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来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任期论文,触目惊心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字论文,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捞政绩瞒天过海
去年,大连市审计局在对我市一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企业账面反映的1998年销售收入、利润指标完成得都不错。但在仓库进行物资盘点时,发现其产成品库存量很大,于是便进行了深入的审计核实,查清了该企业在1994年~1998年累计虚开增值税发票221亿元(含税)的事实。且让我们看看这家企业是如何虚增销售收入的。
年年吃“探头”,虚开的发票越来越多。刚开始虚开发票、虚报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时候,企业的经营者想,今年的任务没有完成,自己面子上不好看,就虚报一部分,等下个年度再努力补回来。结果下个年度的任务还是差了一大截,不但不能补回上年虚开的部分,而且累计至本年虚开的数额更大,造成年年都要虚报销售收入,累计数额逐年增大,形成恶性循环。仅1996年,该企业就虚报销售某系列产成品492台,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4400多万元。
这些虚开的发票流向了何处?尽管这些发票是虚假的,但也必须要开出对方的名头。为此,这家企业绞尽了脑汁。毕竟这些产成品没有发出去,连销售意向都没有,又不了解很多的客户名称。无奈之下,只好将这些发票开给自己的下属企业,发票开完之后,就锁进了抽屉。以1996年为例,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中,开给3家下属单位的金额占总金额的90%。由于企业虚开发票金额累计达22亿元之多,导致企业的一系列会计资料严重失真,虚增销售收入19亿元,虚增利润7000多万元。
点评:会计是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全面地反映和总结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但在我市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中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会计资料失真问题,记假账、算假账、报假账屡见不鲜。从近三年间审计的2824个单位和部门来看,会计资料不真实带来了触目惊心的不良后果。
有615个单位和部门的违规行为金额达百万元以上,占审计总户数的218%,审计查出截留转移各项收入878亿元,虚列支出1.13亿元,挤占挪用资金354亿元,虚增利润116亿元,虚减利润39亿元,由此造成偷逃税金8856万元。这些数字告诉人们,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者利用虚假的会计数字,从中捞到了所谓的政绩,而国家、集体却蒙受了不应有的巨额损失。头脑热盲目投资
去年3月,大连市审计局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我市某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这家企业的资产中,除有4995万元的投资未作长期投资账务处理外,其余的几乎全部被用作对外投资。巨额的投资有没有带来可观的效益呢?经审计,截至1998年末,该公司共向8家合资企业进行投资,其长期投资额为147亿元。而从1993年至今,累计收益额仅为93万元。1993年该集团公司与国外的一家公司在国外合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在投资25万美元的基础上,于1993年9月又为该项目投资2625万元,不但多年未分红利,而且一直到审计结束也未见对方开回收据。
同样,也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部门发现我市还有一家企业的领导由于对资金投向的可行性分析和管理力度不够,致使作为投资的1400万元开发资金清理回收困难。
1993年,该企业投资1000万元,与开发区的一家运输公司合作经营煤炭运输。那家运输公司将该企业这笔投资款中的7768万元用于购买运输车辆,用其中的70万元为自己偿还了在信用社的贷款。1993年5月至6月,该企业在分得125万元利润后,运输公司便擅自停止了煤炭运输经营,改做其他。这家企业在向法院起诉后,获得以车辆抵债还款2141万元。1996年,运输公司废业,其余的6659万元也就石沉大海。
虽然近几年来,这家企业为清回不良投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投资的盲目性,现在仍有2000多万元的投资在短时间内无法收回。而且,这2000万元资金发生呆、死账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使企业不仅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更被偿还到期的大量贷款利息所困扰。
点评:以钱生钱这种投资理财方式,不仅被普通的市民所推崇,许多企业也在致力追求。平心而论,企业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资产用于对外投资,不但有利于发挥这些闲置资金、资产的可利用价值,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带来相应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弥补企业的再生产所需,这本来是件好事。
但好事为什么没有办好?这就需要认真地总结和反思一下了。企业的决策者们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不妨先问问自己,是凭经验决定的,还是凭朋友关系决定的,抑或是自己一时头脑发热决定的?有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可行性研究,能不能对投资中占控股企业实行有效的监管?否则的话,不仅未见分文投资收益,相反,投出去的资金覆水难收也就见怪不怪了。
牟私利私设“小金库”
据审计部门反映,在以往的审计中,私设“小金库”问题屡见不鲜。同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把手”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去年5月至9月,审计部门对大连市某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发现一笔用福利费核销集团公司与所属的子公司之间的往来账存在疑点,决定进驻该子公司。在依据审计程序进行现金盘点时,查出该公司通过收入不入账等形式形成账外“小金库”150万元,并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截至审计时,仅结余53万元。
经过审计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清了这笔巨额“小金库”资金的来源和作用。原来,该公司属集团公司的补亏单位,每年集团公司都拨进一定数额的“扶持工资”,这部分资金都由该公司置于账外管理,集团公司也不过问。时间久了,该公司滋生了一种“打埋伏”的想法,即把一些正常收入也混在“扶持工资”中“藏”了起来。
点评:尽管早在1987年国家就有明文规定,对私设“小金库”问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但是,时至今日,“小金库”还是屡禁不止。最近的三年间,我市审计部门就查处私设“小金库”资金1386万元。这并不是个小数字,在国家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在审计等部门经常性的监管下,仍有这么大的金额,可见“小金库”并不小。
“一把手”们缘何对“小金库”情有独钟?甚至痴迷到了置国家法规于不顾的地步。理由也很简单,这笔钱花起来的确很“爽”,可以用来请客送礼,行贿他人,而且又不用在正常的账面上体现;自己钱包“瘪”了的时候,还可以用它往里装;在利润等计划指标完不成时,也能派上用场,给自己脸上贴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