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取证方法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_矿产资源补偿费论文

分析取证方法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工作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在调查了解阶段运用分析取证方法,确定审计更好把握被审计单位概貌

(一)全面了解审计项目面临的外部环境。审计人员通过比较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概念分析、调查分析等方法,全面了解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审计组分析政府公开网站、统计年鉴等外部渠道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分析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围绕支柱产业制订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分析矿产资源行业涉及的各类税种、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迅速掌握项目的总体情况。

(二)逐一落实审计单位以前检查的整改情况。审计人员通过比较法、调查分析、因素分析法等方法,收集被审计单位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其整改情况,对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初步评估项目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审计组分析了该县以前年度接受审计和监督的各种结论性文书,发现大量的矿产资源收入未按规定征收。

(三)准确获取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基本情况。审计人员通过比率分析法、账户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系统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经营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信息系统等资料,获取审计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财政、财务和业务资料。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审计组从县财政局、锰业管理办等单位采集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各类矿产资源收入征缴财务数据,从“锰业电子监控系统”采集了锰矿开采企业矿产资源过关记录业务数据,从县地税局采集了锰矿税费征收数据。。据此对数据进行总体分析,发现审计疑点,初步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应对措施。

二、在现场审计阶段运用分析取证方法更好发现并追踪重要线索

现场审计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的步骤和措施逐一落实、核查方案中的审计疑点和审计重点,并在实施过程中持续评价分析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一)落实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差异原因。审计人员通过比较法、比率分析法、账户分析法、调查分析、概念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重点落实调查了解阶段发现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将征收部门财务账反映的“采矿权价款收入汇总数”和“缴库汇总数”与锰业电子监控系统反映的企业过关数据中的“采矿权价款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建立以下分析模型,查出该县采矿权价款收入“体外循环”,未按规定缴库。

(二)落实同一审计事项业务数据间的差异原因。审计人员通过比较法、比率分析法、调查分析、概念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将被审计单位同一审计事项的不同渠道的业务信息资料进行分析,逐一落实调查了解阶段发现的业务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问题。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将县国土局审批资料“审批企业名单”和“审批开采量”,锰矿开采企业“矿石申报量”与锰业监控系统反映的“过关企业名称”和“矿石过关量”进行关联分析,建立以下分析模型,查出该县在利益驱动下,无视国家规定,放任锰矿企业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以及县国土局不作为,锰矿企业少申报锰矿开采量,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问题。

(三)落实同一审计事项不同信息系统之间的差异原因。审计人员通过比较法、调查分析、概念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从不同的信息系统中获取同一审计事项的业务数据,对存在差异的进行逐一分析落实。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将县地税局税费征缴系统中取得的“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名单”和“申报开采量”与锰业电子监控系统反映的“过关企业名单”和“锰矿过关量”进行对比,建立以下分析模型,查出相关的部门不作为,缺乏必要的沟通机制,导致少征少缴资源税的问题。

三、在报告撰写阶段正确运用分析取证方法提升成果

审计报告阶段是挖掘和形成审计成果的重要阶段。审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系统分析,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发现具有宏观性、普遍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建议。

(一)起草报告前,综合分析评价审计结论是否恰当。审计人员应当在对照检查审计方案中审计事项是否完成的基础上,通过预测法、决策法、控制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审计评价意见的合理性,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充分的评估,特别要重点分析拟定要写入审计报告的各个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保证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撰写报告时,总体分析促进制度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应当从总体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通过预测法、决策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将共性的问题分类汇总,统一定性处理,并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层面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审计组除了依法下不规范的农户信息达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矿产资源收入的审计决定外,还针对该县放任企业乱采滥挖资源的现象,提出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审计建议书。

(三)报告完成时,原因分析注重提升审计成果。审计人员不能将审计工作停留在简单的问题汇总上,还应该透过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表面现象,揭示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如某县矿产资源收入审计中,针对A县无依据开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问题,结合B县存在的类似问题,撰写了《区县国有资源有偿费的征收管理应予规范》专题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审批程序、征收标准、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专报得到分管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及时阅研,审计成果得到了充分利用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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