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背景下我国乡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模式构建与实施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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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里的“新常态”是指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金碚,2015)。“新常态”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转变,“三农”的需求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农业生产的转型和农民脱贫致富,需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而对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来说,首要的任务是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门槛高等问题。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责,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创新金融“三农”服务。村镇银行的创立,能够增进农村金融业的有效竞争,推动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加快农村的经济增速,产生新的信贷资金需求,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作为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对加强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支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信贷业务发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自身的经营业绩与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以及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的高低(李锐、李宁辉,2004)。由于村镇银行刚刚发展起步,支农助农的力度还有所欠缺,针对“三农”所开展的信贷产品种类不足,缺少创新思维,难以满足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村镇银行要充分认识自身优势,贴近“三农”,细分市场,把握“三农”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农村金融服务为核心,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选择最佳的信贷创新模式,通过个性化、差异化、层次化的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地区不同主体的资金需求,更好地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发展。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起步较早。Bettzuge & Hens(2001)对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关讨论,他们采用动态分析方法,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通过划分金融产品市场交易程度,逐步演进,再通过转化函数把各交易阶段串联起来,提出金融创新的关键因素,取决于动态衍化过程中产品的交易数量、创意的营销扩散以及产品套利的可能;Heffernan等(2013)通过Logit模型和Tobit模型对英国境内1 10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研究,发现金融机构的规模、从业人员的学历、研发产品的支出以及企业间交流合作都会增加金融产品创新的机会性;Montesano(2009)发现,金融产品的市场竞争、信息科技水平及消费参与者的购买力等因素,会影响金融产品创新,由于资产证券化,银行中许多非标准的信贷创新产品无法灵活交易,缺乏流动性,阻碍金融产品创新,他倡导金融产品创新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以使金融产品创新可持续地发展;刘凤军、张屾(2008)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产品创新应由企业供给向市场需求转变,加强营销策略与产品创新的融合;林春山(2007)通过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信贷创新方面的对比分析,发现中资银行存在信贷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同质化严重,产品多注重扩大市场份额而轻利润回报等问题;楼文龙(2007)认为,国内银行业金融产品的创新,应逐步从“仿效”创新向“原创”之路迈进;薛继增(2010)指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了融资融资渠道,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有正向作用,但也存在信贷管理上的挑战,应提高银行的风险防控能力和约束机制;赵志宏(2009)对银行产品创新的流程体系进行了研究,主张建立科学的流程体系,采取产业化运作和模块化管理,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取平衡;何德旭、王朝阳(2007)指出,我国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存在地域偏差,农村地区信贷创新服务严重缺失,信贷资金运转效率低下。

      与此同时,国外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实施者村镇银行的信贷业务进行了研究。Kennett等(2004)通过分析美国密西西比州一家社区银行的成功因素,指出主要在于明确“区域”市场定位以及良好的信贷营销策略;Nakamura(1993)从结算账户角度出发,指出社区银行与大银行比较,在其开户的中小企业数量有限,可以充分掌握中小企业相关账户信息,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Berger & Udell(1998,2002)认为,大银行关注“硬信息”,偏好标准化的贷款合约,要求信息的透明度较高,而社区银行更注重“软信息”,可以取得社区中客户的各种信息,信息沟通对称化,善于处理关系型贷款①,其地域性优势特点能更好地为社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Zeller等(1997)从微观运营上,指出社区银行应依照客户的不同金融需求,进行服务上的创新。国内学者在村镇银行业务经营方面也做了大量研究,诸多学者认为,我国的村镇银行是一种股份制的中小型社区银行,其发展模式与国外的社区银行有着极大的相似性。王曙光(2008)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谈到,村镇银行在初期发展过程中存在“信任空白”,在信贷经营过程中要注意按流程规章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培育自身信誉;葛永波等(2011)指出,农村多元化的主体导致整体资金需求的多样性,农村金融的“中低端”市场仍存在“局部短板”,村镇银行应有良好的定位,实施差异化竞争,信贷产品创新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填补缺口,推行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陆智强(2015)认为,村镇银行的信贷产品创新,应充分调研,以自下而上的路径掌握所在区域的金融需求,随之进行自上而下的信贷产品创新设计,“两步走”以提高“机构”与“功能”的契合度,使得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村镇银行的金融功能更好地匹配;刘新华(2013)对村镇银行信贷框架方面进行了定位,提出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以乡镇为基础单元的“关系化”信贷网络体系,将贷款人“熟人”化,充分发挥基层银行组织的作用,促进民间借贷正规化、阳光化;洪正(2011)研究发现,农村融资条件的改善与否,取决于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监督效率,良好的监督机制可以克服道德风险,及抵押品不足等贷款难问题,降低融资门槛,加强监督激励的同时,改进信贷管理技术及经营管理模式,可实现村镇银行的效率经营。

      上述国内外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影响因素及风险控制体制进行了研究,但对其中信贷产品创新的专项研究略显不足。在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村镇银行信贷经营特点,但这种信贷产品创新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介绍层面,在具体的产品方案设计上鲜有研究。因此,本文从产品创新的视角出发,对村镇银行的创新路径进行分析,试图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我国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的模式选择与方案设计。

      三、我国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的发展现状与问题诊断

      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探索培育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新生力量,为所在地区提供了大量的农业贷款,是破解农村金融排斥的一计良策(孟德锋等,2012)。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270家,覆盖了全国二分之一以上的县域。进入银监会非现场监管的1165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8485亿元,负债总额7262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0.35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1.48万亿元,支农与助农的作用日趋明显。村镇银行的建立,弥补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及“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张兵、李丹,2014)。但不容忽视的是,村镇银行在信贷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其作用的发挥。具体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贷产品创新缺乏深度与广度

      当前村镇银行贷款投放的方式和投放的主体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差异不大,没有形成自身的产品特色和竞争力,信贷产品创新缺乏深度,贷款产品与农村金融需求,尤其是农村居民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郭晓焜,2014)。村镇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信贷业务品种少,一些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品种只集中于一两个,大多数村镇银行仍然按照传统的理念与业务来经营,对于新的借贷环境和借贷对象,缺乏深入研究与差异化的市场细分,信贷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2.对支农信贷产品创新的认识不足

      村镇银行定位于服务农村地区的居民和小微企业,其营运理念是提高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脱贫致富。部分村镇银行没有专注于支农小额贷款业务,而是将信贷产品创新的重心放在了中小企业,从根本上违背了创立时的初衷(吴昱、邓明然,2014),在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和相关政策支持下,很多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纷纷将信贷资金投向能够盈利的优质项目,并没有在运营过程中完全深入到农村地区。信贷产品创新重心偏移,缺乏支农信贷产品,尤其是需求量较大的养殖业等消费类贷款的关注。

      3.信贷产品创新的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

      信贷产品创新要把握好尺度,部分信用贷款由于没有抵押品或抵押品不充足,使得借款人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即使有抵押,抵押品也很难变现(王冀宁、赵顺龙,2007)。我国的农村保险体系还不健全,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比较强,抗风险能力弱,极易产生自然风险,一旦发生自然风险,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导致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面临很大的风险。村镇银行大多设置在农村地区,部分本地员工学历较低、经验欠缺,直接致使人员内部合规意识差,操作随意,风险意识淡薄,对风险整体把握缺乏控制能力,贷款管理存在一定的隐患。

      综上可见,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正发生着转变,农业生产正从简单再生产转向扩大再生产,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技术密集型,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这些都对资金产生了巨大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农村资金的需求仍将旺盛。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20万亿元。按照过去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在投入中的经验比例,即使财政资金对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也只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小部分需求,大部分需求还是要由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来满足,村镇银行的信贷产品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作为“新生事物”的村镇银行通过信贷产品的创新,进一步占领及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水平,保证其经营效率,有助于其可持续的经营发展。

      四、我国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模式的选择

      在农村地区,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信贷服务,是促进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但当前推广的信贷产品不足以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在经济“新常态”下,村镇银行应转变经营理念,更加注重所在区域客户的资金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在经营方式上走差异化战略,避免同质化,提升竞争优势。因此,村镇银行应在了解本地区金融需求基础上,针对当地行业经营特点,寻找适宜的贷款模式,对信贷产品进行方案设计,全方位提升“三农”金融服务的质量。

      1.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的模式

      (1)联保贷款模式。农户联保贷款是指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3~5户农户组成互相担保的联保小组,银行向联保小组中的农户发放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采取“自愿联合、多户联保、依约还款、风险共担”的办法。这种联保贷款模式也可推广到农村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农村的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财务制度不健全及贷款信息不完整,联保贷款模式同样可以解决这些问题,通过企业之间的联保,来达到信息的相对对称,降低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的目的。组成联保小组的企业可以是处于同一个地区、同一专业市场或同一协会的企业。这些生产经营中有借款要求且没有产权和直系亲属关系的企业,以自愿的形式组成联保小组,每个成员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村镇银行可以利用相关市场、工商等管理部门对所辖企业的经营、信誉等情况熟悉的优势,对其贷款进行初审,并将审核情况公布,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联保小组成员风险共担是联保贷款的核心机制,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联保小组成员均为经营较好的企业。相关部门作为中间人,利用天然的信息优势,进行客户信息情况的把关,进一步降低风险。

      联保贷款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贷款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风险和抵押担保物不足的问题。村镇银行的信贷产品创新,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把联保贷款模式推广成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信贷产品。

      (2)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就是在与核心企业进行商品交易中,对于其进行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账目中衍生出来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与其上游和下游企业的合作,运用信息、物流、资金流等资源的共享以形成共赢的融资服务模式。

      供应链融资对于节点上的困境企业来说,一旦得到了的资金支持,就可以摆脱困境,进而更好地支撑核心企业的发展。同样,农业的产业链条中包括着从种植到深加工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这其中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组成了一个产业链。农业产业链上的链条越多,说明其中的参与者越多,市场化程度越高,相应的资金需求也就越大。农业产业链资金的有效供给,能更好地促进整个供应链的协调发展,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供应链和农业产业链二者有着相似性,都是将上下游企业(客户)有机地捆绑在一起,以核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轴心的产业化链条。这种“1+N”模式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是“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其在农业产业链中同样适用,即“龙头企业+农户”。借鉴供应链融资模式,结合农村地区当地的特点,村镇银行可以在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上开展信贷产品创新。

      2.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的方案实施

      本文根据在一些农村地区的调研,充分了解了部分村镇银行的运行情况,以及当地农民的资金需求,本文认为,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发出创新的信贷产品。在此,从畜牧业和种植业两方面考虑信贷产品创新,并对信贷产品进行方案设计与实施。

      (1)畜牧养殖信贷产品。由于养殖业的疾病风险较大,发生重大疫病的危险性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村镇银行收回借贷的风险,村镇银行不敢贸然对畜牧业养殖户提供借贷资金。由于固定资产和牲畜活体不能进行抵押,因此,某些养殖户缺乏村镇银行认可的担保,这种状况妨碍了养殖户获得村镇银行金融扶持的机会。对于村镇银行来说,畜牧业的贷款业务,其贷款形式也主要是担保型贷款,担保方必须是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但重点还是考察第一还款人的还贷能力。村镇银行要对申请人贷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还贷能力进行细致评估和充分考察后才能发放贷款。因此,对养殖业信贷模式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依据调研区域养殖户的具体情况,结合联保贷款模式设计了畜牧养殖信贷产品方案。

      畜牧养殖信贷产品方案需要养殖专业户成立相应的养殖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社长应由全体社员推选,秘书长应由村镇银行信贷员担任。村镇银行准入群体为养殖合作社全体成员。养殖合作社需与村镇银行合作成立养殖合作社风险基金。养殖合作社对社员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并向村镇银行缴存风险保证金。产品流程如图1所示。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贷款:养殖户向养殖合作社提交贷款申请。②推荐:养殖合作社对借款人(养殖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评定,决定是否推荐。借款人的借款需求通过养殖合作社内部评定后,养殖合作社向村镇银行提供《养殖户借款推荐书》(推荐书内容不限于借款人养殖规模、年收入、贷款用途等信息,并承诺承担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的还款义务)。③尽职调查:村镇银行收到养殖合作社的《养殖户借款推荐书》后,派客户经理到借款人家里进行贷前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审批表。养殖户填写《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不限于养殖规模、年收入、贷款用途等信息),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婚姻证明;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最后,客户经理将整理好的贷款材料上报审批。④缴存风险基金:养殖户的贷款获到村镇银行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养殖户在养殖合作社缴存的风险基金应不低于贷款金额10%,该笔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养殖合作社在村镇银行风险保证金的缴存。如果该笔风险基金损失,养殖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各自占比承担风险补偿责任,并且需继续补缴风险基金。⑤缴存风险保证金:养殖合作社向村镇银行缴存的风险保证金应不低于整体养殖户贷款金额的10%,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村镇银行需要扣划该笔保证金。⑥同意担保:养殖户向养殖合作社提出贷款申请,养殖合作社对借款人(养殖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评定,同意推荐后,并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⑦提供担保:养殖合作社为借款人提供担保。⑧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村镇银行核实养殖合作社缴存的风险保证金是否超限,在无问题的情况下,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由养殖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

      通过自愿方式组建的养殖合作社主要用于借款群体的内部控制,以相互承担责任为纽带,社员间能做到相互监督,避免了由于借款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导致的贷款损失。建立风险保证金,可以有效控制单一借款违约的行为,从而避免了“羊群效应”产生的风险。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支持力度与畜牧业养殖发展规模不相匹配,严重制约着现代畜牧业养殖的快速发展。该信贷产品在支持“三农”发展、帮助农村养殖业大力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村镇银行在进行信贷产品创新的同时,也为其自身带来了一定的声誉收益,扩大了自身的知名度,将更有利于村镇银行更好更快地发展,深耕农村,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2)“农超对接”信贷产品。“农超对接”模式是建立在农户和商家之间的货物直接输送通道,农户可以与城市中的超市和便民店进行农产品供应的无缝连接,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农产品可直接进入消费市场,供消费者选购。由于农产品的供应充足,运输渠道固定,所以,“农超对接”的产品价格波动较小。超市掌握着实时的市场需求信息,“农超对接”的开展可以对局部地区农作物的种植进行调控。农村地区目前开展“农超对接”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农户要想建设现代化的蔬菜种植基地,但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在缺乏抵押物的情况下,农户或合作社融资困难,融资渠道堵塞。为此,本文根据调研区域种植户具体情况,结合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设计“农超对接”信贷产品方案,以期解决种植户融资难问题。

      “农超对接”信贷产品以种植合作社为核心构建信贷产品,超市为利益协助方,信贷产品流程如图2所示。具体流程如下:

      

      图1 畜牧业养殖信贷产品流程图

      资料来源:本文绘制

      

      图2 “农超对接”模式信贷产品流程图

      资料来源:本文绘制

      ①种植合作社与超市签订《蔬菜采购意向书》,意向书明确注明种植合作社以优先满足超市蔬菜需求为前提,超市为其垫付大棚建设费用,待大棚建设完成后,种植合作社将以大棚使用权为质押物获取的银行贷款偿还超市垫付款。②种植合作社在超市垫付款后,凭签订的《蔬菜采购意向书》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超市的垫付款,该笔贷款以未来建设完成的蔬菜大棚的使用权为质押物,以大棚租金为主要还款来源,村镇银行派客户经理尽职调查,如果属实,就与种植合作社签订《贷款意向协议书》,该意向协议注明待大棚建成时,经村镇银行调查属实后,同意为其提供贷款。③种植合作社用超市垫付的资金在合作社所有的土地上建构大棚。④大棚建设完成后,种植合作社携《贷款意向协议书》到村镇银行办理贷款,村镇银行客户经理对项目尽职调查,组织贷款材料,上报总行审批。总行审批决定是否放款。⑤种植合作社将获取的村镇银行贷款偿还超市垫付的资金。⑥种植合作社与种植户签订《大棚租赁协议》。⑦种植合作社与种植户签订《蔬菜采购协议》。

      该信贷产品为农村地区种植户解决了构建蔬菜大棚缺乏资金支持的难题。种植合作社通过从村委会、农户等土地所有者手中租赁土地,获取土地的使用权,并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质押物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有效地化解了农户贷款缺乏担保物的风险,提高了贷款的安全保障。种植合作社将建造完的蔬菜大棚的使用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丰富了村镇银行贷款的担保物品种,进一步增强了贷款的保障。以合作社作为借款主体,有效地防范了由于单一农户申请大棚建造贷款金额小、贷户数量多而分散导致的客户经理贷前调查工作和贷后管理工作的繁琐,进而引起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的风险。通过“农超对接”模式的建立,为蔬菜种植户提供了产销衔接平台,解决了农户或种植合作社由于不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变化而导致的蔬菜产品滞销的问题,使农户或种植合作社的蔬菜产品的销售得到了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种植合作社的还款来源。因此,本信贷产品在支持“三农”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地区蔬菜种植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村镇银行业务经营的发展状况,结合以畜牧养殖为主和以种植为主地区的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基于畜牧业和种植业两方面考虑信贷产品创新,依据联保贷款和农业供应链融资两种信贷模式,提出以养殖合作社为核心的畜牧业信贷产品和以“农超对接”产业链为依托的种植业信贷产品,使资金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得到了最佳匹配,为服务“三农”提出了更多的行动方案。村镇银行是扎根于农村地区的银行,要在充分熟悉农村市场环境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信贷创新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通过村镇银行的信贷产品创新,有效地适应和满足当地客户的信贷需求,合理地疏通农村资金借贷渠道,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整体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农村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自始至终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经济“新常态”给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大挑战。在村镇银行通过信贷产品创新,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国家还要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加快其信贷产品创新的步伐。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强化内部的风险管理

      健全的内部风险管理是村镇银行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新常态”的要义之一。村镇银行应该在创新信贷产品的同时,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所处环境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一系列金融风险的发生。要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贷款实施全流程管理,规范贷款审批流程和贷后调查的程序,做好贷款的追踪工作,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灵活掌握还款方式,尽量降低坏账发生的可能性。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对贷款调查做足工作。调查人员对农户信息收集要翔实,建立完整真实的经济档案,依照相应标准,并进行信用评级。完善贷款信用评级制度,对于审核环节,要严格地控制权限,所有人员不得越权放款,同时,要对审批结果进行实时检查,并定期抽查款项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认真落实信贷责任制,将贷后管理制度落实到个人。建立一套科学的、实用的、完善的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将贷款收回情况定为考核目标。

      2.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由于资本的趋利性,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引导,这些资本很容易流向营利性高的中小企业项目,从而使其发展偏离了最初的市场定位。政府应在税收、贴息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的方向。在当前农村资金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为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应给予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减轻村镇银行在开办初期的经营成本,加速其发展。财政部门应给予一部分信贷补贴,要根据业务类别采取差别化的贴息政策,增加涉农资金的有效供给。对村镇银行发放的农户贷款或其他涉农贷款提供的一定的财政贴息,引导其业务向服务“三农”的方向发展。

      3.完善农村的信贷担保机制

      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的完善,可以减少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其信贷资产质量。由于农村信用中介机构的匮乏,加上农村地区保险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地区的信用担保业务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村镇银行信贷产品的创新。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深入农村地区,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可以采取由政府牵头出资、农民参股,建立专业化的信用担保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服务于农民。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协会组织创办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担保公司,建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探索合适的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抵押品范围,建立公开透明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和交易制度。

      4.促进农业保险的迅速发展

      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受外界因素的制约都比较大,抗风险能力差。由于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同样缺失,使得村镇银行承担了大量农业生产风险。由于农业生产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导致村镇银行在办理农业贷款时,采取保守的措施,从而造成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发展农业保险,不仅能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还会使农民的还款能力得到有效提高,扩大承担风险的主体,将原本由村镇银行承担的风险转移到村镇银行和农业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以降低损失。农业保险机构应尽量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品种,为现代农业提供一个可靠的安全保障。鉴于农村保险对农村经济的巨大功效,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农业保险体系,为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提高其信贷创新的积极性。

      面对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村镇银行必须主动适应、融入“新常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信贷产品创新,满足其多元化的资金需求,是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现代农业规模经营需要金融的支持。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村镇银行要进一步以服务“三农”为中心,通过信贷产品创新,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适宜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①关系型贷款是指银行通过与借款企业长期多种渠道的接触,积累了大量关于企业及其业主的专有性信息,并主要依据这些专有性信息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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