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论文_林俊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论文_林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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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整合现有分散资源的专业交易平台,是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各方利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状;对策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现状

据数据显示,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既是腐败易发高发地,也是监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评委不公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一系列情况,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今年,一些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招标文件统一研讨会议和标文竞赛,整合招标文件范本内容,使招标文件规范化、通用化。

同时,部分地区着手于前几年试运行全流程监察平台,实行电子效能监察、增强办事效率提示有关时效;实行电子程序监察、防止全过程违规;实行视频监察系统、便于点对点监控;使用视频直播系统,完全公开评标;实行专家评分考核系统提高专家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运行远程异地评标实时监察系统,随时掌握远程评标情况等一系列举措,有效的防止和避免评标期间的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等。例如,温州市先后成立瓯海、龙湾、鹿城三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由市招标办、及瓯海、龙湾、鹿城招投标管理站进行监督,形成了温州市辖区内“一市四办四中心”的模式,极大减缓了仅有一个交易中心评标室不足以及所有工程集中市交易中心导致的办事效率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创新上迈出了一个全省领先的大步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

二、当前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

1、平台建设不足,诚信信息体系不完善。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行全流程监察平台,注重监察过程的同时对实际平台操作的侧重则有所缺失,平台缺少对企业、中介机构的统一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对评标时查询不良记录情况等需要通过多平台搜索,甚而是网页搜索的情况。而对在建项目仅有少数监管部门可通过内部查询。同时,在招投标过程中对平台功能使用不足,未解决好“网上招投标”问题。

2、评标专家的队伍发展和管理落后,未能实现既定功能。首先是部分工程专家数量有限,不利于评标工作的公平开展,其次是部分专家拥有多个专业资质但所擅长专业与所需评标内容不相符,对评标工程造成影响,再次是专家对招投标法律法规不熟悉或对工程评价不客观,不对工程进行独立评标过分迁就招标人或其他专家的意见,部分专家不负责任,评审过程匆匆完成,“拿钱签字”导致评标质量不客观公正,个别专家抱着“走过场”的态度担任评委,对投标文件审查不仔细,出现同一份标书在技术标评审时,第一批专家组评定该投标文件为 8 位投标人中正数第二,第二批专家组评定该投标文件为 8 位投标人中倒数第一的情形。

3、制度不一,令出多门,准入过程不一,监管职能分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某些地区同一市内中标通知书、情况报告、备案表等格式要求以及所需资料在市招标办、和各区招投标管理站中各不相同,各主管部门各自制定出本行业的行为规范,各自为政,加大了实际操作难度,降低了办事效率,不利于监管执行。其二是,各中心需分别备案,准入过程不一,加大了实际操作量。其三是,各中心中各有各的监管模式与监管方略,在考虑到各区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为招投标人造成了困扰。其四是、分中心办理不能自主、如公告公示等发送需再经过市中心,造成事经多处,降低办事效率。

4、中介机构发展紊乱,监管力度不到位。对招投标中介机构的管理尚局限在交易中心,而对场所监察,资料管理检查等尚流于形式。一些代理机构开设分支机构过于随意,存在少数外地代理机构已在市县开展业务多年但没有办公场所的"皮包代理公司现象;部分代理机构场地简陋,设施不全,没有单独的开标、评标室,没有录音录像设施,开标程序随意操作流程不规范;档案方面的管理凌乱,未能集中归档散乱堆放,备查困难。代理机构对于采购单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缺乏抵制,某些采购项目,例如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资金节约率明显偏低,未能达到理想的采购效果。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善对策

1、完善平台功能,整合有效资源。加强中心交易平台与监管平台的联系,对已有的监管功能加以保持并发展,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完整记录在案,并在同一平台中向社会公布。增加平台查询在建项目、不良行为记录、业绩等功能,整合省、市、县各交易平台资源内容,方便查阅。加强平台在实际招投标中的可操作性能及与招标办所管理网站相链接,实现备案一站化,从主管部门网站直接获取正确备案信息,解决“网上招投标”所面临的困难,建设以网上招标工程备案,网上资料上传验证,网上专家抽取;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支付、电子询标、网上解密、网上评标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招投标系统,积极探索交易全程电子化,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为因素,减少竞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机制健全完整的评标专家队伍。合理整理专家库内专家数量与专业匹配性,增加特殊项目的专业专家及专家数量,健全建立专家库,切实做好专家培训工作,检验专家专业知识的同时确认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把好评审专家的“审查关”和“审验关”,坚持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举,既要注重品德、又要有真才实学。同时健全专家问责制度,制定相应监督考核办法、专家淘汰机制,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职业能力等各方面全面考核,建立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把好评审工作 “监督关”,制定完善专家评审、信息反馈和诚信等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对专家评审行为的全面监督。

3、统一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平台统一运作。为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应当建立统一监管机构,实现“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模式。同时对各类备案资料、相关表格、监管政策、实施方略、准入标准做统一部署和明文规定,做到备案有据可查,资料标准统一,规则简介明了,提高行政监管力度,使得场内运作的各类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实行“管理上一个主体、运行上一个载体” 克服部门本位主义障碍,防止部门各自为政,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预防腐败滋生。

4、强化政府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合理配置招投标市场各类资源。加强对代理中介机构的监察,按年实地抽查,优化代理机构的整体配置,增强社会与相关机构对荣誉的认同性,优化整合招投标市场,使招投标中介代理市场规范化、素质化、整体化。从该层面解决现存在的招投标档案凌乱、中介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市场资质挂靠频繁、“皮包公司”时有出现、招投标代理市场的混乱等一系列现象。

5、加强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重视专业人员配置。据本人了解,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和住建局等部门比较注重人才配置,监督和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都不错,但财政部门就不很重视专业人才的配置和培养,特别是领导层的频频更换给工作带来很大障碍。应设置专业的领导岗位,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和监管到位。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想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使用效果,促使其更加阳光、公平、公正,就要更加有效的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平台的使用价值更好的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李艳红.浅谈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构建[J].现代经济信息,2013,14:357+371.

[2]许一鸣.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4.56

论文作者:林俊奇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1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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