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泽民新安全观的精髓和特点看平等互利和平_和平与发展论文

从江泽民新安全观的精髓和特点看平等互利和平_和平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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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作为我们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在邓小平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审视和思考了国家安全问题,提出了“摒弃冷战思维,树立新安全观”等一系列新的思想。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各国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各国的事务应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决定,世界上的事情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平等协商,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应加强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经济全球化达到共赢和共存的目的。”(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84页。)据此,江泽民的新安全观可以概括为:顺应冷战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站在21世纪的战略高度,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协调、兼顾政治、经济、国际、信息等综合安全利益,运用多种手段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营造安全可靠、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江泽民的新安全观,在安全主体上是主权安全,在安全内容上是综合安全,在安全途径上是合作安全。它既突破了传统的安全观,具有涵盖领域广、涉猎内容多的“综合安全”特征,又突出了主权安全在我国国家总体安全中的特殊地位,是既适应世界潮流又符合我国复杂环境现实的大安全观念,而且将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以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为基本内容的“冷战思维”针锋相对,是和平的、合作的安全观念。江泽民的新安全观为我国在21世纪抓住机遇,迎接来自安全方面的各种严峻挑战,继续营造对我国有利的安全环境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新安全观的基础、前提和目标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新安全观,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和平的、合作的、普遍的安全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各国之间相互信任、平等相待、互利互惠是新安全观的典型特征,它与冷战思维的旧安全观的本质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新安全观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江泽民在坚持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我国新时期外交指导方针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五项原则的内涵,并将其看作是维护世界和平和树立新安全观的重要基础。1997年4月23日,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发表的演讲中,向全世界阐明了我国关于维护整个世界安全的基本主张,即: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别国无权干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一切分歧或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多边、双边协调合作,逐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和问题;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和扩大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与繁荣,反对经济贸易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和各种歧视性政策与做法,更不允许动辄对别国进行所谓经济制裁。1999年3月26日,江泽民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维护和平的政治基础。互利合作、共同繁荣,是维护和平的经济保障。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端、维护和平的正确途径。只有建立新的安全观和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裁军进程的健康发展,使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得到保障。”(注:江泽民:《推动裁军进程维护国际安全——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9年3月27日。)这些主张,全面、系统、科学地提出了新安全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而构成了江泽民新安全观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是新安全观以尊重世界多样性为前提。江泽民认为,要摒弃冷战思维,树立新安全观就必须尊重并发展世界的多样性,在世界上造成各国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的国际和谐局面。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深刻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世界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84页。)江泽民强调,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大家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在国际交流中绝不允许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别的国家。强加于人是行不通的。只有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求同存异,互不干涉内政,大家才能和睦相处,我们这个世界才会有真正的和平与安宁。”(注:江泽民:《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人民日报》1997年4月24日。)所以,没有对各国文明多样性的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新安全观就难以树立起来。

三是新安全观以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战略目标。江泽民提出的新安全观并不单是为了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而是为了推动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能够使世界长治久安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江泽民提出的新安全观与国际新秩序观是一脉相承、互相统一、互为表里的,二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早在1988年,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了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主张,江泽民主持中央工作后,在继续坚持这一方针的同时,在理论上使邓小平国际新秩序思想系统化、具体化了,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和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共同推动新秩序的建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江泽民将新安全观的思想与推动建立新秩序的主张结合起来,作为我国新时期外交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在国际上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认同。

二、新安全观的基本特征

江泽民不仅全面阐述了我国综合安全包括的主要内容,并且明确指出了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科技、信息安全在我国综合安全中的不同地位,以及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相互交织的复杂态势。概括起来,江泽民的综合安全思想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把政治安全视为综合安全的首要。从总的情况看,在当今世界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安全环境相对较好,他们没有或很少面临外敌入侵、政治颠覆、和平演变、民族冲突、领土纠纷等危险。相反,他们却采用经济制裁、政治颠覆、军事威胁、外交施压甚至军事打击等种种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手段干涉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事务,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使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冷战结束后仍然面临着政治安全的巨大挑战。中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主国家,自然成为西方国家和平演变的主要对象。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打着“人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的旗号,支持所谓“民运”分子、“法轮功”分子的颠覆活动,利用台湾问题、东突、西藏等问题,西化、分化中国,并把崛起的中国视为最大的潜在对手之一加以遏制,军事上围堵,政治上施压,并挥舞经济制裁的大棒进行威胁。江泽民多次指出,冷战虽然结束,“但是,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3、17页。)特别是近年来,江泽民根据台湾、西藏、新疆和法轮功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强调要高度重视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险性,提出要警惕台独、藏独、疆独以及“民运”分子、“法轮功”分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在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际,在中国与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把中俄与中亚四国联手打击“三股恶势力”的斗争正式写进了国际多边安全合作的文件当中。"9·11"事件后,针对我国安全环境发生的新变化,江泽民告诫全党,既要重视恐怖主义对我国安全的危害,又要清醒地认识到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我国安全的主要威胁。特别要警惕一些西方大国将反恐行动转化为对我国的政治军事压力的阴谋和企图。江泽民对国内的政治安全十分关注,并把维护政治安全视为第一位的任务。他多次引用邓小平在1989年“政治风波”后的一段话:“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他不仅在理论上进一步阐述了“始终”和“第一”的特殊分量和意义,而且付诸于筹划国家安全的实践当中。

第二,把经济安全看作综合安全的基础。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此后,他又在多种场合强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意义。江泽民强调,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没有经济安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国家安全。江泽民反复强调了邓小平关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3、17页。)这里所说的“所有问题”当然包括国家安全问题,实际上阐明了经济发展在当今中国社会的基础地位,指出了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战略作用。

第三,把国防安全作为综合安全的支柱。冷战结束后,由于全球军事对抗程度大大减弱,国际社会竞争的重点由单纯的军事转向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为先导、以军事为后盾的综合国力上来,经济发展成为各国制定国家战略的优先议题,国家安全越来越趋向综合化,国防安全不再是国家安全的单一考虑,这是国际安全和各国国内安全形势变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安全问题复杂化、安全威胁多元化的必然反映,但这并不意味着军事因素在国家综合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下降。特别是近年来,台湾当局倒行逆施,分裂祖国的活动变本加厉,国际社会反华势力明里暗里支持、纵容台独发展,干涉台湾问题的力度也在加大,台湾分裂的危险有增无减;我国边界领土领海主权被侵害的情况也相当严重;境内三股恶势力之间以及与境外三股恶势力之间相互勾结,严重危害着国家安全。在这种形势下,国防安全、军事力量的建设在综合安全中起着十分重大的支柱作用。

第四,把科技、信息安全当作综合安全的关键。江泽民继承了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推动力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技术创新的战略意义。认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科技落后,失去科技创新能力,本身就是重大的不安全因素。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安全问题。他说,世纪之交,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认真对待新技术革命给我们的挑战和机遇,顺应潮流,乘势而上,把我国的科学技术搞上去,把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搞得更好。科技进步了,经济发展了,综国力增强了,国家才有强大的物质基础,巾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才能大大提高。到那时,国家安全也就有了坚实的保障。所以,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是实现国家安全的根本途径。同时,江泽民也指出了科技发展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的新的挑战,提醒全党必须警惕科技发展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

江泽民不仅明确指出了综合安全所包括的主要内容,而且特别阐述了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的相互交织性和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相互渗透性特点。提醒全党要警惕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将非传统安全问题引入传统安全领域,使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为传统安全威胁。他认为,现在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中既有内忧,又有外患,而且两者交织在一起。但内忧外患,内部是最重要的,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关键还在国内。只要我们内部团结一致,国力不断增强,就无懈可击,任何国外敌对势力都奈何我们不得。江泽民的这些重要思想正确地指出了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根本途径,为制定我国国家安全战略指明了方向。

三、新安全观的成功实践

近年来,江泽民同志在多种场合反复呼吁国际社会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并且领导中国政府身体力行,在国际舞台上实践新安全观,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以平等、合作的姿态开展多边外交,为国际社会树立了榜样。

江泽民多次强调了新安全观的“八字核心”,即“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实际上回答了如何通过国际交往实现国家安全的新的途径,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进一步说,新的历史时期,各国谋求国家安全应该本着互信、互利、平等的精神,通过协作的方式达到“共赢、共存”,实现普遍安全。

所谓“互信”,就是各国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和冷战思维的偏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不人为地以别国为假想敌,不人为地迎合某种势力的需要去刻意制造一个敌人,这是各国和平共处和安全保障的前提。实力对比的变化本身并不对世界安全构成威胁,对世界安全构成威胁的,是变化了的实力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竭力追求。要做到互信,就必须摒弃冷战思维。所以,互信是实现协作的思想基础。

所谓“互利”,是指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安全越来越依赖于国家整体安全的实现。“互利”要求在实现本国安全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和尊重别国的安全利益,让所有相关国家的安全利益都得到切实的保障,从而实现安全利益的共享,随着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增强,经济安全越来越成为国家和国际安全的重要基础,所以,要达到安全利益上的共享,就必须努力做到经济上的互利。以经济上的互利为纽带连接安全上的共赢、共享。所以,互利是实现协作的物质基础。

所谓“平等”,就是指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都享有和平与安宁、保护自己安全利益的平等权利,在国际安全事务中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反对任何国家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也反对由一个或几个国家主宰世界安全事务。国际安全应建立在维护所有国家安全的基础之上,大国、强国对世界安全应比小国、弱国负有更大的责任,承担更大的义务,同时也更应尊重小国、弱国的安全需求,任何安全问题的解决都应听取各方的意见,坚决反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所以,平等是实现协作的政治基础。

作为实现安全的新的途径和方式,协作就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就是以信任取代猜疑,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和谈取代冲突,以互谅互让取代争夺,以人类共同安全取代联盟集团安全。协作安全并不是靠牺牲本国的安全利益来委曲求全,也不是把本国的安全利益凌驾于别国之上,更不是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不惜损害人类共同的安全利益。它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通过经济交往、政治谈判、军事对话等和平方式求得共同安全。协作安全的具体内涵有五点:

一是强调安全的同等性,认为各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和平等的地位。所有国家,都不能以牺牲别国的安全来换取自己的安全,安全应是“双赢”、“共赢”,而不是“零和”,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本国的安全凌驾于他国的安全之上。

二是强调安全的普遍性。主张安全是多边性质的,一国的安全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也要以他国安全为条件,离不开他国的支持与合作,那种我行我素的“单边主义”不仅对国际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而且最终也难以行得通。

三是强调安全的合作性。认为安全并无明显的敌方,获取安全的主要方式是合作而不是对抗,各国只有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双边、多边的磋商、协调、对话与合作,才能有效保证彼此的安全。

四是强调安全的机制性。国际社会和相关地区安全感的获得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并由此建立起码的相互信任,以加强安全领域的对话、沟通、交流和协商。

江泽民在许多场合深刻论述了协作安全的思想,并在实践中身体力行,积极推动协作安全关系的建立。

中国努力改善同亚太地区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治关系,发展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联系,以根本改善中国的安全环境,并为地区和全球的发展稳定作出贡献。在冷战后短短的10年中,中国实现了同亚太地区所有国家的关系正常化,同西方等国家改善了关系,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联系日益深化,在国际上不当头、不树敌。

中国通过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共同减少军事力量、建立信任措施等和平方式,解决了同俄罗斯、中亚各国间的边界争端。这充分体现出中俄等国以新的安全观念和途径解决安全问题的立场和主张具有巨大的生命力,是对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真正贡献。本着同样的精神,中国同越南达成了陆上和北部湾边界协议,同印度的边界争端也通过谈判和建立信任措施而得到控制。在南海领土争端中,中国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立场,采取了十分克制的态度,使之保持较为平静的态势。

特别是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正式宣告成立。这个在中俄等有关国家共同推动下,由“上海五国”会晤机制发展而来的多边地区安全合作组织,是新安全观成功实践的结晶,是建立在新安全观基础上的一种全新的地区安全模式。会议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及首次响亮提出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文明多样、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标志着由五国共同倡导的新型安全观的最后成形。江泽民在该组织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上海五国’进程,是当代国际关系中一次重要的外交实践。它首倡了以相互信任、裁军与合作安全为核心的新型安全观,丰富了由中俄两国始创的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提供了以大小国家共同倡导、安全先行、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它所培育出来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不仅是五国处理相互关系的经验总结,而且对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注:江泽民:《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1年6月16日。)事实证明,江泽民关于协作安全的思想和实践,是适合冷战后世界和平与发展时代要求的,是行之有效的,也是大有前途的。它不仅有利于我国的安全与稳定,也促进了亚太地区和全球的和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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