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模式的内涵,分析和探讨施工单位牵头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的管理特点,以及施工单位的管理风险、风险控制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市政工程;联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引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对与之配套的市政工程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规模和进度的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开始重视项目集成化管理和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由“重施工、轻管理”向“重规划、重管理”转变,更多的选择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如何提升施工单位在以施工单位牵头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中的管控能力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的内涵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是将勘察、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将工程项目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工作交给联合体单位来完成,让联合体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拥有更大的控制权,为工程项目建设发挥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联合体单位中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经验优势,将工程项目各项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形成经济、稳定和有序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克服传统分段承包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从而改善和提高参建各方的经济效益。
三、业主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特点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更多的进行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原则性及目标性的管理,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变的非常简单,给予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单位更多的权利和空间,将勘察、设计和施工各阶段工作的联系、沟通、协调等衔接工作交由联合体单位来完成,业主在工程项目初期确定功能、工期和投资目标,通过勘察设计与施工的统筹考虑,有效地实现工程项目功能、建设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性。
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单位中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派驻设计代表(或设计小组)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决策和验收等工作,同时,落实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限额设计的约定,组建专业的造价团队,划分设计限额,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地方政策要求的概预算评审核对工作,并按要求(政策)提交完善和准确的概预算成果。
四、施工单位的管理特点及风险
在传统模式下,施工单位都是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生产,同时,配合业主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而在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仅对工程项目进行宏观控制,施工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等负责,受业主的垂直管理,以联合体牵头方或代业主身份对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协调各方关系。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以分包商身份参建工程项目,需要通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解决勘察、设计与施工相互制约、脱节的缺点,促进工程项目各阶段工作衔接,解决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实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及时性之间的矛盾。在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施工单位的工作涵盖了勘察、设计与施工等内容,同时,承担着征地拆迁、报批及报建等工作的对外沟通和协调,工程项目管理角色转变和管理权限增加的同时,也相应的增加了更多的管理义务,意味着面临的管理风险也随之增大,存在的主要管理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外部主要管理风险
(1)业主单位认识不足
由于长期习惯于传统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分别招标,受业务限制及行业垄断影响,导致一些业主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未能充分认识和理解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各参建单位的职责。一些业主仍存在过去的“家长”作风,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管,代行联合体单位部分职能,甚至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按传统模式管理,很容易造成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相脱节,延误工程进度,降低工作效率。同时,也有部分业主认为只要签订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就与业主无关了,凡是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事项,均要求施工单位出面协调解决,从而导致施工单位工作压力非常大。若施工单位不具有丰富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经验,未重视这方面工作,很容易引起业主对施工单位的不满,以及因未及时处理业主安排的工作,导致无法达到业主的进度预期或是进度延误等负面影响。
(2)地方配套制度不全
随着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大规模推广,与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不断的建立,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大量配套制度的缺乏问题,配套制度的研究、分析、摸索、实践、完善和落实,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在一些城市更新较快、基础建设较为多及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较广的地区,由于缺乏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相关配套制度,而不得不采用传统模式的相关审批审核流程,甚至经常会出现业主单位认可的“变更”或“索赔”事项,因没有相关配套制度而导致无法落实,从而增加了工程项目的管控难度及风险。
(3)征地拆迁风险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市政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都较为复杂,业主在引进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时,既有通过施工单位推动征地拆迁的这方面考虑。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增加了征地拆迁的协调难度,加大了成本管控的风险。
2.联合体单位内部风险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联合体)下,联合体成员都是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应能力的单位,且一般都是资质较高、能力较强和规模较大的单位。施工单位的优势在于施工经验丰富、对施工现场情况较为熟悉、掌握着现场生产要素及工程项目的管控权,而劣势是对勘察设计的流程、原则、关键点及管理体系不熟悉。由于联合体成员单位实力都较强,双方都很难因为某个项目而改变单位原有的工作方式和企业管理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施工单位牵头组成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联合体,将勘察设计纳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工作,但依然改变不了双方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按各自的方式进行工作,这导致牵头的施工单位未获得勘察设计方面的权利,却增加了相应的风险。
同时,由于一般大型勘察设计单位都有独立的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人员一般比较集中,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市政工程造价可能缺乏必要的研究,对概预算成果文件形成一定负面的影响,对工程项目的限额设计带来一定的控制风险。
3.施工单位内部风险
(1)思想认识不足
由于施工单位具有非常丰富的施工经验,且习惯于传统模式,忽视了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管理的学习、研究和实践,缺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系统总结,在开展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时,往往停留在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积累上。
(2)学习研究不足
缺乏对国际国内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法规及惯例的学习和研究,未建立起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健全或使用性不强等缺陷,甚至可能会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不同的领导和部门提出不同管理理念、要求和考核。
(3)制度缺乏创新
有实力的施工单位一般是大型“央企”或是“国企”,企业特征一般为规模较大、运营机制成熟、规章制度较为完备,内控制度较为严格,适用传统模式的施工生产。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很容易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例如,工程项目生产要素的管理,按规章制度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及多级审批,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模式下,很容易影响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周期,导致后期出现“赶工期”;同时,在传统模式的思维下,出于节约管理成本考虑,很可能不断压缩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及人员业务素质,极可能导致项目管理力量达不到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出现相互推诿指责的现象。
五、风险控制及解决方法
1.提高认识,转变理念
加强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模式的培训,正确认识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模式,转变思想和理念。在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单位不再是单纯是工程项目施工者,而是工程项目管理者+施工者,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涉及资金体量一般比较大,项目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与企业经营效益息息相关,需要强化管理风险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控制体系和内部风险防范措施。
2.完善管理体系
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强化运行机制,提升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功能,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管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结合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关政策及业主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管理体系和内部运行体系。以工程项目为服务对象,从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监督体系、人才结构等方面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服务。切实加强征地拆迁、报批报建、勘察、设计与施工融合,充分发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例如,组建勘察设计部、造价部、前期部、征拆协调部等,结合工程项目管理特点、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及企业施工经验,通过熟悉勘察设计单位思路的勘察设计部、熟悉地方造价体系及地方造价特点的造价部和了解报批报建及业主管理习惯的前期部等部门,与勘察设计单位及业主单进行沟通协调并加以影响,从而实现现场施工生产与勘察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的无缝对接。
3.大力培养及引进项目管理人才
(1)人才培养
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加强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学习、研究、培训、实践和总结,培养工程项目所需要的项目管理、商务管理、合同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及施工管理的定向高素质人才。熟悉国际国内通行的项目管理模式、标准、方法和各种合同文本,具备投资、进度、质量、信息及安全控制的能力,满足大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及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需要。
(2)扬长避短,招聘贤士
施工单位的施工经验非常丰富,人才济济,其中不乏能内能外的多面手,但隔行如隔山,对勘察设计方面的勘察设计手册、规范、惯例等理论知识及设计经验等缺乏必要的认识。短期内施工单位难以培养勘察设计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可以通过招贤纳士的方式,吸收勘察设计方面的人才来扩充自身实力,组建管理组织机构。
4.加强合同研究及地方政策的了解,提高业主单位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认可度
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科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及管理特点,争取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签订期间或实施前,明确工程项目实际管理模式和与业主单位的工作职责划分,防止因管理职责不清和界限不明,出现业主该管不该管的通通管、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及该管不该管的通通不管等乱象,导致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后果却由施工单位承担的管理风险发生。如项目特殊,确实需要业主自行管理,争取与业主协商,派遣知识渊博、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及业务能力较强的业主代表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工程项目的管理,更便于业主、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建立互信和达成管理共识。
六、结束语
由于长期处于建设领域的管理底层,很多时候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弱势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容易形成固定或是惯性思维,在施工单位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特点及风险认识显得尤为重要,需要转变管理理念,结合企业特点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运行机制及提升总承包功能,从而更好的适应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赵敏杰,卢常凯,赵敏佳 浅析市政道路EPC总承包模式(联合体)前期工作的特点与风险
陈津生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
论文作者:邓见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