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专利战略_申请专利论文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专利战略_申请专利论文

论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专利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策略论文,专利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求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其中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当今的市场竞争主要是技术、知识的竞争,而专利技术可谓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之核心所在。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必须有自己的专利策略。

一、设置相应的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加强企业专利宣传。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中型企业都设有专门负责专利工作的部门,即使是小企业一般也有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如日本日立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都是实力雄厚的、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跨国公司。日立公司设立的知识产权部,下辖专利部、计算机软件部、商标产权部等七个部。公司所属的研究所和工厂也分别设有专利机构。德国西门子公司设立的专利处下设8个科,共有专利工作人员130人,在美国就有14人组成的专利分处。即使是规模较小的德国Fiert公司,也有2名专利工作人员。这些企业专利机构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的科研立项、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和市场竞争的各个环节。在鼓励本企业发明创造、保护本企业发明创造、防止专利侵权以及引进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作出了杰出贡献。与国外企业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企业设立了专利工作机构的绝无仅有,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虽然近几年在专利意识上有所加强,逐渐懂得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技术,但是企业应将设立专门专利工作机构作为经营发展策略的意识尚没有确立,或者说,我国企业尚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意义。要迈出这一步是艰难的,但一旦迈出了这一步,就意味着我国企业在企业经营策略方面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作用有五个方面:一是收集和检索专利文献,使企业和发明人随时获得最新最全面的专利信息;二是负责审查本企业的发明创造,决定是否对之申请专利,并负责申请专利的一切事宜;三是警惕他人侵犯本企业专利和防止本企业侵犯他人的专利;四是负责处理专利纠纷;五是在本企业中做好专利知识宣传,提高企业科技人员和领导人员及其他职员的专利意识。鉴于目前我国企业的实际状况,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尤其要重视专利宣传工作。进行企业专利宣传可采取三个措施。其一是在广大职工中举办专利法讲座和专利法有奖知识竞赛,使全体职工都能了解和熟悉专利法;其二、对企业科技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利水平;其三、对企业发明创造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激发他们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同时也加强了宣传效果。

二、灵活运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打好专利进攻战。

一场真正的战争既有进攻战,又有防御战,而商场中的企业专利战也是如此。企业如何申请并获得专利,如何利用专利产品占领市场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可称为专利进攻战。而企业如何对待他人的专利,并从他人专利中获利,如何防范其他企业利用专利对自己封锁与限制,则可称为专利防御战。一个企业的专利策略,应包括这两个方面,要攻中有防,防中有攻。二者相辅相成,密切配合,才能赢得市场竞争。

专利进攻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及时准确申报专利

当今企业的竞争,主要是产品质量和产品功能的竞争。即说到底是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是无形财产,难于量化,不便管理,易于被他人窃取或假冒,因此国家制定了专利法律制度,以法律强制力保护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企业的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一旦研制成功就应根据市场需求大小、保密难易和技术更新的快慢程度及时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决定申请专利的,应准确合法地申请专利,以避免因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而要补充更正耽误获得专利保护的时间。而一旦决定对某项技术申请专利,还应考虑将与之相配套的外围技术申请专利,这样才能形成以主导技术为核心的严密的专利网,既可防止他人侵权,又可利用外围技术使本企业获得更大更长远的收益。如美国菲利普公司不仅拥有PPC树脂的专利,而且还拥有300多项有关PPC树脂的制造、应用、加工等外围技术专利,当PPC树脂的基本专利到期后,其外围技术的专利有许多仍有效,这样别的企业想要无偿使用PPC树脂专利,还必须向菲利普公司要求其有效外围专利技术的使用许可。另外一些由于种种原因暂时不能实施但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技术也应申请专利,以防止他人侵权或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申请专利,不仅要在国内申请,而且要考虑适时向外国申请,这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因为在实行专利保护的国家,只对享有国内专利权的技术依法保护。这样,如果在本国是专利,但在某一外国没有获得专利,即使他人侵权,也得不到该国的专利保护。因此企业要使新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在外国申请专利。

(二)充分实施专利

被誉为“当代毕升”的北大王选教授说:“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必须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实现其价值,我们需要的是工业界的巨变,是完美的性能,先进的商品,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企业申请专利最终是为了实施专利,使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依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专利产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如果申请了专利而不实施专利,对企业来说不仅不能从中获利,反而每年要缴纳专利费,增加负担,王选教授的意识打破了传统的成果、论文、获奖的学院研究模式,北大方正集团正是利用他创造发明的汉字照排专利技术探索出一个新的模式,即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一条龙的经营模式,企业向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北大方正集团的成功说明,企业主动实施自己拥有的专利,直接用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三)专利的转让与实施许可

专利是无形财产,也是一种商品,它既有使用价值,也有价值。企业可以通过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而独立利用其专利,达到实际的经济效益。也可以将其专利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当企业不打算实施专利,或者自己无法利用其专利时,可把自己拥有的专利转让给他人,获得较高的转让费。当企业发现自己拥有的专利市场需求量大,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企业本身能力有限,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要时,企业可视本身的实力状况和市场需求的状况,分别与他人签订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或者分实施许可合同及交叉实施许可合同。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一定期限内取得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从中获得丰厚的许可使用费。如日立公司每年仅靠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就可获取70亿日元的收入,可谓坐享其成了。其中专利的交叉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签订合同,相互允许使用彼此之间的专利,双方不必支付费用,只需找平差价即可。它主要用于两项技术或几项专利技术互相联系但又为不同的企业所拥有的情况,为了防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充分实施自己的专利而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两个或几个企业签订交叉许可合同,既能几项专利同时利用,又能使企业利益均占,比翼齐飞。

(四)专利侵权诉讼

对他人侵犯企业专利权的行为,企业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诉讼是企业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维护自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通过诉讼,不仅可排除他人对企业专利权的侵害,而且可以弥补企业因他人侵权所带来的损失。如美国的科发克技术开发公司,曾在5年内先后把2000家企业送上法庭,仅1985年就获7000万美元的专利赔偿费。当然,进行专利侵权诉讼,首先要有证明他人侵犯企业专利权的确凿证据,其次应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诉讼(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最后还要衡量企业本身是否有这种实力(财力)进行诉讼,因为专利侵权诉讼费要预交,一般较高。

三、正确对待他人所有的专利,建立专利防御战略。

灵活运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是企业的专利进攻战略,其目的主要在于增加收入;正确对待他人所有的专利,避免对他人专利造成侵权是企业的专利防御战略,其目的主要在于减少和防止损失。具体地说,企业的专利防御战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他人的专利

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研制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从而占领市场能充分显示企业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企业发展的巨大潜力。但并非每个企业都有这种实力,何况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的周期较长,也非旦夕之功。这时,利用他人的专利为本企业服务就是一条捷径。利用他人的专利有两种方式。一是引进他国的专利技术。技术引进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起点高的科研开发策略,是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确保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即使是科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非常重视引进他国的先进技术。如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技术输出国,但每年仍要支付4至5亿美元技术引进费用。日本每年花费20亿美元向国外引进2000多件技术,其中80%是专利技术,成为世界上引进专利技术最成功的国家,仅一个松下电器公司,就从世界各国成功引进了4000多项专利技术。因此,引进他国专利技术是企业专利策略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企业在引进专利技术时,必须考虑本身的具体情况,防止引进的专利技术对企业不适用而造成浪费。同时应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审查所要引进的技术是不是专利技术,专利保护是否过期,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是否能有效对抗第三人等等,以避免企业把非专利技术、无效专利技术或第三人的专利技术当作对方有效专利技术引进,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二是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即企业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实施他人所有的专利并支付专利使用费。使用他人的专利时,签订许可合同是关键。一般来说,一旦选择使用某项专利后,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实施许可合同的工作应由企业专利工作人员负责,聘请专利律师起草合同条款。合同中对三个方面的问题应明确规定。第一,许可方对专利有效性的担保问题;第二,由谁交纳专利费的问题;第三,第三人侵犯专利由谁诉讼的问题。当然,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之前,有个选择过程。选择企业所要使用的专利技术时,应考虑该技术的进步性,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经济效益及应用性的分析。只有那些进步的,能被企业消化和掌握的,市场需求量大,投产后能获较大经济效益的技术,企业才有必要决定使用。否则,就不宜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

另外,企业购买他人的专利权,然后再以专利权人身份与他人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以获得较高的使用费,也是企业使用他人专利的方式之一。

(二)有效排除他人的专利

有效排除他人的权利,是指当企业有可能对他人的专利或正在申请的专利造成侵权时,根据确凿的证据,依法定程序,使他人的专利归于无效。有效排除他人的专利可通过以下方式:一是请求专利局撤销他人专利权。专利法规定,自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因此企业在此期间如果发现了可能侵权或被警告侵权,可根据事实,指出对方不具备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排除他人获得专利权。二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他人专利权无效。专利法规定,自专利权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企业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被指控侵权的专利是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就可以以这种方式排除他人专利,维护自身的利益。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指如果企业确实有充分证据,而不服在上述情况下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起诉只限于发明专利权,而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另外,如果本企业对某项技术已开发成功,而企业又认为没有独占的价值,但若被他人就此申请专利,则可能造成对自己使用该项技术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将该技术内容公布于众,不失为排除他人获得专利的有效方式。因为公开的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三)灵活绕过他人的专利

绕过他人的专利,是指他人的专利已成事实,是合法有效的专利,排除手段已无法实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采取措施,绕开侵权的可能性。绕过他人的专利,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当企业受到指控侵犯他人专利时,依据事实和理由指出本企业所使用的技术不属于他人专利技术的权利范围,如果反驳成功,便可绕过他人专利。二是指出企业有先用权。先用权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有权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不视为侵权的实施专利行为。企业一旦被确定有先用权,便可绕开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三是使用替代技术。

如果使用前三种方式都不能绕过他人的专利,企业应及时停止使用该专利技术,以减少损失。

四、结束语

专利制度从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算起,迄今已有300多年历史了。美国总统林肯曾说过:“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了利益之油。”也就是说,如果发明创造是天才之火,那么专利制度就为发明创造者提供法律保护,获取物质利益的燃油。正是这利益之油燃起了科技进步的熊熊大火,从而产生了一批批的发明家,从而一些企业依靠技术进步长盛不衰,从而一些国家靠科技兴国由贫穷落后走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专利事业起步晚,至今才短短12年历程,但起步虽晚,我国的专利制度已有了飞速的发展,并迅速向国际标准靠拢。1994年1月1日,中国专利局成为PCT(《国际专利条约》)的受理局,而且还是其国际检查局和国际初审局,可以说这是国际上对我国的专利审查和检索工作已达到国际水平的确认。我国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发育和发展,企业在竞争中会愈来愈觉得专利的无所不在。综合本文的内容,笔者说明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专利既是一种法律制度,又是一种经济活动。作为法律制度,专利属上层建筑范畴,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即专利是在科学技术成为商品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专利所涉及的产值可以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专利对国家尚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对企业来说,更是其成败兴荣的关键所在。

(二)企业的经营发展策略除市场营销策略等以外,必须有自己的专利策略。企业专利策略包括企业专利机构策略、专利进攻策略和专利防御策略,三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

标签:;  ;  ;  ;  ;  ;  ;  ;  ;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专利战略_申请专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