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开拓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新境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执政论文,新境界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5)04-0005-05 立足于新的实践要求,把握新的时代特点,深刻体认和能动把握执政规律,奋力开拓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新境界,是中国共产党人共同的思维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依据新的实践要求和新的时代特点,擘画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中国共产党人执政方略增添了新内涵、新诠释,这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执政目标的新概括,全面深化改革是执政路径的新拓展,全面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的新改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提升执政能力的新要求。由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拓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新境界。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执政目标的新概括 执政目标是执政党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为实现其既定宗旨而确立要达到的愿景。不同性质的执政党有不同的执政目标,执政党在不同阶段也会有不同的执政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阶段执政目标的延续与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新阶段执政目标的新概括,既开拓了对共产党执政为民规律认识的新境界,也开拓了对利益整合规律认识的新境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拓了对共产党执政为民规律认识的新境界。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重要规律,是指引、评价、检验执政目标的重要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其执政的本质所在。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总是根据人民意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富有感召力的执政目标,团结带领人民为之奋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在以往执政为民执政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既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目标的新概括,也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新体现。众所周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执政目标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小康是一个中国式的概念,是古代思想家的社会理想,是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转入民间以后,小康指的是生活比较宽裕,能够丰衣足食,它反映了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普通百姓对于衣食无忧生活的向往。现代意义上的小康,是邓小平提出来的。当中华民族的历史车轮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末时,邓小平古为今用,赋予“小康”以新的时代内容,用来描述中国的现代化概念,并把它纳入“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党的十三大把邓小平“三步走”发展战略确定下来,提出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在80年代末的基础上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赋予全面小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诸多新内涵。由此观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三步走”战略基础上提出,是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延续,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冷暖放在心上,以人民的需求为追求,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为之孜孜奋斗。再进一步,从物质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单纯物质层面低层次的人均小康到总体小康再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层面的高水平的全面小康,表面上是执政目标的变化,体现的是执政宗旨的强化,更深层次的则是党对共产党执政为民规律认识的深化。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国梦有机结合,开拓了对利益整合规律认识的新境界。当下的中国,处于现代化的转型之中,大而杂、变而快,“经济成分、生活方式、组织形式都日益多样化,基于复杂利益关系基础之上的各色思想意识,相互之间差别、矛盾乃至对立现象比较突出”[2]。如何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之上化解利益冲突、凝聚各方共识、实现利益整合,是如此紧迫又如此困难。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内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提出,破解了这一现实性难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在实现中国梦的大格局之中,是民族复兴的重要里程碑。全面小康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贯穿历史、现实和未来,连接国家、民族、个人的命运,蕴含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内涵,具有深厚的历史感和强大的号召力,成为凝心聚力的“最大公约数”,同时也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时代主题。将个人梦、社会梦、国家梦统一于实现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调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使全国上下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调动起来,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开拓前进,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对利益整合规律的深刻把握与灵活运用。 二、全面深化改革:执政路径的新拓展 执政路径是实现执政目标可能的路径选择。在当下,全面深化改革既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执政目标的动力源泉,也是实现执政目标的基本路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遵循改革规律,改革规律内在于执政规律,涉及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怎样进行改革、“改”什么与“不改”什么等诸多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是有广度和深度的改革,是在新的改革方法论指导下的改革,也是“改”与“不改”辩证统一的改革。由此,全面深化改革拓展了共产党人的执政路径,丰富了共产党人的改革方法论,开拓了对中国改革规律认识的新境界。 全面深化改革将广度和深度并举,拓展了执政路径,深化了对中国改革规律的认知。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执政路径拓展的动力。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即“两个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只能用全面改革和深化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改革在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后,各种深层矛盾盘根错节,纷纷显露,改革的对象多是些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或事物,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就要求改革的重点在“全面”,关键在“深化”,“全面”体现了改革的广度,“深化”彰显了改革的深度。改革的广度在于,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3]。全面的改革不仅要扫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更要触动落后保守的思想,涉及方方面面,要用改革来涤荡束缚发展的思想观念,用改革来改变阻碍发展的做法和规定,用改革来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4]27。改革的深度在于,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急功近利的短视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部署的,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5]67。同时强调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要有钉钉子的精神,真正做到把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切实干出成效来。全面深化改革将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非短视又有章法,可谓高瞻远瞩,力求实效,拓展了党的执政路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改革规律的认知。 全面深化改革将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丰富了改革方法论,深化了对中国改革规律的认知。改革是有规律可循的,同时也需要正确的方法论作为指导,“今天的改革既呼唤坚定果敢的行动、百折不挠的信念,也呼唤全面系统的认识论、攻坚克难的方法论”[6]。正确的改革方法需要在洞悉改革规律的基础上产生,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刻把握中国改革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指导。如果说,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体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具有实践性、渐进性和探索性。那么,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加强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法则强调战略思维和宏观设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如果说,摸着石头过河遵循“试点”——“推广”的改革模式,循序渐进,同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社会可以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那么,顶层设计则注重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有助于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由此,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的辩证统一,是对改革方法论的丰富与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改革规律认识深化的重要表现。 全面深化改革将“改”与“不改”相统一,深化了对中国改革规律的认知。全面深化改革核心在于改革,对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畸形利益格局要坚决打破,对于各种阻碍改革的桎梏要坚决扫除,“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的,对最广大人民有利的,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改”[4]153,要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切实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义在于全面,其深层意蕴在于:对改革的目的要完整理解,改革的方向要正确掌控,改革的原则要坚决遵守,改革的底线要牢牢守住。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怎么改、改什么,有我们的政治原则和底线,要有政治定力。”[4]49政治原则就是改革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政治底线就是要坚决反对任何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政治定力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有丝毫动摇。总之,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改革,一个本质要求就是“改”与“不改”的辩证统一,“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4]15。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中国改革规律深刻把握的基础上得出的真知灼见。 三、全面依法治国:执政方式的新改进 执政方式是党的执政方略在执政过程中的具体化,即执政党把其政治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自觉行动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法治为基础建构的,法治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撑。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执政方式。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了党的执政方式的新改进,主要表现在党的执政方式深刻转型、更加注重贯彻落实和更加强调夯实法治信仰基础等三个方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深化拓展、深刻认知和能动把握。 全面依法治国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的深刻转型,深化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新认识。执政方式的深刻转型首先在于执政方式的法治化。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依法治国深入、透彻的体现,是依法执政方式的深层意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把依宪执政作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是对原有执政方式的改进和完善。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决定》还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并且首次提出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的重大抉择。执政方式的深刻转型还在于执政思维方式的法治化。与夺取政权时期所产生的批判思维、强制思维不同,执政党需要的是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向现代意义的执政党执政思维的转型期。正如习近平所说:“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7]《决定》还特别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由此,执政行为方式和执政思维方式的“双法治化”切实改进了党的执政方式,推动了新阶段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型升级,深化并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认识境界。应当明确指出的是,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绝不是党的领导的削弱和改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执政规律。 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注重贯彻落实,是对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深刻认知。法治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有了良好的法治设计而将其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浅尝辄止,依法治国的文件将成为一纸空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不仅仅在于一字之差,法治体系更意味着法律不仅要制定出来,还要贯彻和落实。如果说,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执政成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还主要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话,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更强调贯彻实施,真正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为此,《决定》鲜明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也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障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8]他还深刻指出:“如果在抓法治建设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不真抓实干,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9]因此,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迈进重在落实,标志着党执政理念的重大飞跃与执政方式的重大升级,是对共产党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深刻认知。 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强调夯实法治信仰的基础,是对执政方式改进规律的能动把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实用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雕琢在铜表上,而是要镌刻在人民的心里。人民权益需要法律保障,法律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依法治国的实践不仅在于外在的法律刚性运行,更在于内在的意识柔性认同。因此,《决定》要求在法治实施过程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因为“法治文化的打造,必然最终依赖、表现于法治精神在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事事处处的贯彻和体现”[10]。《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都是对共产党执政方式改进规律能动把握的重要体现。 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提升执政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永恒课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严”已经成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适应了新阶段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新要求,集中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守群众路线不含糊、坚持高压反腐不放松等三个方面,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开拓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规律认知的新境界。 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开拓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思想建设规律认知的新境界。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做到“泰山压顶不弯腰”,信念缺失则问题百出,“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5]15。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建党的重要性,认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5]415。全面从严治党要从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入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同时要求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明确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将信念坚定放在五大标准之首,并鲜明指出信念坚定就是“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5]412-413。因为领导干部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绝对不行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能够经受住考验的精神武器。“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5]413。这些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思想建设规律的新认知。 坚守群众路线不含糊,开拓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作风建设规律认知的新境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改进党的作风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5]387。中国共产党把对作风问题的认识提升到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看作我们党立于不败的根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5]15-16由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出台了“八项规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树立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作风建设标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武器,达到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以弘扬焦裕禄精神为红线,发出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号召。这些举措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作风建设规律的新认知。 坚持高压反腐不放松,开拓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制度建设规律认知的新境界。反腐倡廉,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能否将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遵循共产党反腐倡廉规律,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用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表现在反腐倡廉的广度、深度、力度上。在广度层面,全党动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切实做到不留空白、死角和漏洞;在深度层面,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做到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抓反复;在力度层面,对贪污腐败“零容忍”,强调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5]388。以上几个层面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当属制度层面的建设,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391。党中央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着手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通过制度的刚性运行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这些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制度建设规律的探索与深化。 总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体认和能动把握,贯穿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执政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路径、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执政能力的全过程中,其目的在于达到共产党执政水平的总体跃升,其最终目标指向是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标签:四个全面论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习近平论文; 法律论文; 时政论文; 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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