金充裕,贷款需求者是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会加大中国金融市场上对贷款客户的竞争。外资银行凭借其良好的服务,必然会吸引走一些效益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从而减少中资银行的贷款客户,至少减少作为外资工商企业的贷款客户,贷款客户的减少会相应地减少贷款规模。
第三,中间业务减少。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在办理结算,特别是办理国际结算方面,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更有经验、更有效率,因此,外资银行进入后,必然会从中资银行那里抢走一部分结算业务,尤其会减少一部分国际结算业务,至少会减少外资工商企业和中资外向型企业的一部分国际结算业务。
第四,人才流失。人才是银行经营管理和展业活动的关键,对于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因而人才竞争是银行之间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人往高出走,走向高的物质待遇、大的发展空间,是人才流动的基本规律。在物质待遇和发展空间方面,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中资银行,尤其是中资国有银行,相对于外资银行尚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银行进入之后,必定会从中资国有银行那里吸引走一部分专业人才。近年来非国有银行的发展造成的国有银行人才流失,就足以证明这一判断是正确的。而且,另一方面,国有银行人才的流失,不仅仅是人才本身的流失,人才的流失还往往伴随着客户的流失和业务的流失。
第五,减少利润收入。银行业务,包括负债业务(吸收存款)、资产业务(贷款和投资)和中间业务(代理结算),是银行收入的源泉,从而是银行利润的源泉。吸收存款支付利息,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办理结算等中间业务收取费用,贷款利息减存款利息,加中间业务收入,再减各项经营费用支出,便构成银行利润。如上所说,既然入世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会使得中资金融机构的存款减少,贷款减少,中间业务减少,那么,在经营成本不能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中资金融机构的利润收入必定减少。
当然应该指出,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的减少,从长远看,可能仅仅是相对份额的减少,不是绝对数量的减少。绝对数量甚至可能会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而增大。但是,短期来看,不仅相对份额,而且绝对份额都会减少。这是必然的。
面对上面的不利影响,中国银行业(主要是国有银行业)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不利影响形成的内在原因,必须采取的对策是:①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②开发服务品种,拓展新的业务,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要。③提高资本充实率,增强银行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以及公众的信心。④抓紧人才培养,改善用人机制和待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⑤调整信贷投向,在发展生产性信贷的同时,发展消费信贷,改变完全集中于生产领域的情况,做到生产领域与消费领域并重,以开拓新的信贷空间。⑥加快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改善银行资产结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严重,不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很难与外资银行竞争。
5 入世后的中国东西部发展差距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总的影响是,外部竞争的冲击。但是,不同地区,所受冲击的程度是不同的。总体而言,中国西部落后地区所受冲击必将大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
首先,从所有制结构上讲,除了个别例外,东部地区公有制经济的比重相对较小,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相对较大;西部地区公有制经济的比重相对较大,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相对较小。例如,1998年,东部地区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当地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9.4%、15.1%、11.0%、20.1%、25.5%、23.7%,就连辽宁也不过31.5%。而西部地区,除了四川和重庆低一些以外,其他各省区的这一比重都在50%以上,云南为55.9%、贵州为53.5%、西藏为82.6%、陕西为55.4%、甘肃为50.2%、宁夏为66.9%、青海为72.8%、新疆为76.2%(根据国家统计局编《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第425~426页数据计算而得)。由于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经济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一般小于非公有制经济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的竞争,公有制经济比重大的西部地区所受冲击的程度,一般大于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外资经济和私营经济比重大的东部地区所受冲击的程度。
其次,从产业方面来讲,除了银行、电信、汽车以外,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产业将是受冲击最大的一个产业。因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国的农产品,除了特色农产品以外,一般既不具有成本和价格优势,也不具有品种和质量优势,因此不具有竞争实力。就局部来讲,加入WTO后,哪个地区农业比重较大,哪个地区所受冲击也就较大。近些年来,西部地区由于非农产业的发展速度和乡村城市化的进程大大慢于东部地区,从而使得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在当地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相对高于东部地区。
1998年,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辽宁等省份农业产业产值占同期本省GDP的比重分别为12.69%、18.32%、12.66%、14.11%、16.98%、18.58%、13.69%;而西部地区各省区市的这一比重均高于东部省份,重庆20.90%、四川26.29%、贵州31.46%、云南22.77%、西藏34.34%、陕西20.52%、甘肃23.35%、青海18.91%、宁夏21.41%、新疆26.06%(根据国家统计局编《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第63页数据计算而得)。这一状况表明,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所受到的冲击将大于东部地区。
再次,一般来讲,加入WTO后,面对外国产品的竞争,外向型经济所受冲击的程度相对较小,内向型经济所受冲击的程度相对较大。因为,加入WTO后,外向型经济在面临竞争的同时,也会迎来可以利用的一定的国外市场空间,而内向型经济只是面临外来竞争的冲击,不会同时迎来可利用的外部市场。中国东部地区外向型经济比重相对较大,内向型经济比重相对较小,有一定的出口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与之相反,中国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比重过小,内向型经济比重过大,出口能力有限,无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199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的地区分布可以说明这一点。这一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239亿美元,其中90%左右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和西部地区之和所占比重都不到10%,远远小于广东一个省的数字(1298亿美元,占全国的42%)。就这一情况来看,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所受冲击的程度肯定会大于东部地区。
总之,中国加入WTO后,东西部地区各自所面临的机遇和冲击是不同的。东西部地区对比来看,东部地区面临较大的机遇,较小的冲击;西部地区面临较大的冲击,较小的机遇。相对说来,在短期内,较为有利于东部地区的发展,较为不利于西部地区的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讲,加入WTO,不仅不利于缩小中国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可能还会扩大这种差距。这进一步表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尽快增强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实力,又多了一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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