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居住密度与聚集程度发生了根本性提高。这在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交通压力。在交通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效能与安全是支撑其发展的两大核心关键。从现有的实践经验中我们不难发现,交通安全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而现有的研究现状在交通安全设施领域还相对薄弱。基于上述的背景,本文从交通安全设施设立的必要性,具体种类及其功能的角度分析其对于交通安全影响的有效性。并基于具体的数据展现此种有效性的内部关联。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后续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也能够为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提供必要依据。
关键词: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性;分类;必要性
一、引言
城市交通已经成为了现代城市生活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私家车辆更多的参与到交通组织体系中来,使得交通压力倍增。与此同时,我们意识到,在人车混行的平面交通体系下,安全事故严重的威胁了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
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交通领域的法律法规还相对欠缺,尤其是对于行人等无组织交通参与者的规范力度还十分有限,这也进一步恶化了交通安全的有效性。为此,各大城市的交通组织者与管理者寄希望于从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来客观上降低此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广大的学者也从各自的角度对其具体应用提出了一定的见解。从实际的研究现状角度来看,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进行部分的优化。其优化目的是通过改变其外形、光学传播技术、功能等方面来达到增加其有效性的根本目的;二是从交通组织规划的角度来形成更为合理与科学的交通安全设施布置方案,使得整体的交通安全性能能够得到更高的保障;三是通过总结现阶段该类别下设施应用与布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来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而对其后续的实际应用提出优化对策。从上述的研究现状中我们不难发现,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缺乏具体的分类与有效性研究。也正是基于上述的研究背景与可能的空白,本文以交通安全设施分类为主线,探究不同设施对于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规避的可能贡献,并从理论与定量的角度给出适当的答案,为后续的相关应用建议提供数据支撑。
二、交通安全设施必要性分析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目前针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研究还比较薄弱,而与之相对的是社会对于交通安全设施的需求较为旺盛。这就从客观上形成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也从实践角度出发提供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必要。在本文看来,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安全设施的主要功能层面,具体而言分为如下集中:
2.1 交通安全设施是降低安全事故的必要保障
在实际的交通组织过程中,通过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能够对驾驶员、行人等交通参与主体形成有效的提醒。一方面对部分交通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与明确(如提醒类安全设施);另一方面还能够对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划。通过上述两个方面有效的保障了交通运行的良好次序及安全运行的科学规律。与此同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立也是交通组织的重要形式,此种形式能够将各类的交通参与者链接为有效整体。从而将对分散的个体参与者管理及规划转变为对交通组织模式的管理与优化,进而进一步降低了管理过程中效能“损耗”。
2.2 交通安全设施是规范交通行为的基本途径
诚然,交通参与者自觉准守各类交通法律法规是提升组织效率与安全性的根本保障。然而,从在现阶段的实际交通现状来看我们不难发现部分参与者的交通自觉还相对较差。在此种情况下通过交通安全设施的强制效果能够对其安全性进行客观保障。
2.3 交通安全设施是降低安全损害的有力依托
除了能够避免交通安全事故产生之外,部分交通安全设施还担负着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损失的重要作用。从具体的功能而言,此类事后或减免类措施是未来交通安全组织的重要发展方向。从现阶段的发展现状中我们发现完全避免交通事故仅能够是一种理想状态。而从生命至上或者生命无价的角度来考量最大程度上避免交通安全事故过程中的人身健康与生命损失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从建设必要的角度来看,如高速公路的绿化隔离带,其一方面通过强制的方式将人车进行分离,并具有双向灯光遮挡的功能;另一方面在交通意外发生时还能够对事故车辆产生明显的减速作用,甚至是拦停。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车辆的安全损失,还能够避免安全事故影响范围的扩大,在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与交通秩序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交通安全设施分类及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
交通组织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设施同样也相对复杂。就现阶段的研究与实践现状来看,根据其功能进行划分是一种主流且高效的分类方式。本文将按照其具体功能进行分类,在对主要作用方式、内容等方面加以分析的基础上,从感性定性与理性定量等两个角度分析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具体如下:
3.1 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
所谓的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是指通过相关的设施来达到驾驶员与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范,并形成有效组织规划的设施统称。从实践角度来看主要可以分为光信号类(如信号灯、边线灯等)、标线类(双黄线、人行横道、待转区等)、指示牌类(限速牌、路况预警牌、限行牌等)等。
该类设施的设置目的在于利用较为直观的方式体系交通参与者有关的交通规范并形成客观的限制,使得各个组成要件能够在各自的规范内形成良好的运转。必要时,该类交通安全设施可以作为交通管理执法的相关依据,利用处罚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就实际的效果而言,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相对较高。本文以南昌某路口近五年来,交通信号灯指示系统有效及失效(由于停电、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时间范围内交通事故立案总数及事故损失等数据为对比(图1)。发现,交通信号灯指示系统运转时能够有效的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比例,其降低幅度为83.1个百分点;其中对于严重交通事故的降低比例超过了80%。直接避免由于交通事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约120万元/单位时间。
注:为了有效的数据对比,数据选择单位时间为自然月,即累积状态720h。
由上述的相关数据及对比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在运行的过程中对于降低交通安全事故具有显著的效果。形成此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能够将无组织的交通参与单元进行有效的规划与组织,使之形成显著的有组织运动。客观上降低了交通参与单元的观察难度与维度,形成了有效的辅助。二是通过交通安全设施的提醒,能够显著的增加驾驶员与行人的注意力,形成有效的相互礼让氛围。避免了由于意外及精神不集中等原因所形成的交通安全事故。
3.2 强制类交通安全设施
所谓的强制类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是指采用强化监督、强制执行等方式来避免由于交通参与者自觉性较差而产生的容易形成交通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治理手段总称。此类安全设施按照实际的功能大致可以分为监督与执法类及强制隔离类等两种。其中监督与执法类主要包括了摄像违章抓拍系统、交警在线曝光及现场执法行为等;强制隔离类则主要包括了交通硬隔离、绿化带、单行线、立体交通系统等。
此类交通安全设施的建立基础主要是针对目前现阶段我国交通参与者,尤其是以私家车辆及行人为主的个体守法意识不强、违法行为相对普遍的现状而开展的。通过加强监管与处罚以及强制隔离等行为,来使得各类交通参与者,能够在监管的环境下,执行有关的交通安全标准与要求。以视频为张抓拍系统为例,其与提醒类交通安全设施配合应用不仅能够形成有效的提醒,更能够形成交通参与者的有效遵循,是一种较具效能的安全保障措施。
就实际的使用效果而言,本文以南昌市某两条相似路段(主要指车流量)监控点位与隐秘抓拍(不作为执法依据)的数据作为对比(图2)。发现,在存在视频抓拍系统的路段,车辆超速比例仅为0.13%,而非监控路段的车辆超速比例则高达24.39%。在实践经验中我们还发现,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该比例随着限速限值的降低而呈现出显著的增加趋势。
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强制类交通安全设施具有较高的有效性。一方面由于此种模式与交通参与者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行政处罚等),故而使得在主观上缺乏违规的动力;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增加了不遵从的难度与成本,使得遵守交通组织安排成为了一种常态。在客观上降低了交通安全问题产生的比例。
3.3 保护类交通安全设施
除了上述所探讨的两种主要模式之外,还存在基于保护目的、降低安全事故损失的交通安全措施,此类措施被统称为保护类交通安全设施。如高速公里的绿化带、遮光板、防撞水桶等。
这些设施的应用从根本而言无法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产生,但是却可以在意外发生时对交通参与者提供一定的保护。以防撞水桶为例,其交通水桶较高的缓冲性,能够在发生碰撞的过程中对车辆动能进行有效的吸收,故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硬性碰撞的产生,同时此种模式还能够对车辆减速具有良好贡献,客观上降低了车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与影响范围。
从实际效果的角度出发我们发现,该类安全设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效果。一方面,不同路段中在同等交通安全事故标准下,具有保护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路段产生恶性交通事故的比例极大的下降;另一方面,反映在交通安全事故个人层面上来则可以有效的降低其受到的伤害与损失。因此,我们欣喜的看到,近年来保护类佳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比例呈现出逐年提升的趋势,尤其是在高水平公路,诸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桥梁等的应用更是普遍。这不仅仅体现出了该类交通安全设施在实际应用
中的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也标志着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相信在全体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交通安全环境将日新月异。
四、交通安全设施应用建议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具体应用及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了具体探究。从研究中我们不难看出,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交通安全的影响与正向贡献是十分显著的。然而,针对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优化之处,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改善。
第一,要形成完善的系统化组织安排,避免现阶段不同类别交通安全设施分类使用、分头管理的尴尬局面。通过整合管理力量、形成管理合力的方式使得交通安全设施的实际应用能够系统化、规模化,并进一步提升其实际效能。
第二,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范围具有各自的局限性与适应性。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要对该问题进行充分的考量。避免不正常使用过程中对于整体效能的降低。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一方面要形成完善的使用规划与设计安排;另一方面则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更具现场的实际情况形成有效的分析报告。避免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流于形式。
第三,交通安全设施需要配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实施。二者相互之间即为补充,又为拓展。没有法律的支撑,交通安全设施将形同虚设;没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支撑,相关法律法规将无法落到实处。故而在后续的相关应用过程中,除了硬件条件的升级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相关软件水平的提升。尤其是需要重点弥补现阶段针对行人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混乱形象。进一步使得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优良氛围。
除了上述三方面注意建议之外,本文认为还应该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研发的投入力度,通过个人(企业)研发,政府支持为发展主线形成研究-生产的有效路径。拓展其应用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向智能化进行转变。通过此种模式能够进一步发挥安全设施的实际功效,进一步保障城市交通道路安全。
五、总结
城市交通安全关乎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故而受到广泛的重视。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我们首先总结了相关领域内的研究进展;其次,从功能的角度提出了交通安全设施应用的必要性;再次,通过理论推导及数据对比的方式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分别就题型、强制、保护三个类别的交通安全设施效果进行总结;最后,针对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后续的相关问题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今后的相关应用与建设提供必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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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马永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标签:交通安全论文; 设施论文; 交通论文; 参与者论文; 安全事故论文; 过程中论文; 组织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