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转折点与人本主义的超越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历史的转折点与人本主义的超越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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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在系统层次上不允许被破坏。以往的人类同动物一样不具备动摇系统的能力,可以停留在自我中心水平上。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足以和系统相抗衡的力量,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就是必然的了。在当代,人们已经从人类利益中识别出了人类根本利益,把人类利益和自然“利益”作二元区分,固守于人类利益的思维方式已经过时。人类根本利益是包容自然的,从它出发就能达到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境界。从人类中心主义到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对应的是人类从自我意识到自我约束意识的历史演进,它并不取消人类活动,也不意味着人类开发利用自然成为非法。它的深刻历史内含是人类进入了自我约束时代。

【关键词】 事物层次 系统层次 人类利益 人类根本利益 人类中心主义 自我约束时代

当代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引起人们普遍的焦虑和不安。传统的价值观念对于造成这种状况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传统价值观念核心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要接受时代的重新审查。本文认为,伴随着历史的重大转折,人类中心主义已经失去了它继续存在的理由,对它实现自觉的超越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一、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客观根据

任何观念更新的深刻根源都存在于历史的变化之中。围绕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也只能通过对现实历史的考察来求得解决。

人类正处在历史的转折点上,这次历史转折的一个深刻根源就在于人和自然的关系出现了质的飞跃,发生了层次跃迁。长期以来,人类一直不具备从根本上影响自然系统的能力,处在与系统内的具体事物打交道的水平上,这可以看成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事物层次。现在,人类已经突破了自然系统的界限,开始了处理它与系统关系的新时代,这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系统层次。当代人类正处于由事物层次向系统层次的飞跃之中。目前,“人类生活的两个世界——它所继承的生物圈和它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了平衡,正处于潜在的矛盾中。而人正好生活在这种矛盾中间,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历史转折点。”〔1 〕所谓生物圈就是生态系统、自然系统;所谓技术圈就是实践系统、人工系统。现在,这两个系统相互关系的传统格局已被打破,二者之间出现了尖锐的矛盾,今后的人类状况将以能否处理好这一矛盾为转移。

在这次历史的转折中显露出两大基本事实,在我看来,正是在这两个事实中包含着我们必须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客观根据。

第一,历史的发展已经表明,人类具有毁灭自然系统的能力。当代的人类活动就已经对自然系统构成了现实威胁。人类的实践已经强大到如此程度,它敲开了原子的大门、破译了遗传密码、对生命和非生命物质可以进行随意地排列组合……。人类已经完全有力量干扰自然系统的运行,扭曲自然界的进化方向,甚至毁掉我们周围的自然系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够创造出这种手段,能够不仅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摧毁整个地球。从来没有整个海洋面临中毒的问题。由于人类的贪婪和疏忽,整个空间可以突然一夜之间从地球上消失。从未有过开采矿山如此凶猛,挖得大地满目疮痍。从未有过让头发喷雾剂使臭氧层消耗殆尽,还有热污染对全球气候的威胁”〔2〕。

第二,在强大的实践力量面前,人们终于发现,在系统层次上自然界是不允许被伤害的。当我们掌握了可以从根本上摧毁我们周围的自然界的能力并对自然系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之后,我们才发现,在系统层次上,自然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和人类的利益是根本无法分开的。一个稳定完善的自然正是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在,在系统层次上对自然的伤害就是人类的自我伤害。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内在同一的,自然界中任何一个系统的失常,都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试想,如果地球上的林木被伐光,地表植被被毁坏殆尽;如果地球上的水资源被彻底污染;如果臭氧层被部分穿透或全部消失;……,那时人类的境况将会如何?毫无疑问,无论哪种情况发生对人类都将是致命的。这在深刻的人类危机面前,在空气质量下降,水污染严重、臭氧层已出空洞的今天,是不会有人怀疑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超越其生物性存在,但是它不能摆脱它所具有生物的以及生物再生产的存在基础。人永远也不能终止它作为自然存在的物的存在,不能割断它与自然界之间的联系,“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3〕。人类不仅在生理上而且在心理上也与自然界内在同一。“自然物种的丰富完善是一个好的心理在其中进化的环境,作为人类复杂性的对立面的自然复杂性的观点是人的生态学的基础。如果我们把地球生态环境简单化并使之枯竭,我们将冒人类的未来在精神上退化的危险。如果缺少一个丰富的、复杂的自然环境作为对应、类似和刺激以支持一个丰富的复杂的智能,则人类智能就可能萎缩。”〔4 〕。现在已经十分清楚,自然界中的水、气、光、热、植物群落、动物种系……,就是我们生命的转化形式和基本内容,离开它们就没有我们的生命存在;就是我们复杂智能的生态基础和对应物,离开它们就没有我们的精神世界。自然界在系统层次上不允许被伤害,这已经是浮现于历史的表面,我们应该清醒意识到的基本事实。

这两大基本事实就是我们必须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根据。道理十分明显,如果它们当中的任何一条不存在,人类中心义都可以继续成立。假设自然界在系统层次上不构成人类的根本利益,那么不管人类的力量如何强大,对自然造成何等伤害都没有关系,关心自然就属多此一举,只关心自己的人类中心主义就无可挑剔。假设,自然系统虽然是我们生命存在的根本,但我们永远也没有力量影响或破坏它,那么我们当然也就不必为它担心,只顾及人类自身的利益,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无可非议。然而今天的现实却是,人类已经把握了摧毁自然系统的力量,同时也发现了自然系统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这就使人类陷入了一种十分矛盾的境地之中。它要强化自己的主体力量,但又必须学会自我控制;它要在改造自然中求得生存,但又不可以从根本上伤害自然;人类要自我保护,但人类自我保护的目标却存在于对系统的保护之中。人类利益被纳入了一个更大的利益框架之中,人类中心主义被历史地超越了。

行文至此,我们对生物的“自我中心”和这次历史转折之前的人类中心作一定的分析是必要的,因为,各种人类中心主义都把它作为重要论据之一。

人类与自然界在系统层次上内在同一,其它物种对生态系统,自然系统也都存在依赖关系,在这一点上,人和其它物种没有区别。有人正是由此出发得出了人类中心主义永远正确的结论。在他们看来,既然人和其它物种都靠自然界生存,而其它物种却可以“以其自身为目的”,以其自我为中心,可以不必关心自然,那么人类也就应该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从而得出“人类评价自身的利益高于其它非人类,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的结论〔5〕。这种推论是错误的,结论也不能成立。 我们不可以把人与动物,人与其它物种相提并论。试问,自然界中有哪个物种在与它身外自然的关系上能够达到系统对抗的水平。有哪个物种能够具有威胁自然系统的能力。这是它们永远也无法做到的,它们只能适应自然而生存,无论它们怎样为所欲为都无法从根本上动摇自然的秩序。它们对自然确实没有责任。因此它们不必也永远无法实现自我超越,它们只能停留在自我中心的水平上。而人则不同,它不能在现成的自然界中生存,它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去创造生活,它与自然界的关系除了适应关系外,还有改造和被改造的内容。当然,它也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自我中心阶段,那是因为,人改造世界的力量有一个发展过程。当它还相对弱小,无力突破系统秩序时,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是由自然界自身来保证的,自然界的稳定是不存在问题的。当时的人们当然可以不必为自然担扰,而只专注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但是,人类不会永远停留在这一水平上,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所掌握的力量一旦达到可以动摇自然系统的能力时,它就会对其它物种和自然构成总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人仍然回避它对自然的责任,那是说不通的。今天就已经到了这样的时代,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已经成了历史的客观要求。

二、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内涵

人永远也不能放弃对自己的关怀,离开了明确的自我目标就没有人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我们现在所以关心环境问题,也是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在终极关怀的意义上,人确实不是在为自然担忧,而是在为自己担忧。这正是各种人类中心主义所固守的最后阵地和赖以立论的最后根据。我认为,由此而得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结论是很值得怀疑的。

人对自己的关怀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立场和两种不同的关怀模式。一种是站在人类自我满足的立场上,以对人类任何欲望需求的满足为目标所形成的关怀模式,一种是站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的立场上,以维护人类根本利益为目标的关怀模式。前者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后者则不能用人类中心主义来概括,下面我们将会证明,它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关怀模式。

为了搞清问题,在我看来,至关重要的是要区分“人类利益”和“人类根本利益”。人类根本利益当然是人类利益,但人类利益却不一定都是人类根本利益。因而,二者之间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但也有重大的区别,研究这种区别正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关键。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第一,二者的外延和内涵不同。人类利益是一个外延十分宽泛,甚至可以无限扩张的概念。人类任何欲求的满足都应该看成是人类利益,而人类的欲求是没有止境的,正所谓“欲壑难填”。人类的根本利益,从字面上看它就不是指人类的所有利益。实际上它也不可以无限扩张,它总有相对明确的界限,一旦突破人类的任何利益都将不保,因而它才是根本的。显然,它的外延要狭窄得多。人类利益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利益,它只与人类自己的欲求有关,因而它比较单纯;而人类根本利益则是有条件的人类利益,条件也是它自身的构成部分,因而它的内涵就相对复杂。

第二,二者产生的基础和表现形式不同。人类利益可以由其生存与发展的客观条件所决定,也可以由主观欲望所决定,因而它可以是主观的、任意的。当代的许多所谓人类利益就是人主观设定的。它是由片面的消费方式甚至错误的舆论导向人为诱发出来的。如果这些要求确实可以长期持续下去的话,那么在原则上我们就不应该对它们加以非议,因为它们终究能给人以某种满足。然而由于它们缺少客观基础,因而是难以持久的。而人类的根本利益是由我们生存于其中的物质世界的实际状况和人类具体的生存条件决定的,它是客观的。它为人类的主观任意性,为人类的无止境的追求设定了一种限制,这种限制不允许被突破,一旦突破就将危及人类的长治久安。

第三,二者的价值目标和它们所引导的历史结局不同。人类利益由于具有主观性特征,因而可以是排它的、利己的。它把人类利益从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物质世界的总体利益中抽取出来,造成人与非人世界的二元对立。它无视非人世界维持其稳定和完善的内在需求,只以人类的自我满足为目标。这是对完整的人类世界作了人为割裂之后的一种自我关怀。它的结局必将导致人和自然的尖锐对立,最终毁掉人类的所有利益,包括其存在的权力。而人类根本利益的视野则是人类生存于其中的整个物质世界,它以这个世界的稳定和完善为目标,是对这个世界的整体关怀。因而,它是包容自然的,它与自然的关系是互利的,在系统层次上是内在同一的。只有它才能引导人类社会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

对“人类利益”和“人类根本利益”还可以作其它许多区分,限于我们的目的,作以上区分就足够了。

在作了这样的区分之后,让我们来进一步分析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内涵。在我看来,只要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提法,它的内容就只能是人类利益,而绝不是人类根本利益。现在有人把人类利益直接解释成人类根本利益,是否妥当,尚须进一步讨论。

历史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指向是人类利益。因为,那时人类的根本利益还没有凸现出来,威胁人类根本利益的诸多问题还不存在。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等等,可以使某一局部地区陷入灭顶之灾,残酷的人际对抗也可以夺去许多人的生命,但对人类整体的生存不构成威胁,人类种族的继续繁衍不成问题。这个问题是在本世纪才出现的,只有当人类的实践力量强大到足以与自然界相抗衡并对自然系统构成威胁的时候,人类根本利益才会最终表现出来,人们也才会思考这个问题。要求我们的先人为这件事情而操心,那是没有道理的。

不仅历史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如此,今天和以后凡是打出“人类中心主义”旗号的,也一定是指人类利益,而不会是指人类根本利益。这个提法本身就表明,他们仍然坚持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不接受在系统层次上自然利益就是人类根本利益的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自然利益和人类利益无论在哪个层次上都是对立的两极,其中人类利益永远是主要的,人只能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只要他们坚持离开自然利益而思考人类利益的立场,就永远也不会达到人类根本利益的水平。

宽容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对“非人类自然的需要或其内在价值也应有所考虑或关心。”但“人类的利益是主要的”。自然的利益“相对而言要次要一些。”〔6〕这在系统层次上是不能成立的, 在这里仍作二元区分是没有意义的,自然的利益就是人类利益。如果说在系统层次上,自然利益“次要一些”那就等于说,在这个层次上,自然是可以被部分伤害的。既然可以部分被伤害,那还怎么能保证它在根本上不被伤害。这就为继续破坏自然的作法留下了余地。

彻底的人类中心主义干脆继续宣称,人对自然没有“责任”,“自然只有接受人的改造的份儿”。无论在哪个层次上人永远都是“主宰”。甚至认为,人和自然物种之间会出现“二者择一”的情况,也就是认为,人在消灭了自然物种之后还可以自存〔7〕。

这种议论是既不尊重历史也不正视现实的。历史早已证明,人并不从来都是自然界的“主宰”,自然也不是“只有接受人的改造的份儿”。在历史的初期,人曾经长期遭受自然界的奴役,在顺从自然中生存。“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对立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象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一样慑服于自然界。”〔8〕。在今天,这种主张更不能成立, 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发展到系统层次,人已经意识到了人类活动的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外人必须放弃自己的主人地位,自觉地建立与自然的伙伴关系。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不但不能一味地要求“主宰”、“改造”,而是要尊重和维护自然。

至于人与自然物种之间存在“二者择一”的可能这种提法更与我们的时代相去甚远。在人与具体的自然物,例如个别的植物或动物的关系上是可以“二者择一”的。但在物种层面上根本不存在“二者择一”的问题,存在的只有“同归于尽”。物种消亡的过程就是人类消亡的过程,随着某些物种的消失,人也正在自我削弱中,物种消亡殆尽,人也不会独存。

这种典型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坚持把人类排除于自然系统之外,这正是当代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的根源,继续坚持它有百弊而无一利。

至此我们可以说,无论何时以何种方式出现的人类中心主义其价值内涵都只能是人类利益而不是人类根本利益。

当我们从人类利益中识别出人类的根本利益,并能自觉地站在人类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类中心主义已经不合时宜,无论怎样修正,它都无法与人类的根本利益相对应。

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前提是人类和非人类的明确区分和二元对立。正是有了这种区分和对立才能强调人类的中心位置和优越地位。透过这次历史的重大转折,事情已经变得十分清楚,在系统层面上,自然利益和人类利益已经无法区分,离开自然界的系统稳定,我们没有办法规范人类的根本利益。就根本利益而言,自然利益和人类利益是一个利益,如果自然界的根本利益被动摇,人类就一定会陷入生存危机之中,这种二元对立的消解就意味着人类中心主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已经不再存在。

既然人类的根本利益就是自然界的根本利益,那么这个世界中任何一个物质系统的正常运行就都是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在,它们的利益都应该得到保证。所有这些利益都处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人类利益也不例外。就是说,只要从人类根本利益出发就不允许把人类利益突出出来,突出人类利益就是对人类根本利益的背离。在人类根本利益面前没有人类的优越地位,人类处于中心位置的结论也不能成立。

总之,人类根本利益所关怀的是我们周围的整个物质世界的稳定,在系统的意义上,它包容一切,没有中心。只要站在人类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就一定会得出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结论,而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终极目标也正是为了确保人类的根本利益。

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意蕴

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就意味着人类从主体退化为一般动物,就意味着人类利用开发自然成为非法。他们担心,这会瓦解主体、失去自我,使人类历史无法继续。在非人类中心主义者中间则有人主张必须摧毁主体、消解自我,彻底回归自然。他们都把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看成是放弃人类的主体地位,取消人类历史。那么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究竟是主张人类历史应该终结,还是主张人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就成了我们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在我看来,主体不会被取消,但主体的绝对地位将不再存在;自我不会被消解,但自我放任的历史阶段已经结束。人类将进入一个自我约束时代。

自我超越的本真含义之一就是自我约束。自我超越表明的是自我把自身建立在某种更加稳固的基地上,使它成为这个新基地的有机构成部分。这个新基地就是它的安危所系,它一定会以其是否繁荣为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当然就是自我约束。

近代以来,人类行为一直在失控状态下运行,这在它所形成的物质力量还没有突破自然界自身的承受能力,自然界对人类行为暂不“过问”的时期内是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的。但在人类的力量已经强大到可以动摇物质系统时,如果仍然任凭人类行为在无约束状态下运行,就会把人类带入困境之中。综观当代的各种全球性问题,无不是已经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与传统的行为方式之间的冲突与碰撞造成的。

当代的历史已经表明,在人所能控制的全部事物中,最需要加以控制的是人类自己的行为,失去控制的人类行为是一种可怕的力量。现在看来,人类行为的约束条件已经明朗。我们行为选择的自由是被自然的整体动态结构的生态极限所束缚,它必须保持在自然系统稳定的限度内。

系统的稳定成为人类行为的先决条件,就表明,人与物质系统的关系确实不是主体和客体、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是伙伴关系、“协商”关系、“对话”关系,“同一”关系。这里的主客界限的消失并不意味着人类主体地位的丧失,因为人类主体从来就不是这个层次上的主体,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在这个层次上成为主体。因而它什么也没有丧失。主体所表明的只是在维持系统稳定或经与系统“协商”的前提下,人与系统内的具体事物的关系。

在保持系统稳定的前提下,人有广阔的活动空间,有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的广阔领域。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对自然的“利益”和自然的“根本利益”作简单的区分是十分必要的,任何自然物都有自己的“需要”,都要求得到满足。我们把这种需要和要求看成是自然的利益,而把自然系统的正常循环和运转看成是自然的根本利益。那么自然利益和自然的根本利益也处于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中。某些自然物的需要的满足可能有利于自然界的系统平衡;而某些自然物的需要的满足则完全有可能干扰伤害系统。如果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某种动物或植物的天敌减少,使其大量繁殖,从而危及该地区的生态平衡,这时的人类捕杀或砍伐活动就是既有利于自然系统又有利于人类的事情。

也就是说,在不破坏生态系统,不破坏物质世界的自我循环的前提下,人有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维护自身利益的充分余地,完全不许触动自然,主张所谓“不采园中的鲜花,不踏地上的昆虫”不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我们所要求的不是不许伤害自然,而是不许从根本上伤害自然。在某些情况下,对某种具体自然物的伤害,也许正是维持系统的稳定所必须的。显然主体并没有消失,但它必须明确自己的行为界限。

人类主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界限,具有了自我约束意识,这是主体境界的一次升华,是人类历史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人类历史有两个过渡时期,第一个时期开始于10万年前,这是从无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过渡,第二个同样重要的过渡时期,发生在现在,我们的继续生存要求向新意识过渡。汤因比对人类历史所作的两次过渡,三个时期的划分是深刻的。其中的第三个时期,在我看来就是自我约束意识。

无意识,自我意识,自我约束意识恰好对应人类历史的三个阶段,最初的人类尚无自我意识,听天由命,随遇而安,这是自然中心阶段。后来,人们经过长期的努力,具有了自我意识,因而也就有了摆脱自然束缚,争取自我独立的要求,这是人类中心阶段。当它独立到一定程度时,它终于认识到,它无法离开自然而独立,它必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保证自然界的根本要求,完全听命于自然是不行的,完全自我放任也是错误的,这就产生了自我约束意识,这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阶段。这是一个集前两个阶段之大成,抛弃其各自的片面性,既容纳自然,又不否定人类自我的崭新的历史时期。

总之,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人类的力量还无法动摇自然系统,因而它是可以任意发展,不受约束的。但在今天,人类已经掌握了破坏自然系统的能力,而自然系统正是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在,它是不可以被伤害的。自然系统的稳定完善就成了人类行为的最后界限。这表明,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意蕴就是人类进入了自我约束时代。

注释:

〔1〕B·沃德,R·杜博斯:《只有一个地球》,石油工业出版社,1981版,第47~48页。

〔2〕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8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

〔4〕《自然科学哲学问题》1988年第4期,第73页。

〔5〕〔6〕〔7〕《哲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68页,第75页, 1995年第4期,第4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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